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極端化與去極端化】「伊斯蘭國」的極端主義意識形態探析


「伊斯蘭國」的極端主義意識形態探析

劉中民 俞海傑


內容提要 中東變局以來,「伊斯蘭國」借敘利亞和伊拉克動蕩局勢迅速崛起,並已超越「基地」組織,成為世界範圍內最為激進和極端的恐怖主義勢力。「伊斯蘭國」的意識形態繼承和發展了歷史上不同時期的極端主義思想,並深受聖戰薩拉菲主義的影響。「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的意識形態有許多相似之處,但也呈現出更為極端和暴力的傾向。「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內容主要包括:堅決主張將建立所謂哈里發國家的目標付諸實踐;特彆強調什葉派和遜尼派對立,煽動教派仇恨和教派衝突;強調更為極端的「異教徒定判」原則;強調濫用暴力的「進攻性聖戰」並付諸實施。「伊斯蘭國」的極端主義意識形態是對伊斯蘭教教義的扭曲和濫用,它不僅對中東地區乃至整個世界和平與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也對伊斯蘭教的國際形象產生了十分消極的影響。

關 鍵 詞 極端主義 「伊斯蘭國」 意識形態

作者簡介 劉中民,上海外國語大學中東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上海200083);俞海傑,上海外國語大學中東研究所2015級博士生(上海200083)。

伊斯蘭極端主義是伊斯蘭主義中的激進和極端派別。伊斯蘭主義作為一種宗教政治思潮和運動,其基本宗旨是反對西方化、反對世俗化,主張返回伊斯蘭教的原初教旨、變革現存的世界秩序、推翻現存的世俗政權,建立由宗教領袖或教法學者統治的、以伊斯蘭教法為基礎的伊斯蘭國家和秩序。當代伊斯蘭主義歷來就有溫和派與極端派之分,兩者的共同目標都是重建伊斯蘭教法統治下的伊斯蘭國家、伊斯蘭社會與伊斯蘭秩序,但溫和派主張採取合法鬥爭的和平方式,極端派則主張採取合法鬥爭與暴力鬥爭相結合的方式,甚至滑向恐怖主義。因此,從政治思潮的角度看,伊斯蘭極端主義是當代伊斯蘭主義中持激進或極端主張的思想觀點、政治與社會主張的總稱,背離宗教的和平本質,以宗教名義進行暴力恐怖活動,構成了宗教極端主義的本質特徵。宗教極端主義與恐怖主義的聯繫也在於此,即通過扭曲宗教教義為恐怖主義提供意識形態支持和社會動員手段。

當前,「伊斯蘭國」作為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新形態,已經成為影響中東地區乃至整個世界安全的最大威脅。具有實體化、准國家化特點的「伊斯蘭國」組織已取代「基地」組織成為國際恐怖主義的核心,並成為大規模恐怖襲擊的主要發起者、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意識形態的傳播者,以及世界各地諸多恐怖極端組織的效忠對象。[③]脫胎於「基地」組織的「伊斯蘭國」較之「基地」組織更為激進和極端,體現了伊斯蘭極端主義發展的新趨勢。

目前國內對「伊斯蘭國」的研究多集中於其歷史演變、影響及組織結構等問題[④],但卻缺少對「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深入研究。這也恰如美國中央司令部特種部隊司令米切爾·納格塔(Michael K.Nagata)少將所言:「迄今為止我們仍不了解『伊斯蘭國』,所以我們很難擊敗它。」「我們並未擊敗『伊斯蘭國』的理念,我們甚至並不理解它的理念。」[⑤]從某種程度上說,「伊斯蘭國」的巨大影響力來源於其極端主義意識形態和成功媒體策略的結合。在意識形態上,「伊斯蘭國」主張以「聖戰」方式在中東地區乃至更大範圍內建立實施伊斯蘭教法的所謂「哈里發國家」,對於陷入認同危機、生存危機和發展危機的邊緣穆斯林群體,乃至陷入精神困頓的非穆斯林青年,都有較大的吸引力,加之「伊斯蘭國」熟練運用現代媒體進行意識形態傳播和人員招募,不僅使其人員能夠在世界範圍內得到補充,對其表示效忠的分支機構也不斷擴散。[⑥]

當前,反對極端主義的「去極端化合作」已經成為中阿戰略合作關係的重要內容。2016年1月,中國政府發布《中國對阿拉伯國家政策文件》,提出要在中國和阿拉伯國家之間「搭建雙多邊宗教交流平台,倡導宗教和諧和寬容,探索去極端化領域合作,共同遏制極端主義滋生蔓延」[⑦]。因此,深入考察「伊斯蘭國」的意識形態體系,準確掌握「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特點,無疑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伊斯蘭極端主義思想溯源

「伊斯蘭國」的意識形態深受歷史上各種伊斯蘭極端主義思潮的影響。伊斯蘭極端主義發端於中世紀的哈瓦利吉派和罕百里學派。進入近代以來,伊斯蘭極端主義的思想源流主要有三大支流,它們分別是穆斯林兄弟會第二代思想家賽義德·庫特布的極端思想,與沙特官方的瓦哈比教派相區別、自稱「薩拉菲派」(「Salafist」,復古派、尊祖派,後文將對此進行詳細論述)的極端思想,以及「基地」組織的極端主義思想,它們均構成了「伊斯蘭國」極端主義的思想來源。而與上述極端主義思想存在密切聯繫的薩拉菲主義,尤其是聖戰薩拉菲主義則構成了「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核心來源。

