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身主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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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11:23:37 |只看作者b、丈夫和妻子 夫妻之間有這樣幾種關係:(1).生育合作;(2).性合作;(3).經濟關係(乃至支配關係);(4).精神依戀。生育合作關係是傳統家庭里夫妻間最基本、最重要的關係,這對人類的延續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由於它的歷史悠久,就產生了這樣一種思維定勢,以為男女結合生育後代是天經地義、亘古不變,這只是一種蒙昧的看法。通過異性之間的性交繁衍後代的方法是自然演化賜予人類的,但隨著人類的進步,舊有的方法就變得落後。在傳統的、動物式的生殖方式下,男女分工不同,使男女的社會關係發生戲劇性的變化。最初,婦女因生殖功能而處於支配地位,這就是母系氏族時代,女性的優越把她們固著於家庭內部,養尊處優,從事神聖而偉大的生育工作,男人反而逐步獲得支配家庭的經濟能力和權利,雙方的地位便發生逆轉,婦女淪為做家務的奴僕、生兒育女的工具、男人的附庸,並被排斥在社會生活之外。現代社會的開放使婦女走入社會生活,獲得更多的人生權力和更廣闊的生活空間,也產生了女性的自覺──女權主義。由於生理的分工,男女無法平等,只有改變落後的生殖方式,才有男女的完全平等,才能徹底解放婦女,並使所有的人擺脫生殖角色---DNA的規定。舊有的生殖方式是低效率的,它使每個人都要承擔生育後代的重負,可見,革新生殖方式也有經濟上的意義,它使人有更多更充分的人生自由。最終,人類生產後代的方式,將根據人類的需要,以高品質、技術化的方式主動地合成,人認識了DNA的全部秘密之後,就可以自主地推動生理結構的進化和優化,甚至取代DNA的自然設計,把全部生命都納入人的意識的牢牢掌握之中,也就可以使人完全超越生理,成為純粹的人的存在、精神的存在。令人遺憾的是,至今還有那麼多打著尊重人權的旗號的蒙昧主義者,他們反對生殖方式的變革。第一,他們認為,人的固有的生殖方式是上帝賦予的,改變它就是褻瀆神靈,是要受懲罰的。顯然,這是宗教人士的觀點。實質上,人主動地變革生殖方式的確是對神的權力和威信的極大損害,從而也就間接地打碎了教士、神父賴以維生的飯碗(那時肯定不需要他們去做洗禮主持了),好在宗教已經沒落,它們已無力用暴力去維護其私利和蒙昧的信條,他們已是今天的真正異端,當然,我們應寬容他們,但不能讓他們的蒙昧思想蒙蔽進步的信念。反過來,那些信仰傳統宗教的人為什麼又不可以認為人類的新的生殖方式正是上帝暗中默許的呢?──如果不是他的默許,人類又怎麼能夠掌握這種變革的能力?所以,信教的科學家們完全可以一邊開發人類的新的生殖方式,一邊說:感謝主,賜予我們人類新的生殖方式。新的生殖方式的變革大概會為佛教信徒所歡迎,因為,人類開始了創造生命而不是殺生。第二,人工化的生殖方式使生命的神秘性消失迨盡。但我們應指出,這種消失是一件好事,所謂神秘性,就是指人不能控制生命本身,從而是把人的命運交給不可知的外部力量,這恰恰是人的屈辱,當我們有能力按照人本身的意圖進行合目的地塑造、合成後代時,我們豈能安於被支配的自然方式?當我們揭示了生命的秘密,我們就能夠趨利避害,提早改進和預防,從而使生命更完美更健康,我們難道不是經常聽到人們抱怨他們的不美麗、不強壯、不聰明,以及為意想不到的疾病和死亡而黯然神傷嗎?