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然:微博意見領袖的言論邊界

文載2013年8月12日《中國青年報》02版 見報標題為《微博意見領袖的言論邊界》

微博意見領袖是互聯網的產物、微博的產物,他們因其思想魅力、人格魅力、判斷魅力、寬容魅力、知識魅力、睿智魅力取得了諸多粉絲和擁躉。他們的微博點擊率、轉帖率、評論率、互動率數以萬計。微博意見領袖分布於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各個層面,尤以政治層面為重,這符合人天生是一個政治動物的基本預設,也反應了社會要求加快政治體制改革步伐的強烈願望。微博意見領袖是形成凝聚民意、制約公權的重大輿論力量,意見領袖的作用發揮得好,有利於政治進步,發揮不當,則會造成政治癱瘓症、政治肥大症、政治擁擠症。微博意見領袖的政治責任重大,為微博意見領袖設置邊界,強化其邊界意識十分重要。

第一,道德文明的邊界。文明的基本標誌是理性與責任。理性是西方啟蒙思想家的重要內容,也是現代倫理的重要內容,理性取代神性,通過人的眼光觀察世界,一切以人的理性為標準,需要人有基本的分析能力、判斷能力、邏輯推理能力。現代文明首先是自由的倫理文明,即自由與責任不可分,沒有自由就沒有責任,在微博上的言論自由同樣受到自由的倫理規制。

微博意見領袖的責任主要包括傳播思想的責任、輿論引導的責任和辨別是非的責任。責任就是邊界。意見領袖在傳播思想時一定要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傳播思想的目的是讓網民達至韋伯所言的"頭腦清明",感受其思想的魅力。人類發展的歷史,既是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歷史,也是思想觀念影響人們行為的歷史,在一定情況下,思想反作用的力量甚至會超過生產力決定的力量,超過高科技、互聯網、微博的力量,一個微博承載的思想其力量是無窮的,其影響力、衝擊力是巨大的。他們不應追求思想的華麗外表,不應追求思想煽動的效果,要傳播思想的理性、價值與信仰。在非理性思想中尋求理性,在思想多元化中尋求理性共識;輿論引導的責任。意見領袖是理性和公正的捍衛者,他們不是社會不滿的發泄者,不是社會災難的控訴者,不是網路暴力的支持者,不是網路意見的跟風者,不是仇恨的製造者,不是革命的推動者。意見領袖的政治責任在於分析、探求解決與化解民怨之道;辨別是非的責任。意即意見領袖是真理、真相、常識的捍衛者,不可否認,網路言論魚龍混雜、泥沙俱下、傳謠造謠在所難免,意見領袖不應被各種謬論、各種假象、各種傳說所裹挾,要應保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形成獨立的判斷。

第二,法治的邊界。微博自由都是個人自由在網路上的延伸,微博自由的邊界仍是法治。微博的言論自由必然要求法治來保障,沒有法治的保障,微博的言論自由就如同脫韁的野馬,使言論自由變成言論暴政、多數人的意見暴政。亂用言論自由的自由,會超越法治的界限,侵犯他人的隱私,以正義名義破壞私人領域,從而對他人的身心造成傷害。微博自由的最大化在邏輯上必然要求法治的最大化,法治的最大化就是指凡是法律沒有規定的,其言論在微博上都可以說。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言論自由,都有平等的法治保障。微博自由的最大化在邏輯上必然要求權力的最小化,其理想的境界是沒有權力的烏托邦世界。沒有權力的烏托邦世界畢竟是不現實的,它不能保證人們不互相傷害,即使不互相傷害,沒有權力也會帶來諸多的不便。在現實世界,權力的最小化就在於執行規則,保障憲法的言論自由在微博上得以貫徹和落實。法治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邊界既是普通網民的邊界,又是微博意見領袖的邊界,法治之內無特權。

微博意見領袖在捍衛法治、宣傳法治的重要性、辨析法治的邊界性等方面發揮具有獨特的作用。比如7月21日,女歌手吳虹飛發表了"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和建委的微博,被北京警方拘留,引起了不小的網路爭議。在這場爭議中,特別需要法治意見領袖對此進行分析和評論,以解網民之疑惑,北京大學教授、網路意見領袖之一張千帆在網路雜誌《大家》里發《憲法保護危害輕微言論的自由》,此文一方面指出吳虹飛言論的非理性,另一方面又指出了吳虹飛的言論"並不足以構成清楚、可見和嚴重的社會危害,因而仍然處於憲法第35條的保護之下。"其網路文章迅速在微博上傳播和發酵,取得了良好的社會蝴蝶效應,準確地夯實了法治邊界的界標。法治的界標是憲法而不是具體法律。

