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簡英國史(1):英國都鐸王朝

極簡英國史(1):英國都鐸王朝

來自專欄歷史那些事兒

Tudor Dynasty, 1485至1603年統治英國的朝代,一共五任。

第一位是(頭像到處可見)

利用在位英王理查三世的民望低迷,亨利很快成功登陸英格蘭,並於1485年在波斯沃平原之役(Battle of Bosworth Field)打敗理查三世,隨即稱王即位,是為英王亨利七世

在經歷了百年戰爭(Hundred YearsWar)和玫瑰戰爭(Wars of the Roses)的動蕩之後,英國人普遍渴望和平,希望國家統一,亨利七世巧妙地利用了這種情緒,通過迎娶理查三世的侄女,平息了對其繼位合法性的爭論,更以這場敵對家族之間的聯姻結束了薔薇戰爭,並以蘭開斯特王朝和約克王室結後的後代,開創一個新的王朝,並將蘭開斯特的紅玫瑰

和約克的白玫瑰

合併組成都鐸王朝的王徽,紅白「都鐸玫瑰」

都鐸君主繼續遏制貴族勢力(歐洲的皇帝就是這麼慘,常常畢生就是干這個,兩大原因,1是政制不像中國這麼大一統,2是這片土地的人心就是更追求自由,反抗意識較強,沒中國百姓這麼綿羊,所以貴族勢力才怎麼壓都始終存在),到都鐸王朝終結,英國竟然沒有一個公爵。

歐洲是這樣,皇帝,貴族,教廷,三大勢力(中國大部分時間只有皇權,貴族,即地方割據也只是偶然才有,所以古代中國才能比歐洲領先這麼多,因為內部沒這麼多折騰)。

剩下的民眾、農民、中產,是被統治階級。亨利選擇了和平民,中產合作(把議會搞得紅紅火火),去遏制其他兩大勢力,比較成功。整個都鐸王朝,皇帝和議會的關係都挺好,議會也感激皇帝的扶植之恩,所以互相合作,共同獲得利益(如後面亨利8世搞一系列立法,議會就基本一路開綠燈)

皇帝+議會的模式,明顯比舊的三種勢力錯綜複雜好得多。以前,地方官以及多種司法機構、教會機構等都各有所屬,處於彼此的較量之中,相互間的關係是分離或對抗的,不成為統一的權威或國家體系。

改革後英國已經是歐洲組織得最好的國家,然而「以任何現代的標準看,還是令人震驚的無序」,相比之下當時中國的體制就先進很多了。


七世去了之後,就是他兒子繼位:

這位的故事就多了,先後娶了6任老婆(放在中國皇帝身上其實不算多了),而且還因為娶老婆的事情產生動力,跟天主教決裂(不給他再婚)

亨利跟第一任生不齣兒子(只有一個女兒瑪麗),著急,於是跟她的侍女安妮發生關係,然後就想離婚娶安妮,於是就寫信去羅馬教廷申請離婚(當時還沒新教改革,還得聽天主教廷的)

這給教皇克勉七世出了大難題,因為之前1527年他曾在羅馬之劫中被西班牙軍俘虜,不想再得罪勢力強大的西班牙帝國(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是凱瑟琳的侄子),況且此一婚姻是前任教皇親自批准的。

為了成功離婚,掀起了新教改革的浪潮,亨利決定自立門戶,自己立一個教派,這樣他離婚就不用經過誰誰誰批准了,當個皇帝當成這樣真夠憋屈,他想。

1533年,英國國會立法脫離羅馬教廷,安妮·博林加冕為王后。三個月後,安妮·博林生下一個女兒,日後的伊麗莎白一世。

由於天主教深入人心上千年,要剷除它在人民心中的位置(很難,後面無數的護教者前赴後繼地反對新教,當然其中有一些聰明的是為自己利益考慮,但也有一些愚忠的,根本沒想過自己為什麼信,反正他的世界觀里從小就有,突然你讓他不準信天主,他是接受不了的),使得自己創的「新教」更鞏固,自然要進行一番形象宣傳。

亨利派他的重臣,在國會咔咔咔立一堆法,試圖用「法」的角度讓人們改變固化的想法,把粉絲吸過來。這一步很正確,因為群眾其實都是盲從權威的,千年來羅馬教廷把自己打造成權威,一家獨大。

