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網--中國經濟史論壇 - 論經學與漢代「受命」論的詮釋
06-23
晉 文摘 要:漢 武帝「獨尊儒術」後,在政治理論上的一個最突出的變化,就是經學「受命」論的確立。根據董仲舒等人的詮釋,漢代「受命」論的內容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受 命」而王所應具有的種種標誌和象徵,如黃龍、麒麟、鳳凰、甘露、朱草、靈芝等,這就是所謂「祥瑞」或「符瑞」;二是當「受命」之君出現某些過失時,「上 天」所採取的種種「警誡」和「譴告」,如天變、災害等,亦即所謂「災異」。漢代「受命」理論的確立,不僅圓滿解決了漢王朝如何繼統的法理性問題,而且標誌 著經學所推崇的「湯武革命」學說已經為人們所認同。但同時它也是一把讓漢王朝感到惴惴不安的雙刃劍。關鍵詞:漢代;經學;「受命」論自從漢武帝「獨尊儒術」?漢 代的政治理論便產生顯著變化。為了適應統治政策的轉變,以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漢王朝根據經學對政治理論進行了全新構建,諸如「受命」論、「三綱」論、忠 孝論、「大一統」論、夷夏論、古今論、德刑論、義利論和賢才論等等。它一方面改變了秦代政治理論主要以法家思想為依據的理論格局,將儒法思想更加緊密地結 合起來,比較有效地鞏固了漢王朝的統治;另一方面,也發展和完善了自戰國以來地主階級的統治理論,對形成中國古代具有儒學特色的政治理論體系做出了巨大貢 獻。本文僅就其中「受命」論的詮釋作些初步的研討。一漢 武帝「獨尊儒術」後,在政治理論上的一個最突出的變化,就是經學「受命」論的確立。這種「天命」說之所以在當時會立即得到統治者的認同,乃是因為他們迫切 需要找到一種防患於未然的精神武器。從理論的最終歸宿看,則直接表現為漢家究竟是以武力奪取天下還是「受命」而王,亦即如何繼統這樣一個極為敏感的重大現 實問題。而且,這在西漢前期也是一個長期懸而未決、使統治者感到非常棘手的難題。根據《史記》卷八《高祖本紀》,高祖於臨終前曾謾罵醫生說:「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雖扁鵲何益!」但從高祖的一貫言行看,這不 過是一種自己已感到病入膏肓不願再接受治療的託詞而已。例如在總結他所以能戰勝項羽的原因時,高祖便特彆強調了他用「漢初三傑」即「人事」的作用——夫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鎮國家,撫百姓,給餉饋,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眾,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三者皆人傑,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所以為我禽也。[1]《漢 書》卷四三《陸賈傳》載,陸賈經常向他稱說《詩》《書》,高祖也責罵說:「乃公居馬上得之,安事《詩》《書》!」另據《漢書》卷四五《蒯通傳》雲,蒯通以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高材者先得」來解釋鼓動韓信背漢的原因,高祖也表示贊同。可見,在漢初,包括高祖在內,人們都沒有把漢王朝的建立歸結於「天 命」,而是強調「人事」和武力。這種現象的出現,既是由於長達八年的戰爭使人們充分體驗到「人」的作為的重要性,也是法家所謂「當今爭於氣力」[2]社會歷史觀的一個真實反映。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漢王朝卻逐漸拋棄了這種解釋。因為亡秦的歷史教訓已經充分證明:僅僅使用赤裸裸的暴力並不能長治久安,要想更好地維護統治,還必須採用防患於未然的精神武器。否則的話,只要一有風吹草動,人們就會萌發「彼可取而代之」[3]的 反叛意識,甚至於揭竿而起。所以,儘管漢家王朝的建立完全是「爭於氣力」,但是為了證明其繼統天下的合理性,以消弭各種可能的隱患,許多儒生,包括皇帝在 內,他們還是逐漸否認了「爭於氣力」的事實,並試圖採用自殷周以來的「天命」說來進行解釋。這方面的典型事例,就是景帝時期轅固與黃生關於湯武「受命」還 是「放弒」的爭論。《史記》卷一二一《儒林列傳》:轅固生者,齊人也,以治《詩》,孝景時為博 士。與黃生爭論景帝前。黃生曰:「湯武非受命,乃弒也。」轅固生曰:「不然。