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第二百八十六篇《有瞽》
【篇目】
[作品介紹]
[注釋]
[譯文]
[賞析一]~~[賞析五】
【古風泊客一席談】
有瞽
[詩經·周頌·臣工之什]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設業設虡,崇牙樹羽。應田縣鼓,鞀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喤喤厥聲,肅雍和鳴,先祖是聽。我客戾止,永觀厥成。
[作品介紹]
《周頌·有瞽》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這是周天子在宗廟祭祀先祖的樂歌,寫在周王朝宗廟的大庭上,排列著很多樂器,當樂器齊備、樂師到齊的時候就開始合奏,聲音洪亮和諧,先祖神靈前來欣賞,參祭的貴客聆聽了全部演奏。全詩一章,共十三句,詩中詳細描述了樂隊的組成,樂器的安排,樂聲描繪得形象生動,場面描寫得盛大恢宏。
[注釋]
⑴瞽(gǔ):盲人。這裡指周代的盲人樂師。
⑵庭:指宗廟的前庭。
⑶業:懸掛樂器的橫木上的大板,為鋸齒狀。虡(jù):懸掛編鐘編磬等樂器的直木架,上有業。
⑷崇牙:古代樂器架橫木上刻的鋸齒,用以懸掛樂器。樹羽:在崇牙上裝飾的五彩鳥羽。樹,插。
⑸應:小鼓。田:大鼓。縣(xuán):「懸」的本字。
⑹鞉(táo):一種立鼓。一說為一柄兩耳的搖鼓。磬(qìng):玉石制的板狀打擊樂器。柷(zhù):木製的打擊樂器,狀如漆桶。音樂開始時擊柷。圉(yǔ):即「敔」,打擊樂器,狀如伏虎,背上有鋸齒。以木尺刮之發聲,用以止樂。
⑺備:安排就緒。
⑻簫:古簫如今之排簫,是以小竹管排編成的。管:管樂器,即笛子之類的樂器。
⑼喤(huáng)喤:樂聲大而和諧。
⑽肅雝(yōng):聲音和諧舒緩。
⑾戾(lì):到達,到來。
⑿永:終,一直。成:指一曲終了。或解為樂之一闋。一說此指祭禮完畢。
[譯文]
盲人樂師排成行,聚集周廟前庭上。鍾架鼓架擺設好,五彩羽毛架上裝。既有小鼓和大鼓,鞉磬柷敔列停當。樂器齊備就演奏,簫管一齊都奏響。眾樂交響聲洪亮,肅穆和諧聲悠揚,先祖神靈來欣賞。諸位賓客都來到,樂曲奏完齊讚賞。
賞析壹壹/
此詩是表現周王祭祀先祖時樂隊齊奏的盛況。在先秦時代的政治生活中,樂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而且往往與禮密切相關聯。《禮記·樂記》云:「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樂由天作,禮由地制,過制則亂,過作則暴。明於天地,然後能興禮樂也。」《周頌·有瞽》是描寫作樂的篇章,《毛詩序》認為是「始作樂而合乎祖」,鄭箋以「王者治定製禮,功成作樂」釋之,正反映了禮樂並重的傳統觀念。
周代有選用先天性盲人擔任樂官的制度,據《周禮·春官·序官》記載,其中的演奏人員有「瞽蒙,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計三百人;另有「眡瞭三百人」,賈公彥疏說「眡瞭,目明者,以其扶工」,即是在樂隊中配備視力正常的人做盲人樂師的助手。可見,當時王室樂隊的規模相當龐大。《周頌·有瞽》正是王室樂隊演奏壯觀場面的記錄。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說明在宗廟上奏樂的主體是瞽;而「設業設虡」、安置樂器的則當是擔任瞽的輔佐的眡瞭。樂器則列舉了應、田、鞉、磬、柷、圉、簫管,與《周禮·春官》所載「瞽蒙掌播鞀、柷、敔、塤、簫管、弦歌」基本相符,其中柷為起樂、圉(敔)為止樂之器,以首尾涵蓋,表示這次演奏動用了全套樂器而「八音克諧」(《尚書·舜典》),「喤喤厥聲,肅雝和鳴」,其音樂自然十分美妙。