(一)中世紀伊斯蘭極端主義的歷史發端

伊斯蘭極端主義的歷史淵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紀的極端派別哈瓦利吉派(al-khawarij,意為「出走者」)。657年,第四任哈里發阿里的一部分追隨者強烈不滿阿里對大馬士革總督穆阿維葉所做的妥協,遂憤而出走另組哈瓦利吉派。哈瓦利吉派有強烈的不容異己的傾向,從所謂「正信」的角度強調宗教信仰的絕對化,強迫人們必須接受其教義思想,否則即是叛教者,同時主張對「偽信者」從肉體上加以消滅,並以此為基本宗教信條之一。哈瓦利吉派不僅反對哈里發政權,而且以恐怖手段對待不贊同其宗教信仰和政治觀點的穆斯林平民。[⑧]根據金宜久主編的《當代宗教與極端主義》一書的總結,哈瓦利吉派對極端主義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三方面:第一,它把宗教信仰絕對化,甚至將不贊成自己觀點的穆斯林宣布為「不信道者」並予以排斥和打擊。第二,把「真主主權」作為否定倭馬亞王朝哈里發政治合法性的根本依據。第三,它宣稱對不贊成其教義主張的所謂「偽信者」進行肉體消滅,泛化了伊斯蘭教的「聖戰」觀念。[⑨]

對當代伊斯蘭極端主義影響至深的另一思想源流是中世紀的罕百里學派。以伊本·罕百里(780~855年)教長為代表的罕百里學派,具有明顯的文化保守主義思想傾向,以固執、偏激、保守著稱。該派強調嚴格遵從《古蘭經》和聖訓,主張從字面意思解釋經文,否認類比和公議等含有理性成分的教法內容的地位和作用。罕百里學派所固有的宗教保守主義思想,構成了宗教極端主義的歷史文化根源之一。儘管今天許多暴力恐怖組織的成員與該學派無關,但人們仍不能否認他們在思想上受其影響或存在某種淵源關係。[⑩]

13至14世紀的伊本·泰米葉(1263~1368年)是新罕百里學派的重要代表。在信仰層面,泰米葉主張按照字面表義來解釋經、訓原文和教法典籍,以凈化信仰的名義排拒外來的思想文化,反對思辨哲學和蘇菲派哲學、反對聖徒崇拜、聖墓崇拜等蘇菲民間宗教習俗等。[11]在如何看待「聖戰」的問題上,泰米葉強調指出,即使對那些已經宣布接受伊斯蘭教但拒絕伊斯蘭教法的名義上的穆斯林,仍可視為「聖戰」的對象。「正是14世紀的伊本·泰米葉,在聖戰的第一個低潮期中激活了休眠中的聖戰觀。」[12]伊本·泰米葉是早期薩拉菲運動的發起者,雖然以失敗而告終,但其保守、偏激、狹隘和不容異己的思想對後世影響至深。例如,埃及「伊斯蘭聖戰組織」在題為《聖戰:被遺忘的義務》的小冊子中,就曾援引泰米葉的「教令」,宣稱他們「處死」埃及總統薩達特的行為完全符合伊斯蘭教。[13]

(二)近現代伊斯蘭極端主義的進一步發展

1.瓦哈比主義對伊斯蘭極端主義的影響

18世紀中葉以來,阿拉伯半島興起的瓦哈比教派成為沙特的官方意識形態,並在後來逐步分化為官方的瓦哈比主義和民間的瓦哈比主義,二者對伊斯蘭極端主義的影響也不盡相同。進入當代後,沙特官方的瓦哈比主義在國際上主要以推動伊斯蘭教的宣教事業、援助和支持國際上的伊斯蘭組織作為其施加影響的主要方式,泛伊斯蘭主義的色彩十分濃厚,並在促進伊斯蘭國家的團結與合作、維護穆斯林利益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在國內,瓦哈比主義的宣教佈道也不再像早期那樣鼓吹「聖戰」思想,同時也反對伊斯蘭極端勢力以宗教名義干預政治,以及從事反對王權的暴力恐怖活動。但是,沙特基於反對阿拉伯民族主義、共產主義等世俗主義意識形態的需要,在利用「石油美元」推行泛伊斯蘭主義的過程中,它開始收容伊斯蘭國家政治反對派,通過各種渠道資助和支持世界各地的伊斯蘭運動,甚至資助和支持激進或極端的伊斯蘭組織。[14]例如,沙特曾收留了穆斯林兄弟會極端派理論家賽義德·庫特布的弟弟穆罕默德·庫特布,並為其提供保護。[15]阿富汗「塔利班」、「基地」組織在早期都曾得到沙特官方瓦哈比派的支持和資助。

沙特民間的瓦哈比主義,尤其是自稱「薩拉菲派」的伊斯蘭激進組織與極端主義的聯繫更為直接,並繼承了瓦哈比主義的極端保守思想。民間的瓦哈比主義者往往在泛伊斯蘭主義思想的掩蓋下,積極輸出瓦哈比派早年的宗教政治主張,鼓吹通過「聖戰」手段,建立伊斯蘭政權和伊斯蘭國家,極力主張對「異教徒」實施「聖戰」。[16]瓦哈比教派的創始人本·阿布·瓦哈卜認為,所有的什葉派都是不信教者(kufr),應對其實行「定判」(Takfir,判定某些人為異教徒),[17]這些思想構成了「聖戰薩拉菲派」(後文將進行詳盡論述)極端主義的重要思想來源,同時也成為當今「伊斯蘭國」的意識形態來源之一。[18]

2.穆斯林兄弟會理論家賽義德·庫特布的極端主義思想

穆斯林兄弟會第二代理論家賽義德·庫特布是現代伊斯蘭極端主義的重要代表人物,其代表作《路標》直接為伊斯蘭極端組織提供了思想來源和精神支持。庫特布對極端主義思想的深刻影響在於他提出了賦予暴力「聖戰」以合法性的兩個重要概念。第一個概念即「定判」,其含義是判定某穆斯林的行為和思想違背伊斯蘭教,即宣布某穆斯林為異教徒。第二個概念是「賈黑利亞」,即「蒙昧時期」(Jahiliyya,指伊斯蘭教產生以前的阿拉伯社會),所有伊斯蘭世界和西方的現存政治秩序都是「蒙昧」的體現,都應予以推翻,理想的政治制度是以伊斯蘭教法為基礎、體現真主主權的伊斯蘭制度,即「哈基米亞」(Hakimiyya,即真主主權)。[19]

