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訪中國最後的小腳女人
從根本上來說,社會的變遷始終在女性身上有著最顯著的體現。從封建社會的「三從四德」、「男尊女卑」,到新時代的「婦女半邊天」、「女權主義」。社會始終在進步,在變革。
但是直到今天,婦女仍然是男權社會裡的弱勢群體。雖然小腳逐漸消失了,高跟鞋、割雙眼皮、隆胸……現代女性為了取悅男性而對自身的傷害與過去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現代女性雖然有相對平等的社會地位,但是看一看政府官員和簡單勞動者中男女性別的差異就知道了,在這個已經進步了的社會裡,男女仍然無法達到同工同酬、真正平等。
女性在社會中會有一個怎樣的明天,讓我們共同拭目以待。
福建纏足漁家女
福建省連江縣黃岐鎮與台灣馬祖列島僅一水之隔。全鎮18平方公里土地上,生活著近200名耋耄之年的纏足漁家女。這些老人大多四世同堂,兒孫繞膝。她們祖祖輩輩靠打魚、從事漁業生產謀生,「男耕女織」的傳統生活方式沿襲至今。
林細妹老人身穿清末湛青色對襟裝,頭上佩有小花發簪,走路時邁著「蹣跚蝶躚」的腳步。1920年,她出生於黃岐半島一個漁村。四歲那年,與許多同齡的女孩一樣,細妹的母親也為女兒裹腳。她依稀記得,母親將一塊長布把細妹還稚嫩的腳一道道緊緊纏住,使大腳趾向回彎,其餘四個腳趾向腳底彎。布越裹越緊,直到把腳擠成尖角形。強烈的疼痛讓細妹不得不在母親離去後偷偷解開裹腳布,每一次又都是在母親「大腳嫁不出去」的勸慰聲中重新將腳纏好。細妹稱,從開始裹腳到以後的近一年時間裡,她都無法下地行走。後來疼痛感麻木了,漸漸可以下地了就好象經歷了一次「脫胎換骨」。從此這雙小腳伴隨她走過人生的風風雨雨。
林細妹18歲嫁到黃岐鎮夫家。由於家境貧寒,每當丈夫出海打魚,她就替鄉鄰鄉親織網嫌些小錢貼補家用。四十歲那年,林細妹喜得貴子。而今,兒子兒媳在上海打工,家在海建街道的女兒常過來照顧老人的生活,逢年過節一家三代人聚在一起其樂融融。
已是80歲高齡的林細妹每天六點鐘起床,洗漱完畢要花上一個小時梳頭、裹腳。除了一日三餐的飯菜自己做,細妹老人說她已幹不了其它的家務事。
小腳「迪斯科」舞隊
雲南省通海六一村,距縣城兩公里。杞麓湖畔的這個小村子,6300多人口中受封建禮教殘害的小腳女人有130多位,最年輕的60多歲,最年長的近90高齡,身體都很硬朗,而且,她們還組織了一個小腳「迪斯科」舞隊。
清晨,來到六一村老年活動中心的院子里,眼前一亮!30多位小腳老奶已在等候。齊刷刷清一色的小黑帽、藍布衫,腰間系一繡花圍裙,褲腳緊扎綁腿,使足下繡花「金蓮」一展無餘,那精神勁兒,真利索!環顧四周,只見院內環境優美,翠柳垂絲,池塘生輝,牆上「金蓮絕唱,聞雞起舞」八個大字格外引人注目。音樂響起,一雙雙「金蓮」——封建禮教迫害婦女的見證——踩踏著現代節奏歡舞著,表達出主人內心的幸福和歡樂;一張張歷盡滄桑的臉上蕩漾出掩飾不住的笑意,我被深深地感染了。看著歡快舞蹈的小腳,我的心在流淚,我的心在歌唱。痛恨封建社會殘害人性的惡俗,歌唱現代社會文明的發展,讓她們擁有了一個無憾的晚年。
楊吳氏是村裡年齡最大的小腳老人。她6歲開始纏足。那時,已是20世紀初,外面均已廢除了纏足的陋習,但由於通海地處偏遠和閉塞,仍使她們一大批姐妹沒能逃過裹足的厄運。在她們年幼時,被用3米多長的白布將雙腳緊緊纏裹,晝夜不松,每日早晚還要各緊一次。個個骨折筋攣,皮肉潰爛,膿血淋漓,真是「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她們忍受著漫長而錐心裂骨的疼痛,倍受著肉體和精神的折磨,只是為了不讓雙腳自然生長,以求一雙越小越好的三寸金蓮,將來能找個好婆家。然而一雙小腳並沒有給楊吳氏帶來幸福。11歲出嫁,先後共生8子,只有一男一女活下來。一生飽經磨難歷盡坎坷。新社會砸碎了精神枷鎖,以及物質文明的發展,使她今天開心健康富裕地生活著。跳舞、練劍、擲球……她還與姐妹們一道,奪得省老年擲球賽季軍。
千百年來纏足一直桎梏著中國婦女的精神和肉體,好在社會發展的今天,文明讓這些小腳女人只作為一個時代終結的最後印證。她們現在樂觀豁達,熱愛生活。為了更多地了解她們的現實生活,我又來到了72歲的羅劉氏家。四世同堂的她,每天晨練後,回家仍擔水做飯,收拾家務。孫女忙不過來,還幫著帶帶重孫。閑下來,就坐在門口繡花做鞋。那份寧靜,讓我覺得,她們在恬淡、堅強地生活著。
在我要離開通海時,又去看了小腳老奶晨練。她們正在排練「迪斯科」《螃蟹歌》,這段歌舞直接反映了老人們精神面貌的巨大變化:「金蓮舞婆婆,舞婆婆為什麼?金蓮闖世界,再歪『迪斯科』,『迪斯科』歪得好,又來一段螃蟹歌,兩個大夾夾,難夾老奶腳。」
是啊!當人們邁著大步跨入21世紀的時候,六一村的小腳女人們也挪著蓮花步進入了新千年。我從心中祈禱她們的小腳永遠成為過去,這樣的歷史不再重演。祝願她們晚年生活幸福。
小知識:
相傳,唐朝李煜喜好歌舞。有一回,他讓人專門為歌妓 娘製造了一個巨大的蓮花造型,並親自用布帶把她的腳纏起來,使她的尖足彷彿月牙在「蓮花上」表演舞蹈。「纖長袖而屢舞,翩躚躚以裔裔」的舞姿令許多世俗女子羨慕不已,一時間 娘纏足便為眾多婦女爭相效仿。各家令女兒雙足亦以布帛緊纏。
從此,這一陋習繁衍不止,竟成習俗。女兒家,每長至5—6歲,即開始纏足。有多少女兒家自幼便飽受此酷刑,終日以淚洗面。男人擇偶,亦以足之大小為標準。如若女子之足大於三寸,便會遭受嘲笑,甚至找不到婆家。康熙大帝曾詔示以廢黜,自康熙三年始禁裹足至七年又不得已而罷禁;太平天國時又禁裹足,直至辛亥革命號召廢絕,均未見絕盡。直到解放後,政府徹底掃除了這一陋習,剔除裹足這一戕害婦女的酷刑,終使廣大婦女得到翻身解放。如今,小腳女人已是歷史變遷的一個佐證,也是封建社會的一個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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