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捕手》:錯把無名當英雄
【文學轉角處】
一部註定失敗的電影
因為《天才捕手》的電影,我牢牢記住了導演邁克爾·格蘭達格的名字。世界上有那麼多風雲人物的傳記可以被影視化,有那麼多美國英雄可待塑造,但他偏偏選擇了一個終生在紙上較勁的編輯做主角,這讓從事編輯工作的我肅然起敬。當然,敬意中還包含著一絲好奇,是什麼樣的投資團隊讓一個導演對商業如此漠視呢?
天才的命運,無非有兩種:一種是後天土壤肥沃,天才大放異彩;另一種是天才生不逢時,終於成了仲永。如果是後者,可能還有些看點,天才墮為庸人畢竟可慨可嘆;而《天才捕手》主人公的命運,恰恰是前者——天才遇到了天時地利人和,和諧之中命運感蕩然無存。更何況,一個編輯的職業生涯,無論為文學和出版事業貢獻了什麼,顯然都缺乏故事性和戲劇性——伯樂的故事哪比得上千里馬的跌宕起伏呢?一部命運感、故事性、戲劇性都缺乏的電影,註定無法獲得高票房的回報。而沒有票房,電影就是死路一條。
所以,《天才捕手》上映沒幾天就停映,不奇怪。這是一部註定在商業上鎩羽而歸的電影。然而遺憾的是,在藝術上,它也毫無建樹。跟原著不同,電影沒有把菲茨傑拉德、海明威都囊括進來,而是只選取了麥克斯·珀金斯和沃爾夫的交往。之所以如此選擇,倒是情有可原,因為沃爾夫這樣的作者,「是對編輯工作挑戰的極限,其中包括對他個人脾性的容忍」。
但這種一對一的人物關係,顯然難以體現捕手的天分;也難以體現被捕捉的天才的天分。「天才捕手」跟書名「天才的編輯」一樣,原本是雙關語,既指編輯捕捉到的是天才,也指編輯本身就是天才。麥克斯·珀金斯之所以被稱為「天才」而不是「幸運的編輯」,是因為他讓不止一個作者從無名到有名,而且是名滿天下;沃爾夫等一批作家之所以被稱為「天才」,則不只是因為他們年紀輕輕就寫出了轟動一時的作品,而且他們書寫了他們的時代,創造了文學經典。
電影中的沃爾夫,更像一個神經質的瘋子,再加上年長他很多的女友瘋狂的舉動,更強化了他的偏執。這種偏執,弱化了他的寫作天分,也完全掩蓋了他的早慧、勤奮和樸實。其實,生長於鄉野大地之間的沃爾夫,38歲就早夭的沃爾夫,寫出了不朽名篇《天使,望故鄉》和《時間與河流》的沃爾夫,是被福克納激賞的作家,跟他同時代的老福克納把沃爾夫列為他們那一代最好的作家。
顯然,電影受海明威的影響更多,編劇和導演是海明威的粉絲也說不定。書中寫,海明威總是管沃爾夫叫「巨嬰」,說他「像頭野牛,說話大聲,行為莽撞」;而原本不是海明威,而是女作家瑪西亞·達文波特勸沃爾夫與編輯和解的戲份,導演也慷慨地給了海明威。
電影中的麥克斯·珀金斯,更像一個沉悶的老古董,不苟言笑,乏味之極,連在酒吧中被沃爾夫帶動著跺起腳來,都顯得那麼毫無趣味。書中的珀金斯,固然也無趣、也刻板,比如他一直都戴著帽子,上下班只坐一班火車,吃飯只坐固定的座位、只點固定的餐,甚至給所有作者寄的書都一樣,永遠是《戰爭與和平》。但他遇到新作者的時候,會跟保守的老闆據理力爭,並且妙語迭出;遇到自戀又寡才的女作家,他也會在接受她們暗戀的同時巧妙地把稿子退掉。
更重要的是,他同時周旋在「公牛一樣」的海明威、揮霍酗酒的菲茨傑拉德、「身上有一萬個魔鬼和一個天使」的沃爾夫等一批個性鮮明的作家中間,成了他們所有人信任的好朋友。這該是何等情商啊!電影中我最欣賞的台詞,是沃爾夫說珀金斯的:「在你冷峻寡慾的靈魂深處,一定藏著野蠻奔放的一面。」可惜,只是台詞而已。
最令人無法容忍的,是電影中完全漠視了麥克斯的浪漫、細膩和多情——這原本也是可以給電影增色的。真實的麥克斯·珀金斯跟伊麗莎白·萊蒙通信25年,在婚姻之外保持了終生的「純正的」精神之愛。書信往來中的他是如此才華橫溢、魅力十足、深情款款,以至於讓伊麗莎白·萊蒙終生未婚。他去世之後,她還保留著他全部的書信,並毫無保留地貢獻給了傳記作者。
