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愉快的母親
文/艾小羊
小花從家裡搬了出來。她家的房子不小,但她寧願在外面租房住。「一回家看到我媽的臉,就覺得人生好難。」她說。
我特別理解小花。當我們看到母親不高興,難免會想辦法要讓她開心,或至少想辦法弄清楚她為什麼不開心,否則總覺得欠她的。而糟糕的是,有些母親似乎你永遠沒辦法讓她開心。
作為一個在「媽媽經常不高興」家庭成長的小孩,我對童年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母親一板臉,全家陰雲密布。很長的一段時間,我都是討好型人格,不敢表達自己的需要,尤其不敢拒絕別人,特別擅於察言觀色,對別人的情緒很敏感,總擔心自己惹別人不高興。
我媽病重時,我問她:「你這輩子快樂嗎?」她答:「快樂的時候少,傷心的時候多。」可我媽真的是賢妻良母、家務能手,她為家庭付出了很多,可惜父親習慣了她的好,子女長大就想逃。她嘴裡說的永遠是不快樂的事,偶爾她笑一下,真的就像一片亮瓦揭開,正午的陽光照進了雨季黑暗的小屋。
台灣心理學博士洪蘭女士說:「從人類演化的角度看,母親是家庭的靈魂,母親快樂全家快樂,母親焦慮全家焦慮。」這不是給女性加壓,而是提醒我們,當我們走入婚姻,與家務完美、自己完美、小孩完美相比,自己的心情愉快才是需要放在第一位的。媽媽快樂是對孩子最好的教育,媽媽心情愉快就是對家庭最大的貢獻。
我認識很多一邊拚命做家務,一邊給家人臉色看,甚至發怒、嘮叨的媽媽。她們面臨的是三輸:一輸掉了自己的時間;二輸掉了自己的情緒;三輸掉了家人對她的喜愛。但她們堅持認為,把家裡打掃得一塵不染,做出滿漢全席,就是優秀太太、滿分媽咪,值得被愛、被尊重。所以,她們不明白也接受不了,為什麼一直在努力,卻一直得不到尊重與愛。
一家人生活在壓抑中,互相責怪,彼此傷害,哪裡還有尊重與愛?
女人結婚後,是不是一定要做不想做的事、過不快樂的生活?答案當然是「不」。如果你是一個職業女性,就要寬容自己做飯不夠好吃、地板拖得不夠乾淨,甚至有些家務必須外包給他人。你不願意做的事,不要勉強自己。你要堅信,與壓抑地吃一桌滿漢全席相比,家人更樂意開開心心地吃一頓西紅柿雞蛋面。
我以前做過幾次伴娘,發現女兒出嫁時,父母拉著她們,說得最多的話是:「結婚以後就不可以任性了,不可以怎麼高興怎麼來,要考慮全家人的感受。」我們大約都是在這樣的教育下成長的,走過了許多彎路,才知道越是當了媽媽,越要珍惜自己的「怎麼高興怎麼來」。對不情願做的事,只要能夠找到替代方案,絕不要親力親為。作為太太、母親,你的高興能拯救全家人的心情,這才是沒有任何人可以替代的。
我從不相信,世界上有幾個太太、母親會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家人的痛苦之上。當女人做了母親,有一種本能,就是想要放棄自我成全他人。我們腦海里有一個現成的公式,認為人妻、母親就要委屈自己,去做不擅長、不快樂的事,這是女人的成長。
編劇廖一梅在寫作《琥珀》時,迎來了孩子。她說:「我不認為好太太一定要做家務,我就不會做飯,但我自信給家人的東西比做飯更重要。」如今,她的兒子開朗樂觀,人生目標是快樂。
母親與保姆最大的區別就是:她存在的意義,絕不僅僅甚至不包括無微不至地照顧家人的衣食住行,而是做家人情緒的引路者、精神的支持者。「我過不好,是為了你們過得好」,這套好媽媽的理論已經過時了。在為溫飽操心的年代,母親永遠關聯著奉獻,「媽媽愛吃魚頭」是一種美德,而當一個家庭開始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每個家庭成員都可以活出尊嚴與成就感時,過度的奉獻就不是美德,而是掌控與刷存在感。
如果你平時是個愉快且平和的媽媽,那麼在有需要時提出:「你們自己想辦法解決晚飯,我今天心情不好,要出去購物散心。」這樣的你,不會讓家人覺得自私。相反,他們會給你更多的體貼與照顧。
坦誠地示弱,懂得自我排解壞情緒而不是連累家人。這兩件事與不快樂的奉獻相比,更是好媽媽的標配。
(卧龍摘自《莫愁.智慧女性》) (責編 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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