有人擔心會出現遺棄殘疾孩童這類不人道事情,但是,一個不人道的人遺棄他的孩子早已是古之有之,相反,如果基因工程最終能夠從基因上就克服殘疾和缺陷,這不就消除了不人道的可能了嗎?第三,他們認為,新的生殖方式是對新的生命個體的意志和尊嚴的剝奪。但是,按傳統的方式就是對新的生命的意志與尊嚴的維護嗎?一方面,人的意志、靈魂,是由後天教育形成的,它註定要打上前人的烙印,所以,人們主動地設計人,是對新生命的人的賦予與塑造,而不是進行剝奪,否則,把新生兒置之荒野,那才是對他的不人道。另一方面,新的生殖方式意味著生殖技術(傳統方式則是一種落後的技術)的改進,將會消除一些先天疾病,消除生理性智力結構的缺陷,將會使人變得更完美,更強大,更有生命力。這不是對人的極大的尊重嗎?新的生殖革命是技術上的改進,它遵循人道的原則,也遵循科學理性原則,遵循技術上的循序漸進,所以並不會危及人類。傳統的生殖方式則是把新生命的命運置於偶然的、大自然的力量的支配之下,使人處於蒙昧、被支配狀態。第四,他們認為,新的生殖方式將會帶來倫理角色的錯位,將會混亂傳統的血緣關係。這一點擔心完全是出於傳統的倫理觀念,而倫理不是亘古不易的律令,它隨著人際關係的變化而變化。新的生殖方式將使血緣關係不再成為一種社會關係,從而使人更平等,也會使人不再依戀於血緣情感,達到對動物屬性的超越,也就更具有人性。現代社會裡家庭中人不也勾心鬥角,陌生的人不也可以建立同事上、信念上的親密友誼嗎?第五,那些本來就已頹廢不堪的文人會說,沒有了血緣關係,沒有了家庭的不幸與苦難,沒有了性愛的巨大魅力,藝術將何以生存?我的意見是,如果藝術是與苦難、罪孽、屈辱等相伴而生,那麼,就讓這種藝術與那些給人類帶來不幸與痛苦的事物一道消亡吧。 男人與女人之間的性合作,同樣是由DNA設定的生理程序。但是,人,作為有意識的生命,它不情願那令他們魂不守舍的性活動同野生動物們沒有兩樣,於是乎,他們發明了美妙的辭句來紋飾這種相同性,這個詞就是「愛情」。愛情,這種專用於男女之間的情感、心理衝動,被認為是美妙的、聖潔的、崇高的人類感情。但是,人們卻不知道或不想承認那是人的生理本能借人類的口在進行「自我」標傍,那些歌詠愛情的詩人,推崇愛情的哲人,那些或清純或放蕩的流行「情」歌星們,都自覺或不自覺地成了生理本能的代言人,一種由本能異化的蒙昧存在!蒙昧的人們在性慾支配下翩翩起舞,引吭高歌,纏綿凄吟,殉情而死,獨身主義者對他們只有深深的同情。所謂的愛情就是一種以性衝動為基礎的情感或慾望,如今時髦起來的那種摒棄傳統的經濟、生殖功利的所謂純情,完全是由性衝動、性吸引而產生的生理本能,廊橋遺夢、紅高梁地野合之類的愛情故事,流溢的也不過是性的衝動,而欣賞者會情不自禁地說:多美啊,這也不過是它感染了旁觀者的生理慾望而已。每個人都體驗過,一個人到了十歲左右就會萌發對異性的一種戀的心理,渴望同某個異性親近,博異性喜歡,眼光被對方吸引彎曲,心中砰砰直跳,編織種種親近異性的夢想。這卻是性慾蠢蠢欲動而作用於意識的反應,這正是DNA的居心,它讓人產生了種種想像,喚起所有理性的智慧和力量,就是企圖人們用這些先進的手段來實現DNA的複製,是通過較隱蔽的方式提醒年青人該從事繁衍的工作了,這比起野生動物是要高明一點,但終究只是在形式上有更多的花招。性衝動作為一種生理機制,在最初發作之時,並不明確地指向最後目標,而是滲透進人的意識層面,從而在人的心理-精神上產生強烈的渴求,渴求與異性結合,心中不盡的孤獨、寂寞、以致心蕩神搖,躁動不安,莫名其妙,這與動物的生理反應沒有實質性的區別,據報道,有一頭配種的公豬在發情期因沒有被主人安排上班而怒火中燒,將它的主人咬成重傷,不治身亡,印度的大象發情期到來時,更是暴跳如雷,主人必須把它四肢鎖固到柱上以避其禍。