從穆斯林兄弟會中分化出的「伊斯蘭聖戰組織」、「伊斯蘭解放組織」「伊斯蘭集團」和「贖罪與遷徙」等組織都深受庫特布思想影響,[20]庫特布也因此被西方稱為「伊斯蘭極端主義的教父」。[21]庫特布的思想影響了一整代埃及以及其他國家的聖戰主義思想家。埃及聖戰組織的領導人奧馬爾·阿布德爾·拉赫曼以及後來成為「基地」組織領導人的扎瓦赫里都深受庫特布思想的影響。「在20世紀80年代,許多人在研究庫特布的思想之後在阿富汗找到了將其思想付諸實踐的機會,進而使聖戰薩拉菲運動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22]

(三)「基地」組織的伊斯蘭極端主義思想

1979年的阿富汗戰爭的後果之一是它直接催生了「基地」組織,其「聖戰者」多來自從埃及穆兄會或巴基斯坦「伊斯蘭促進會」中分離出來的極端分子和激進派別,並得到塔利班政權的庇護,使其成為一股極具影響力的恐怖主義勢力。「基地」組織的思想基礎和價值信念來自於伊斯蘭極端主義,本·拉登「聖戰」思想的啟蒙者就是穆斯林兄弟會的極端主義思想家賽義德·庫特布和阿卜杜拉·阿澤姆。[23]

本·拉登的伊斯蘭極端主義及其向恐怖主義演變的典型特徵主要有三:首先,本·拉登肆意曲解和歪曲伊斯蘭教的信仰體系,把一切問題都解釋、簡化為宗教問題,並大肆煽動宗教狂熱。其次,本·拉登極力鼓吹「聖戰」,使「聖戰」成為國際恐怖主義最重要的工具。就伊斯蘭教而言,所謂「聖戰」主要是指當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受到外部勢力的嚴重威脅時,應當為保衛神聖的信仰而進行自衛性的反擊。歷史上的「聖戰」通常是由國家元首或眾望所歸的宗教領袖發布命令。以本·拉登為代表的恐怖分子既不是合法的政治權威,也不是合法的宗教權威,但他們卻隨意以伊斯蘭的名義宣布和發動「聖戰」。最後,伊斯蘭教反對針對無辜平民的攻擊和殺戮,而本·拉登領導的「基地」組織則將包括穆斯林在內的平民作為攻擊對象,完全背離了伊斯蘭教的基本精神。[24]本·拉登的恐怖主義思想令其思想導師阿澤姆都難以容忍,阿澤姆反對違背伊斯蘭教義、針對非武裝人員的暴力活動,這也是二者最終分道揚鑣的原因。[25]

儘管「基地」組織對伊斯蘭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的結合達到了相當極端的地步,但相對於脫胎於「基地」組織的「伊斯蘭國」而言,其意識形態建構的能力尚遠遠落後於後者。例如,「基地」組織強調以打擊西方(「遠敵」)目標為核心的全球聖戰,意味著它較少更為急迫地關注以何種方式實施伊斯蘭教法,建立哈里發國家。在2004年,當「基地」組織伊拉克分支領導人、「伊斯蘭國」組織前身「統一和聖戰組織」領導人阿布·穆薩·扎卡維提出建立哈里發國家的問題時,「基地」組織領導層明確表示反對,其解釋是伊拉克建立「伊斯蘭國家」條件並不成熟。又如,「基地」組織並不強調教派對立,強調不要因針對包括什葉派在內的平民過度使用暴力而疏遠穆斯林民眾。[26]因此,「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在意識形態和發展戰略上始終存在尖銳分歧,這也是「伊斯蘭國」最終脫離「基地」組織另立門戶的根源所在。

(四)「聖戰薩拉菲主義」:「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核心來源

事實上,前文所述的伊斯蘭極端主義都與薩拉菲主義存在一定的聯繫,或者這些思想本身就是薩拉菲主義的表現形式,但鑒於薩拉菲主義的複雜性以及聖戰薩拉菲主義對「伊斯蘭國」的重要影響,這裡有必要對薩拉菲主義(Salafism)和聖戰薩拉菲主義(Jihadi-Salafism)做簡要的專門分析。

「薩拉菲」(Salafi)在阿拉伯語中的原意為「祖先」、「先輩」,薩拉菲派(Salafist)的基本含義為「尊古派」,是產生於中世紀的保守宗教派別,主張嚴格奉行《古蘭經》和「聖訓」,特彆強調凈化信仰、尊經崇聖,其典型代表人物是中世紀罕百里教法學派的伊本·泰米葉。近代以來的伊斯蘭主義運動深受薩拉菲派的影響,18世紀阿拉伯半島的瓦哈比教派成為近代薩拉菲派的先驅。薩拉菲主義是一個非常多樣和複雜的意識形態。薩拉菲主義的核心主張包括根除偶像崇拜(shirk)、重申認主獨一(tawhid)。薩拉菲主義者認為他們自己是唯一真正的穆斯林,同時認為偶像崇拜者已經偏離伊斯蘭信仰的正道,崇拜所謂聖石、聖人、聖墓等都意味著叛教,其信徒即判教者。[27]

當代薩拉菲派的具體表現形式形形色色,但並非所有的薩拉菲派都主張採取暴力恐怖行為建立伊斯蘭國家。當代的薩拉菲主義大致可劃分為傳統薩拉菲主義、政治薩拉菲主義和聖戰薩拉菲主義三大派別。傳統薩拉菲主義強調恪守傳統宗教信仰和宗教禮儀,主張遠離政治,也反對恐怖暴力行為。政治薩拉菲主義在強調宣教的同時,主張通過參政議政實現伊斯蘭教法的統治,但反對暴力恐怖活動。聖戰薩拉菲主義則主張通過發動「聖戰」等暴力手段顛覆阿拉伯國家的世俗政權,建立伊斯蘭教法政權。[28]

