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煜:最喜歡的10部推理小說

我一直堅持這樣的觀點,雖然在正統文學批評家那裡,即使是一流的推理小說(含偵探小說)其收藏價值也被認為不如一本公認的文學名著。但是其實你我知道,到底什麼樣的小說會在你的心裡停留的更久。在這一點上,歷史排名與學術地位都幫不了這世界上任何的一本書,閱讀本來就是個人的體驗,你知道你需要什麼,因什麼而記住,被什麼而打動。從某種程度上,這也是我寫這個東西的動因,雖然這不過是我個人的漫長體驗。碰到好的東西,我們總是希望與人分享,吃了一道好菜,我們總有衝動去後廚房看看廚師的模樣,像他致謝。甚至,我們希望別人亦能因書識人,找到自己的同類。

毫無疑問,任何一個寫推理小說的人都面臨一個問題是,你如何讓你的小說有讀第二遍的價值,因為任何偵探小說的賣點無非是「謎」,如果這個謎是一場謀殺,這個命題可以分解為,他是誰殺的?兇手如何做到的(如何找到兇手的)?為什麼殺他?三個基本問題。問題是,一旦謎底揭曉,你的書還有價值嗎?有多少人能像阿城口中的錢德勒一樣:「我們一讀再讀,全然不顧答案已經知道了幾十年。」――阿城在為錢德勒全集寫序時如是說。你可以讓一部小說賣遍全世界,世界上識字的人口只要有一半的人讀一遍,你就賺發了。就像阿婆那樣,她的作品成為僅次於聖經發行第二多的作品(一個原因是聖經只寫了一本,而她一生寫了80多本偵探小說),你可以想像她多麼有錢。但是,人們能不能記住你和你的作品,是另一回事。我這裡所寫的,都是我這20年的閱讀中久久難忘並不顧結局已知一讀再讀的作品。有時讀偵探小說,純粹為了好玩,有時,也是為了逃避,世事浮沉,據說錢鍾書也曾在考試前靠讀偵探小說排解緊張(結果是數學考試只得了15分),柯南道爾也自嘲說,偵探小說乃消遣避世之唯一良方。在這裡,你可以痛快淋漓的詛咒人性,看穿世間各種迷霧,來一次目的地明確的虛幻旅行,並有限的提升自己的智商。

所以,在自己落寞的時候,不妨靜下心來,來欣賞一場華麗的陰謀,旅行結束之後,你會明白,一切終會豁然開朗。

一 《銀色馬》(作者:柯南道爾)――從尋常中發現「反常」

范達因列出的偵探小說二十戒條中,其中之一是:20、最後列舉幾項凡是認真的探案作家,都應竭力避免的幾種用爛了的手法:    

E.犯罪現場的狗沒叫,以此判定兇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其出處就是《銀色馬》。

《銀色馬》是我最偏愛的福爾摩斯故事之一。雖然在現代的偵探小說讀者看來,福爾摩斯的很多故事都有這樣那樣的缺陷,比如依靠觀察泥土與灰塵就能分析出一大推東西,極少創作密室作品,很多故事名為偵探小說實為探險作品。但這仍不妨礙我們喜愛福爾摩斯,這幾乎是每個推理迷的初戀。初戀時,你難道會向今天觀察車模一樣去色迷迷的測算三圍嗎?那時,戀人的一顰一笑,一個手勢,都足以讓你神魂顛倒,快樂和滿足感在你單純的眼中都來得十分容易。在與偵探小說的初戀中,福爾摩斯的成功,首先是人物塑造的成功。很多年過去了,也許我們已經不記得具體的故事細節,但是我們還是記得福爾摩斯的煙斗、華生醫生的手槍。

其次,也有一些經典的案例故事,甚至被當作了警察學校的案例教程,《銀色馬》就是這樣的一篇故事。如果一定要說它教會了我們什麼,那就是從尋常中發現「反常」。梳理事件發生的全過程,從中發現斷裂點,從而重述整個故事。當然,我還極愛這篇故事的結尾,讓我們一向冷峻的神探也幽默了一把,以至於多年後重讀,還是不免會心一笑。

二 《三口棺材》(作者:約翰卡爾)――你看到了一切,卻無法理解你看到的一切。

說空前容易,說絕後很難,因為你無法預知未來,我們每個人都是未來的墊腳石,放在那裡等著後人超越。但是對於古典推理作家來說,密室之王卡爾寫出的《三口棺材》無疑是同業者的災難,空前絕後――這本作品問世已經半個多世紀了,至今在中外讀者各種密室票選中仍舊排名第一。也就是說,無論是否與其同在一個時代,他都是你無法攀越的高峰。

雖然名字看來恐怖,但是故事本身仍是及其嚴謹的布局,解謎,推理。故事本身也沒有借力超自然的恐怖來增加閱讀刺激,在這一點上,卡爾遠比後來的那些日本變格推理小說家們更保守,更紳士。就像故事中的主角――菲爾博士。

