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奏摺:彌足珍貴的古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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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我一直對清代歷史很感興趣,最近看到一則材料,說清朝雍正帝批奏摺時,從不用套話,個性非常爽直,甚至有「朕就是這樣漢子」等語,果真如此嗎?據說台北故宮博物院還推出一款以康熙硃批真跡為原型設計的紙膠帶,上書「朕知道了」,引起兩岸網友熱烈討論和購買。可否請專家介紹一下清代奏摺的有關情況?謝謝。
北京西城讀者劉牧含
奏摺是清代文臣武將向皇帝報告軍政要務的一種文書。這種文書經過皇帝親自批閱以後,返回具奏人貫徹執行。經過皇帝御批的奏摺叫硃批奏摺。硃批奏摺執行以後,要定期繳還宮中,由皇宮秘存。奏摺不但內容重要,而且是價值珍貴的古文書遺存。
清初臣工奏事採用公題私奏制度,由於弊端日顯,於是派生出奏摺
清朝初期,文書形式沿用明朝舊制,臣工奏事,採用公題私奏制度。凡是報告錢糧兵馬、命盜刑名等例行公事,一律使用題本,蓋官印。凡是報告官員私事,一律使用奏本,不用印。然而這種題奏文書在運轉的過程中,逐漸暴露出其嚴重的弊端:一是官員的私事和公事很難區分,而且題本的文字冗長,格式繁雜。如用一百個字就可以說清的事情,有的題本中竟寫了幾百字還沒有說到正題上。二是題本、奏本處理程序繁瑣,不易保密。如各地大臣的題奏本章,先要由通政使司轉交內閣大學士票擬意見以後,再呈皇帝閱批。有時皇帝還不知道題奏的內情,外面已有傳聞了。這樣的文書辦事制度,很不適應滿族統治者當時政治和軍事的需要,於是一種辦事既速且密的新文書出現了,這便是奏摺。
奏摺是由奏本逐漸發展而來的。據史料記載,清初便有奏摺的使用,但現存於世的奏摺原檔,始於康熙朝。
康熙皇帝親政後,為了加強皇帝集權統治,洞悉政情民隱,令親信滿漢官員用密摺奏事,直接送皇帝批閱,不要經過內閣票擬。例如,康熙四十三年正月初八日,陝西巡撫鄂海呈上的滿文請安折,康熙帝在上面硃批:
「朕體安善。以後奏摺,爾親手寫來,即字不好有錯亦不妨,但不可令人知道。況且在爾等折內皆朕隨手草寫,再無一人知道,亦無底稿。」
雍正帝繼位後,由於當時形勢和政治鬥爭的需要,大興密奏之風,奏摺制度大為推廣。
到乾隆時期,各項典章及文書制度進一步完備。奏事既迅速又機密的奏摺,逐步代替了奏本。乾隆十三年便下令廢除了奏本,規定奏摺為政府正式的公文。以後歷朝相沿,臣工奏事可以題本、奏摺兼用。到了清末,為提高施政效率,光緒二十七年,又進一步廢除了題本,改題為奏。
對具折人的資格,歷朝都有嚴格的規定
在君主獨裁的封建社會裡,能夠向皇帝奏事,是一種權力和榮譽。所以對具折人的資格,歷朝都有嚴格的規定。順治時對於題奏者範圍略加限制,規定京內各王公及部院大臣、在外督撫提鎮可以題奏,其他官員不能直接向皇帝奏事。康熙時進一步擴大具折者範圍,令一些親信奴才可以密摺奏事。雍正時大興密奏之風,具折人員進一步擴大。京官自翰林、科道、郎中以上,外官自知府、道員、學政以上,武官自副將以上,旗員自參領以上,皆可密封具奏。雍正帝之所以擴大具折者的範圍,是為了達到明目達聰的目的,其實質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督撫為封疆大吏,向來獨操地方大權,而允許藩臬用密摺奏事,可以使藩臬與督撫互相制約,以便皇帝從中操縱。
乾隆時期,國家昌盛,各項典章制度比較完備,奏事制度也進一步劃一和規範。乾隆帝自詡寬嚴相濟,他綜康、雍兩朝摺奏的範圍,加以平衡,規定京內九卿科道諸大臣,在外督撫將軍提鎮藩臬,旗員都統、副都統,凡四品以上的官員,都可以具摺奏事。以後歷朝相沿,成為定製。