好比大家覺得LV是奢侈品,現在來一個Gucci想和它競爭,平起平坐,所以就要拚命宣傳,「我家的逼格跟LV可是一樣高的」。這就是亨利咔咔立法的目的。

隨便舉幾個例子,看看立了什麼法來抵制天主教廷:

《上訴法》宣布:「英吉利是一個帝國,它已被全世界所承認……由一個至高無上的國王統治。國王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禁止教會不經英王允許發布規章。

「教職任命法案」規定教會必須根據英王指定的候選人推選主教;

「至尊法案」宣布英王是英國教會唯一最高權威;

《叛逆法》的規定,蓄意侵犯國王的尊嚴和稱號,否認國王是英國教會的最高領袖,認為國王是異教徒、教會分裂者或暴君者,均屬叛逆,將處以極刑。

任何從羅馬偷運十字架、宗教繪畫,或其他「迷信物什」的人及住址,對不參加國教聖事的人進行罰款,搜查教皇書籍,將不從國教者驅離教區等。

搞這麼多,其實就是從此時開始,對全英國民眾洗腦一個新概念:皇權才是最高的,貴族、教廷的權力從此以後靠邊站,你們識相的就別站過去,否則被炮火打到就怪自己站錯邊吧。

新教改革雖然初衷是方便皇帝離婚,但也迎合了民眾需求。

15、16世紀之交,英國人的民族意識已相當強,對羅馬天主教會的干預和控制十分不滿,主要原因在於:

第一,教會佔有大量土地,苛稅繁重,謀取暴利(教會土地最多時超過全國土地50%)。

第二,教會法庭濫用司法權,引起社會的普遍反感。(而且還毫無邏輯道理,動不動就是潑婦罵街式的判罰)


這位在任太短,是個幼帝,十幾歲就去了,就略過。

是愛德華同父異母的姐姐(男嗣的繼承權優先),這位不知發什麼神經,非常沉迷天主教,所以上位後就要推翻他爸亨利八世所做的新教改革的措施。(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你生出來的小孩將來會信什麼,走什麼路,有可能完全不在你預料範圍之內)

由於她一直受到父親和繼母安妮冷酷無情的對待(她是亨利與第一位皇后凱瑟琳所生),這些凄慘的遭遇,直接造成瑪麗公主日後兇殘無情且陰狠毒辣的個性。

剔除他爸的改革措施的過程中,她下令燒死約300名新教人士,所以身後得名「血腥瑪麗」(其實皇帝殺300人,哪個皇帝沒幹過呢,只不過英國最終還是成了新教國家,所以政治正確是新教,你瑪麗支持天主教,殺新教的馬仔,當然要給你個負面的稱號寫進歷史了)

用如今的視角看來,500年前他們因為宗教而爭論的那些話題,完全就是nonsense,彷彿就像上帝在看著一群猴子在爭論一樣。但500年前的人類整體智力水平就在那擺著,他們作為井裡的蛙,也只能在那個框框里蹦躂了。


瑪麗在位時這些短暫的反彈,使得日後的英國人民更加擁抱新教去了。

然後就是被評為「英國最受歡迎的君主」的伊麗莎白一世的時代來臨了(大多英國的歷史書都拿她的頭像當封面,你就知道她在人們心中地位)。

她的主要功績:

內政方面,建立一個新教的英格蘭教會,新教從此以後站穩腳跟,登上英國正統了。

外交方面,1588年英國擊敗了西班牙的無敵艦隊,這成為英國歷史上最偉大的軍事勝利之一。

文化方面,她的時代出了莎士比亞,光這一位就夠英國人念叨幾百年。

形象方面,終身未婚,所以宣傳自己為「童貞女王」(The Virgin Queen),處女這個概念直到現在還這麼受人們的執迷(看看知乎那些吹噓處女多重要的話題),更別說幾百年前了,光著一個標籤就足夠讓英國人謳歌她(其實邏輯上是不通的,處不處女和道德高不高完全irrelevant,更何況她只是不結婚,情人還是有的)