夫桀紂虐亂,天下之心皆歸湯武,湯武與天下之心而誅桀紂,桀紂之民不為之使而 歸湯武,湯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黃生曰:「冠雖敝,必加於首;履雖新,必關於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紂雖失道,然君上也;湯武雖聖,臣下也。 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過以尊天子,反因過而誅之,代立踐南面,非弒而何也?」轅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位,非邪?」於是景帝曰:「食 肉不食馬肝,不為不知味;言學者無言湯武受命,不為愚。」遂罷。是後學者莫敢明受命放殺者。對這場爭論,當今學者一般都肯定轅固而否定黃生,似無異議。然而完全否定黃生恐怕也多少有些誤解。實際上,從維護漢王朝的統治說,轅、黃二人的主張並沒有什麼根本分歧。黃生是從維護漢代業已形成的君 臣關係著眼。他認為帽子再破也必須戴在頭上,而鞋子再新也必須穿在腳上,其實是強調「臣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對漢家「天子」有反叛行為;否則,即使是聖 如「湯武」,也應當視為「弒君」。黃生的看法也並非是空穴來風。《韓非子》卷一七《說疑》便明確提出:「舜逼堯,禹逼舜,湯放桀,武王伐紂,此四王者,人 臣弒其君者也。」問題乃在於,這種看法雖可以顧及眼前,但卻不能說明漢王朝何以繼統的原因。相反,如果真按黃生的看法解釋,倒恰恰否定了漢王朝繼統天下的 合法性。因為漢高祖原本也是「臣下」,這無疑也將他置於「弒君」的審判席上。與黃生相比,轅固的看法則是從論證漢家奪取天下的合法性入手。他以「湯武革 命」為依據,一方面指出「桀紂虐亂」乃是「天下之心皆歸湯武」的原因,另一方面又說明了人心所向之與「受命」的關係,顯然是強調「臣下」在所謂「受命」的 條件下即可以奪取政權。這對於從法理上論證「高帝代秦即天子位」,以及漢代的君臣關係,既顯得更為合理,也比較符合實際。只是轅固的主張當時還很難被漢王 朝採納。一則只要是圖謀代立,任何人都可以宣稱自己接受了「天命」;二則它也意味著漢家不可能永遠一姓天下,即或早或晚總要被它的「臣下」以「受命」的形 式所取代。可以毫不誇張說,這對於漢王朝亦不啻是一個嚴重隱患。因此,儘管轅固的說法更有道理,漢景帝還是做出了行政干預,禁止再討論「受命」問題,「是 後學者莫敢明受命放殺者」。然 而問題並沒有解決。特別是武帝即位後,由於黃老思想的放縱,諸如皇權和中央集權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戰。從有關記載看,皇帝雖然已號稱「天子」,並擁有最 高的政治權力,但在思想上卻還遠沒有被視為絕對權威。一些人當時仍然信奉「各為其主」的信條。以淮南王劉安為例說,其賓客即無視「天子」的存在,而「以厲 王遷死感激安」[4]。 而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除了採取政治、法律等等措施外,在理論上大力宣揚皇權的至高無上,以樹立皇帝即「天子」的絕對權威,就是其中一個特別重要的方面。 但是要做好這項工作,首先在理論上即遇到一個難題——一個連政權的合法性都沒有完全弄清楚的皇帝,又怎麼能讓人相信他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天子」呢?因 此,對漢武帝來說,關於漢家如何繼統的問題確實是到了不能不解決的時候了。二「兩害相權取其輕。」在兩難之中,漢武帝最終是採用了「受命」論。這倒並不是說他已經完全認同了漢家政權的歷史性,就在策問董仲舒等人的制書中,他還特彆強調說:「朕獲承至尊休德,傳之亡窮,而施之罔極。」[5]但解決政權的合法性問題實在是當務之急,而漢王朝的滅亡和新王的代立等問題,這畢竟是將來的事情。所以到元光元(五)年,漢武帝在策詔公孫弘諸儒時便公開打破了景帝的禁令,並要求他們對「受命」能做出滿意的解釋。他說:蓋聞上古至治,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陰陽和,五穀登,六畜蕃,甘露降,風雨時,嘉禾興,朱屮(草)生,山不童,澤不涸;麟鳳在郊藪,龜龍游於沼,河 洛出圖書;父不喪子,兄不哭弟;北發渠搜,南撫交阯,舟車所至,人跡所及,跂行喙息,鹹得其宜。朕甚嘉之,今何道而臻乎此?…… [敢]問子大夫:天人之道,何所本始?吉凶之效,安所期焉?禹湯水旱,厥咎何由?仁義禮知四者之宜,當安設施?屬統垂業,物鬼變化,天命之符,廢興何如?從 公孫弘的回答看,他說:「臣聞之,氣同則從,聲比則應。