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師父」到「師傅」
知識分子與官場上的師徒,沒有強制性的人身依附關係,「情同父子」畢竟還不是真父子。而手藝人和藝人行里的「學徒」與「師父」之間則是類似於「過繼」的關係,亦師亦父了:首先,拜師是像結婚一樣嚴重和複雜的儀式,學徒要簽訂生死文書給師父,理論上成為師父隨意驅使打罵的奴隸。之後的學習與實踐完全要按照師父的安排一絲不苟的進行,絕不可以越雷池半步,更不可以偷學別家師門的手藝。最嚴重的「醜聞」就是徒弟私自另拜別的師父,這和寡婦再嫁、臣子事二主一樣是最被古人唾棄的不義行為。如果一切順利,在師父認為合適的時候,會利用自己在行內的影響力,給徒弟一個獨立的身份,也就是「出師」:可以自立門戶自己當師父了。但是小師父必須繼續對老師父在業務方面言聽計從、在生活方面伺候孝敬,否則就是大逆不道、忘恩負義、白眼狼等等。
我們會發現,相比起古代的「師父」,近、當代的「老師」要輕鬆的多了。儘管少了「終身為父」的榮耀,但也沒有了擔負學生將來出路的壓力,否則按照現在高中、大學一比數十的師生比例,以及現在的就業形勢,就為學生找工作這一項,當老師的就得愁死。不過這種傳統文化中的「師徒」關係,在今天也並沒有完全消失。比如一位已經非常著名的相聲演員,幾經努力終於拜在一位行內泰斗傳人的門下。儘管誰都知道他們之間幾乎沒有真正上過課,但這一拜不僅給了徒弟一個「名門正派」的身份、與自己知名度相稱的「輩分」以及廣收門徒的合理性,同時也給了師父更大的影響力和知名度——說的直白些:徒弟拜的不是師父的學問和藝術,而是師父在圈內的勢力;師父收的不是徒弟的才能與虔誠,而是未來的投資回報率。這種雙贏的拜師秀沒什麼不好,大家各取所需,合理合法也合情合理。但是這種「師徒」文化如果當真要發揚光大,就會出現很多負面效應:「師門」的概念會限制學生的眼界和發展,「從一而終」的道德觀更會造成許多不必要的衝突與矛盾。「學手藝」確實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對一位老師專註的學習,因為每位老師「循序漸進」的方式是不同的。這就像吃藥要吃滿一個療程,剛吃幾次覺得療效不顯著就急著換藥,不僅耽誤病情還容易留下更多的病根。因此剛入門的學生,需要與一位老師耐心的學習三至五年,才能有獨立判斷自身專業問題的能力,並打下堅實的技術功底。但就像沒有包治百病的葯一樣,世界上也沒有無所不能、樣樣精通的老師。如果一個學生一生只跟隨一位老師學習,那最好的情況就是比老師略差一點。令狐沖、楊過、張無忌當初不是自己師父的對手,都是在被逐出或逼出師門之後才成為絕頂高手。藝術界沒有哪位大藝術家是跟一位老師學出來的,只有博採眾長,才能出於藍而勝於藍。
歐洲中世紀也有「師傅」(master)的概念,但是熟悉舒伯特的聲樂套曲《美麗的模仿女》和瓦格納的歌劇《紐倫堡的名歌手》的朋友就會知道,那是一種相對平等、寬鬆的關係,徒弟未來能否成為「師傅」,更多的取決於所在行會的綜合考量,而非師傅的個人影響力。西方教育文化中「導師」(Hierophant)的概念與「師傅」近似,導師和學生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他有負責學生學業、指導學生生活的義務,但沒有強迫學生服從和干涉學生合理個人選擇的權利。因此在當代各國的大學,研究生階段大多採用導師制,這樣不僅有利於因材施教,也使得學生能夠在真正步入社會之前,得到導師全方位、有針對性的指導。畢業之後,學生與導師留下的是亦師亦友的情誼而非沉重的道義負擔,這也更有利於專業學科保持活力與發展更新。
像愛自己孩子一樣愛自己的學生是一種美德,但這種美德一定是限於感情上的,而非是實質關係上的,這樣溫馨的情感才能長久。「師父」與「師傅」一字之差,顯示出的教育觀念時代的變遷,這不僅僅是教育工作者面臨的問題,也是全社會應該思考的:為什麼一提起孫悟空的「師父」大家都知道是唐僧,而教了孫猴兒真本事的菩提祖師卻沒幾個人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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