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也分合法非法,面對非法強拆,我們究竟能做什麼?
06-23
強拆也分合法非法,面對非法強拆,我們究竟能做什麼?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在什麼情況下會出現強拆。先看兩個法條:《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6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此外,憲法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因此我們的合法房屋當然受法律保護。對於實施違法強拆的拆遷方而言,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31條規定: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同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總之,面對強拆,首先要保證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並儘可能減少損失;其次一定要保持冷靜,注意收集和保留相關證據,事後及時啟動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
來自專欄沈玉潮律師
強拆也分合法非法,面對非法強拆,我們究竟能做什麼?
因為強拆,有人流血流淚,有人心灰意冷;有人失去家園,有人付出生命。這個詞顯得十分沉重,但這又是征地拆遷繞不開的一個問題。那麼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當強拆真的來臨,我們究竟能做什麼呢?根據上述法條可知,強拆的出現有法定的程序要求:(1)被徵收人與房屋徵收部門在補償方案規定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2)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3)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4)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5)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果法院裁定準予執行,一般由作出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執行。
以上就是針對合法房屋實施強拆的程序要求,正如大家所見,如果大家的房屋系合法建造,政府是無權直接實行強拆的。然而實踐中強拆的情形卻常有發生,某些地方政府甚至將強拆作為征遷的手段。如果真的面臨強拆,務必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如果提前獲得了強拆的信息,當事人一定要提前將家裡的貴重物品進行轉移,如果家中有行動不便的老人或者年紀尚小的孩子,也要仔細看護。倒不是說拆遷方一定會不顧一切進行強拆,全然不顧被徵收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而是要防患於未然,萬一現場發生意外情況,不至於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注意看護老人、小孩,轉移貴重物品,儘可能減少損失)
第二:如果拆遷隊到來後強行拆房,當事人一定要馬上報警,交給警察處理。雖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強拆,有的警方甚至可能拒絕出警,但是否報警、警方如何回這些行為對我們後期維權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警察是否出警,是否作為,都是後期維權很重要的證據,當事人不可忽視。(及時報警)第三:及時收集證據。如果拆遷隊到達現場後實施強拆,在保證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情況下,要及時利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拍照、錄像、錄音,對現場的情況進行記錄。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保留證據,方便後期維權。(及時收集和保留證據)第四: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拒絕暴力抵抗,一來大多數情況下暴力抵抗並不能阻止財產受損,二來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當事人甚至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拒絕暴力抵抗)第五:及時啟動法律程序維權。一旦強拆已經發生,就不能挽回,此時只有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才能儘可能地彌補損失,獲得補償。此時當事人最好儘早聯繫征地拆遷方面的專業律師,通過律師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熟練的訴訟、談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證據和資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及時啟動法律程序維權)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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