周頌三十一篇都是樂詩,但直接描寫奏樂場面的詩作惟《周頌·執競》與此篇《周頌·有瞽》。《周頌·執競》一詩,「鐘鼓喤喤,磬筦將將,降福穰穰,降福簡簡」,雖也寫了作樂,但也落實於祭祀降福的具體內容。惟有《周頌·有瞽》幾乎純寫作樂,最後三句寫到「先祖」「我客」,也是點出其「聽」與「觀」,仍歸結到樂的本身,可見這樂便是《周頌·有瞽》所要表達的全部,而這樂所包含的意義,在場的人(周王與客)、王室祖先神靈都很明了,無須再加任何文字說明。因此,《周頌·有瞽》所寫的作樂當為一種定期舉行的儀式。《禮記·月令》:「季春之月……是月之末,擇吉日,大合樂,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親往視之。」高亨《詩經今注》認為這即是《周頌·有瞽》所描寫的作樂。從作樂的場面及其定期舉行來看,大致兩相符合,但也有不盡一致之處。其一,高氏說「大合樂於宗廟是把各種樂器會合一起奏給祖先聽,為祖先開個盛大的音樂會」,而《禮記·月令》鄭玄注則說「大合樂以助陽達物風化天下也,其禮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國以鄉射禮代之」,目的一空泛、一具體;其二,高氏說「周王和群臣也來聽」,《禮記·月令》則言天子率群臣往視,音樂會的主辦者便有所不同了。另外,高氏說「據《禮記·月令》,每年三月舉行一次」,《月令》原文是「季春之月」,按周曆建子,以十一月為歲首,「季春之月」便不是「三月」了。可見要確指《有瞽》作樂是哪一種儀式,還有待進一步考證。
《周頌·有瞽》這一純寫作樂過程的詩篇,不僅表現了周王朝音樂成就的輝煌,而且也顯示了周人「樂由天作」因而可以之溝通入神的虔誠觀念。
佚名
彩繪竹胎漆排簫
賞析貳貳/
朱熹解曰:「賦也。序以此為始作樂而合乎祖之詩。(前)兩句總序其事也。」(中六句)「以上葉瞽字。」(末五句)「以上葉庭字。如簫韶九成之成。獨言二王后者,猶如言虞賓在位,我有嘉客,蓋尤以是為盛耳。」
這是一首描述祭祀先祖時樂隊齊奏盛況的樂詩。
盲人樂師們聚合在大周王室的宗廟,擺布好懸掛鐘磬的架子,在架子的橫板上裝飾好漂亮的雉雞翎。擺列好小鼓、大鼓、懸鼓、撥浪鼓、石磬、起樂的、止樂的樂器,一應俱全,然後百樂齊奏,簫管齊吹。時而氣勢磅礴,時而舒緩柔和,相信先祖神靈都聽到了吧。我大周王室的貴客到了,饒有興趣地觀禮至最終禮成。
出了龐大樂隊的恢宏場面。身臨其境,如聞其聲。
佚名
紅漆描金雲龍紋排簫
賞析叄叄/
人類音樂是從神壇上一步步走下來的。原始社會由於生產力低下,人們無法戰勝自然而形成的「萬物有靈」觀念即「敬天常」意識,至3000年前,周朝音樂依然是著意渲染神秘主題。西周統治者用音樂祭祀天地、神靈、祖先,即周公「制禮作樂」提倡的「雅樂」 。 《詩經·周頌》中有首詩叫《有瞽》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設業設簴,崇牙樹羽,應田縣鼓,鞉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喤喤劂聲,肅雝和鳴,先祖是聽。我客戾止,永觀厥成。 」實際上是周王大合樂於宗廟時所唱的樂歌,描繪了一群盲樂師用鐘磬、足鼓、建鼓、搖鼓、簫管等各種各樣的樂器演奏和諧的樂曲,供祖先聽賞。這些樂器中象徵天子、諸侯身份地位之「重器」即編鐘和編磬,合稱「鐘磬樂」 。在我國考古出土上百套「編鐘」中,規模最為龐大的是1978年在湖北隨縣擂鼓墩出土的「曾侯乙編鐘」 。