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痛快離婚,一天到晚打架給孩子的負面影響更大
如何看待「為孩子而維繫婚姻」的做法?
葉壯,心理學培訓師。閉關寫書中,近期答的少。
先放結論,你跟你的伴侶一天到晚打架,比你跟你的伴侶痛痛快快離婚,給孩子帶來的負面影響大多了。
大家探討的已經很全面,我不來補充案例,我來補充一些數據。
- 父母離異對孩子的影響到底有多劇烈?
就算父母沒有離婚,而家庭處於經濟拮据或者經常搬家等長久的動蕩,或者父母親的關係長期失和,帶給孩子在未來親密關係上的負面影響也未必就比離婚帶來的小。
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進行調查,發現他們可能面對更嚴峻的心理困擾,甚至還會有一些行為問題,但是這樣的調查結果是缺乏說服力的,這類研究已經在社會學和心理學領域被罵臭了,因為邏輯的起點壓根就不對。這是拿「父母離了婚的兒童」和「父母沒離婚的兒童」相比,而不是拿「父母因為失和而離婚的兒童」與「父母雖然失和但沒有離婚的兒童」相比。如果對那些父母沒有離婚,卻經常鬧矛盾的未成年們參加這個調查,依然會發現他們面對著類似的問題——導致這些問題的是父母之間長期的矛盾,而非破碎的關係。
父母的矛盾與離異對自己親密關係的影響,並不能單獨以「他 / 她的父母離沒離婚」作為標準。1995 年,阿邁托,盧密斯和布斯(Amato, Loomis, & Booth)就這個問題完成了一次聯合調查。
調查主要就參與者父母在兩個方面的表現加以詢問:失和程度與是否離婚。
對子女的幸福感產生最大負面影響的類別,並不是父母最終離異,而是父母雖然經歷了長期的失和,而且矛盾一天比一天加深,但是卻沒有離婚,夫妻之間彼此做著對方最沉重的枷鎖,卻讓這個家庭給子女帶來了最壞的影響。
與這種情況相比,父母失和程度嚴重,但是閃電離婚的,並沒有給他們的子女帶來太負面的影響。
讓研究者們始料未及的是,父母相處十分愉快,但卻機緣種種最終離婚的情況(比如棒打鴛鴦、宗教原因、第三者插足卻沒有跟原配失和),也給他們的子女帶來了巨大的傷害,排名在所有組合對幸福感負面影響的第二位,尤其影響了子女對於自身親密關係的看法和態度。畢竟,父母如果出現了這種情況,和平分手往往並不能為年幼的子女所理解,作為孩子的他們自然只能通過把自己的愛情觀改旗易幟,以解釋父母弔詭的行為。
縱軸是幸福感,橫軸是失和程度。你會發現,嚴重失和但不離婚的,孩子最痛苦。
- 父母離婚是否會增加孩子在親密關係中面對的困難?
在麥克羅德(Mcleod)對於經歷過父母離異的人的親密關係的調查中,不難發現被調查者在對婚姻抱有更謹慎的態度的同時,也更能接受以離婚作為親密關係的句號。1991 年的一項調查還發現,經歷過父母離婚的人,結婚通常會更早,但這很可能並不是由心理因素導致的,而是因為儘快自立家庭,有助於他們離開原生家庭,或者改善他們當下的家庭氛圍。
很快,一個另外的調查就得出了相左的數據:經歷過父母離異的人,與戀人開始同居的時間比較早,但是投入婚姻的時間卻要比平均值晚一些。究其原因,是他們在需要投入親密關係的時候,並不是那麼願意採用婚姻的形式。在已經身處婚姻中的人里,即使經歷著同樣的負面感受,受制於相同的矛盾,目睹過父母離異的人選擇解決問題的最終手段時,會更傾向於以離婚達到一勞永逸的效果。
1999 年的一項調查中,父母的矛盾往往會演化成子女在親密關係中不得不面對的矛盾。這樣一來,父母的離異給童年帶來的影響不容忽視,雖然它對大部分的人並沒起到明顯的負面效果。在從幼兒,經歷童年和青春期,最終邁入需要建立穩定親密關係的階段時,一些童年留下的影響和改變可能在一段情感中出現突然的爆發和釋放。與此同時,這種童年創傷在戀愛中的映射,並不受當事人的經濟基礎,受教育水平,宗教信仰的影響。對於孩子而言,父母離婚的影響,就是父母離婚的影響,它很難依靠其他的資源加以彌補。並不是在離婚過後,加倍地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就能夠填補孩子心理的窟窿。
不管是父母離異,還是父母優異,父母的親密關係都是孩子在投進自身的親密關係所效法的最直接對象。
再說一遍結論,你跟你的伴侶一天到晚打架,比你跟你的伴侶痛痛快快離婚,給孩子帶來的負面影響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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