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論:婚姻是人類最笨拙的發明嗎?

悖論:婚姻是人類最笨拙的發明嗎?

記不清是誰說過:「所有的名著,其實都是一部偷情史。《安娜·卡列妮娜》、《包法利夫人》、《紅樓夢》和《十日談》堪稱其傑出的代表。」既然被稱作是「偷情」,就一定與婚姻有關。沒有婚姻,就談不上偷情。偷情是婚姻的變異,是婚姻的派生物,是反婚姻的不諧和音,是與婚姻相生相剋糾纏到死的不是東西的東西?

 文學作品的愛情之所以永恆,是因為它只描述了愛情極少的一部分。祝英台、梁山伯若終成眷屬,恐怕也得為生活中的瑣事大動肝火;泰坦尼克號中的男女主人公若幸免於難,說不定也會移情別戀。很難確定精神、性之間的距離。性和精神的不穩定遊動,致使我勻的生活紊亂,並成為精神的枷鎖,所以,思特里克蘭德把藝術和愛情視為敵對的勢力。誰能把生活、性、精神分開享受?

 話說網路上有一個搞笑的偷情故事:「一個有婦之夫和他的秘書偷情多時。有一天兩人熱情難耐,於是跑到秘書家中幾番雲雨,不料兩人竟然睡著而且一覺醒來已經晚上十點。慌亂中兩人快速起身著裝,男人向女秘書說:趕快把我的鞋子拿出去在草坪上磨一磨。女秘書滿腹狐疑,但依然照做。男人回到家,一道門口就見到老婆一臉不悅。老婆問他跑哪兒去了,搞到這麼晚才回來?男人回答說:我也不想再騙你,我和女秘書到她家,作愛作了一下午,然後睡著了,所以這麼晚才回來。老婆看著他,瞥了一眼他的鞋子,大吼道:你這個騙子,還編什麼鬼話!我明明看見你鞋子上有草地的磨痕,你一定又偷跑去打高爾夫球……」

 關於結婚與偷情的先後次序問題,對於已經失去廉恥之心的現代男性來說,結婚與偷情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只要逮著機會他們絕不會放過。我們時常可以以見到身邊一些前衛放浪的女孩,她們對待男人的態度就如同吃菜,只要新鮮的就想去品嘗,花樣不斷翻新,口味不斷變換,品位不斷提高。    

 這樣的女人在結婚後,總是將老公與自己曾經品嘗過的男人比較,於是她們會對於現有的配偶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不滿,這樣的結果會導致她們永遠繼續不斷地去偷情,在她們心裡,男人,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於是,她們的一生將在偷情中度過。

  社會制度孕育了偷情體制,反抗壓迫與反抗偷情對於人類來說同樣責任巨大,變態的社會,殘忍的人類,女人的呻吟,男人的負累,一次次地讓人頹廢。女性偷情從根本上來說是對封建道德的反叛和對男尊女卑觀念的敵視,即便如此,大多女人的生存條件和人生夢想還是要靠男人來幫其實現,所以,女性是悲哀的,悲哀到偷情的地步。

  常言道:「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偷情時代,性開放這個腐朽沒落的觀念迅速「風靡全球」,被有些人奉為神明、捧為至寶,一時間,「婚外戀」、「一夜情」、「換偶」等無恥下流的行為愈演愈烈,泛濫成災。有些人就公然叫囂:「男人沒情婦,活著不如豬;女人沒情夫,簡直是老土。」這真是土地爺拉弓——色鬼,這真是獵人放箭——色狼。你我周圍,哪個貪官背後沒有幾個可恥的女人?哪個女貪官身邊沒有幾個下流的「二爺」?君不見,包「二奶」、包「二爺」等醜惡行為成為了權力的附庸;成為了身份的象徵;成為了炫耀的資本。

  有人歪侃:「婚姻是那麼地不堪回首,那麼地催損紅顏刻劃皺紋,那麼地成為偷情的肥沃土壤,那麼地徒有其形式,那我們為什麼還需要婚姻呢?」美神際弗洛黛特與火神赫准斯托結婚後,她卻大搞婚外情……也難怪,博友周國平更是口無遮掩:如果性別是大自然的一個最奇妙的發明,那麼,婚姻就是人類的一個最笨拙的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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