在奏摺中官員自稱有「奴才」和「臣」兩種。滿洲督撫提鎮等官,清前期多具清字(即滿文)折,折中一般自稱「奴才」。道光五年規定,各省滿洲督撫藩臬,除請安、謝恩折外,凡奏事折一律稱「臣」。
密折是皇帝刺探情報、駕馭和教誨臣工的工具
當奏本逐漸演變為奏摺後,奏摺不僅奏官員一己之私事,凡是軍機要事、指戰方略、吏治民生等,都可具折上奏。而且事無巨細,如臣工的生辰八字、性情癖好、衣食疾病都可奏報。皇帝在折上也隨心所欲,無所不批。例如,雍正帝曾在官員引見履歷折上批諭:
「王剛八字想來是好的。馮允中看過,甚不相宜,運似已過,只可平守。袁繼蔭亦甚不宜,恐妨壽云云。」
密折不僅是皇帝刺探情報、駕馭臣工的手段,而且是教誨臣工的工具。雍正帝在《硃批諭旨》序文中說:「每折或手批數十言,或數百言,且有多至千言者,皆出一己之見,未敢言其必當。然而教人為善,戒人為非,示以安民察吏之方,訓以正德厚生之要,曉以福善禍淫之理,勉以存誠去偽之功。」
乾隆時期及以後各朝,奏摺成為臣工奏報政務的主要文書。除軍政要務隨時奏報以外,每年還規定有例行奏報的事務及奏事規矩。比如,每年四月、八月奏報二麥、秋禾收成分數;每年立冬以後,須奏報得雪情況。年底封印後須匯奏事件有十多項,比如,各屬有無私設班館、私置刑具;動用錢糧工程報銷未結各案,等等。
清初奏摺一般都是官員親自書寫
清初的奏摺,一般都是官員親自書寫。康熙四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江寧郎中曹寅折中,皇帝硃批:
「凡奏摺不可令人寫,但有風聲,關係匪淺,小心,小心,小心,小心!」
乾隆以後,奏摺已很少由具折人親書。一般都由幕僚根據堂官的意思起草折稿,奏摺的文體要求是政論文和敘事文體。文字必須簡練、準確、通順,最忌「晦、澀、亂、復」。慶賀、謝恩奏摺可用駢體文。折內長句不可超過十二字,最短句不得少於四字。堂官閱準的折稿無誤,再繕正式折件,字體勻、正、方、光、秀為最好。奏摺的尺寸,康雍年間長短寬窄不一,乾隆年間逐漸劃一:折長23厘米,折寬10厘米。
奏摺寫好後,裝入封套,外包黃紙,放入折匣鎖住。外用黃綢袱包裹。折匣由皇帝賜給,四個或六個不等。折匣損壞,奏請內廷更換。驛遞時要註明日行四百、五百、六百里不等。督撫等奏摺也可派專差或家丁親送北京呈遞。
奏摺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能保守機密
奏摺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能保守機密。它可以密封直接送到御前,中間不經諸多官員轉手。奏摺有一套嚴格的保密制度。首先,具折者必須嚴守機密,凡密折內容,不能泄露任何人,雖親屬子弟也不例外。雍正時還規定,泄露或探聽密折者,以泄漏軍機律治罪。奏摺的遞送十分嚴密。密折繕好後,必須鎖入折匣密封上呈。折匣有的是皇帝特頒發的,有的是臣工奏請頒給的。頒發折匣時帶有銅鑰匙一把,封口大高麗紙一張,小黃紙二張,上有御押。具折者將密折裝入折匣後上鎖,用封口黃紙密封,外加黃布包裹,交兵部由驛遞發出,鎖匙留下。宮中存有同樣的鎖匙,用以開啟。然後呈皇帝親自閱批。
奏摺直接送皇帝批閱,軍機處輔助辦理奏摺事務
臣工的奏摺直接送皇帝批閱。但皇帝日理萬機,必須有輔助辦理奏摺的機構和官員,軍機處便是辦理奏摺的主要機關。奏摺的處理程序是這樣的:
在京各衙門的奏摺,派筆帖式一名於寅初二刻(約上午四點鐘)送至景運門九卿房外奏事處奏事官接收。外奏事官於寅正(約上午五點鐘)乾清門開啟後,即持折入內奏事處交奏事太監。各省驛遞的奏摺,送兵部捷報處,捷報處官員再送宮門呈遞。內奏事處隨到隨接。
奏事處接折登記後,交奏事太監呈皇帝閱覽。皇帝將處理意見用硃砂紅筆批於折上。凡遇「國喪」用藍批。
奏摺經皇帝批閱後,於每日清晨寅卯二時(約上午五六點鐘)發下內奏事處送交軍機處。軍機大臣對已有批示辦法的奏摺,即遵照辦理。如沒有被硃批,另捧入請旨。
軍機大臣承旨後,遵照規定程式,擬寫諭旨。擬寫明發諭旨由內閣下發,或寄信諭旨,又稱「廷寄」,由軍機大臣封寄。