在20世紀後期,中東出現了受穆斯林兄弟會激進主義和薩拉菲排他主義影響的暴力組織。這些組織包括埃及的「伊斯蘭聖戰」組織(Islamic Jihad)和「伊斯蘭集團」(Islamic Group),以及阿爾及利亞的「薩拉菲宣教與戰鬥組織」(the Salafi Group for Preaching and Combat),他們構成了當前「聖戰薩拉菲」組織的前身。在意識形態上,他們都深受穆斯林兄弟會思想家賽義德·庫特布激進主義思想的影響,其核心目標在於通過「聖戰」推翻現行政權並建立「伊斯蘭國家」。在聖戰薩拉菲主義的發展過程中,約旦裔巴勒斯坦人阿布·穆罕默德·馬克迪斯(Abu Muhammad al-Maqdisi)和敘利亞的阿布·巴斯爾·塔圖斯(AbuBasir al-Tartusi)等人的思想對於聖戰薩拉菲主義運動的發展有重要影響。[29]他們在早期都深受庫特布極端思想的影響,後來逐漸轉向薩拉菲主義,其思想的核心是賦予薩拉菲主義以暴力思想,進而推動了聖戰薩拉菲主義的產生。[30]

「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核心內容來源於為許多伊斯蘭極端組織共同信奉的「聖戰薩拉菲主義」,「伊斯蘭國」的領導人對此也供認不諱。「伊斯蘭國」的創始人阿布·穆薩布·扎卡維曾是馬克迪斯的學生,並深受其思想影響。「伊斯蘭國」的第二代領導人阿布·烏馬爾·巴格達迪(Abu Umar al-Baghdadi)同樣是堅定的聖戰薩拉菲主義者,其講話經常引用源於薩拉菲主義的權威觀點。[31]例如,他在2007年發表講話指出:「所有的遜尼派教徒特別是青年都應該參與聖戰薩拉非主義運動,建立橫跨整個世界的帝國」。「伊斯蘭國」還明確將其從事的活動描述為「聖戰薩拉菲主義潮流的組成部分」[32]。

「伊斯蘭國」的意識形態體系

聖戰薩拉菲主義構成了「基地」組織和「伊斯蘭國」共同的意識形態基礎,但「伊斯蘭國」在堅持聖戰薩拉菲主義方面的強硬路線,在很大程度上顯示了它與「基地」組織的鮮明區別。因此,有評價指出:「如果將聖戰主義置於政治光譜下,『基地』組織構成了聖戰主義的左翼,而『伊斯蘭國』構成了聖戰主義的右翼。『基地』組織和『伊斯蘭國』都堅持薩拉菲派神學,都賦予聖戰運動以薩拉菲主義的特徵。但是,與『基地』組織不同,『伊斯蘭國』更加毫無妥協地堅持薩拉菲主義的信條,推行薩拉菲主義的思想。」[33]

(一)頑固堅持把建立所謂「哈里發國家」付諸實踐

許多伊斯蘭激進組織都主張重建「哈里發國家」,但在思想認識和重視程度上卻存在明顯差異。例如,穆斯林兄弟會認為建立「哈里發國家」是一個長期目標而非近期目標,因此它在實踐方面對重建哈里發國家的態度「相對淡漠」。[34]本·拉登把「基地」組織的恐怖活動視為建立「哈里發國家」的前奏,但他同時悲觀地認為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無法看到這個國家。[35]但是,「伊斯蘭國」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建立「哈里發國家」作為矢志不渝的信念,並強調立即付諸實施。

早在2002年扎卡維進入伊拉克之前,他就確立了建立「哈里發國家」的目標,而伊拉克戰爭的爆發進一步堅定了扎卡維在伊拉克建立「伊斯蘭國」的目標。在很多講話和聲明中,扎卡維多次宣稱建立哈里發國家是「基地」組織伊拉克分支的戰略目標。2004年,他在講話中先後指出:「我目前正在伊拉克領導我的兄弟們進行聖戰,其目標在於建立伊斯蘭國家,即符合《古蘭經》的國家。」「符合《古蘭經》的國家已經成立在即」,「我們『真主獨一與聖戰』組織(『伊斯蘭國』的前身,作者注)正在向敵人發動攻擊,正在向不公平進行戰鬥,我們的目標是在地球上重建實施伊斯蘭教法和易卜拉欣宗教的哈里發國家。」2004年10月,在扎卡維向本·拉登宣示效忠之際,他宣稱哈里發國家「必將在我們手中建立」。[36]

2006年6月12日,「基地」組織伊拉克分支宣布正式成立「伊拉克伊斯蘭國」(the Islamic State of Iraq),由阿布·烏馬爾·巴格達迪出任「哈里發」,其發言人穆哈里·朱巴里(Muharib al-Juburi)指出:「儘管偶像崇拜者和有經人(the Peopleof the Book,指猶太人和基督教徒)聯手反對先知,但先知卻從麥加遷徙麥地那(622年)建立了伊斯蘭國家,這是我們應該效仿的典範。」2007年1月,「伊斯蘭國」的「伊斯蘭教法委員會」發布了題為「就伊斯蘭國的誕生昭告全人類」的聲明,論證「伊斯蘭國」的國家屬性及其基於伊斯蘭教法的合理性。「嶄新的伊斯蘭國家再現了偉大的伊斯蘭教的強大與輝煌……今天的伊拉克領土將服務於實現偉大的伊斯蘭藍圖……它的資源和財富足以在整個地區內掀起更偉大的伊斯蘭浪潮。」[37]

2010年,阿布·貝克爾·巴格達迪擔任「伊拉克伊斯蘭國」領導人後,也多次強調「伊斯蘭國」的所謂「哈里發」國家屬性。他於2012年指出:「我崇敬的穆斯林共同體:當我們宣布建立伊斯蘭國之際,我們便不再悖逆真主;當我們矢志不渝地追求伊斯蘭國的理想之際,我們便不再悖逆真主……伊斯蘭國將是我們堅持的信仰和道路,它從未也永遠不會被其他事物所取代」。[38]他還宣稱「伊斯蘭國」「正在以全新的姿態回歸它所控制的地區並不斷擴大……『伊斯蘭國』不承認人為的邊界及伊斯蘭國之外的任何國民身份。」[39]