而貓的叫春,蟬的鳴夏,更讓人不勝其擾,可見動物性衝動的力量並不遜於人類。只是由於人類長期穩定的、經常性的夫妻生活使人的性衝動周期越來越短,任何畜牲都不可以比擬(動物往往一年數次,而人,六個小時就構成一個周期)。囊中羞澀的酒鬼路過芳香四溢的酒肆時的感受同性饑渴的感受有著相似之處,只不過前者是條件反射,後者是非條件的先天反射。正是由於性衝動不是出於理智,無以言狀,人們不自覺中便把這種神秘的體驗神聖化。性衝動爆發時,產生強烈的生理反應,又作用於人的意識,於是乎,春心勃動的王洛賓們便深情地歌唱「我願是一隻小鳥,跟在她身旁」,或者像詩人那樣「願意化作冰涼的雪花/在她的肌膚上溶化、溶化」。這實際上是他們內在的性慾向大腦傳達了信息,又由意識詩化地傳達出來,這正是DNA機制的陰險之處,也是人的不自覺之處。動物世界裡也不乏千奇百怪的求愛樂曲:夜鶯的婉囀,蟬的刺耳,蟋蟀的尖銳,孔雀的羽毛絕不遜色於任何懷春少女的美麗衣裙,有一種鯊魚為了那剎那的快樂而甘願葬身女鯊之腹,如果人的種種痴情眷戀可以稱著愛情,實在不明白這種愛情比動物的性衝動高明到何處。性慾使人的神魂顛倒,並編織種種理由和言辭來認可它,讚美它,人類偉大的靈魂在性衝動支使下翩然起舞,可憐而愚蠢。高雅到宏篇巨制、氣吞環宇的詩篇,低俗到寶貝心肝,男人的種種讚美、誇耀,無盡的殷勤,最終無非是達到佔有女人的肉體,把神聖、天使的女人變成其生理需要的工具,女人們往往發現在嫁給男人之後再也聽不到以前的甜言蜜語。這並不是表明男人就有虛偽和欺騙的本色,而是DNA的虛偽,人本身受到生理本能的矇騙和左右,他們種種可笑的表演,其實是身不由己、情不自禁;女人也好不到哪裡,她們會用最溫柔的聲音,最入微的體貼,最坦誠的崇拜來勾引男人,然後你會發現她可能變成了兇猛的老虎,連蘇格拉底這樣不怕死的人都被女人逼到無地自容。一切種種美好的幻想、聖潔脫俗的光暈,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編成的花環,都在新婚之夜蕩然無存,露出DNA的本來面目。於是,過來人感慨無限地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些尚不死心的人便又節外生枝,廊橋續夢,夢裡不知欲纏身。用科學的術語來講,當生命體發育成熟,生理機體就會本能地釋放一種生物電流,這種電流進入大腦,就產生控制力,這種電流就是性慾,它刺激相應的生理器官,其生理反應就是性渴求、性衝動,性慾在人腦控制中樞形成一個電磁場,從而周期性地主宰人的活動,並使性活動帶來性快感。食慾和性慾都是人類的兩大生理需求,相比之下,食慾更經常起作用,也更為重要,但人們卻重視性慾勝過食慾,這一是因為食慾產生的渴望和快感沒有性慾強烈,二是因為性慾的滿足依靠異性合作,不能隨心所欲地亂來,需要一些媒介、催化因素,有物以稀為貴的含義,三是因為性對象是人,而食對象是人工產品,因此,性因為其對象而加重了份量。在性活動中,人與人之間往往伴隨著理性的交流、合作的友情,人的尊嚴也滲透其中,這就使性這種低級的東西染上了人性的高貴的色彩,反過來,人的精神世界這一高貴的存在因此染上了性的低級趣味。雖然弗洛伊德很片面地把性說成是人心靈的決定力量(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論》),但他確實看到了性慾對人所具有的巨大作用力。如果你不是忙得沒有閑暇,不是成功的禁欲主義者,那麼,一旦你有了空閑,性慾就會像潮水一樣時時拍擊你的心扉,滲透你的心靈,令你想入非非、欲罷不能。人們會說,這有什麼不好呢?當性慾降臨,我們就去戀愛,去過性生活,順其自然,從而獲得人生的樂趣甚至人生的意義。