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27市縣財產公開 王岐山:困難大但有信心

27市縣已試點財產公開 「廉政特區」構想引關注2012年12月26日03:24作者:南方網原標題[27市縣已試點財產公開 「廉政特區」構想引關注]  2012年的中國,大事件多,沒有結果的大事件也多。諸多新聞事件的有頭無尾,恰恰反映了中國複雜、發展的現實。  梳理一個「未結束的2012」,我們會發現,這些沒有結果的新聞,所圍繞的主線都離不開一個「法」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於2010年已形成,但在有法可依之後,正如習近平所強調,保證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如果真正做到恪守憲法原則,這些新聞終究會有個結果。今年沒有結束,是因為在路上。 年終特稿 未結束的2012 壹【財產公開】 自1987年,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在國內首次提出算起,25年的時間已經過去了。這個話題在2012年繼續撩撥著公眾的神經。「表哥」、「房叔」們不停被輿論曝光,大學生接二連三申請官員工資公開,輿論和官方繼續討論條件時機是否成熟,而官員財產申報試點也繼續在各地浮現。參加了11月30日中紀委座談會的著名反腐敗問題專家任建明最近系統闡述了他兩三年前提出的「廉政特區」構想。這或許意味著決策層在「特區」問題上有所思考。  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一直被賦予預防腐敗利器的重責。這項1987年在國內首次提出的制度,歷經25年時間,其引發的話題在2012年繼續撩撥著公眾的神經。  今年最後一個月,廣東省第一次將這一試點工作提到了省級層面。與此同時,兩位與決策層關係密切的反腐敗問題專家不約而同地從中國30多年前興辦經濟特區的成功經驗出發,提出了「特區」的構想,不免引發外界格外關注。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撰文提議,辟出若干縣區試點「政改特區」,在「特區」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並有條件地實施「特赦」。參加了11月30日中紀委座談會的著名反腐敗問題專家任建明最近系統闡述了他兩三年前提出的「廉政特區」構想。  聽過任建明「廉政特區」宣讀報告的相關專家分析,這或許意味著決策層在「特區」問題上有所思考,值得關注。 財產公開已歷25年 2012年,呼籲官員公示其家庭財產的社會情緒已經接近一個臨界點。今年一系列大學生申請官員工資公開的行動,無疑正是此種情緒的一種曲線釋放。  4月13日,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雷闖通過特快專遞向國家煙草局、衛生部等53個中央部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信,要求申請公開53位部長(局長)在去年的全年工資總額及工資的各項具體金額。  40個中央部門回復了雷闖,但無一公開官員工資。大多數部門給出的理由是,該部門部長(局長)工資薪金方面的信息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定義的政府信息。  陝西省安監局長楊達才、福建省交通廳長李德金、蘭州市長袁占亭因戴「名表」而被網友「揪住」。三峽大學學生劉艷峰、重慶工商大學學生楊璠、四川大學學生張孝歡隨即跟進申請公開這些官員的收入情形。但這些學生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要麼被回復不屬於該單位信息公開範圍,要麼乾脆埋頭不理。  事實上,我國財產申報制度的歷史已為時不短,自動議肇始至今已有25年時間。而社會各界熱議的重點也不在官員財產的申報,而在於向社會大眾公示。  198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要研究是否建立領導幹部財產申報制度。1994年《財產申報法》被正式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但未能進入實際立法程序。1995年4月20日,中辦與國辦聯合印發的《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第一次明確提出對中國官員的收入實行申報。2010年6月,兩辦再次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但是,這些規定中,均沒有提及財產公開。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反腐專家林喆在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直言,目前已推行多年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很大程度上流於形式,因為欠缺審查機制,更沒有問責,「官員在紙上填完了,組織部門密封起來,就鎖到柜子里去了」。  第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德雲已經連續7次向全國人大提交了建立官員財產申報與公示制度的建議,中紀委、監察部給他的答覆也只是從「正在積極開展工作」,到「適時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再到「結合實際對制度設計進行了研究論證,並已經著手起草建議稿」。至於這一建議稿何時遞交全國人大,《財產申報》法何時納入立法規劃則從未出現在答覆的表述中。 全國已有27市縣試點 學界關於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公示官員級別、公示範圍、公示條件是否已經成熟等爭議從未停止。