事實上,「伊斯蘭國」建立的所謂哈里發國家不僅遭到了包括阿拉伯伊斯蘭世界在內的整個國際社會的反對和唾棄,即使是其他聖戰薩拉菲主義組織和宗教學者也都對「伊斯蘭國」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其主張具體有二:首先,「伊斯蘭國」僅僅是一個「戰鬥團體」,並非真正的國家,缺乏國家的政治能力;其次,巴格達迪自稱「哈里發」不具合法性,他不能成為所有穆斯林的效忠對象,甚至稱其為只有「小學水平」的「冒牌宗教學者」。[40]

「基地」組織領導人扎瓦赫里認為,「伊斯蘭國」和巴格達迪沒有資格成為所有「聖戰」團體效忠的對象,同時反對「伊斯蘭國」兼并敘利亞「支持陣線」並成立「伊拉克和沙姆伊斯蘭國」。據半島電視台2013年6月的消息,「基地」組織領導人扎瓦赫里認為「伊斯蘭國」兼并「支持陣線」的做法無效,強調二者仍然是各自獨立的組織實體。但在巴格達迪看來,扎瓦赫里並不擁有對「伊斯蘭國」的領導權,他本人才是至高無上的哈里發。2013年6月15日,巴格達迪發表聲明對扎瓦赫里予以反駁。他聲稱「『伊拉克和沙姆伊斯蘭國』不會屈從於任何壓力」,「它也不會從任何它已經佔領的領土上退縮,相反它的領地將繼續擴大」。巴格達迪還表示,「伊斯蘭國」拒絕承認「基地」組織的領導擁有法律上的合法性,並稱這是「伊斯蘭國」協商委員會和教法委員會協商後做出的決定。[41]由此可見,「伊斯蘭國」頑固堅持其國家性質為「哈里發國家」,巴格達迪為所有「聖戰」團體和穆斯林的效忠對象,這也是「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徹底決裂的原因之一。

建立所謂「哈里發國家」是「伊斯蘭國」堅持不懈地追求,即使在2006年前後「伊拉克伊斯蘭國」(「伊斯蘭國」的前身)發展嚴重受挫的情況下,它依然毫不動搖地堅持其「建國」目標。因此,在追求「建國」方面,「伊斯蘭國」的頑固性遠遠超過了包括「基地」組織在內的其他極端組織。

(二)強調遜尼派和什葉派的教派矛盾,煽動教派衝突

「基地」組織一直提倡所謂的「泛伊斯蘭」團結,強調其聖戰的對象是「叛教者」、腐敗變質的阿拉伯政權、美國及其盟友。本·拉登認為,導致「烏瑪」(Umma,穆斯林共同體)分裂的根源是穆斯林群體中基於民族、種族以及派系的劃分,並一直強調穆斯林應當共同行動,避免教派內部互相殘殺,共同打擊其西方敵人。「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內部戰爭都是重大錯誤」。[42]扎瓦赫里也一直反對穆斯林之間自相殘殺,同時明確反對扎卡維對什葉派的屠殺。儘管「基地」組織也把什葉派視為誤入歧途的「叛教者」,但扎瓦赫里主張「基地」組織應該對其進行傳道,而不是殺戮他們,除非他們首先發起攻擊。[43]在2005年,扎瓦赫里曾要求扎卡維不要攻擊伊拉克什葉派及其清真寺,以避免引起穆斯林民眾的反感。扎瓦赫里認為,對抗什葉派是無法避免的,但不可操之過急。[44]扎瓦赫里還告誡扎卡維,公開處決罪犯和什葉派教徒將導致穆斯林民眾疏遠「基地」組織。2013 年 10 月,在伊拉克教派暴力衝突不斷升級之際,他公開下令禁止「伊斯蘭國」打擊什葉派和蘇菲派,強調「要集中力量打擊國際異教徒的頭目。」[45]阿布·穆罕默德·馬克迪斯與「基地」組織一樣主張漸進性的戰略,不斷強調贏得公眾支持的重要性。[46]

但「伊斯蘭國」則特彆強調遜尼派和什葉派的對立,主張其首要的攻擊目標是作為「叛教者」的什葉派穆斯林。「伊斯蘭國」一直將什葉派視為不信教者和叛教者,其理論論證主要是由「伊斯蘭國」的締造者扎卡維完成的,其觀點主要包括三方面:

首先,在神學層面,扎卡維不斷引用包括伊本·泰米葉在內的遜尼派穆斯林權威的言論,證明什葉派偏離了伊斯蘭教的正道。例如,扎卡維經常引用伊本·泰米葉的著名警告:「他們(指什葉派)是敵人。提防他們。攻打他們。天哪,他們撒謊」。在2006年扎卡維喪生前不久,他還在一次公開演講上大聲疾呼:「穆斯林絕不可能勝過或超過好鬥的異教徒——比如猶太教徒、基督教徒,除非我們把諸如拉菲達(阿拉伯語原意為「拒絕」,意指什葉派,是扎卡維對什葉派的蔑稱)等叛教者全部消滅。」[47]

其次,在歷史層面,扎卡維不斷強調「什葉派在伊斯蘭歷史上扮演的危險的、罪惡的角色」。例如,他認為16至17世紀伊朗建立的薩法維王朝(SafavidDynasty)使伊朗皈依了什葉派,薩法維王朝成為「刺入伊斯蘭教和穆斯林的利劍」。他還認為什葉派在1258年蒙古軍隊攻陷巴格達的過程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48]

最後,在現實層面,扎卡維不斷強調什葉派的現實威脅。他認為,在伊拉克,什葉派正通過與美國人合作攫取伊拉克的權力。他鼓吹要通過對什葉派發動聖戰把遜尼派團結起來。他指出:「在宗教、政治、軍事等方面對什葉派進行攻擊,向遜尼派揭示什葉派的野心,有利於激發遜尼派對什葉派的仇恨。如果我們將什葉派拖入教派戰爭的境地,就有可能喚醒漫不經心的遜尼派,促使遜尼派意識到巨大的危險,並致力於消滅什葉派。」[49]他還特別仇視伊朗什葉派。他指出,以伊朗為核心的什葉派正在通過建立跨越中東地區的超級國家追求地區霸權,「他們的野心是建立一個橫跨伊朗、伊拉克、敘利亞、黎巴嫩並將虛弱的海灣君主制王國納入其中的什葉派國家。」[50]扎卡維甚至認為,什葉派對遜尼派的威脅超過了美國,因為「十字軍佔領者將在不久的將來消失」,但什葉派「作為遜尼派最迫近的危險的敵人」將長期存在,因此「什葉派對伊斯蘭教的威脅及其破壞作用遠遠大於美國人。」在扎卡維看來,什葉派對遜尼派的仇恨無法消除,唯一的解決辦法是通過戰鬥贏得對什葉派的勝利。[51]