第一,性慾降臨並不像朋友的不期而遇那樣令人高興,性慾帶來的是失落感、孤獨感,是無盡的煩惱,為了消除性饑渴的煩惱,就會產生新的煩惱,比如可能誘發**犯罪,可能使自己原來的工作熱情消減,使人陷入溫柔的陷阱,有的人為討好異性而不惜貪污枉法,有的人因為性饑渴得不到滿足而傷害他人或割脈自殺,或陷入精神分裂,美國總統柯林頓的遭遇則已家喻戶曉。第二,在我們沒有性慾的時候,我們能夠做到心理健康、精力充沛、信心十足,我們在自己的理想事業上愉快地工作生活。而性慾來臨,就會干擾正常的生活。性慾不是出於理智,而是出於生理,從而是生理對人精神的干擾,正如我們不期而遇的白血病、癌擴散一樣是對人的一種侵犯。對有事業的人而言,性慾是一種嚴重的騷擾,它分散人的精力,延遲人們的成功。科學研究早已證明,陷入愛情的人的理智會因此受到損害。第三,性慾帶來的快感只有生理上的意義,而沒有人的意義,一個追求金錢榮譽的人,他的這種快樂還可以造福於他人,從嚴格意義上說,純粹的生理快感滿足並不是人的行為而僅僅是畜牲行為。蒙昧的文學藝術則總是把性的意義神化。一個人達到了性高潮,這會給他什麼益處呢?僅會給他帶來生理的滿足和疲憊不堪以及對下一次性高潮的渴望,這樣的生命形態絲毫不具有作為人的價值和意義:不體現人的創造,不體現對社會歷史的推進。所以,性滿足是快樂的,但快樂而蒙昧。蒙昧的人們為了這種生理的程序支配而喪失人的精神的自主、人的創造的價值和尊嚴。沒有了性,人類就將變得空虛了嗎?沒有了性吸引,人與人之間就沒有親密的感情了嗎?沒有了性生活,人的生活就沒有了樂趣、沒有了意義了嗎?顯然,性在人類的作為人的生活、理性的生存、追求自由的努力中是沒有價值的、多餘的。在歷史上,性只是DNA為了生命繁衍而設立的一種自發程序,今天,人已經意識到繁衍的必要,性就已是多此一舉,甚至,它以快樂為誘餌,使人喪失作為人的追求,是一種惡。它作為一種生理的力量,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是DNA給人設置的難以反抗的暴君,需要強大的精神力量才能抗拒和超越。即使把性生活作為人生的一種娛樂與工作辛勞的一種調劑,也可能是一種極不划算的不經濟行為。比起欣賞音樂、看球賽、閑聊、散步,性生活的成本都要高出很多。當我本人處在一種非常失意的時候,有一個年輕的(比我小11歲)女孩子主動來找我,我就放棄了永遠獨身的打算(我的理由有兩個,一是我要償還我對我的父母的原罪,我是它們的唯一的兒子,他們要求我為他們留下後代,而我以後就不會這樣要求我自己的後代了;二是我需要通過實踐了解性生活的實際內涵,需要向那些認為本人有性缺陷的人證明本人的正常),同她開始了同居,在這種同居生活中,我感覺到性生活並不是我以前想像中的那樣干擾生活,而是沒有性生活才對人產生了干擾,因為他們要用很多精力、時間去釋放周期性的性慾能量產生的壓力,比如,一個人的性幻想可能要花去一天中的3個小時,而同異性性交,只需要半個小時左右,也許還能夠達到鍛煉身體的作用。所以我在一個時期認為,性生活是作為精神的人不得不給生理機制交納的稅賦,禁慾則是一種得不償失的反抗,真正有力量的反抗是從基因中切除性本能。後來,由於本人不能在經濟上給她帶來安全感,那個女人找到新的男朋友後離開了我,當時我感受到很大的痛苦,這種痛苦有一部分是因為想到被人拋棄的尊嚴的被傷害,另一部分是因為性生活產生的一種依賴性所形成的失落,這同抽煙、酗酒、吸毒、賭博產生的心理依賴感一樣,經過一個星期後終於又適應了從前的的生活,性慾對人的控制力其實並不是很大,顯然那些愛情在其人生信念中佔據了重要地位的人,他/她失戀的痛苦就會持續更長的時間,傷害感也會更強烈。 