和柯南道爾一直瞧不起自己的推理小說不同,卡爾把偵探小說當成了自己的事業,不斷開拓創新,挑戰自己的智力極限。窮其一生設計出了多達50多種密室,利用自己的作品形成了一座「密室」大觀園,其寫作態度嚴謹,從不藉助暴力色情片段渲染故事,每一次設局都力圖給出完美解釋,並將線索公平的交與讀者。在《三口棺材》中,他借菲爾博士之口,發表了集自己心血之大成的「密室講義」。和阿婆相比,卡爾不是最富有的暢銷書作家,但實在是最值得尊敬的一位,偵探小說作家和一般的純文學作家有一個顯著不同,那就是偵探小說作家前期作品往往好於後期,而純文學作家相反。對於偵探小說作家,特別是古典推理作家,想要不斷創新,寫出新的詭計,新的故事,只會越來越難,總是面臨各種模式被窮盡的問題。《三口棺材》是其早期作品,卡爾自己後來探索多年,也未能再寫出比本書更為精彩複雜的密室作品。但其把偵探小說當作科學一樣孜孜不倦研究的態度讓我輩肅然起敬。或許有一天,在本格推理領域(不含日本種種的變態推理),終於一天《三口棺材》會被超越,但後來者即使想超越他,也無法不首先尊敬他。

三 《鍋匠士兵裁縫間諜》(約翰勒卡雷)――理解你的同伴

猜一猜我讀《鍋匠士兵裁縫間諜》時是幾歲?只有十四歲。那時北京大柵欄有箇舊書店,忘了怎樣淘到這本書。書中的一句話讓我記住了好多年,也懷疑了好多年。那句話是:即使做了多年的情報工作,他說起謊來至今不是很自然。

我一直懷疑,做特務怎麼可能不會說謊呢,在我看來,做特務說謊就像變色龍變色一樣,應該像條件反射一樣容易。

這本書被扔在角落裡好多年,還好多次變更住所,都沒有丟掉它。直到有一天我做了記者――一個十分依賴說謊能力的職業(大概是以合法借口說謊最多的職業之一)――至少在當下是這樣。這時,我才突然發現,我彷彿成了兒時讀過的書中的人物,一切都成了奇妙的諷刺――即使做了多年的記者工作,我說起謊來至今仍不是很自然。

那時,我才突然明白,明白了很多事,明白了這部敘事沉重、節奏遲緩的作品為什麼被視為間諜小說大師勒卡雷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因為創作生涯後期的勒卡雷對於人性的剖析已越來越深刻。我似乎明白了為什麼一個人會做了多年特工,仍不大擅於說謊;也明白了為什麼他不大擅於說謊,仍然要冒著各種危險堅持做下去――即使有一天客死他鄉。

四 《嫌疑人X的獻身》(東野圭吾)――一個人的地圖,卻成為另一個人的迷宮

偵探小說作家不得不一生致力於詭計的設計中,他們有時把自己當做工程師(如後面提到的小說家即有是工程師出身),把作品當做數學模型,將各種要素按邏輯排列組合,組成故事。直到精疲力竭,再也寫不出新的故事。某種程度上,這也是古典推理最終衰落的原因。因為人的智力總是有極限的。

實際上,有一種(或者說兩種)詭計是最普遍也最容易發生的,卻很少被偵探小說寫到,那就是關於愛情的詭計:我假裝愛上你,或者,我假裝沒有愛上你。都足以令人震驚,心碎。都足以令世界上最聰明的人一夜白髮。我記得卡爾曾經在作品中嘗試過這種類型,但是這種故事又是最難寫的,因為偵探小說作家大多因太過嚴謹而不擅於在作品中調情。甚至,一些傳統偵探小說家本身就排斥這一做法。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曾經在《四簽名》里對華生說:你寫的故事,好像在幾何公式里加入了愛情故事(指福爾摩斯的第一部作品《血字的研究》)。這不應是重點。但東野圭吾顛覆了這一切。

據說根據同名小說改變的電影曾經讓人流淚。我看完原書,不至於流淚,但是也有餘音繞樑三日的感覺。柯南道爾認為邏輯和愛情無法相容,但是這部書卻恰恰將兩者完美結合。整個故事就像一個精密搭建的數學世界,但世界的本源卻是人類永恆的話題之一――愛情。

五 《桶子》(作者:克勞夫茨)――一生只有一次的輝煌演出

如果生一次病就能名揚世界,在身後被很多人記住,那我也願意生一次這樣的病。

工程師克勞夫茨病倒了,在病床上無所事事的他寫下了《桶子》,不料這部書卻被看做是古典推理的巔峰之作。克勞夫茨也因此被尊為古典推理的「不在場證明」大師。也許寫小說並不是他的本意吧,克勞夫茨如曇花一現般在推理文學的星空中划過,只留下這樣一部傳世之作,即了無音訊。

如果僅從文筆而論,工程師出身的克勞夫茨不僅無法和文筆精緻的約瑟芬鐵伊、柯南道爾相比,甚至和文筆簡單、敘事嗦的阿婆比也有差距,刻畫人物也顯得很幼稚。但工程師的頭腦還是使他有能力設計出一個精彩的「局」,也是古典推理文學中最精彩的一個局之一。記得書看到一半時,我很為作者捏把汗,不知他如何破局,或是會不會虎頭蛇尾(注;《桶子》的寫法是從一開始就交待案件兇手,將主要懸念留在如何破解兇手的布局上)。他給書中那個律師起的名字也很搞笑,叫柯林頓,柯林頓登場後的那段盤問,實在是讓人覺得絕望,明知是一樁冤案,在兇手的嚴密布局下,似乎已成鐵案。然而,一切都從一台打字機開始改變了、、、、、、寫推理小說介紹有個規矩,不許泄露故事情節,所以只能說到此。但是,後來有時自己碰到了一些難事,我確實都會想到克勞夫茨,想到那台打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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