自下而上、由各地自發推動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試點也仍在繼續。  據不完全統計,歷年來我國已有27個市、縣進行官員財產公開的試點。但這些試點如星星之火,此起彼熄,最終都沒能「燎原」,很多試點熱鬧一陣後就改弦更張,退步到原來的只申報不公開。  光是今年被媒體披露的試點地區,就有江蘇淮安、南京江寧區、浙江磐安等多個地方。而輿論最為關注、也被寄予厚望者,是廣東省在今年最後一個月提出的三地試點,重新燃起了民眾對這一制度不久之後在全國推行的新希望。  廣東最終被確定為試點的地區分別是珠海橫琴新區、廣州南沙新區和韶關始興縣三個縣區。 反對者的「風險論」 今年11月30日,在新任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召集的8位專家學者座談會上,就有6位提及了要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王岐山也在座談會上表示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據與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對早報記者回憶,王岐山書記回應專家們的建議說,有信心搞,但也有很大的困難。王還舉了遺產稅的例子做類比,表示要推行這一制度具體問題還有很多,不會馬上就出台政策。  這只是在官方舉辦的座談會上熱烈討論此一制度的一個實例。事實上,在整個2012年,每一次官員腐敗案例曝光後的制度追問環節幾乎都無一例外地歸因到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遲遲未能推行。  不但是法學家、反腐學者在這一年裡對這一制度頻頻提出自己的主張,就連經濟學家也參與到了這一問題的討論中。  不過,就在舉國熱議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當下,也偶有一些反對者的聲音傳出,儘管稍顯微弱。  湖南商學院副院長王明高就是其中的一位。這位長期從事反腐敗研究工作的廉政問題專家直白地說,他是最早提出在中國推行這一制度的專家之一,不過他反對在目前的中國推行這一制度。  王明高說,多年前他就主張官員財產申報制,現在依然認為反腐一定要定要搞家庭財產申報,不然都是虛的,「但如果現在搞官員家庭財產申報制無異於自掘墳墓,所以短期內絕對不能搞這一制度。」  王明高認為,這一制度是一把雙刃劍,在目前的社會氛圍下推行,將遭遇不可預測的政治、經濟、文化風險。  專家從特區體制找靈感  在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爭議過程中,「特赦」的主張總是如影隨形。12月17日,中紀委直屬的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接受採訪時表示,腐敗分子將收受的全部賄賂匿名清退了,並且在案發後,經查實退回的贓款與實際情況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這樣可以減輕這些已經有腐敗行為的人對反腐敗的抵抗,以換取他們對政治體制改革的支持。李永忠稱這種做法叫「有條件的部分赦免」。  不過,在「特赦」的全社會共識尚未形成之時,資深反腐專家任建明、李永忠不約而同地從中國經濟特區的體制創新上尋找靈感,呼籲通過設立「特區」來推動中國反腐敗事業,只不過一個命名為「廉政特區」,一個喚作「政改特區」,都主張先行在「特區」範圍內推行「特赦」政策,以化解腐敗呆賬。  任建明告訴早報記者:「可以在一個國家的一個地區設立改革特區,授予進行特殊改革的許可權,同時划出一個邊界以隔離那些可能的阻力。經濟特區就是這樣創造的,"廉政特區"也可以效法之,並取得成功。」  李永忠在其《設立「政改特區」迫在眉睫》的文章中稱,設立「政改特區」時機已經完全成熟。他主張,在「政改特區」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以特赦化解腐敗呆賬。不少官員從自身的既得利益出發,其改革願望,特別是政治體制改革的動力越來越小。如何變阻力為動力?」李永忠說,「可以借鑒(上世紀)70年代香港的特赦化解腐敗的成功經驗,通過全國人大立法,在加大反腐的壓力下,在規定的時限內,對全部退贓的公職人員實施有條件赦免。」「全國一共是2800個縣(市、區),拿出28個縣來建政改特區,也才1%。一旦成功,就可以大批量拷貝。如此能控制風險,節約成本。」李永忠說。  任建明則主張在副省級城市、地級市、縣(市、區)三級政府中「選擇那些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好的,尤其是城市地區,地方官員特別是領導班子有堅定決心和強烈意願的幾個地方作為"廉政特區"」。  「"廉政特區"試驗就是要在一個較短的時期內,在廣闊的內地再造一個或幾個新加坡或香港。如果這項試驗能夠成功,就真的為中國找到了一條反腐敗成功的路子。然後再把這些成功樣板的經驗向內地其他地區、其他層級政府推廣。」任建明說。他認為,當代中國戰勝腐敗的可能性和機會還在,取得反腐成功的機遇期還在,雖然這個機遇期或許只剩接下來的10年, 這意味著反腐敗在10年內必須取得突破。 官員財產公開27試點市縣名單 地級行政區5個:新疆阿勒泰地區、重慶市黔江區、重慶市江北區、寧夏銀川市、江蘇淮安市。  縣級行政區22個:浙江慈溪市、象山縣、桐廬縣、磐安縣;湖南瀏陽市、湘鄉市;安徽廬江縣、青陽縣;江西黎川縣,寧夏青銅峽市;江蘇宿遷泗陽縣、泗洪縣、宿豫區,無錫北塘區,徐州賈汪區、鎮江丹徒區、南京江寧區;遼寧錦州古塔區;湖北荊門掇刀區;廣東佛山順德區,韶關始興縣;四川高縣等。(責任編輯:謝偉)
推薦閱讀:

?當你缺錢困難時,你會明白很多的!
梭巴仁波切:轉化困難為菩提道
有困難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
人生有信念,困難會退卻!
一張方格紙,居然能治好讀書困難症?

TAG:文章 | 財產 | 困難 | 信心 | 有信 | 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