所謂的愛情不僅僅是性衝動,而且包含了人們在性合作中的友誼以及精神的寄託與依戀。首先,有所謂關於「愛」的力量的神話。有的人可以找得到一些個別的和偶然的事例來吹捧這種神話。比如愛情可以使頹廢的失意者重新振作起來,愛情可以使浪子回頭,使邪惡變得馴良,使愚昧變得聰明,使庸才變得大有作為。一方面,這樣的事例是極少的,而相反的例子,愛情消磨人進取的意志,使聰明人變得平庸,使具有奉獻精神的人自私自利,使情慾戰勝理智和法律正義,卻是比比皆是。另一方面,我們不否認愛情可以在某種條件下具有化腐朽為神奇的力量。比如,愛情可以使人振作,但是,導致這種人振作的原因,卻是這樣一種心理法則,即:當人遭到失敗,他就可能陷入痛苦、消沉之中,人怎樣擺脫這種狀態呢?根據心理學家費斯廷格的理論(費斯廷格,《認知心理學》),有三種方法,第一種是不相信自己已經失敗,從而勇敢地重新面對生活,繼續努力,這時,外在的鼓勵會增加人的信心和勇氣;第二種,接受失敗的事實,僅把失敗當作一種天意;第三種,轉移目標,從而忘記失敗的痛苦。當一個失意者被性愛吸引時,他就可以獲得暫時的逃避,從而擺脫失敗的痛苦的陰影,又可以在形成堅強的信心時重新開始奮鬥。這種使人振作的情況表明用其他方式也可以達到同樣的目的,比如朋友的幫助、心理醫生的幫助,自我的心理調節、以及旅遊、暴食都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性愛的幫助則可能產生一些負作用,比如一個失意者常會心情煩躁,可能會把失意的痛苦甚至怒火轉嫁到愛人頭上,從而使對方飽受痛苦折磨;一個人為了另一個人的振作肯定要花很多精力、心血,這就使這個人為了「愛」而犧牲了自己的人生價值(如果讓心理醫生來從事這份工作就不存在這種犧牲,因為這是他的事業)。同樣,用愛來改造罪犯、用愛來喚醒道德良知,也是風險、成本巨大的行為,如果有誰不信,他或她可以去嘗試用性愛去改良那些吸毒的人、殺人惡棍吧。當一個人所愛的人突然身染沉痾或走入邪惡之途,這個人可能會出於以前的友誼以及由性關係產生的巨大的依戀慣性而努力去幫助愛人。對這種行為,可以區別對待。第一,自己是否有這個能力幫助,否則幫助不成功,會把自己的一切都搭進去成為愛的犧牲品、愛的殉葬者;第二,成本考慮,自己為此而犧牲將有什麼樣的積極價值,如果愛因斯坦的妻子突然變成植物人,他為了她而放棄發現相對論,你能說他這樣做合理嗎?第三,如果自己付出並不會給自己帶來太大的損失而能幫助愛人,當然就應該去提供幫助,這個原則適用於普通的人際關係而不僅僅是愛人之間。關鍵是,這種愛情在人的價值天平上應該具有多大的分量。在理性的視野中,愛情是一種迷信,是一種此岸性的宗教變種──具有宗教的超越性幻覺和世俗的享樂意義。所以愛情在理性的人生天平上是沒有分量的,最多,它只是現實中人不得不接受的的一種生理性存在內容。殉情,為愛犧牲,為愛痴狂,都是蒙昧的行為。所以,愛的神奇力量、愛的奇蹟,這不過是人們的一種幻覺或幻想,即使這樣的奇蹟發生,也是以更大的代價換來的,從而是不人道的,或愚昧的。其次,相愛的人,會由於理性的作用,使性愛的情愫里包含著社會性的、理想的人生需要,他們常常把所愛看作是自我的理想化身,是自我的證實,是「對象化的自我本身」。加上性慾的巨大粘合力,使得兩性雙方在精神上把對方認同為自我或自我的一部分,從而使愛人之間感受到一種親密無間、合而為一,可以為對方犧牲自己的一切(正因為這樣,就有女演員為男朋友而偷稅,有銀行女職員為之而貪污巨額公款),戀人們也把這視為愛的至境。弗洛姆在這方面的論述很多(弗洛姆,《愛的藝術》),可是他把人的精神皈依奠基於人的生理功能上,不能不說是一種蒙昧。第一,這樣的愛的關係極難建立,它要求兩個人有共同的人生信念,在個性上相互協調,有極高的道德修養(尊重、奉獻)。