扎卡維的反什葉派思想構成了「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重要組成部分,並被其繼任者所繼承。2007年3月13日,阿布·烏馬爾·巴格達迪發表題為《我們的基本原則》的講話,提出了「伊斯蘭國」的19條原則,其中第二條便強調了反什葉派的原則:「對我們的信仰加以拒絕的人即什葉派是偶像崇拜者和叛教者」。[52]巴格達迪還曾直言,「伊斯蘭國」將「首先對付什葉派……然後對付沙特王國及其支持者……然後才是十字軍和他們的基地。」[53]

總之,對待什葉派態度和行動策略的不同,構成了「基地」組織與「伊斯蘭國」在意識形態方面的重要分歧。對待什葉派的極端態度和激進立場,煽動教派矛盾和教派衝突,構成「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典型特徵。在當今中東教派衝突加劇的背景下,「伊斯蘭國」刻意強調教派對立和教派仇恨的做法,一方面反映了它利用教派衝突爭取遜尼派支持,進而擴大其社會基礎的機會主義圖謀;另一方面也對惡化教派關係、加劇教派衝突發揮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產生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三)頑固堅持「異教徒定判」原則

「異教徒定判」(Takfir)是指對穆斯林中不信教者判處死刑的一種神學制裁,最早可追溯至哈瓦利吉派不容異己的極端思想。哈瓦利吉派要求人們遵循本派教義,並把犯有「大罪」和不贊成、不支持自己的穆斯林視為「不信道者」,即卡菲爾(Kafir),並對其予以打擊和消滅。埃及的「贖罪與遷徙組織」也把不贊成其激進思想的穆斯林一律看作是「非穆斯林」或「叛教者」。[54]

「伊斯蘭國」頑固堅持所謂「異教徒定判」原則,它不僅把阿拉伯世俗統治者視為叛教者和聖戰打擊的首要目標,還把反對其主張的普通穆斯林視為叛教者,堅持對叛教者進行集體性的「異教徒定判」,並允許殘殺婦女和兒童。[55]「伊斯蘭國」認為,它正處在非穆斯林的包圍之中,所有不支持其意識形態的國家和民族都是叛教者;凡不按照真主的法律進行統治便意味著叛教;對抗「伊斯蘭國」等同於叛教;所有的什葉派穆斯林都是應該被處死的叛教者,甚至認為埃及穆斯林兄弟會和巴勒斯坦的哈馬斯也是伊斯蘭教的叛徒。「伊斯蘭國」在其信條中曾稱:「我們認為舉著各種旗號活動的世俗主義者,如民族主義、愛國主義、共產主義和阿拉伯復興主義以及什葉派穆斯林都是公然的不信教者,他們放棄伊斯蘭教並脫離了宗教信仰。」[56]

2007年3月,「伊拉克伊斯蘭國」的第二代領導人巴格達迪發表講話,闡述「伊斯蘭國」堅持的基本原則,並且重點闡述了如何確定異教徒和如何進行定判。他指出:「非信包括大的非信和小的非信兩種類型,對非信者的裁判依據是他在信仰、言論和行為方面犯下的罪行。判定某一個體為異教徒並且判決他進入地獄要根據定判的條件」;「我們堅信應該殺死那些施展巫術和魔法的非信者和叛教者,我們也絕不接受他們的懺悔」;「我們認為那些參加政黨、參與政治進程的人都是不信道的人和叛教者」;「我們認為為佔領者及其向其提供任何支持諸如衣食、醫療等方面幫助的人都是不信道者和叛教者,他們也將因此成為我們攻擊的目標並使其付出血的代價」;「我們認為這些國家(指世俗的阿拉伯國家)的統治者和軍隊都是不信道者和叛教者,與他們進行戰鬥的必要性大於與佔領伊斯蘭領土的十字軍進行戰鬥。[57]

「伊斯蘭國」還把「異教徒定判」的對象擴大到所有非穆斯林地區和群體。2014年7月,巴格達迪聲稱:「當今世界事實上被劃分為兩大對立陣營,不存在第三陣營:一個是由穆斯林和聖戰者組成的無處不在的信仰伊斯蘭的陣營;另一個是卡菲爾(不信教者)和偽善者的陣營,它是由猶太人、十字軍及其同盟以及其他民族和宗教所組成的卡菲爾的聯盟,由美國和俄羅斯領導並被猶太人所鼓動」。[58]

「伊斯蘭國」對「異教徒定判」的極端泛化和集體化傾向遠超過其他伊斯蘭極端組織。例如,本·拉登的老師、「基地」組織的精神領袖阿卜杜拉·阿扎姆就反對將穆斯林群體內部的人視為不信教者並對其實施「異教徒定判」。「基地」組織與「伊斯蘭國」在叛教者判定的標準上也存在分歧。「基地」組織僅將「異教徒定判」原則限於否認《古蘭經》和先知穆罕默德神聖性的個體行為,本·拉登就反對將某穆斯林群體視為叛教者,反對針對穆斯林群體進行「異教徒定判」。[59]而「伊斯蘭國」卻將販賣酒類和毒品、穿著西式服裝、不蓄鬚、在選舉中投票(即使是投給穆斯林候選人)等行為都視為叛教行為,不論這些人是否是穆斯林,都應按照「異教徒定判」原則加以消滅,其殘暴程度令「基地」組織也難以接受。

總之,「伊斯蘭國」對「異教徒定判」原則進行了極端泛化與濫用,並以此為由屢屢對所謂「異教徒」和俘虜採用斬首、集體殺戮和活埋等血腥手段,濫殺什葉派、基督徒、亞茲迪人,其嗜血成性、手段兇殘的恐怖行徑遠超過包括「基地」組織在內的所有恐怖組織,而「異教徒定判」原則無疑構成了「伊斯蘭國」殘忍消滅異己的意識形態基礎。