全套編鐘65件(甬鍾45件,鈕鍾19件,鎛鍾1件) ,分列八組,分三層懸掛在高大鐘架上,氣勢雄偉,傲視天下。編鐘和編磬組合發出的音響,古人用「金聲玉振」加以形容。「曾侯乙編鐘」音樂性能極為先進,總音域跨五個八度,基調和現代C大調相同,中心音域十二律齊備,可以在三個八度內構成完整的半音階,也可以在旋宮轉調的情況下演奏七聲音階的樂曲,而且每件甬鍾能夠同時敲擊出三度音程(大三度、小三度)兩個音,叫做「一鍾雙音」 ,這是前所未知的。音樂學家黃翔鵬在上世紀80年代發現了這一「奇蹟」 ,當時中國音樂史權威楊蔭瀏先生還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說:一個鍾怎麼能敲出兩個音?然而,「曾侯乙鍾」出土再次證實「奇蹟」的存在。有學者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半音階在歐洲公元後16世紀問世的大鍵琴上出現時僅只有四個八度的音域,在18世紀初問世的鋼琴上出現時才有五個八度的音域。直到近代,鋼琴音域才增加到七個半八度。由此可見,古代中國在聲學與音樂上的成就,的確在世界上遙遙領先。 」同時,曾侯乙墓樂器置放位置還證實《詩經》中所記載大型「鐘鼓之樂」和小型「琴瑟之樂」之存在,相當於今天的「管弦樂」和「室內樂」的區分。所以,曾侯乙墓樂器群的出土震驚了世界,被認為是繼秦始皇陵兵馬俑之後的「世界第九奇蹟」 。「曾侯乙鍾」斷代屬於戰國初期,是依據鎛鍾銘文推斷的,相當於公元前433年,距今2400餘年。曾國是楚國「國中之國」 ,一個只有彈丸之地的小國,能夠製作出這樣精美先進的樂器似乎不可思議。實際上曾國即文獻中所稱的隨國,春秋早期號稱「漢東大國」 ,是漢東姬姓國中最大的國家。公元前632年城濮之戰,晉國大夫欒枝對晉文公說「漢陽諸姬,楚實盡之」 ,說明春秋中期隨國已經淪為楚國附庸,到了戰國則不知下落。從隨縣墓出土的曾侯乙銅器銘文中可以得出結論,「隨」同時也叫「曾」 ,與周王室為同姓親族關係,「曾侯乙就是文獻所載的漢東姬姓之隨的一個國君」 。據最新資料顯示, 2013年7月3日,隨州葉家山西周墓群中M 111號墓室發現5件編鐘,其中一件鎛鐘上鑄有銘文,墓葬很可能是曾國國君墓。「夏商周斷代工程」首席科學家、北京大學考古系李伯謙教授認為,由於編鐘屬於西周早期,意義重大,有可能改寫世界音樂史。因此,「曾侯乙鍾」厚重的歷史內涵只是露出冰山之一角,簡直匪夷所思!它不僅揭示了3000年前編鐘在周王室邊緣地區的存在,而且撥開了由於文獻記載的缺失所形成的歷史迷霧,通過器物銘文使隨國和曾國的源流關係重新為世人所知。所以,編鐘和編磬既是中國古代的重要樂器,鐘體與磬體上鐫刻的銘文亦往往填補文獻記載空白,具有重大的歷史文化價值。
先秦時期器樂形態即以「八音」為標誌的各類樂器(金如鍾,石如磬,絲如琴瑟,竹如簫管,匏如笙竽,土如塤,革如鼓,木如柷圄)構成的「華夏舊樂」 ,以編鐘和編磬為代表,合稱「鐘磬樂」 。這是我國第一代器樂形態。在西周由天子、諸侯、卿、大夫、士構成的社會結構中,鐘磬多為上層統治者所使用,「士」多用琴瑟(所謂「士無故不撤琴瑟」 ) ,奴隸階層則用「塤」和「土鼓」一類的民間樂器,有著鮮明等級界限和階級區分。宗廟之中,天子諸侯以「鐘磬樂」祭祀天地神靈先祖,在莊重肅穆的音樂中求得心靈凈化,以音樂的和諧維護社會統治秩序。「國之大事,在祀與戎」鐘鼓喤喤,磬管鏘鏘,它以金屬富有穿透力的音響,玉石材料圓潤透明的音色,皮革樂器宏大的音量在人類音樂中先聲奪人,不同凡響,展現王者之氣,走在了世界前面。春秋時期,禮崩樂壞,各諸侯國大量製作鐘磬樂器,「鐘磬樂」得到空前發展,從各地區出土大量編鐘、編磬的事實中可以證明。