其實,麥克斯也不乏幽默風趣。在連續生了四個女兒之後,他又迎來了第五個,於是給媽媽的電報都變得不耐煩了,只說了一個詞「又一個」。但他是一個好父親,愛極了五個女兒。
兩個原本有趣的天才,被電影改造成了這樣,真是令人遺憾。這也進一步證明了,對於編輯和作者這種微妙的人物關係,文字總是比畫面更有優勢。或許也證明了,除了傳記,編輯永遠不適合做主角。
《天才的編輯》:一本中規中矩的傳記
在電影《天才捕手》上映之前,我已經讀過它的文學原著《天才的編輯——麥克斯·珀金斯與一個文學時代》。書很厚,有45萬字,是一部中規中矩的全傳。因為自己也做了十幾年編輯,深知其中甘苦,也深感一個編輯與一個文學時代掛上鉤的難度,所以我幾乎是不假思索地要讀它。更何況,這是著名的麥克斯·珀金斯的傳記,他可是全世界編輯的「神」啊!二戰後的美國,有太多的年輕人因為他踏入了出版行業。如果沒有他,菲茨傑拉德、海明威,尤其是沃爾夫,成名之路恐怕會走得更為艱辛,而美國文學的黃金時代恐怕也不會那麼光彩熠熠。
一戰和二戰期間,是文學史上公認的美國文學的黃金時代。僅1930年到1938年,就有三位諾貝爾獎獲得者:辛克萊·劉易斯、尤金·奧尼爾和賽珍珠。而之後獲得諾貝爾獎的三位作家:威廉·福克納、歐內斯特·海明威、約翰·斯坦貝克的主要創作活動也都在這個時期。
當然,諾貝爾獎只是衡量文學成就的一個方面,關鍵是這些作家的作品至今不衰,已經成了永恆的經典,還包括其他一批優秀的作家、詩人和劇作家。比如書中提到的,寫了《了不起的蓋茨比》《夜色溫柔》的菲茨傑拉德,寫了《天使,望故鄉》和《時間與河流》的湯姆·沃爾夫,還有寫了《荒原》的艾略特等等。
很少有書提到,文學閃亮的軍功章里,也有編輯的汗水。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編輯就是一個以找錯別字為生的人。在文學生態中,他們是寄生者,全部的職業生命都離不開作者的創造性勞動。至於他能不能成為作者的共生者,能不能獲得「主體性」,全看作者的名氣和態度。就像自然界有一種叫虎雀的鳥,以老虎牙縫間的肉屑為生,幸虧老虎也樂得跟它做朋友,不然它就得滅絕。
然而,就跟老虎不會允許虎雀稱王一樣,沒有一個作者能夠容忍編輯走上前台搶奪自己的榮光,儘管他們最清楚編輯在他們的作品從稿子變成書的過程中付出的努力,也最清楚編輯在他們成名的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好在,編輯的職業素養之一,就是麥克斯·珀金斯所說的「力爭當無名氏」;我們從事這一行,聽到最多的職業箴言也是「編輯要善於為人做嫁衣」,要甘於,還要善於躲在作者之後,既貢獻自己的智慧,又隱藏自己的身影。因為清醒的職業定位,麥克斯將美國一個著名的參謀奉為自己的偶像。對將軍而言,這個參謀不可或缺。他所從事的工作是「讓將軍頭腦冷靜;編輯他的重要文件,把它們整理成稿;以迂迴的策略和堅持不懈的態度提出批評意見;經常使將軍恢復自信」。
在書中,麥克斯有很多金句讓編輯會心,比如「人比書更麻煩」;比如有人問他,你為什麼不寫作,他說「因為我是編輯」……而他的很多失敗的體驗也更能讓我們感同身受。比如,在處理沃爾夫的稿子上,他無疑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就像在雜草叢生中把玫瑰找出來一樣,他刪掉了沃爾夫泥沙俱下的冗餘,保留了他的精華,使他真正成為他。如果沒有珀金斯,世界上會不會有沃爾夫這個作家,是未知數。就像沒有龍世輝,中國會不會有《林海雪原》也是未知數一樣。然而,功成名就之後,尤其是下一部寫不出來的時候,作家就會指責:你憑什麼認為你是對的?你有什麼資格刪掉我的稿子?