第三,知識的邊界。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存在著不可避免的無知,每一個人都掌握著相關的分立的知識。知識的限度也是理性的限度,超越知識的限度也就是超越理性的限度,會導致知識與理性的狂妄和自負。有知識的人要充分認識到知識的限度、理性的限度,否則就會成為知識的破壞者甚至毀滅者,意見領袖會成為煽動家,微博會成為意見領袖煽動的場所。每一個意見領袖都不是通才,都是專業人才。在專業領域發微博,既能把知識運用自如,也能把社會問題說得清楚。如果意見領袖不承認自己的無知,在專業之外發表意見,將對社會產生不良的影響,也會受到相關專業網民的質疑和批評。網路意見領袖,是專業知識的領袖,是專業知識的佼佼者。在專業之外發微博,其智商、智慧與普通網民沒有太大的區別,也會因此失去了意見領袖的魅力。具體地說,搞經濟學的,在經濟領域發微博,搞政治學專業的,在政治領域發微博,搞社會學專業的,在社會學領域發微博,搞法律專業的,在法律領域發微博。在專業領域內發微博,既是對專業知識的挑戰,也是對專業知識的更新,同時與網民在專業領域微博的互動,會使激發專業知識的活力。

第四,思想的邊界。微博是思想多元化的聚集地、聚散地。網路意見領袖是微博上傳播和闡述著各種主義、各種思想、各種價值觀的主導性力量,諸如社會主義、民主社會主義、自由主義、民主主義、民族主義、民粹主義、混合主義、自由左派、自由右派、老"左"派、老右派、新左派、新右派、維權派等各種主義、各種價值觀、各種思想、各種理念、各種新名詞、新概念等大都由網路意見領袖發表並闡述的。在闡述與網民互動的過程中,各種不同思想由一而生多,由多合一的情況不斷出現,不同的碎片化亞種主義、亞種思潮、亞種價值觀、亞種理念、亞種思想不斷衍生。

在政治倫理多元衝突和深刻分化情況下,如何才能保證網路長治久安、和平共處?這同樣一方面需要網路意見領袖表達思想的清晰性,另一方面需要他們尋找出獨立於各種不同主義和思潮的政治概念,拓展公共理性空間,提供羅爾斯所說的"公共質詢"指南。微博意見領袖特別需要"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的寬容性精神品質。

第五,社會心理承受力的邊界。社會心理承受能力的邊界是由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和中國的國情決定的,也是由網路不同的價值觀決定的。網路意見領袖的觀點要充分考慮到中國的具體國情,充分考慮到不同價值觀所共存的底線和邊界,這個底線和邊界就是不能發表反人類公平正義的思想和觀點,不能突破人類的基本正義感。

一般而言,網路意見領袖並大都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內具有自身分析問題的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出的結論一般來說具有客觀性、公正性、獨立性。即便如此,也應該充分考慮到網民的社會心理承受力,言論要具有社會可接受性和耐受性。如果意見領袖的觀點過於強烈,就可能驟然打破人們的心理平衡,引起網民過強的反感,會對網路意見領袖形成阻抗、拒斥心態。其表現就是凡是微博意見領袖說的,不管對錯與否,都要反對,反對就是一切。網民還對網路意見領袖的觀點、個人、群體進行污化處理,比如把專家污化為"磚家",把教授污化為"叫獸",把公共知識分子污化為"公知",把愛國者污化為"愛國賊",把傳播現代文明的意見領袖稱為"美狗"等。

網路意見領袖也有劍走偏鋒、非理性失控、結論失公允、打破邊界的時候,比如最近發生的清華一教授稱"強姦陪酒女比良家女危害小"、貴州某官員微博稱"不愛國者為敗類人渣"等具有強烈刺激網民耳目的言論引起了網路的軒然大波。在網民們看來,前者挑戰了法律的道德底線,後者挑戰了政治的道德底線,破壞了社會可以承受的邊界。

綜上所述,微博意見領袖要有充分的邊界意識,捍衛邊界意識,惟其如此,才能發揮意見領袖的正能量,防止、淡化、削弱其副能量,從而推動和加強道德文明、法治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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