戰國時期,歌舞音樂開始風靡各國宮廷,中國音樂由「樂舞」形態向「歌舞伎樂」形態轉型,器樂形態也由「鐘磬樂」向「絲竹樂」轉型。這是由於輕便的絲竹樂器更加適宜於輕歌曼舞音樂情調的需要,宮廷音樂步下神壇,「神」的音樂逐步演變為「人」的音樂,為更富於人性化色彩的歌舞伎樂所取代,成為主流音樂形態,開闢了中國音樂歷史新階段。但是,「鐘磬樂」並未完全失去其歷史地位,依然在歷代宮廷雅樂中奏響,虔誠祈求天地浩氣、神靈保佑、先祖庇護,為綿延不絕的中華民族子孫祈福。這是莊重神奇的音樂世界,所有樂器全為地地道道漢族樂器,是我國最古老的器樂組合形式,音樂則被稱作「華夏舊樂」 。
佚名
柷
賞析肆肆/
《周頌·有瞽》與周初的樂制改革
周克商之後,雖已取得天下,但政權並不穩固。這固然來自於武王的早逝和成王的年幼,更重要的是殷商的反對勢力還很強大。因此,開國後很長的時間,周人還無暇顧及制度建設和文化創新,而是一方面「取先王之樂與己同者」,即夏之禮樂,來抗衡商文化;另一方面,又因周長期為商之屬國,且文化遠遠低於殷商,不得不對其有所借鑒。
後周公攝政,平定三監之亂,始著手進行制度建設。據典籍記載,周初的禮樂改革,至少經過了兩個階段:第一,周公攝政六年的制禮作樂。《逸周書·明堂篇》載:「周公攝政君天下??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第二,周成王時的「興正禮樂」。《史記·周本紀》載:「成王??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故第一階段以「製作」為主,有開創之功;第二階段以「興正」為要,行完善之事。不過,這兩個階段是一個連續的過程。而《有瞽》之作,就是在這一背景下完成的。
為便於討論,現將《詩經·周頌·有瞽》的全文徵引如下: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設業設虡,崇牙樹羽,應田縣鼓,鞀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喤喤厥
聲,肅雝和鳴,先祖是聽。我客戾止,永觀厥成。9對於《有瞽》的創作時間,古人有兩種意見:
一、認為作於周公攝政六年,像孔穎達疏此詩說:「謂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一代之樂功成??詩人述其事而為此歌焉。」清人陳奐及今人陳子展亦持此說。二、認為作於成王之時,像何楷《詩經世本古義》認為此詩是「成王至是始行合祖之禮,大奏諸樂雲耳,非謂以新樂始成之故合乎祖也」。陳啟源《毛詩稽古篇》也認為《有瞽》作於成王即政之初。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糾紛,可能是對制禮作樂不同階段的體認。若將其製作時間坐實,不免有臆測之嫌。但將其作為周初樂制改革的成果,卻是比較圓通的解釋。
據《毛詩序》的解釋,《有瞽》之貢獻,一在「始作樂」,一在「合乎祖」。然始作何樂?是指樂器還是樂章?合乎祖又是何意?歷代治詩者各有說法,難成定論。今撮其要,列表於上:
各家爭論,固然增人疑惑,但也恰恰說明《有瞽》一詩的價值所在。現結合各家觀點,對《有瞽》所反映的西周樂制改革,做一討論。
從表層看,《有瞽》描述的樂制,一在樂官,即「有瞽有瞽,在周之庭」;一在樂器,即「設業設虡,崇牙樹羽,應田縣鼓,鞀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前者確立了以瞽矇為主的樂官體系,後者建立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樂器範式。