同時軍機處值日章京,將當日所接奏摺,所奉諭旨,所呈片單,詳細分別記入《隨手登記簿》。硃批登記全文,諭旨及折片摘敘事由。以春、夏、秋、冬各裝訂一冊,取名《隨手檔》。
此外,軍機處在辦理奏摺時,都按照原文另抄寫一份,用於備查,叫「錄副奏摺」。錄副奏摺上註明奉硃批年月日,連同未奉硃批折件及奏片並附單、冊、圖,每日捆為一束,每半月為一包,稱「月折包」。
現存於世的清代奏摺的歷史價值
由於清朝的嚴密完備的文書檔案制度和清以後的重視與保護,使得大批的清代奏摺得以保存下來。據不完全統計,現存的清以後奏摺總數有143萬多件,其中漢、滿文硃批奏摺有71萬餘件;錄副奏摺72萬餘件。在硃批奏摺中,主要為漢文奏摺,有63萬多件。滿文硃批奏摺有8萬多件。分別藏於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和台北故宮文獻館。現存的清代奏摺中,最早的摺子為康熙十二年(1673年),最晚的為宣統三年(1911年),時間跨度為238年。時跨兩個多世紀,有如此巨量的文獻被保存下來,實為中華古代檔案之冠,世界無與倫比。
清代以前歷朝皇帝批閱的文書的真跡,幾乎不存在。惟有清代從康熙至宣統,共有九個皇帝硃批文書的原件被大量保存下來,具有很高的文物價值。從史學的角度來看,它是最原始、最真實、最具有歷史憑證價值的第一手珍貴史料。清代的奏摺是皇帝和臣工在辦理政務中自然形成的,因而它反映的史事是最客觀的。它不像清實錄、聖訓、會典等官方文獻以及《清史稿》等著作,是經過作者以一定的立場、觀點加工而編纂的。現存清代的奏摺中,不僅有皇帝硃批的原件,而且抄有系統的副本——錄副奏摺。在錄副月折包中,還存有大量的清單、清冊、地圖以及咨、照、稟、移等文書,實是我國古代文書的薈萃,是研究我國文書學、檔案學的珍貴材料。清代的奏摺,是當時的行政文書,具有法律和施政效力。它是我國疆土、海域、人口、民族、山川、資源等最可靠的歷史憑證,特別是它對故宮、天安門、天壇、頤和園、避暑山莊等古代宮殿苑囿的維修和保護,具有不可替代的依據作用。
(作者分別為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原副館長、研究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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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摺的五種類型
奏摺按其用途可分為奏事折、履歷引見折、請安折、賀折和貢折五種。舉例來說,奏事折是臣工報告政務請皇帝裁定的摺子。奏摺寫好後,要加封套,寫明具折人官銜、姓名及年月日及件數。註明是否附有加片或清單。請安折,是臣工向皇帝請安問好的摺子。格式比較簡單,內容書寫「恭請皇上聖安」,「皇太后萬萬安」等。折後寫明具奏時間。
奏摺中的禁忌制度
奏事中凡遇到「帝」、「後」及其祖宗的地方,一律抬寫。如遇到「諭」、「旨」、「聖上」、「皇上」、「御」、「闕」、「硃批」、「恩准」、「聖鑒」、「聖心」、「天恩」、「敕書」、「朝廷」、「天語」、「上裁」等字詞,要抬寫二格。凡寫「太上皇」、「太祖」、「太宗」、「皇太后」等須抬三格。
折內有太上皇旨稱「敕旨」;太上皇著作稱「聖制」;皇上旨稱「諭旨」;皇上著作稱「御制」。凡「臣」字不能平頭寫,以表示臣卑君貴。
另外,還有一些禁忌制度,比如折中凡「盡數」應改為「全數」;「年終」改為「年底」;凡遇皇帝的名字要避諱。凡別省災荒非奉旨詢問,不得奏及;萬壽月份不奏刑名事件;命盜案折件不可與喜慶折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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