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會與三自教會的區別

基督徒對所在的國家政府應當有的態度;1;基督徒愛上帝,愛教會,愛人民,愛國家。在信仰上,是榮神益人,在世事上,維護國家民族和平統一,為神的緣故,尊敬君王,維護民族團結。2;基督徒擁護所在國的憲法,法律,制度和上帝在國中設立的領袖和政府。3;基督徒雖常常因信仰,遭受世上政府的誤會和逼迫,卻從不去做任何反對的態度和行動,因為基督徒所盼望的,不是地上的物質。4;基督徒從不出賣國家民族的利益,只做與國家,民族有益的事。基督徒對政府宗教政策的態度:基督信仰屬天不屬地,屬靈不屬世,基督信仰是個人生命中的信仰,它不是屬世的宗教,更不是人的組織,基督徒不向世界政府登記的原因是:1;基督徒是屬靈的信仰,是生命之道,生命屬上帝,不是物質,也不屬於世界。因此,不需要世界登記。因為這是人心裡盼望的事,登記也是沒有用的。2;政府所定的宗教法規,登記條例的要求與聖經上的原則相抵觸,不合乎聖經屬靈要求;比如:「三定」就不合聖經;聖經要求基督徒普天下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5/16,凡有耳的都要聽到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相信的就活了。一是宗教局的信仰「定點」;宗教法規,只允許在登記的活動場所,方可進行宗教活動。否則便是非法的宗教活動。而聖經里說:無論在何處,只要奉主耶穌的名聚會,主就與我們同在;太18;20,二是「定人」;宗教法規規定,只有持有宗教局頒發的講道證的人,才可以講道,這不符合聖經原則,因為宗教局不屬於上帝。聖經教導的是:傳道人是蒙上帝呼召的,並且是教會眾人所認可的,又有聖靈恩賜的人;教會即差派他們作傳道。基督徒人人都可被聖靈差遣,作傳道的功夫。誰被上帝的聖靈啟示感動,上帝就借他的口去傳講,並不分有文化沒文化和上不上神學,不識字的老大娘,上帝也照樣使用她建立神的教會,因為人是神的工作。中國許多教會,都是沒文化的老姨傳的福音。家庭教會全靠上帝的聖靈工作,而不是人的把持。真正世上的神學生,雖滿有知識,卻作不了這個生命靈魂的工作。耶穌的門徒沒有一個是神學高才生。都是打魚的,收稅的。所以,基督信仰與別的世界宗教不同。因為它是活的,是生命的,是屬靈的。三是「定片」;宗教法規規定:傳道人只限於宗教局劃給他的工作片區傳道,不許垮鄉,垮縣,垮省,垮地區去傳道,但聖經要求信徒普

載入中...內容載入失敗,點擊此處重試載入全文 天下傳福音;在萬民中建立教會。如果不是普天下基督徒垮國傳福音,中國永不會有福音。因此,基督耶穌的福音是關乎萬民的生命的救恩,不是一個死水坑。四是:宗教教法規規定;不允許向十八歲以下的人傳福音;或引他們信主受洗禮。但聖經上主教導他的門徒,凡有耳的都應當聽福音,十八歲以下的沒耳朵嗎?主耶穌讓小孩子到他那裡去,不讓門徒阻攔他們,說明人人都當聽生命的福音。在河北有一個六歲的小孩子,因患腦瘤無錢醫治,他母親帶他信了耶穌,小孩子受洗禮那一天,腦瘤奇妙的不見了,這都不是人想像的事情。五是;宗教法規不準信徒為病人禱告,醫治趕鬼,因為他們是無神無鬼論。沒有靈,不信聖經更不信上帝。但耶穌的教會許多人是因病信的,信後病就好了,這才拚命為耶穌作見證。福音也就因此興旺起來。耶穌是活著的神,他昨日,今日,直到永遠從不改變,過去他醫病現在他仍醫病。這不是人能攔阻得了的。耶穌為病人禱告,趕鬼,醫病,今天他把權柄賜給了教會,教會要作更大的事,同樣奉耶穌的名為病人禱告,趕鬼,醫病,就得醫治。六是;宗教法規規定,不許家庭教會接待遠方傳道人;但聖經上要求教會長老必須接待遠人,基督徒是聽人的,還是聽神的呢?若聽人的,就不是基督徒了,因為教會不屬人,也不屬世界,而是屬神的。七是;宗教政策不允許教會與海外教會肢體有聯繫。但聖經教導,教會是普世性的,純正信仰的教會是大公性的,全地只有一個耶穌,一個教會,全地信徒都是主耶穌身上的肢體。不可能中國有中國的耶穌,外國有外國的耶穌。教會同屬基督的身體,不分猶太人,希臘人,中國人,外國人,凡在基督耶穌里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互為肢體,都是主耶穌用自己的血,從各方,各民,各國中買贖來的人。啟5;9,基督徒彼此相通,彼此相愛是理所當然的。為什麼家庭教會的基督徒,不同意登記加入國家宗教局的「三自愛國兩會」?因為「三自兩會」不是神教會的定義。它是為政治服務的屬世宗教組織,而基督的教會,是一群信耶穌名的人,在一起敬拜上帝,沒有人去組織,是因耶穌的名,是因聖靈賜人不同恩賜,在服事神的教會。因耶穌的名,肢體聯絡在一起敬拜上帝,感恩,見證耶穌。教會是內在生命的機體,不是人的外在組織。而「三自兩會」是按著世界的方法,搞的是宗教組織,為的是維護世界的政治權力,從它的領導層來說,他們與基督耶穌一點關係都沒有。