樂官方面:以瞽矇為樂官,是上古通例。唐人杜佑就說:「昔唐虞訖三代,舞用國子,欲其早習於道也;樂用瞽師,謂其專一也。」但從《逸周書·世俘篇》的記載來看,卻絲毫不見瞽矇的影子,負責演奏的都是籥人;至作《有瞽》一詩時,才完全以瞽矇為主角。這表明,在短短數年內,西周的樂官體制發生了重大改革。
《有瞽》之所以強調瞽矇在周庭,有兩層意思:其一,說明瞽矇樂官並非周人所固有。瞽矇的來源,《韓詩外傳》卷三載:「詩曰:『有瞽有瞽,在周之庭。』紂之餘民也。」主要是接受了殷商的瞽矇體系,魏源也認為周庭的瞽矇是「太師疵、少師疆抱樂奔周之儔」。除此之外,可能還有一些克商時俘獲的樂官。因為周公在分國建邦時,將殷民分化,賜與各國,其中就有大量的樂器和樂人。其二,突出了瞽矇樂官在樂制改革中的重要性。周初的樂制改革,使瞽矇系統走上西周的歷史舞台,成為禮樂制度得以實施的主要人才支撐。從人數上看,《周禮·春官》中的樂官系統,瞽矇有三百人,再加上輔助瞽矇的視瞭也有三百人,占整個樂官系統的一半還多;從技能上講,樂官主修聲,而在周道中「聲莫重於升歌」。樂歌之事,就是由瞽矇負責的。
可以說,西周的樂制改革,在因於殷禮的基礎上,奠定了瞽矇的主體地位。為表明其重要性,就專作《有瞽》一詩來述其事。
樂器方面:樂器是禮樂制度的物化形態。殷樂官奔周,還將自己職掌的祭樂器一道帶走,這既說明樂器是樂官身份的象徵,又說明樂器的轉移具有政治性意圖。可見,樂器的製作和完善,也具有儀式化的意義。所以,周初的「始作樂」,恐怕是以樂器的製作為基礎的。 《有瞽》所述之樂器,包括應、田、懸鼓、鞉、磬、柷、圉、簫、管等,都是典型的雅樂器。這些樂器,既包括前代已具的先王之器,如李黼平《毛詩紬義》:「柷、圉、鞉、磬見《虞書》、《商頌》,夏筍虡、殷崇牙見《明堂位》,亦不可謂無他代樂器也。」2又包括制禮作樂後的新造之器。如陳奐云:「至成王之世,始克大同,乃作己樂。樹羽縣鼓,皆先王所未有也。」 前者是繼承,後者則是損益,這裡著重討論後者。
周初之樂制改革,是為了與先進的殷商文化相抗衡。歸結到樂器方面,則表現在製作代表本民族特色樂器。據陳奐說法,周初新制之 器,一為樹羽,一為懸鼓。樹羽是對鍾架的裝飾物,《禮記·明堂位》有「夏後氏之龍簨虡,殷之崇牙,周之璧翣」之說,簨虡即懸掛鐘磬之架:橫者為簨,也即《有瞽》中的「業」;豎者為虡。崇牙則是懸掛鐘磬的木釘。至於「樹羽」,據鄭玄註:「周又畫繒為翣,戴以璧,垂五采羽於其下,樹於簨之角上,飾彌多也。」則周人的貢獻,是增加了簨虡的裝飾。懸鼓,《禮記·明堂位》云:「夏後氏之鼓足,殷楹鼓,周縣鼓。」通過三代之對比可知,周人改變了鼓的放置方式,也懸之於簨虡。這些新器的製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周人的文化自信。
若進一步了解,《有瞽》一詩所述的樂制改革,並不局限於技術層面,其背後還有更深的文化因素,即樂懸制度和大合樂演奏。
《有瞽》中「設業設虡,崇牙樹羽」,描繪的就是樂懸制度。《周禮·春官·小胥》鄭玄註:「樂縣,謂鐘磬之屬縣於筍簴者。」賈公彥則補充說:「凡縣者,通有鼓鎛,亦縣之。」
佚名
圉(yǔ):通「敔(yǔ)」
賞析伍伍/
《毛傳》:『《有瞽》,始作樂而合乎祖也』。鄭箋解釋:『王者治定製禮,功成作樂。合者,大合諸樂而奏之』。正義曰:『《有瞽》詩者,始作樂而合於太祖之樂歌也。謂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一代之樂功成,而合諸樂器於太祖之廟,奏之,告神以知和否。詩人述其事而為此歌焉』。意似特為制禮作樂功成而告祖先之頌歌。我不解處是,頌歌並沒有大肆鼓吹制禮作樂的功勞和意義,而是僅僅描述了行樂的場面,還特地強調樂官都是盲人,作樂者的用心何在?
