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不想結婚,是否不孝?
父母非常希望結婚,但本人不想結婚,這是否不孝?是否不合神心意?
如何理解林前7章中保羅關於婚姻的教導?哥林多前書7章
25關於未婚的,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然蒙了主的憐憫,成為可信靠的人,就把我的意見提出來。27你已經有了妻子嗎?就不要想擺脫。你還沒有妻子嗎?就不要去找妻子。28如果你娶妻子,這不是犯罪;如果處女出嫁,也不是犯罪。不過,這樣的人要受肉體上的苦難,我卻不願你們受這苦難。
29弟兄們,我是說時候不多了。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30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買了東西的要像一無所得的,31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因為這世上的情況都要過去。32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子的人,挂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樣去得主喜悅;34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挂念的是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35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我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
平安,首先,我們說,婚姻是上帝給你的祝福:
1、【創2:18】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2、【太19:4】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太19:5】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太19: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上帝借著婚姻,要給你一個幫助者,使這個人在你人生的道路上凡事幫助你,陪伴你,也借著婚姻,給你性的祝福,讓你在婚姻里享受美好的性關係,也借著婚姻,給你子女的祝福,使你能夠平安度日。
但同時,我們知道,因為人的罪,婚姻的祝福已經不復聖潔的形象,陪伴成了轄管,性成了試探和憂慮的根源,孩子成了我們的偶像,婚姻成為了佔有或一種義務。
所以,問題不在於,你可以不結婚嗎?你當然可以,問題在於,你為什麼不願意結婚,如果你是因為看到上帝在單身的時候給你的祝福,你當然可以喜樂的享受你的單身,如果你不結婚是因為擔心和恐懼,這就是問題了。
我們回到保羅這句話,保羅的這些話寫作的背景是,當時的人們認為沒有結婚的人是不成熟的,是低人一等的,特別是寡婦或未結婚的女孩,她們沒有工作和收入來源,生活拮据,而且別人會對她們指指點點,在這種情況下,保羅說,這些人不結婚也是好事。其實這話用在今天就是。你沒結婚呢,你就不要憂慮你沒結婚的事,開開心心的過好上帝賜你的單身生活,你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去學習,你結婚了呢,你就不要憂慮婚姻的事,開開心心的享受上帝賜你的婚姻。
總之,神的恩典夠你用了。
所以,無論一個人是戀慕婚姻或恐懼婚姻,即使他沒有結婚,他都在被婚姻這件事所囚禁。當你相信你沒結婚的時候,上帝會持續保守你的單身生活,使單身成為對你的祝福,若有一天你結婚了,上帝會持續的保守你的婚姻,讓她成為你的祝福。你若信,你就真的在婚姻這件事上自由了。基督徒不想結婚,是否不孝?請看《馬太福音》19章11節~12節。耶穌說:這話(獨身)不是人都能領受的,唯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的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所以凡能夠領受的,必定是被神賜予獨身的恩賜的,這樣的恩賜在教會史上可能並不多見,據我所知,只有著名神學家、哲學家俄利根按聖經的字面意思而自閹,而一些天主教神父因為選擇了婚姻而放棄了需要獨身的聖職。這樣,難道婚姻不是恩賜嗎?婚姻同樣是神的恩賜。為什麼?現在回到你所引用的《歌林多前書》7章。請看第7節:我願意眾人像我(獨身)一樣;只是個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因此,獨身是極其特殊的恩賜,比較稀少,個人理解:具備這種恩賜的人必定看透婚姻的本質,願意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神,即使因此承受來自社會、家庭的壓力,以及自身生理上的張力,所以,你若沒有這樣的恩賜,只是暫時不想結婚,不算不孝,跟父母解釋清楚,但是也要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到了適當的時候,還是結婚為好。
恰恰相反,你不想結婚才使符合「聖經」「新約」的教導的!請看詳細的分析:
(1)
「聖經」「新約」白紙黑字鼓勵基們獨身:
歌林多前書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Now to the unmarried and the widows I say: It is good for them to stay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Are you married? Do not seek a divorce. Are you unmarried? Do not look for a
這裡,中文的翻譯有些不清楚,所以我把英文也列出來了。歌林多前書 7:8 更準確的翻譯是:「我對沒有結婚的人們和寡婦們說:最好保持不結婚的狀態,就像我一樣。」
第7:27節就更清楚了:如果你已經結婚了,不要離婚。如果你還沒有結婚,就不要去尋找一個妻子。
大家看清楚了嗎?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聖經」旗幟鮮明地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的!
(2)
為什麼「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呢?「聖經」也說得清清楚楚:
歌林多前書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
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
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原來,「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是因為一個人一旦結了婚,就會分心去照顧(取悅)自己的配偶,就不能全心全意地侍奉基督徒們的「主」了。而用全部的身心去侍奉主子是耶穌同學給基督徒們的「最大的誡命」!
(3)
當然,「聖經」也沒有禁止基督徒們結婚。但是,「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結婚,是基督徒們「慾火攻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歌林多前書
(4)即使「慾火攻心」不得不結婚了,「聖經」「新約」仍然要求基督徒們盡量減少和配偶做愛的次數!看「聖經」:
加拉太書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你沒看下一句?
7:36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7: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7: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你結不結婚都是自己的選擇,跟父母和神都沒關係,不能說是神讓你不結婚。
經上不是還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耶穌和保羅都引用過這一句。推薦閱讀:
※基督徒是否過於傲慢,其愚蠢的言辭是抹黑上帝?
※淺析《聖經》輔導、教牧輔導與心理諮詢的關係
※戀人因為信仰不同不能在一起?
※基督徒會過中國傳統的節日嗎?
※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