事實上,這樣的情況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家的編輯身上都會發生。編輯憑什麼確定自己的權威呢?答案只有天知道。
再比如他約一個作家的稿子十年,拿到的卻是垃圾,而等他放棄,這個作家轉投其他出版社,卻忽然獲了大獎,或忽然寫出了超級暢銷書。對一個編輯而言,失敗的體驗總是比成功的更多,哪怕他被冠以「天才」之名。
顯然,珀金斯跟所有的編輯一樣,無時無刻不在稿子的判斷上躊躇,無時無刻不在揣摩作者的心思,無時無刻不在跟挫敗感作鬥爭,也無時無刻不在懷疑自己。跟天才編輯的成就相比,我更能體會他的沮喪和委屈,也更能體會他的自嘲和幽默。他曾對伊麗莎白·萊蒙說:「所謂的出版人就是書賣不動的時候遭受指責,書暢銷則被忽視的人。」
真實中,這方面有意思的例子特別多。比如我們出版社就曾有一位作者,隨著寫作上的名氣越來越大,獲獎越來越多,對一路幫助他的編輯——且稱之為張三吧——的稱謂也一路改變,從「張老師」到「三老師」到「老張」,最後直到「小張」,其形其神可想而知。
當然,如果不是我也做編輯,我讀不出這本傳記裡面這麼多的職業況味和人生況味。某種程度上,傳記作者還是沒能抓住重點,他詳盡寫出了一個人的一生,甚至相關作家的履歷他都不厭其煩地寫到了,但卻並沒有突出一個編輯的一生到底有多少與眾不同——除了紙上功夫,除了天賜的判斷力和清晰的服務意識,編輯的一生都跨在藝術和市場、精神和物質的分界線上,他需要不停地跟個性鮮明、天性敏感的人打交道,因而他的容忍、剋制、體恤,他屢敗屢戰的勇氣和永不枯竭的熱情,都比別的職業需要的更多。編輯是一個逼著人學著寬容和樂觀的職業。
或許,所有的寫作都是,做加法容易,做減法最難。甚至我都會忍不住想,如果這本傳記的作者恰好也做過編輯,沒準兒他更能體會出版生態中真正的核心所在,真正把編輯的「無名」和「有為」呈現出來,那樣他就會把篇幅減少三分之一,讓這本書更容易成為全世界編輯的教科書和案頭書。
編輯是一種什麼樣的動物?