另外一個重點是她顏值高。

這玩意真是,人類幾千年都沒有進步過,顏值高即正義。再對比一下她姐血腥瑪麗的肖像,就明白為什麼人們不喜歡。

不婚的理由

主要是當時英國尚弱,而對面的法國和西班牙強盛。

當時歐洲都是各國皇室之間互相聯姻的,誰都是誰的遠房親戚。國內是沒人選了,因為你已經是女皇,沒有人地位跟你平起平坐;國外的話跟哪個國的皇族聯姻都會弄不好失去平衡(英國想韜光養晦,坐山觀虎)

她用「拖」的辦法為自己,也為英國贏得最寶貴的時間,使其得以集中精力先解決最棘手的國內問題。

伊麗莎白王位穩定後,又有多國的君主、王位繼承人或貴族顯要向她求婚,其中包括瑞典的王儲、法王的御弟、德意志的皇子等,但鑒於歐洲的宗教紛爭激烈,戰事頻繁,伊麗莎白一一拒絕了這些請求,以避免英國捲入戰爭。

還有一點就是當時結婚易,離婚難,而且女生主動提離婚,更加沒可能。像她表侄女就是前車之鑒,結婚後發現老公太廢,離婚離不成,最後只能用火燒暗殺了自己老公的辦法,還導致輿論倒向死者。如果能痛快離,又何必用到殺人這一步。

既然結婚風險這麼大,那還不如不結。皇位更重要。

國外形勢

1562-1598年的36年間,法國發生了八次內戰;而1618-1648年涉及全歐的「三十年戰爭」(Thirty Years』War),幾乎消滅了中歐地區將近一半的人口。

伊麗莎白自登位之日起直到1588年西班牙的「無敵艦隊」(Spanish Armada)被擊潰,始終處於國內外政治漩渦的中心,隨時都有可能被推翻。對於英吉利民族而言,沒有女王的平安就沒有國家的安全,因此女王的安全及其婚姻和王位問題,遂成為政府和議會關注的焦點。

教皇格雷戈里十三世(Pope Gregory XⅢ)還下明令,誰能暗殺伊麗莎白,重重有賞。

其實教皇也是蠢,第一,人家常年呆在皇宮裡受到保護,你遠在梵蒂岡宣布暗殺令,有人殺得了她嘛;第二反倒激起了英國民眾上下一心,擁有新教,抵觸天主教。

跟瑪麗撕逼了一輩子

瑪麗一世是蘇格蘭女王,由於伊麗莎白終身不嫁,沒有後代,按照族譜,很可能會傳給瑪麗。

但這個女人太沒腦子,先是火燒了自己親夫,逃亡到英格蘭,又口無遮攔說自己應該繼承大統(這不是犯所有皇帝的大忌嘛,你憑什麼來決定),而且她信的還是天主教,這點最致命,幾十年來羅馬天主教廷那邊很多暗殺伊麗莎白的行動,很多都借著瑪麗的名頭,口口聲聲說要幹掉伊麗莎白後,扶正瑪麗,英國就可以變回天主教國家。

即便是這些刺殺和瑪麗本人沒半毛錢關係,但你這塊招牌在這活著,多麼礙眼。

伊麗莎白把她囚禁在英格蘭內陸的各種城堡和莊園里。經過十八年半的監禁,瑪麗被判在1568年密謀暗殺伊麗莎白,並於翌年被斬首。

能拖18年沒死,只是因為伊麗莎白不願意背上處死一位女王的惡名,她才能夠在英國生存了18年。但是直到1586年,當安全首腦沃爾辛厄姆(Sir Francis Walsingham)再一次破獲刺殺伊麗莎白的陰謀,並繳獲了瑪麗直接參与的證據時,瑪麗的末日才到來。在議會及民間的強大壓力下,伊麗莎白幾經猶豫,最後簽署了處決瑪麗的命令。

繼承人

很離奇的是,伊麗莎白去後,她卻給了瑪麗的兒子來繼承大統。

雖然事後證明是個錯誤,一個親媽被處決之時,也只是裝裝樣子,口頭上抗議伊麗莎白處死他母親,當他從英國政府那裡拿到每年4000英鎊撫恤金時,就默不作聲了。這樣的「精緻利己者」,還能是什麼為國為民的好人。

詹姆斯的繼位,也標誌都鐸王朝正式斷了,由斯圖亞特王朝續上。這就留在之後的文章繼續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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