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人們對說唱樂依舊充滿恐懼
Ice-T正在演唱《警察殺手》(Ice-T是最早的匪幫說唱藝人之一)
每次看到Ice-T在《法律與秩序》中解決案件,我就忍不住想告訴所有人,1992年,他以一首《警察殺手》嚇壞了整個美國(這首歌當時是寫給他洛杉磯警察局的朋友的)。然而,說唱音樂如今卻成了美國樂壇的主流,1960至2010年的Billboard百強單曲榜顯示,說唱樂是「唯一改變了美國樂壇結構的重要音樂」,90年代以來,說唱更多地取代了旋律。不管嬰兒潮一代如何懷舊,說唱樂對美國音樂界的影響都比披頭士、滾石及英倫入侵的影響要大得多。
儘管如此,許多人還是對說唱樂感到恐懼。Tom Jacobs發表在《Pacific Standard》上的論文說明了這一點,他在實驗中邀請志願者評價金斯頓三重唱一首歌的歌詞。歌詞大意是這樣的:
有天晚上我在街上晃蕩,我覺得有點不爽,射殺了一個警官。我回到家,躺在床上。把手機藏在頭下面。
126名志願者中有一半被告知這是首說唱樂,另外一半人被告知這是首鄉村音樂。接下來他們需要判斷他們對這些歌詞的反感程度,這些歌詞是否無禮及程度如何,是否急需規範,以及是否來自真實生活。認為這是說唱樂歌詞的人對歌詞有著更為負面的評價,更傾向於認為它們是在描述真實事件。這個實驗與1999年所做的一個實驗結果完全一樣,當時的美國人對說唱樂更加抗拒。
Jacobs稱,用Johnny Cash一首歌中的暴力歌詞進行實驗也出現了這樣的結果,不論研究者事先說明歌詞作者是個怎樣的人,說唱樂都不招人待見。不能不說這跟種族偏見無關。自2011以來,說唱樂歌詞已經成了諸多案件的呈堂證供。里士滿大學研究者Erik Nielson2015年在專欄中寫道,「沒有其他任何藝術形式像說唱樂一樣在法庭中扮演了這樣的角色,研究認為這是種根深蒂固的雙重標準,至少部分如此,偏見將說唱樂跟有色人種聯繫起來了」。說得直白點,警方在評價黑人的話語時,用的是跟處理其他種族的話語不一樣的一套標準。在1999年是這樣,在2016年也沒有變。
#許叔注,對文中所述感興趣的蛋友不妨看看《衝出康普頓》這部電影。
[蛋奶 via nym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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