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法修改解讀:「三孩」為何不「全國一盤棋」

原標題: 「全面二孩」元旦起正式實施

努力載入中,請稍後...人口計生法修正案通過 元旦後出生二孩皆合法02:0400:00 / 00:44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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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報訊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以157票贊成、2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於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其中寫明「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這意味著,「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明年元旦後出生的二孩均合法。屆時,施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宣告終結,退出歷史舞台。

    昨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新聞發布會上,衛計委指導司副司長周美林表示,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後,衛計委將採取一系列配套政策,包括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出生人口監測的辦法,把握全國出生人口動態;規範一票否決制等,「針對現在一些群眾反映的生不起、生不出等問題,我們也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這個問題的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相關的家庭發展政策體系」。

    對比此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法實施後將有四大鮮明變化。除了上述「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代替了「原來的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新法實施後,晚婚晚育假取消;自願只生一孩的家庭也不會再享受到獨生子女獎勵;只要是計劃內生育,生一孩還是兩孩,都能享受到延長產假待遇。

    此外,本次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禁止代孕」條款曾寫入草案中,但最終被刪除。新法對於代孕問題未作任何規定。

    備受關注的社會撫養費,本次修法未涉及。這表明,明年元旦起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後,非法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解讀1

    晚婚晚育假為何取消?

    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

    舊法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新法刪除了該條款,代之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對於上述修改,各界普遍關注,是不是表明晚婚晚育假正式取消?此前,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夫婦,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今後,婚假「縮水」到大約3天?

    昨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本次修法前,我國鼓勵晚婚晚育。根據十八屆五中全會關於「全面兩孩」政策的部署,本次修法取消了相關鼓勵晚婚晚育的條款,而是作出了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無論是一孩還是兩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規規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及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

    張春生稱,當前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了26歲以上,「針對這種新的生育行為的情況,國家也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因為年齡太大,對於母嬰的安全、保健,對於高齡產婦的身體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總的來講,新法還是鼓勵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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