今人主和德於上,百姓和合於下,故心和則氣和,氣和則形和,形和則聲和,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故陰 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穀登,六畜蕃,嘉禾興,朱屮(草)生,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故形和則無疾,無疾則不夭,故父不喪子,兄不哭弟。德配天 地,明並日月,則麟鳳至,龜龍在郊,河出圖,洛出書,遠方之君莫不說義,奉幣而來朝,此和之極也。」[6]對此,武帝似乎還感到有些欠缺,故沒有直接表態。最終還是在董仲舒對他的策問——「三代受命,其符安在?」——解答後,尤其運用《公羊》學提出,漢家乃「天命」所歸,「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7],武帝才完全肯定了這一理論的內容與觀點。例如元朔七年,武帝「幸雍祠五疇,獲白麟」,因終軍以為「此天之所以示饗,而上通之符合也。宜因昭時令日,改定告元」,武帝便「由是改元為元狩」[8]。另外像元鼎、元封等年號的制定,也都是如此。以後,在漢王朝的大力倡導和許多儒生的闡釋下,這種「受命」說便成為論證漢家政權合法性的基本理論。根據董仲舒的論述,漢代的「受命」理論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 是「受命」而王所應具有的種種標誌和象徵,如黃龍、麒麟、鳳凰、甘露、朱草、靈芝等,這就是所謂「祥瑞」或「符瑞」。如董仲舒說:「臣聞天之所大奉使之王 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歸之,若歸父母,故天瑞應誠而至。《書》曰『白魚入於王舟,有火復於王室,流為鳥』,此蓋受命 之符也。」這方面的內容還包括怎樣才能成為「奉天」而王的「受命」者。董仲舒的解釋和轅固所說的「天下之心皆歸湯武」幾乎如出一轍,就是要「積善壘德」行 仁政。二 是當「受命」之君出現某些過失時,「上天」所採取的種種「警誡」和「譴告」,如天變、災害等,亦即所謂「災異」。董仲舒說:「臣謹案《春秋》之中,視前世 已行之事,以觀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政,而傷敗乃至。以此見天心之仁 愛人君而欲止其亂也。」至於「災異」所產生的原因,董仲舒則通過對比,認為是「廢德教而任刑罰」。他說:「周公曰『復哉復哉』,孔子曰『德不孤,必有 鄰』,皆積善壘德之效也。及至後世,淫佚衰微,不能統理群生,諸侯背畔,殘賊良民以爭壤土,廢德教而任刑罰。刑罰不中,則生邪氣;邪氣積於下,怨惡畜於 上。上下不和,則陰陽繆戾而妖孽生矣。此災異所緣而起也。」[9]除 了以上所說,為表示「應天」,董仲舒的「受命」理論還包括定正朔、制禮樂、改法律、易服色、行封禪(告成)、祭天地、任賢臣、退奸佞、寬減刑罰、輕徭薄賦 等內容。可以說,它已形成了相當完整的體系。雖然在一些問題的解釋上以後還存在分歧,但是總的來看,各家所說也大多不出這些內容之外。對這種「受命」理論,現在一般都把它稱為「天人感應的神學目的論」。恐怕不確。關鍵即在於:它實際還是要注重「人事」,只不過披著神學的外衣、比較隱蔽而已[10]。 表面上看,漢代「受命」論都強調「天」對「君」的制約功能,似乎也就是一種神學目的論,可是它斷然申明,無論其所謂「祥瑞」還是「災異」,始終要取決於 「君」的作為,即說明強調並發揮「君」的主動性才是「受命」論的真諦,也才是它藉以提出政治主張的基礎。正如賈誼所言:「受天之福者,天不功也;被天之 災,則無怨天矣。行自為取之也。」[11]谷永也說:「王者必先自絕,然後天絕之。」[12]還 要說明的是,對漢代「受命」理論的研究,目前往往都側重於「災異」方面,而對於「祥瑞」或「符瑞」方面的問題,則不是斥之為「迷信」,就是完全視為「虛 妄」,這顯然是欠妥的。實際上,漢代「祥瑞」學說乃是「受命」理論不可或缺的主要內容,它與「災異」理論既相互對立,又相輔相成,而同樣是值得研究的重要 課題。別的不說,就是僅從徐天麟《兩漢會要》所列舉的種種「符瑞」看,由於它們往往皆與漢代的一些重大事件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這也提醒我們必須重視 「祥瑞」理論的研究。即以其所謂「鳳凰」說,清人趙翼就曾經指出:兩漢多鳳凰。而最多者,西漢則宣帝之世,東漢則章帝之世。……案宣帝當武帝用兵勞擾之後,昭帝以來,與民休息,天下和樂,章帝承明帝之吏治肅清,太平日 久,故宜皆有此瑞。然抑何鳳凰之多耶?觀宣帝紀年,以「神爵」、「五鳳」、「黃龍」等號。章帝亦詔曰:「乃者鸞鳳仍集,麟龍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 似亦明其得意者。