而且,這種性愛的至境並不是只有在男女之愛中才會產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愛、葛朗台對金錢的熱愛、宗教徒對上帝的虔誠,那些具有共同信仰的革命者之間的友誼,都可以達到「忘我」的境界。但是,依靠性慾達到的人與人精神融合與因為信念達到精神的融合相比,到底哪一種真正算得上純潔、高尚和無私呢?而且,不少家庭里的親密感情來自於共同的生活空間、共同的生活目標與方式、共同的利益關係的認同心理,這形成的實質是友誼而不是愛情。人們所稱道的愛情,實質上是揉和了友誼、信念的性渴望、性依戀,友誼是純潔的、信念是人性的,愛情以性慾為基礎,本質上屬於生物屬性,並非人們傳頌的那樣純粹與高尚。第二,同一切愛一樣,男女之愛也是自私的,在生理上,是為了性本能的得以持續實現,在精神上,愛的一方把另一方當做自我的理想化(對象化自我)或自我實現的一種工具。愛的持久就必須有條件,經濟能力、性格協調、道德水平成為對雙方的必要約束,這種約束就可能帶來雙方的或單方的某些人生自由的喪失,甚至人格的某種程度的扭曲。第三,愛人之間的「自我犧牲」,就恰恰證明了這種愛的不人道。自我犧牲意味著一定程度的自我扭曲與損失,如果受惠的一方能夠坦然接受這「愛的奉獻、愛的犧牲」的話,就更深刻地顯示了這種「愛情主義」的不人道。正如輿論總是稱頌捨己救人的犧牲者,而不是施以同情的淚水,因為施惠者偉大,而受惠者不見得偉大,愚蠢的道德觀念卻一直在為偉大者的毀滅而大唱讚歌,它是鼓勵那些具有正義、富於自我犧牲精神的好人走上舍己愛(救)人、舍己助人的泯滅之路,當然,我們並不反對救助,但這種救助不應以犧牲某些人(特別是正直、善良的人)為代價,我們要評價這種代價值不值。既然愛情被稱為是無私的,就不應該有愛的犧牲與奉獻,我不希望、不接受我的所愛為我犧牲,因為我愛她,反過來她也理當不希望、不接受我對她作出犧牲,所以,至愛應該是沒有犧牲與奉獻,是公平的互惠互利!男女之間只要存在著不平等的奉獻與犧牲,這種愛就是不人道的或畸形的。但是,這卻構成了愛情的高尚與偉大!人們熱衷於讚頌為愛犧牲的無私與偉大,為什麼不同樣抨擊那些為愛獲得(受惠)的自私與渺小呢?為什麼不讓那些無私與偉大者減少或沒有犧牲來表示我們的崇敬呢?愛情因為犧牲而得到凸顯,也因為犧牲而喪失了作為公正的道德價值。那些稱讚女人愛心博大的人恬不知恥地宣言:男人是女人的生命全部。這個原則實質上是女人在男權社會裡不幸的活寫真:女人不僅完全泯滅了自己,而且致力於、醉心於這種自我泯滅--一種雙重的不幸。當一個人完全為另一個人而活著時,她自己就只是個影子或一種工具與玩偶;當一個人心中只想著別人時,正因為她自己太渺小、太無能,因為她沒有自我,否則就簡單地因為性衝動--人變成生理性存在,或因為那種使人甘於泯滅的愛情主義。 從人的性生理、心理上看,人並沒有從一而終的必然。相反,人都好色,如果沒有倫理、法律、道德這些約束,人見了異性都會產生生理反應,所以婚外戀情合乎人之常情和人的生理原理。白頭諧老式的愛情教條就是某些人的一廂情願和不合情理的規定,這種愛情的成功常是以人受到壓抑、扭曲為代價的。為什麼也有那種海枯石爛般的執著,有為愛情放棄金錢權力的人?這是因為這類人對性愛賦予了宗教性的含義,愛情在這類人那裡具有最高的價值。在這種情況下,愛情是不是就很「高尚」了呢?準確地說,愛情在這種人,也只有這種人的心目中,具有至高無上的價值,這種屬於他們的價值和地位並不超越他們本身而成為普遍的價值,在理性的尺度審查下,我們就可以對愛情說不。在那些和諧美滿的家庭里,愛也絕不是公平的和人道的。