百度百科:『周代有選用先天性盲人擔任樂官的制度,據《周禮·春官·序官》記載,其中的演奏人員有「瞽蒙,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計三百人;另有「眡瞭三百人」,賈公彥疏說「眡瞭,目明者,以其扶工」,即是在樂隊中配備視力正常的人做盲人樂師的助手。可見,當時王室樂隊的規模相當龐大。《有瞽》描寫的正是王室樂隊演奏的壯觀場面。』場面蔚為壯觀,但我更關注的是文武二王建立的用盲人作樂官的制度。『有瞽有瞽,在周之庭』,是不是在有意讚揚先祖啟用盲人作樂官的創舉?宣揚祖先的仁義之舉?我以為是。這裡並沒有頌揚祖先多麼多麼善良多麼多麼愛民,而是通過這樣一個場景的描述不露痕迹地傳達了這樣的信息。對禮樂的頌揚也是這樣,通過描述禮樂場面,展示了禮樂的宏偉壯觀,聽者如潮,客人們也都來觀禮『永觀厥成』,這樣達到宣傳之目的,也許這便是作者的目的,寓意於不言之中,我以為這正是作者的高人之處。
迄今為止,我還沒有見到一人這樣去解讀該頌歌,難道我又見人之不見?是我自作多情,自作聰明?我真不敢說,我這人一向對自己最沒有信心,寧願懷疑自己也要相信別人。自己都沒信心,別人還能相信?偏偏世界上沒有信心之人最多的就是疑心,於是我還是疑心該頌歌可能,或許,八成,說不定就有上述意思。於是就有了下面的解讀: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瞎眼樂官瞎眼樂官,在周朝的朝廷之上。這已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只有周朝的朝廷上會出現三百盲人樂師。剛讀此頌,我就懷疑為什麼這裡特地提到『有瞽』,而且是重複提及『有瞽有瞽』?《大雅靈台》中也提到『矇瞍奏公』不過那時讀詩的我只是有所懷疑,不似現在有如此強烈的感覺。現在我可以肯定這是大有深意的。
設業設虡,崇牙樹羽。應田縣鼓,鞉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這些都是禮樂樂器的準備,不細解釋。之所以這樣詳盡地描述樂器的準備,是想告訴人們場面之浩大,所用樂器之多。也為下面的演奏出『肅雝和鳴』的華美樂曲作鋪墊。禮樂還未響起,就把人的身心抓住。
柷(zhù):亦名「椌(qiānɡ)」,古擊樂器,雅樂開始時擊之,郭璞註:「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連底挏(dònɡ,推引,用力攪拌)之,令左右擊,止者,其椎名。」圉(yǔ):通「敔(yǔ)」,古擊樂器名,形如伏虎,用於雅樂結束時。孔穎達疏:「樂之初,擊柷以作之;樂之將末,戛敔以止之。」郭璞註:「敔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鉏鋙(jǔyǔ),刻以木,長尺,櫟(lì)以籈(zhēn)者,其名。」「籈」為擊敔的木棒,「鉏鋙」為不相配合的齒狀突起物,「櫟」即擊器出聲。
喤喤厥聲,肅雝和鳴,先祖是聽。我客戾止,永觀厥成。禮樂響起,喤喤華美其聲,優雅肅穆,獻給先祖聽。我的貴客們都特地趕來,觀看這永世的盛典禮成。聊聊數語,就把禮樂的華貴肅穆,和觀禮的人潮,規格,等級等等交待清楚。
太精彩!可謂文章聖手。不知你感覺到沒有?我似看到聽到一場華美的禮樂交響樂,那麼莊重那麼神聖,又那麼華麗那麼高貴!可惜啊,如果這些樂曲流傳至今,西方的交響樂就不可能獨霸天下!