(四)強調濫用暴力的「進攻性聖戰」

伊斯蘭教中的「聖戰」即「吉哈德」(Jihad)並非僅僅意味著戰爭。在《古蘭經》中,「吉哈德」的原意有「鬥爭」、「奮鬥」和「作戰」等多種含義和形式,十分複雜。[60]但簡而言之,「吉哈德」從形式上有「大吉哈德」和「小吉哈德」,前者指言論和思想層面的鬥爭,後者指戰爭和作戰層面的鬥爭。有穆斯林學者指出:「我們很多人相信,大吉哈德表示針對慾念和撒旦的吉哈德,而小吉哈德則是在戰場上對抗不信伊斯蘭教者。」[61]聖戰包括進攻性聖戰(Offensive Jihad)和防禦性聖戰(Defensive Jihad)兩種典型的形式。進攻性聖戰是穆斯林共同體的集體義務,防禦性聖戰是反對外來侵略者的個體義務。根據經典的教法學理論,進攻性聖戰由穆斯林的統治者即哈里發發起,它被視為一種集體義務,要求要有足夠數量的穆斯林成員參與聖戰,以確保聖戰的勝利。防禦性聖戰不必由穆斯林統治者即哈里發發起,由於它是一種個體義務,所有的穆斯林都應該參加。[62]

歷史上,「聖戰」的內容因時間地點不同而不同,[63]並且對實施「聖戰」有嚴格限制,《古蘭經》和聖訓均有對戰爭行為進行法律和道德限制的規定,主要包括禁止攻擊平民和非戰鬥人員、婦女、兒童、教士,應接受非穆斯林提出的締結和平協定的要求,除非軍事需要不得破壞財產,善待俘虜和孤兒,尊重人道原則和道德原則等方面的諸多規定。[64]要客觀認識伊斯蘭教的聖戰觀,必須結合數百年來伊斯蘭教的歷史實踐加以認識,因為聖戰思想與實踐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體現。[65]但是,當代伊斯蘭極端主義卻極力扭曲和濫用傳統聖戰思想,甚至服務於恐怖主義,產生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都強調「聖戰」的重要性,但「伊斯蘭國」更為強調進攻性聖戰。「基地」組織和「伊斯蘭國」都承認「防禦性聖戰」的必要性,他們都認為伊斯蘭世界處在「叛教的」世俗統治者控制之下,並遭受西方異教徒侵略的威脅,因而有必要利用防禦性聖戰的道德和輿論力量團結伊斯蘭,與侵略者展開鬥爭,維護伊斯蘭世界的利益。「伊斯蘭國」在其信條中聲明:「我們相信在通往真主道路上的聖戰是個體義務,從安達盧斯安達盧斯是指中世紀阿拉伯和北非穆斯林統治下的伊比利亞半島和塞蒂馬尼亞,也指半島被統治的711~1492年這段時期。這片區域後在基督教收復失地運動中被半島上的基督徒所佔領,今天西班牙南部的安達盧西亞因此得名。的攻陷直到所有穆斯林土地的解放,對任何一個虔誠的或者不虔誠的人來說這都是一個個體義務。」[66]

但是,相對於「基地」組織,「伊斯蘭國」更為強調進攻性聖戰的重要性。「伊斯蘭國」聲稱他們有義務實施伊斯蘭教法中的進攻性聖戰,並將其視為哈里發國應盡的集體性義務,叫囂將偶像崇拜者和不信真主的國家作為「聖戰」的主要對象,向非伊斯蘭世界發動武力戰爭,從而不斷擴大哈里發國家的疆域和影響力。2007年,「伊拉克伊斯蘭國」的第二代領導人巴格達迪指出,聖戰的最終目的在於「通過聖戰使偶像崇拜者在世界上不復存在」。在另一次演講中,他更加明確強調了「進攻性聖戰」的重要性。他指出,穆斯林要「在叛教的非信者的領土上對他們發動進攻,直至不再有迫害存在,進而保護至高無上的真主的啟示」[67]。

圍繞「聖戰」的嚴重分歧構成了「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分道揚鑣的重要根源之一。在「伊斯蘭國」成立之初,「基地」組織領導人扎瓦赫里就反對扎卡維無限制地濫殺無辜,並要求「伊斯蘭國」汲取20世紀90年代阿爾及利亞「伊斯蘭武裝集團」(Armed Islamic Group,GIA)因過度使用暴力而失去民眾支持的教訓,警告其軍事機構的領導人要限制過分使用暴力,不要因此削弱民眾的支持。[68]扎卡維的老師阿布·穆罕默德·馬克迪斯也一直批評「伊斯蘭國」過度使用暴力,認為實施斬首等暴力行為有損於建立「伊斯蘭國家」的目標。他還特別反對「伊斯蘭國」對什葉派進行殺戮和攻擊。[69]

出於對「基地」組織的漸進戰略和反對過度使用暴力等方面的不滿,「伊斯蘭國」開始瘋狂地訴諸暴力,「它還通過社交媒體和其他網路平台引以為豪地展示斬首、絞刑、公開槍決、鞭刑等視頻。此外,它把任何反對其教義的人都貼上異教徒的標籤,通過所謂異教徒『定判』賦予其大肆殺戮平民和反對者的行為以合法性。」2014年4月,「伊斯蘭國」的發言人阿德納尼發表聲明指出:「『基地』組織已經偏離了正道……今天的『基地』組織已經不再是致力於聖戰的『基地』組織,因此它也不再是『聖戰』的基地。」「基地」組織已經轉向「追隨大多數的和平主義」,它已經「偏離聖戰和認主獨一」,轉而強調「革命、大眾性、起義、鬥爭、共和主義和世俗主義」。「伊斯蘭國」還對「基地」組織的批評發起了一系列言辭激烈的反擊,其內容涉及聖戰義務、教義的純潔性、穆斯林共同體(烏瑪)和「聖戰」的領導權等方面。「伊斯蘭國」的聲明所展示的雙方的矛盾已經不再是早期一般意義上的分歧,而是要否認「基地」組織的合法性並取代「基地」組織對聖戰的領導權。[70]