男人的愛常常是把女人看作是自我的一種證實,是錦上添花,男人只是在為了得到女人才說可以為對方赴湯蹈火;女人的愛更多地把愛人看作是對象化的「我本身」,把自我的人生理想和價值都託附到了對象之上,從而會表現出最無私的「奉獻」。這實際上源於傳統社會裡女人與男人的不平等,女人被排斥在社會生活之外,她們就只好通過自己服務於男人的方式間接參與社會生活。「女人通過征服男人來征服世界」,這種冠冕堂皇掩飾了婦女被迫以自己淪為男人奴僕的方式向男人換取精神上的人的實現、一種自欺欺人的虛幻滿足的真相。為什麼有一些女人會死心踏地地愛上一個人呢?除了性慾的慣性作用,還有就是貞潔緣故,在世俗觀念里,處女膜破壞之後的女人就已經失去童貞,這樣,改嫁的女人就會背上恥辱的枷鎖,雖然祥林嫂的悲劇不再重演,但在女人心中,祥林嫂式的觀念未嘗沒有。另外,無能的女人為了經濟上的保障,對新的生活的風險的畏懼也使她固守家庭。在家庭里,夫妻之間只要存在著經濟上的不平等、社會地位與個人能力的不平等,就往往會產生精神、人格的不平等。這些不平等可以由一種和諧的假面紗掩飾起來,但只是畸形的和諧,而且為了和諧必須畸形,比如,一個性無能的男人就必須容許女人出去找威猛的野男人,庄之蝶的老婆不想與他離婚就得容許他拈花惹草,而一個沒錢的男人在家中就只好聽憑河東獅吼。這種經濟、肉體、精神的互補式的愛情,它產生於人與人的不平等,顯示了家庭脈脈溫情掩飾下的人性的泯滅:自己沒有社會角逐的機會或能力,就只好在精神上把愛人的成就當成自己的成就;自己沒有創造能力,就只有依靠自己的肉體,自己的低級服務來向異性換取自己的人生理想的虛幻滿足。在今天,同樣有卑微的男人走入廚房,無奈地沉淪在傾斜的愛情里,苟且偷生。 如果男人與女人在家庭中經濟平等、精神人格平等,也就不存在誰服務誰、誰依賴誰的問題,各自有獨立的精神世界、獨立的屬於自己的人生價值。這樣,夫妻之間就只是生育合作與性合作的夥伴。生育合作只存在於落後的生殖方式之中,在未來社會,新的生殖方式取代了夫妻生育,這時,夫妻就只是純性友,與酒友、棋友幾可同日而語,夫妻關係就只是性合作關係,是以一種友誼取代了昔日榮光的「愛情」。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什麼貞操、什麼亂倫、什麼海誓山盟,都成了可笑的、過時的道德枷鎖,出於人們的個性化、自由化的追求品味,人類不再用法律和道德來約束(僅用醫學的、生理的原理來規範縱慾、防止性病傳播)兩個人的性行為,就像法律不限制人們抽什麼牌子的香煙一樣,也不會限制人們對性夥伴的選擇與變更的自由。賣淫可能成為一種時髦藝術,在重大的人類節日做開幕式壓軸表演。這樣,肯定有專業和業餘的妓和伎,往日被禁的黃色書刊、音像也將堂而皇之地執娛樂界牛耳,像《金瓶梅》、《廢都》里被刪去的內容,則成為埋藏久遠的陳壇佳釀、燦爛的藝術瑰寶,它們的作者,則被尊為性藝術之父,「光榮而崇高」。到這時候,人類千百年依存的家庭便徹底瓦解,人類後代在實驗室里產生,水晶玻璃管里發育,在學校里被塑造成人,平等地進入社會,自由地生存發展。獨身主義,正是從人對公平和自由的渴求,對家庭必然滅亡的歷史趨勢的深刻認識基礎上,必然地產生。把獨身主義視作滅絕人種的禍根,是因為對科技發展足以變革落後的生殖方式的偉大前景的無知;那些頑固地認為獨身主義是性**、性缺陷、性嫉妒的產物的人,本身不過在炫耀其性優越的淺薄與低俗;那些認為沒有了性、沒有了性愛,人生就失去了意義的人,其本身不過是寄生性本能上、缺失了人的自主和精神自由的可憐蟲;那些認為沒有了家庭、沒有了家庭關愛的孩童的命運一定悲慘的看法,不過是看不到人類集體之親愛、技術之力量的鼠目寸光。獨身主義揭示了家庭隱藏的罪惡和它的必然滅亡,但並不倡導走出家庭的性泛濫。在中國,先富起來的人越來越多,新興的性活動已成燎原之勢。