佚名
《有瞽》 [詩經·周頌·臣工之什]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設業設虡,崇牙樹羽。應田縣鼓,鞀磬柷圉。既備乃奏,簫管備舉。喤喤厥聲,肅雍和鳴,先祖是聽。我客戾止,永觀厥成。「
譯文:
「盲人樂師排成行,聚集周廟前庭上。鍾架鼓架擺設好,五彩羽毛架上裝。既有小鼓和大鼓,鞉磬柷敔列停當。樂器齊備就演奏,簫管一齊都奏響。眾樂交響聲洪亮,肅穆和諧聲悠揚,先祖神靈來欣賞。諸位賓客都來到,樂曲奏完齊讚賞。「
關於《有瞽》的詩旨,歷代基本無爭議。
《毛傳》曰:「《有瞽》,始作樂而合乎祖也。「鄭箋解曰:「『王者治定製禮,功成作樂。合者,大合諸樂而奏之。「《正義》則曰:「《有瞽》詩者,始作樂而合於太祖之樂歌也。謂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一代之樂功成,而合諸樂器於太祖之廟,奏之,告神以知和否。詩人述其事而為此歌焉。「
宋代朱熹《詩集傳》也曰:「序以此為始作樂而合乎祖之詩。「
如果一定要說有爭議的話,就是在於本詩的創作年代。有說是周公攝政六年,還有說是周成王時代。
為何有這樣的爭議呢?周克商之後,雖已取得天下,但政權並不穩固,因有外患(夷狄)內憂(殷商餘孽)。直到周公攝政,平定三監之亂之後,始著手進行制度建設。
據典籍記載,周初的禮樂改革,至少經過了兩個階段:第一,周公攝政六年的制禮作樂。第二,周成王時的「興正禮樂」。
周代開創性地建立了選用先天性盲人擔任樂官的制度。可以這麼說,西周的樂制改革,在因於殷禮的基礎上,奠定了瞽矇的主體地位。
泊客想指出的是:「禮樂並重」正是先秦時代尤其是西周時期最重要的治國方針。
有專家言:《有瞽》一詩是為了周朝建立了瞽矇為主的樂官制度。泊客以為,此言差矣。
《有瞽》並沒有大肆鼓吹制禮作樂的功勞和意義,而是僅僅描述了行樂的場面,還特地強調樂官都是盲人。詩文是周王大合樂於宗廟時所唱的樂歌,描繪了一群盲樂師用鐘磬、足鼓、建鼓、搖鼓、簫管等各種各樣的樂器演奏和諧的樂曲,供祖先聽賞。
但為什麼周頌三十一篇都是樂詩,而直接描寫奏樂場面的詩作惟《有瞽》呢?
因為,《有瞽》表面上描寫了一場獻給祖先聽賞的樂曲,實質上是歌頌了制禮作樂、興正禮樂的治國方針啊!這也是西周努力驕傲於並自信與殷商的先進文化的最主要的代表。
《毛詩序》認為是「始作樂而合乎祖」,鄭箋以「王者治定製禮,功成作樂」釋之,正反映了西周禮樂並重的治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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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286心 · 養性·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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