從藝術和市場都要兼顧的角度,編輯可謂不折不扣的兩棲動物。對稿子的文學含量,他要有自己的見地和判斷;而對一本書的市場價值,他又要有合理的預估。一個不會權衡,不會算賬的編輯算不得好編輯;但一個只會權衡、只會算賬的編輯也難稱得上好編輯。計較一時得失和放眼未來之間的分寸,有時候是編輯面臨的最大的考驗。因為作家是不斷變化的,市場也是不斷變化的。所以,編輯又有點像變色龍。
書中,麥克斯·珀金斯在三個作家面前扮演著三種角色。在菲茨傑拉德面前,他是滅火器,也是提款機。菲茨傑拉德有一個愛寫作、更愛奢侈生活的妻子(人民文學出版社最近剛剛出版了她的長篇小說《給我留下華爾茲》),於是他的日子總是過得亂七八糟、入不敷出。而作為他最信任的編輯,菲茨傑拉德跟珀金斯說的最多的是:能不能再預支給我幾百美元救救急?大多數時候,珀金斯都想方設法滿足了他。當然這是珀金斯服務的家族企業的好處。而菲茨傑拉德也是忠實的作者,他從不賴賬。
在海明威面前,珀金斯是一個傾聽者、鼓勵者,也更像一個服從者。海老爹交來的稿子幾乎從不用修改,性格上,他也理智清醒,行事果斷,「性格中有欺負別人弱點的一面」。他對珀金斯好的時候熱情似火,發起火兒來卻毫不留情。他老是感覺出版社營銷不利,他的書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也總是要跟菲茨傑拉德在寫作上一較高下。他喜歡釣魚,就拉著珀金斯去,完全不顧這是一個不肯改變自己生活軌跡,連度假都只選一個地點的人。珀金斯在海明威面前小心翼翼,他跟女兒說:「給海明威的稿子提意見得找時機。」他也是海明威最信任的編輯,事實上,正是通過海明威,他認識了沃爾夫。
在沃爾夫面前,珀金斯更像一個父親。他付出了全部的耐心幫沃爾夫修改稿子,也付出了全部的赤誠化解他成名的焦慮,忍受他的誤解、苛責、任性乃至背叛,傾盡心血幫沃爾夫規劃他的職業生涯,無怨無悔。對待沃爾夫,他就像對待自己的家人。
他「看人下菜碟兒」,不斷變換著自己的角色,跟不同個性、不同訴求,但同樣恃才傲物,同樣敏感脆弱的作者們相處,維護他們和出版社的關係,維護他們在讀者面前的形象,也維護他們的創作潛能,更為重要的,是保證他們的利益。同時,他還得注意在他們之間保持一個恰當的位置,讓他們感覺到自己沒有厚此薄彼。對編輯而言,作者是朋友,朋友是作者,會更比其他情形更麻煩,甚至書中都把這種關係稱為「亂倫」。
珀金斯最了不起的一點是,他經常會「讓他所有的作者都感覺他像作者本人一樣重視他們的作品」,無論作者有什麼事,都不是小事。他就是能讓作者感覺到,「他比任何編輯和出版人都懂得作者的心思」。
或許,最有意思的是這樣的細節。沃爾夫的最後一部長篇小說,把珀金斯的日常起居、行為怪癖,包括耳疾,都寫進了書里——誰都知道,沃爾夫寫作從來都貼著生活,貼著他熟悉的人物,以至於很多朋友都躲著他,生怕自己哪一天變成了他筆下的人物。他把珀金斯比作「狐狸」,盡情醜化了他。而當珀金斯看到的時候,沃爾夫已經去世了,他已經被沃爾夫指定為文學遺產的處理人。是保護自己的形象刪掉這一切;還是恪守不干涉作品的編輯方針,保留這一切,是珀金斯作為一個編輯面臨的最高考驗。最後,職業素養戰勝了人性弱點,偉大的珀金斯經受住了考驗——他留下了自己的「醜態」,也留下了自己的光輝人格。
當然,沃爾夫也並非全是醜化,也有對珀金斯工作情況的真實的記錄:
「噢,狡猾的狐狸,你的狡猾是多麼單純,你的單純又是多麼狡猾;你下指令的時候是那麼拐彎抹角,拐彎抹角起來又那麼直接!你正直而不會欺詐,沉著而不惹人嫉妒,公正而不盲目行動,你為人公平,眼光犀利,內心強大而不抱怨恨,誠實而不會幹卑鄙勾當,高尚而不會淺薄地懷疑,單純而不會耍手腕——但是你從來沒有在一次討價還價的交易中吃過虧!」