有錢有權的人可以包二奶包三奶,那些覺悟了的性打工妹也會傍二爺、傍三爺,她們使生理資源得到充分開發與利用,這就產生了一種交叉的、網路的性產業,實際上就是「有中國特色的」的性互聯網,這個互聯網在市場體制之下自發地產生,不需要任何成本,比起比爾×蓋茨的互聯網不知要高明多少。現在這種網路通過諸如金蘋果娛樂場、導遊公司這樣一些中介日益滲透到大學、中學,為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構造了一個鮮明的「中國特色」。然而,這一切都與獨身主義無關。獨身主義認為,性,本身是一種生理機制,它本來的功能是推動繁衍,當生殖方式得到改進而不需要性慾助產生時,性慾就可有可無,如果不去強化它,它就會像猿人的尾巴一樣自然退化直到消失。考慮到性慾是一種本能力量來規範、引導人的行為,從而導致人被誘入生理態,人的精神被本能所異化,出於人的自覺,為了人的超越的精神需要,獨身主義主張在新的生殖方式成熟的時期將性結構從基因中切除(當然,為了使某些百無聊賴者不會因此感到遺憾,可以保留性基因而只是給它加上一個可以由人自己的意志自主控制的程序開關,這樣失戀者就可以通過關閉它而消除痛苦、社會角逐種的失意者可以打開性的開關而忘掉煩惱)。人的進化歷史,實際上就是不斷超越束縛的歷史,超越地域的束縛,超越環境條件的束縛,超越蒙昧、超越野蠻,最終是完全超越生理,從而人走向自由。在現實的今天,我們還不得不通過性交、子宮孕育、家庭養育的方式生產後代,我們也還不能切除性慾。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獨身主義有什麼作為呢?第一,獨身主義者將承擔作為人的現實責任,包括生育、養育和教育後代的責任。獨身主義者不是看破紅塵、逃離社會的遁世者,不是不負責任無所事事的犬儒主義者,相反,獨身主義者有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強調人的平等的社會性,強調人對歷史的責任。所以,為了人類的延續和更好的延續,獨身主義者絕不逃避生產後代的責任。第二,獨身主義者強烈地要求改進生育方式和養育方式。即主張推動克隆、基因重組、試管嬰兒、體外孕育的新的生殖方式,以及建立社會化的公平的養育制度,從而取代家庭養育制度。這有助於科技進步和社會改良。第三,獨身主義有助於人本身生產的社會化、分工化,從而更有效率、更公平和更理性。第四,獨身主義將使人擺脫生理性的本能支配,使人成為精神的人,超越的人,從而獲得更多的心靈自由。第五,獨身主義將使更多的人關注家庭內的苦難,從而尋找革新的途徑。第六,獨身主義可以使家庭中人以超然心態來看待家庭關係,從而可避免許多的紛爭和傷痛。獨身主義的最終意義在於破除人們對家庭、對愛的迷信。給人類指出獲得自由的全新途徑:建立公平的社會化的教養後代的專業化機構,從而取消血緣繼承製度,從根本上消除私有制的不人道和本能性的自私觀念;同時推動無性繁殖、體外培育的新技術的發展,徹底變革生殖方式,徹底解放婦女,獨身主義的理想將解放夫妻、父母、兒女及「悲慘」賣淫的妓女,把所有的人從生殖狀態、生殖功能、生殖功利里解放出來。弗洛姆曾說愛使兩個人變成一個人;現在,獨身主義的使命就在於使被「愛」變成半個的、殘缺不全的人成為獨立、完整的自由存在。所以,獨身主義必將推動人類的全面解放,簡直算得上這個混亂不堪、是非顛倒的人世間的救世福音。我們也不妨來它個口號: 全世界獨身主義者,聯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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