家庭教會信徒不參加三自會的原因:一是:在信仰的「元首」上不同:家庭教會與三自會,在信仰的「元首」不同。家庭教會以基督耶穌為教會的元首;以聖經教導為信仰根據,以聖靈恩賜來治理神的家(教會);而三自會,在信仰上與世界聯合,組織上與政治聯合,實質上不是以基督耶穌為元首,而是以世界政府為元首;政府是無神論,他們順從無神論,他們所作的,都是無神論的工作。他們不是以聖經為信仰原則,而是以宗教法規為信仰根據來管理教堂,不符合聖經原則。二是:在「聖職人員」上不同:三自會的聖職人員,不是聖靈所立,乃是由宗教局批准才能按立,是無神論的按立,無神論的登記,是世界一個掛著基督耶穌牌子,實為慕生的所謂神職人,實為政治上的工具。而家庭教會的工人,是上帝的僕人,是按聖靈恩膏和聖靈親自呼召,被聖靈開了屬靈眼睛的人。他們只有聖經真理,沒有人的道理,他們有聖經真理裝備,恩賜又被教會認可,被信徒公認,合乎聖靈條件,有生命品質而被聖靈設立。他們只有長老,牧師,執事恩賜的責任,卻沒有職稱和職位。也不享受工資待遇;只有作神工作時,才得上帝當賜的飯食,住宿,車費為工價。三是;在信仰根基上不同:「三自會」是由政府發起的,是從三自革新運動而產生出來的「三自兩會」;是以吳耀宗為首的,社會福音派為主流和部分三自的發起者所組成的。他們並非是基督徒,也非神的教會,完全是屬世的所謂基督教。而家庭教會是以聖經為信仰的根基,是以使徒時代神的教會為模式,按照聖經原則和教會傳統而設立的,不受世界和人的權勢所左右。有耶穌基督為房角石,是基督在教會掌權的教會。只有耶穌基督是教會唯一的根基。四是:信仰的道路上不同;「三自會」實行的是政教聯合的寬門大路,順從政府的宗教政策。並積极參与世界的政治運動,有世界保護傘,作埃及的奴僕。走合法的寬門寬路,是不合聖經基督教訓的。太7:13-14而家庭教會在信仰上主張政教分離,不與世界為友,不敢與神為敵,教會不屬世界,信仰單單歸上帝,在合乎聖經的原則下,在世事上順服政府制度,法令,尊敬君王,若世事與信仰兩者發生抵觸時,順從神而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可以為信仰獻上一切。並願意為神甘心擺上,甚至負上流血的代價。這就是十字架耶穌所走的道路。五是;服事的使命上不同;「三自會」只能在政府註冊登記的教堂內進行宗教活動。被政府畫地為牢,是鳥籠里的自由,信徒不能傳福音,給人施洗,必須持證的人才可以,這不合聖經人人皆祭司的教訓;更不合新約教會是基督身體,信徒互為肢體的教訓。信徒若只聽道,沒有傳福音的使命,只是過例行的宗教生活,是世俗化有信徒,只是一個生命上沒有負擔,使命上沒有託付的宗教徒。「家庭教會」以聖經的大使命為已任,得時不得時總要救些靈魂脫離罪惡,歸向上帝。在艱難中和高壓下仍奮力傳福音,建立和牧養神的教會,預備自己,為主作見證,直到福音傳到地極,迎接主耶穌的再來。五:基督徒對在世受逼迫的態度;基督徒在世上遭受逼迫,是十分正常的事,因為他們的主也是這樣。從靈界看;這個世界的王是撒旦魔鬼;全世界都卧在那惡者手下,約壹5;19,世界的王魔鬼,必要扼殺上帝從它手下救出來的子民,它是屬靈氣的惡魔,也必然要借著地上的法老和希律王害死他們。但是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倒要怕那把肉體和靈魂都送入地獄的」。信耶穌若沒有逼迫,是不正常的事,提後3;12,基督徒信仰是為自己靈魂歸宿的事。耶穌說;「被世界所愛的就屬於世界。被世界所恨的才屬耶穌,因為他們也是那樣的逼迫了我」。約15:18-20基督徒在地上為福音遭受逼迫,並非是他們在政治上與道德上違犯了什麼;而是因為信耶穌的名;這是肉眼看不到,理性無法認同的屬靈事,被人誤會不解是正常的。信耶穌的人必要照聖經神的話去行,不隨從世俗,不拜偶像,打破了封建迷信傳統,因此,被人反對;誤會,基督徒信道還要聽道,就得聚會敬拜神。基督徒在個人家中聚會,講道,傳福音不屬於世事,因此,不向世界登記,不按世界的方法去加入「三自會」,因此,就被視為非法,而遭受逼迫受苦,卻不是因為犯罪受苦,上帝也必記念。在無神論的國家,傳揚上帝的福音,就必受攻擊逼迫。聖經上說;「我不以福音為恥,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若不是上帝的工作,沒有一個人會去冒死傳福音,耶穌的門徒都是為見證福音而殉道的。為此;基督徒為耶穌的名,遭受逼迫不為恥辱,這就是耶穌讓走的十字架路,不走這條路上不了天堂。因為主耶說,若不借著我,沒有人到父那裡去;怎麼借?就是接受他的苦杯,走他所走的道路。耶穌總說;學生不能大過先生,他們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因為你們不屬世界,世界才恨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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