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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執中致和源自《中庸》

中醫執中致和源自《中庸》

孔令儉 畢允利 王安莉 山東省曲阜中醫藥學校

《中庸》是儒家的重要經典之一,在中國古代文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為此前的儒家言論,包括主要記載孔子言行的《論語》在內,多就日用倫常發表議論和觀點,像《中庸》開宗明義地提出「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的玄思理念,是從未有過的。也就是說,把儒家的思想學說上升到文化哲學的高度,《中庸》是第一篇。再則,中國古代文化哲學中的「天人合一」觀念得到哲學的論說,也是由《中庸》所開啟的。至於《中庸》的主旨為何,不同歷史時期的學者有不同的認識與側重。

如東漢末期學者鄭玄認為《中庸》一文主旨是講「中和之為用」。南宋朱熹則認為《中庸》主旨是講「孔門傳授心法」。北宋學者周敦頤則把「誠」作為《中庸》中最重要的概念。

前文曾說,《中庸》是我國古代文化哲學史上第一篇把儒家思想上升至哲學高度的著作,應該說這只是它一方面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如朱熹所說,《中庸》還是一篇專門講求儒學「心法」的著作,即它是解決儒家學說中思想方法的重要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論意義。

中庸思想淵源

中庸之「中」,有中正、中和、不偏不倚、不過無不及等義,「庸」有平常、常道、用等義。「中庸」合稱並不是首出《中庸》之文,其首見於《論語·雍也》篇中的「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也就是說「中庸」這一概念乃孔子第一個提出。

但是中庸思想卻與堯舜禹三代政治中的執政理念及方法有淵源關係。《論語·堯曰》篇第一章就記載了堯禪帝位時的告誡: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窮困,天祿永終。」

「允執其中」就是堯對舜要求其在執政時必須恪守中庸之道。

《十三經註疏·尚書正義·大禹謨》篇中記載了舜禪帝位與禹時亦有同樣內容的告誡: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允執其中」與「允執厥中」在語義上是沒差別的。舜同樣要求禹在執政時必須恪守中庸之道。當然,這種中庸之道在三代時應該僅具有政治涵義。

但到孔子所提中庸之道時,其涵義已經突破政治範疇而切入到全社會的日用倫常領域中了,再到子思著作《中庸》一文時,其意義已上升至文化哲學範疇,發展成為更具有普遍意義的思想方法論了。

《易經》里的中庸說

此後,孔子後學們也運用中庸思想解釋《易經》,使《周易》具有了濃厚的儒家學說中的「用中」色彩。

如《訟·九五》:「《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意為筮得此爻,從爻象上看大吉,因為此爻象人能守中正之道。《臨·六五》:「《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意為筮得此爻,從爻象上看適宜於大君的行為,因為此爻象人能夠推行中和之道。《大壯·九二》:「《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意為筮得此爻,從爻象上看吉利,因為此爻象人能守中道。《益·彖》:「"利有攸』中正有慶。」意為筮得此卦,有利人們的行動,因為人們能夠處在中正的位置上。(以上引文均見《周易大傳今注》)

縱觀整部《周易》,守中庸之道,行中正之事,求中道之正,致中用之和成為它的基本思想方法和基本原則。所以北宋程顥、程頤認為:「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二程遺書》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

對中醫理論影響深刻

正是在先秦、兩漢,儒家思想中的中庸之道對中醫藥理論的形成與發展產生了全面深刻的影響,使中醫藥學無可否認地具有了儒家中庸思想的鮮明特色,而「用中」、「求和」的醫療原則正是這一特色的具體體現。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歷史發展至宋、元、明、清時期,在新儒家「理學」的強勢影響及浸潤中,「用中」和「求和」醫治思想在中醫藥學的理論和實踐中得到更深入、更廣泛地運用,使中醫藥學上升至一個新高度。這一特點在這一時期中醫流派的形成與成熟過程中得到深刻印證。

中醫藥理論體系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可謂博大精深。雖然如此,但其中最具基礎性的還是「天人合一」的整體觀,「取象比類」、「司外揣內」的藏象學說,陰陽互根、互動、互應、互相生化制約的生理、病理觀,五行間生化克制的系統性的病機論,以及「執中致和」、「補偏救弊」的辨證施治原則。

這幾者雖然有各自的功能,但「致和」是醫治疾病的最終目的,「執中」是醫治疾病過程的基本方法。所以,受儒家中庸之道影響而形成的「執中致和」的思想在整個中醫藥理論體系中就不能不具有格外重要的位置。

中醫理論認為,「和諧」、「平衡」乃是人之生命存在身體健康的前提和基礎,這一點在中醫藥理論形成時期就已經得到確認,如《黃帝內經·素問·調經論》曰:

夫陰與陽皆有俞會。陽注於陰,陰滿之外,陰陽均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

「平人」即是身體各器官部位處在平衡和諧狀態的健康人,其特點就是陰陽平和。而這種平衡和諧被破壞,人就要生病了。《素問·調經論》接著指出:

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生之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人之患病,就因為人體之陰陽出了問題,導致陰陽失和失平,也就是所謂陽(如六腑)生了邪氣,陰(如五臟)生了邪氣;這是因為陽受到外部風雨寒暑的影響,陰受到人自身不良生活習慣的影響,因而導致陰陽失和而生疾病。人患疾病因為人體之陰陽失和失平,故而需要有針對性的調節治療。以使人體之陰陽恢復至和諧平衡的狀態。《素問·調經論》接著論道:

五臟者,故得六腑為表裡,經略肢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之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

這是告訴人們,醫者治療病患須先診其病源所在,然後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措施醫治,使患者身體(包括精神)達到一個「適中」的程度。

再如《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篇》就論述了六氣司天、在泉、有正化、勝復等變化,以及其所致疾病的癥狀、診斷和診法、治法等內容,其中在治法上特彆強調「用中求和」的治療原則。其文曰: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折之,不足補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安其主客,適其寒溫。同者逆之,異者從之。……木位之主,其瀉以酸,其補以辛。火位之主,其瀉以甘,其補以咸。……太陽之客,以苦補之,以咸瀉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開發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中醫理論認為,人之身體理想的狀態就是保持「適中」,診斷過程就是找出身體的哪部分出現了「失中」,治療原則就是「執中」,治療的最佳效果就是「治中」。「中」者,不偏不倚,不多不少,不卑不亢,恰到好處,人體各種功能達到最佳狀態,亦即所謂「和」,亦即達到《黃帝內經》所謂的「平人」。《黃帝內經·靈樞·始終》有言曰:

所謂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上下相應而俱往來也,六經之脈不結動也,本末之寒溫之相守司也,形肉血氣必相稱也。是謂平人。

自《黃帝內經》成書後,中醫藥理論不斷被實踐檢驗、不斷被豐富、提高,實際上,這就是一個積累和揚棄的過程。通觀這一過程不難發現,「天人合一」的整體觀,「取象比類」的藏象學說,「五運六氣」說,「四診」方法等都有了很大變化,「五運六氣」說甚至被不少醫家懷疑、否定,而獨有「執中致和」之治則始終不變。

因為,即使從現代醫學理論看,它也是符合人體解剖學、生理學及病理學的。儘管它的概念術語及論述方法不同於現代醫學,但其本質、精神、原則與現代醫學並行不悖。這也恰如傳統的中庸之道對於現代人的思維、對於解決現實世界問題仍具有重要的使用價值一樣,都屬於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是全人類共有的寶貴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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