得無二帝本喜符瑞,而臣下遂附會其事耶![13]儘管在我們看來,趙翼的論述尚有些膚淺,但它也足以說明:要深入研究漢代的「受命」理論,就不能僅僅注重所謂「災異」,還必須重視它的「祥瑞」學說。這樣才能對「受命」理論做出比較全面的評述,也才能得出比較正確的結論。三漢代「受命」理論的確立,不僅圓滿解決了漢王朝如何繼統的法理性問題,為統治者大力提倡忠孝掃除了障礙,而且還藉助於神學,為漢王朝的統治更罩上了一圈神 聖的光環,並成為一種腐蝕人們反抗意志的思想武器。如董仲舒提出,「天子受命於天,諸侯受命於天子,子受命於父,臣妾受命於君,妻受命於夫,諸所受命者,其尊於天也」[14], 就是把當時的尊卑貴賤秩序說成是所謂「天命」。因此,自董仲舒之後,為了在思想上更加有效地維護漢王朝的統治,許多儒生都極力強調漢家乃「受命」而王。班 彪、蘇竟等人就是其中比較典型的事例。《後漢書》卷四○上《班彪傳上》載,隗囂為圖謀割據又舊話重提,稱「昔秦失其鹿,劉季逐而羈之,時人復知漢乎」。班 彪「既感囂言,又愍狂狡之不息,乃著《王命論》以救時難」。其文云:劉氏承堯之阼,氏族之世,著乎《春秋》。唐據火德,而漢紹之,始起沛澤,則神母夜號,以章赤帝之符。由是言之,帝王之阼,必有明聖顯懿之德,豐功厚利積累 之業,然後精誠通於神明,流澤加於生民,故能為鬼神所福饗,天下所歸往,未見運世無本,功德不紀,而能屈起在此位也。世俗見高祖興於布衣,不達其故,以為 適遭暴亂,得奮其劍,遊說之士至比天下逐於鹿,幸捷而得之,不知神器有命,不可以智力求也。[15]另一方面,漢代「受命」理論的確立,也標誌著經學推崇的「湯武革命」學說已經為朝野上下所認同。《周易·革卦·彖傳》說:「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它不僅成為漢代乃至後世政治理論的一個重要基石,而且宣告了像秦始皇、漢高祖那樣痴心夢想——「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16]「欲其長久,世世奉宗廟亡絕也。」[17]——的終結。從漢代和以後的朝代看,不管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任何王朝都不得不承認改朝換代乃是不可抗拒的歷史規律。正如毛澤東詩云:「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滄桑。」[18]只不過其時間早晚而已。據《漢書》卷七五《眭弘傳》記載,就在昭帝剛剛繼位後,眭弘即公開宣稱:「先師董仲舒有言,雖有繼體守文之君,不害聖人之受命。漢家堯後,有傳國之運。漢帝宜誰差天下,求索賢人,禪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順天命。」成帝時,劉向也說:「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19]而哀帝時,夏賀良等人所搞的「再受命」,則直接表明了漢王朝對於這種潛在危險的恐懼。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一個新的王朝依據「受命」理論採用某些形式取代舊王朝後,它又會被以後的王朝以同樣的理論和形式所取代。例如對王莽的所謂「禪讓」,顧頡剛先生便精闢總結說:「從此以後,中國的歷史上,凡是換朝代而出於同民族的,便沒有不依照這個成例,行禪讓的典禮的。……王莽固然不久失敗,但這『心法』是長期傳下去了,直到袁世凱的籌安會還是如此。」[20]同時,也正如景帝所擔憂的那樣,這種「受命」理論也確曾為野心家提供了便利。史載王莽代漢,就是借用了所謂「符命」的形式,以至於漢家史官也不得不說他是「余分潤位,聖王之驅除云爾」[21]。又如,在東漢末年,一些軍閥,如袁紹、袁術、劉焉、公孫瓚等,他們也都以所謂「符命」而自立。而且,當階級矛盾激化時,由於「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時代都是占統治地位的思想」[22],許多農民起義領袖也依據「受命」理論來說明其造反的合理。如黃巾起義,便提出「蒼天已死,黃天當立」[23]的口號。而這些則更是董仲舒和漢武帝等所始料不及的。從某種意義上說,漢代「受命」理論的確立固然為維護統治發揮了強大的思想武器作用,但同時它也是一把讓漢王朝時刻感到驚恐而又無可奈何的雙刃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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