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謊稱時日無多,要陪半年可送房子,結果沒癌也不給,如何要來房子?
本人在上海,工作繁忙,和女朋友一起攢了25萬,準備湊夠首付後和女朋友結婚然後買房一起還貸。
老母親在上海郊區安亭的一間房子里,是老父親生病時候賣了市區房子治病,死掉後剩下的錢在郊區買的房子,老母親有養老金,我每個月給老母親500並支付水電費。
有兄弟1個,以前二老特偏愛弟弟,弟弟每個月也給老母親500元,老母親房子歸誰的矛盾母親一直沒交代。我也和弟弟水火不容,弟弟乾脆不來探望老母親,過年也不來,只有我過年過節經常去。
在6個月前母親來電話說自己查出肝癌,醫生說只剩6個月,希望我回去好好陪她,帶她出去看看天高地廣,郊區安亭的房子以後給我(現在2018年值兩百萬)。
(由於淘寶糾紛吃過虧,對錄音證據看得重,所有通話都有錄音,老母親的也有)
我和女朋友一合計,這波不虧,把25萬存款都用來孝敬她,6個月讓老母親吃好玩好,然後海葬,房子就歸咱倆了,為我們以後的生活降低壓力。
於是我辭了工作,帶著25萬去上海郊區安亭,半年時間天天陪著她,帶她出去旅遊,去了海南,桂林,西湖,北京,泰國,日本,東西沒買,但景點該看的都看了,該照相的都照了,沒吃過的都讓她吃了。
很快到了6個月,雖然這段時間除了晚上喊肝疼,旅遊的時候她可沒馬虎。我就奇怪這咋還沒死呢。不是我不孝盼著老母親去死,房子給了我哪怕住一起繼續伺候老母親我也願意。
25萬花完了,我和老母親坦白沒錢了,錢本來用來買房子,您可不可以先給我房子我繼續照顧你。老母親也和我坦白其實沒有癌症,只是覺得自己老了,一輩子呆上海很可惜想出去看看。房子還是希望給弟弟(弟弟學歷低,當保安工資超低,付房租都困難了,買房這輩子都不可能),存款10萬都可以給我。而且以前沒多陪我,想趁著還活著多陪陪我。
我的立場是這個虧我不願意吃,25萬我們攢了3年省吃儉用很辛苦,我希望把房子要過來,哪怕母親接過來繼續照顧也可以。
老母親的房子能要的過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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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問題
刑警 律師 法官 檢察官 全都道德很高尚咋辦,這案子該如何維權??www.zhihu.com
我給諸位畫一下重點(建立在題主每句話都屬實的情況下)
題主男,有一個弟弟和一個母親。 父親早逝。 母親在上海郊區有房。
題主有一點存款,有女友,到了婚齡但是沒有婚房。
題主和弟弟都是每月給母親500, 但是題主偶爾會去探望母親,弟弟不去。
題主以為母親的房子會分給弟弟,但是不料母親打電話聲稱只要照顧自己半年,就把房子給自己。
於是題主辭職,花盡25萬存款帶母親環遊世界(就算是吧),然後母親告訴他根本沒有病,房子也要給弟弟。
只是因為弟弟工資低,自己無法買房,也不可能實現其環遊世界的夢想。
就到這裡, 請諸位開噴吧。
我敢說,如果題主是女的, 和未婚夫在上海打拚兩年攢了25萬,打算買房,最後被母親搞了這麼一手,下面的高票一定是清一色的罵老太太重男輕女,再順便把那個做保安的弟弟也罵一通。
針對高票答案挖出來這位誅心的答題歷史,我想說一句, 既然偏心能偏的這麼絕,那子女做點什麼奇葩事也就可以理解了。
望貴網站聖母在噴別人沒有孝心的時候,不要只是看到自己父母對自己的關懷和疼愛,對自己兄弟姐妹的平等對待,就意味全天下父母都是這麼對待自己子女的。
合法的建議是沒有了,你自學下繼承法和刑法?
我對父母偏心特別反感,因為我從小也不受寵愛,各種打,各種罵。如果我媽要是在我和我妹出嫁的時候陪嫁有太大偏差的時候,我也不會同意。評論里說他不孝的,試問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會不會生氣 花光了所有的積蓄被人騙。。建議樓主跟媽媽坦白,房子不要可以,分出來25萬給他。最大讓步的做法了,不建議報警,對你名聲不好。
關鍵是這位大哥有個兄弟,弟弟又被母親偏愛,本來就不公平。不是誰都能達到知乎的平均收入而不食人間煙火的。
在另外一個問題下回答了,現在搬運過來。
感覺知乎上千嬌百寵的獨子獨女多了,所以這種問題下還在想著什麼親情。
我父親掙錢多一些,被他的親媽親爸和親姐姐們捲走了不知道多少錢。父親剛大學畢業的時候,到了發工資的日子都到我爸廠里哭窮,把我爸口袋掏空。言必稱養大一個大學生多不容易多辛苦,你的每一分錢都該是我們的。然後回頭還和老家親戚到處說我爸不孝順我媽惡媳婦,想利用輿論讓我爸再多給錢。
我爸小時候被過繼給別人過,然後我大伯被我奶亂吃藥吃傻了,我爸成績還很好,這才又要了回來。
所以你說,孩子對我奶奶這種人來說是什麼?不就是年輕力壯的時候,用身體和金錢做的一筆投資么?你的錢給她多少都是應該的。
原題主的母親對小兒子可能還有些母愛,對著大兒子,不就是生意?這種時候還要談什麼感情?
贍養的義務,原題主已經盡了,而且是在老母親並沒有明說房子會給他,他也知道老母親偏愛弟弟的情況下。還比他弟弟盡的多些。
再談生意。老母親給出條件,不說病不病的了,主要就是用一套房子換兒子帶自己玩半年。母親違約了,白白坑走兒子25萬。
最噁心的就是,坑走25萬也要擺出母愛的臉:「我是想趁著活著多陪陪你。」
不是說能生孩子成為母親的人,就都值得孩子去孝順。也不是所有人年紀大了成為老人,就都值得尊敬。
這一點,原題主的想法沒有問題。支持你想辦法要回這個錢。
另外,有一些不成熟的小想法。不知道原題主父親走之前有沒有遺囑,還有就是郊區房子是否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沒有遺囑,這套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哪怕你母親想把所有都給你弟弟,也是不可以的。因為房子有一半屬於你父親,你母親只有一半的產權。剩下的一半,兩個兒子加母親平分,原題主至少能拿到房子的六分之一。
如果父親死時還有存款,也是如此。也許可以就父親遺產分配的問題,訴諸法律。這樣題主還有可能要回些錢。
如果一定要房子,我個人感覺這個會相對有些艱難。她母親的身份,會佔很多優勢。何況你們並沒有嚴謹的合同,口頭電話承諾,其中內容還真不一定都是對你有利的。目前來看,我感覺,能把25萬給要回來已經是不錯的結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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