綜上,「伊斯蘭國」作為新一代極端組織和恐怖主義的代表,其意識形態建構能力遠超「基地」組織等傳統的極端組織和恐怖組織。在所謂的信仰層面和神學層面,它更重視以凈化信仰、正本清源為名,用所謂經典的伊斯蘭神學思想對其極端思想進行包裝,尤其是它奉行的「異教徒定判」和「進攻性聖戰」等極端原則均通過「引經據典」予以論證,使其意識形態更具隱蔽性、欺騙性和蠱惑性。在目標方面,它極端重視將建立所謂「伊斯蘭國」和「哈里發國」付諸實踐,直至「治國理政」,超越了傳統極端主義批判能力有餘、實踐能力的特點,使其對全球「聖戰」分子更具吸引力,其效忠者「索馬利亞青年黨」、奈及利亞「博科聖地」等極端組織也紛紛效仿,進而對中東乃至整個伊斯蘭世界民族國家體系構成嚴峻威脅。在現實策略方面,「伊斯蘭國」的意識形態構建非常善於利用和煽動教派矛盾,以擴大其社會基礎。此外,「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強大滲透能力還在於其成功的媒體策略,但基於該問題的複雜性和本文的篇幅限制,本文不對此展開論述。

餘論:「伊斯蘭國」

對伊斯蘭教核心價值觀的扭曲

「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形成深受歷史上各種伊斯蘭極端主義思潮的影響,體現出了強烈的不容異己、崇尚暴力的極端主義本質。如今,「伊斯蘭國」已發展成為比「基地」組織更為極端的恐怖主義勢力,而且擁有建構和傳播極端主義意識形態的強大能力。但「伊斯蘭國」的極端主義意識形態不僅與伊斯蘭教本身無涉,而且嚴重扭曲了伊斯蘭教崇尚和平、倡導中正的核心價值觀,對伊斯蘭文明造成了嚴重的傷害,並使去極端主義成為當今世界尤其是伊斯蘭文明面臨的重大歷史課題。

首先,「伊斯蘭國」背離了伊斯蘭教的和平精神。追求和平、仁愛是伊斯蘭教的基本宗旨和原則之一。「伊斯蘭」在阿拉伯語中意即「順從」、「和平」;「穆斯林」意為「順從者」、「和平者」。《古蘭經》中有許多關於和平的表述,例如:「如果他們傾向和平,你也應當傾向和平,應當信賴真主。他確是全聰的,確是全知的。」(8:61)「伊斯蘭國」在聖戰薩拉菲主義的指引下,強調運用進攻性聖戰的極端方式,挑起不同民族和教派間非此即彼、不容異己的殘酷鬥爭,並對所謂的「叛教者」進行殘忍討伐和殺戮,這完全背離了伊斯蘭教的和平傳統,並對中東乃至世界的和平與安全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其次,「伊斯蘭國」背離了伊斯蘭教謹守中道的精神。《古蘭經》有許多關於「中道」的論述,如:「你們不要過分,因為真主必定不喜愛過分者。」(2:190)「惡行應得同樣的惡報。誰願饒恕而且和解,真主必報酬誰。真主確是不喜愛不義者的。」(42:40)這些經文表明,伊斯蘭教絕不是極端激進的宗教,歷史上和當今的各種極端主義完全偏離了伊斯蘭教謹守中道的核心價值觀。「伊斯蘭國」排斥異己、極端保守和拒不妥協的意識形態是對伊斯蘭教中道精神的背離。

最後,「伊斯蘭國」對進攻性聖戰的偏執和濫用,完全違背了伊斯蘭教法中對聖戰的要求。伊斯蘭教反對針對無辜平民的攻擊和殺戮,更不允許對穆斯林進行「聖戰」。《古蘭經》明確規定:「你們不要違背真主的禁令而殺人,除非因為正義。」(2:33)穆罕默德在聖訓中還強調,即便是宗教信仰不同,只要對方不加害於人,就要與之和睦相處。他指出:「誰傷害非穆斯林,誰就不是穆斯林」;「誰傷害被保護民,誰就等於傷害了我」。[71]事實上,「伊斯蘭國」對聖戰的泛化和濫用,不僅遭到包括伊斯蘭國家和穆斯林在內的整個文明世界的強烈反對,甚至也超出了「基地」組織和其他聖戰薩拉菲派團體能夠容忍的限度。總之,「伊斯蘭國」對所謂「叛教者」(如什葉派穆斯林)和「不信道者」發動手段殘忍的「聖戰」,完全是對「聖戰」概念的扭曲和濫用。在極端的「進攻性聖戰」觀念的指引下,「伊斯蘭國」不斷升級其恐怖主義手段,製造了一系列大規模恐怖襲擊事件和慘絕人寰的殺戮事件。相對於「基地」組織的恐怖主義活動,其手段更為殘暴,目標更為廣泛,影響範圍更大,它所實施的極端殘忍的種族屠殺和斬首行為,不僅玷污了伊斯蘭教和平、中正的核心價值觀,更挑戰了人類文明的底線。

隨著「伊斯蘭國」勢力的擴張,其極端主義意識形態也迅速在世界範圍內蔓延,並且成為「伊斯蘭國」的核心競爭力之一。遏制直至根除「伊斯蘭國」,不僅需要國際社會在物質層面加強國際反恐合作,更需要在思想和精神層面開展去極端主義的國際合作,在意識形態上揭露「伊斯蘭國」對伊斯蘭教的肆意曲解和濫用,捍衛伊斯蘭文化和平、中道的核心價值觀。2016年1月,習近平主席訪問埃及,並在阿盟總部發表重要講話,他明確指出中阿雙方將「在中阿合作論壇框架內召開文明對話與去極端化圓桌會議,組織100名宗教界知名人士互訪」[72],這無疑將對推進中阿文明對話,共同開展中阿去極端化合作產生深遠影響。

(原文請參見《西亞非洲》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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