真是太準確,太精妙了!沃爾夫不愧為天才作家。
編輯的幸福時刻
讓人欣慰的是,珀金斯所有的付出,都得到了回報。菲茨傑拉德稱他為「我們共同的父親」,指定他為文學遺產的處理人。海明威在他去世五年後,才寫出了《老人與海》,但卻毫不猶豫地把這本書題獻給他。沃爾夫也是,他把自己最重要的書《時間與河流》題獻給他,後來儘管因為誤解關係破裂,但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他還是指定遠方的珀金斯做他的文學遺產處理人。
作為編輯,每每看到這些細節,內心都會湧起溫暖的潮水。在趨利逐利、相互懷疑遠比相互信任更容易發生的出版生態中,編輯和作者能夠建立這樣一種關係,真是讓人感動和欽佩。
或許,披沙揀金地發現無名作者,並使他們名滿天下只是麥克斯·珀金斯作為天才編輯的一小方面,而取得了幾乎所有作者的信任、並幫助他們在身前身後獲得更大的文學影響力,才是他真正的天分所在。就像書中寫的,作者與出版人的關係最好的狀態,可能就像一種「智識的婚姻」,而麥克斯·珀金斯就是那個最忠實、最可信賴、也最能幫助對方做更好的自己的伴侶。
麥克斯·珀金斯在斯克里伯納出版社服務了三十六年,恪守配角和寄生者的本分,最終卻活成了美國圖書出版界,乃至世界圖書出版界的傳奇和偶像——任何職業的核心都是做人。
著名的蘭登書屋的創始人貝內特·瑟夫,也是麥克斯·珀金斯的晚輩,在《我與蘭登書屋》中,曾幾次提到斯克里伯納出版社,也提到了資深老編輯麥克斯·珀金斯。他老是引用這個傳奇人物的比喻來打消作者對出版社營銷不利的不滿。這個比喻是關於圖書廣告和銷量的。麥克斯說:為圖書打廣告就像一輛被卡住的汽車,如果車真的陷在泥里了,十個人都推不動它;如果它有一絲鬆動,一個人就能推它上路。同樣的道理,如果一本書絕對賣不動了,那滿世界打廣告都是白搭。如果有一線生機,那推一把銷量就會帶動起來。
值得一提的是,跟《天才的編輯》一樣,《我與蘭登書屋》也是彭倫翻譯的。因為他精準的翻譯,我得以在入行之初就「認識了」貝內特,並在以後的十幾年間反覆重讀。藉由蘭登書屋的成立和發展,貝內特展示的是一個具有經營天分的出版人所具有的智慧和膽識。他用他的「狡猾」和才幹,參與建構了二戰前後美國文學的黃金時代,正如麥克斯用自己的編輯才能,用自己的膽識和智慧,用自己絕不懈怠的責任感,參與建構了這個黃金時代一樣。
某種意義上說,出版是一個時代精神文化發展的前沿地帶。而任何國家的出版人都是如此,如果在藝術探索和現實關懷上沒有敢為天下先的膽識,在不同風格潮流和不同個性之間沒有開放包容的心態,在藝術與現實的關聯度上沒有點自由主義的、甚至敢於犯錯誤的胸懷,都很難有突破性的成就。
我忍不住想,如果麥克斯·珀金斯和貝內特·瑟夫組建一個出版社,一個做總編輯,一個做社長,那真是會「天下無敵」。至於他們的人格魅力,或許貝內特的更吸引人一些,因為他的人生信條是「一點點幽默就能讓我們的生活有勁頭兒」。而他給自己寫的墓志銘,則一直深深打動著我:「每當他走進房間,人們總是因為他的到來而更快樂。」實際上,讀他的那本書,就足以讓人從頭笑到尾。
跟麥克斯·珀金斯「對待文學就像對待生死」的態度比起來,我更偏愛貝內特·瑟夫的方式。如果說麥克斯·珀金斯能夠更多地給我們做編輯的「術」的啟發的話,那貝內特·瑟夫的則近乎於「道」的境界。出版業,或者說從事與文學相關的職業,最終的目的都是讓人性更為開闊和疏朗的。而對所有人而言,在職業中尋找快樂,跟在人生中尋找快樂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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