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最新消息 夢鴿無回天之力 翻案基本沒戲

李天一案二審最新消息,李天一案二審19日開庭,李天一方的律師提交了新的視頻證據,但但未獲法院採信,李天一案二審從上午9時許一直持續到晚21時50分,僅中午休息半小時。李天一在二審中當庭翻供,稱當時沒有參與輪姦,而是出去接了媽媽的電話。出門接了十多分鐘電話回來後,什麼也沒看見、也沒參與。

  舉國參與的大戲「李某某強姦案」第一季結束,李天一領刑10年

  這個結果主要是李天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其中四五年是夢鴿千辛萬苦爭取的

  如果當時低調處理,那就是輪姦、未成年、認罪態度啥從輕情節,5年或6年

  現在呢?輪姦、暴力、主犯、無自首坦白檢舉立功等從輕情節,還翻供;輪姦過程情節惡劣(參照田律)、影響很差(經歷大半年娛樂頭條、水軍攪局、律師無量、司法公信嚴重受挫),10年不多的

  年齡的問題網路傳的紛紛揚揚,夢鴿出示個出生證等有這麼困難?

  法院也沒有證明身份的聲明,按未成年判決的

  根據微博、論壇、當事人律師、水軍等整理分析:

  問答形式

  問:這個是輪姦還是嫖娼?

  答:輪姦,從公檢法一路走過來都是按輪姦算的;現在的形勢,公檢法想把嫖娼做成輪姦,這個難度係數8。5以上吧;如果當時直接做成賣淫嫖娼,很輕鬆的,楊女拘留或勞教,反正是陪酒女,又不是網路大V,這個就是宏觀的分析。

  問:李天一發生關係了沒?

  答:夢鴿:她認為兒子沒有強姦,是「你情我願做了不好的事」;蘭和:「本案中,各被告人對參與嫖娼都表示認錯道歉,但沒有人承認強姦」,很顯然,李天一發生了性關係;;庭審呢?李天一否認發生強姦稱睡著了,這個悖論實際就是李天一說假話概率99%

  問:李天一怎麼會翻供?

  答:趙律師微博挑戰了,看守所有問題啥;包括李在柯的說法進行佐證,不然全翻供了;這個說明李天一庭審已經知道了檢驗中沒有他的精斑

  問:為什麼發生關係了沒有精斑?

  答:這個實際不意外的,認識醫院的問下,怎麼提法的?確實有可能遺漏的,特別是提取一次的話,微博、天涯、凱迪上水軍就拿這個大做文章,「DNA鑒定:楊女九件衣物,找不到李天一脫落細胞「內褲上卻只有王某和小魏的精斑dna,請問為何只有第二個和第五個人有精斑殘留,而第一,三,四個卻反而沒有呢?這幾乎顛覆醫學常理的結論你們怎麼下呢?」

  問:李天一有沒有動手打楊女?

  答:這個從其他律師中,可以分析,李天一這個輪姦案中是主導的,車上就動手,房間里,「李天一強姦時喊:兄弟們上!上!」,而夢鴿這一邊連是否發生關係都抵賴了,這個實際是比較敗筆的,實際我們看起來就是撒謊、死抗

  問:你這個說法不是李家的說法?

  答:那李家(夢鴿、蘭和、陳樞、陳有西)說過當時和楊女談好嫖娼價格了?何時何地?否認車上動車;經驗告訴我,后座有人打人,我後視鏡看得見的,聲音是誰,車上好幾個人吧?這些就是能互相佐證的;就算說房間里睡著了,那睡之前看到了啥,說說,有誰打楊女的?不要說進門就睡覺了哈

  問:這是個律師局,其他人把罪推到李天一身上

  答:前提這個是強姦罪,而不是嫖娼,其他四個熊孩子的家長都是白痴,明明的嫖娼,被公檢法冤枉成立輪姦?從法庭顛覆性證據,實際就是睡著了、沒有精斑?實際把其他四個給賣了,俺李天一啥都沒幹;結果就是其他幾個立馬認罪、走從輕道路,這個才是對他們最有利的

  問:李天一說睡著了、沒有精斑,法院卻判10年?

  答:轉個微博: @拓荒者評論:陳有西歪曲認罪態度丶自證其罪之說故意規避李天一判決的間接證據鏈。與只有囗供無其它證據的自證其罪無關。請陳有西解釋法定的:沒有被告人供述其它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有罪並處以刑罰如何解釋?

  「天涯、凱迪等論壇里,大量的言辭:最高檢:僅有口供不能定罪量刑 李天一案或有轉折

  還拿辛普森說辭,疑罪從無云云;辛普森案是一個人,女方已死亡,證據上又出現較大的失誤;李天一這個案件6個人的事情、人還沒死亡,沒有弄不清的

  問:夢鴿就認為李天一無罪,上訴呢?

  答:這個實際已經形成證據鏈了,不是靠口供來定罪的

  李天一就是法定的類型:沒有被告人供述其它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有罪並處以刑罰

  問:夢鴿、李將軍當時有沒有託人給警方啥?

  答:基本的,通過軍方、區長、人大、政協等認識的說人情、走關係、施壓之類,90%以上是必然的;李天一被刑拘啥,就現在夢鴿的護犢勁,當然;

  實際,李雙江到現在都不出來說下,是輪姦或者是被冤枉的,這個實際就是一種態度,幾個父母在兒子被冤枉、牢獄之災時聲音都木有?? 問:李天一被警方刑訊逼供了?

  答:超過38個小時、脖子上被警察拴上狗鏈子在地上爬,這些刑訊逼供的說法,當時警方明確答覆「沒有」;帝都對付幾個熊孩子還需要刑訊逼供,太小瞧了

  實際說超時審訊,實際反面理解就是:這個確實是輪姦,警方不敢大意、因為李家託人啥,有壓力,儘快把案件審問好,是不是?

  問:糾結這個超時對二審夢鴿翻案有意義嗎?

  答:沒大意義;論壇中李家水軍還在瞎幫忙,「同樣是北京警方,李天一案和朱令案的不同待遇」,俺對朱令案關注不少,當時因為領導面子、托關係啥,當時一個案件就這麼滑過去了,之後網路上有過四次高潮吧;那現在北京警方還會因為人情、面子,把一個輪姦做成嫖娼?舉朱令說警方無能,來有利於李天一,那就是叫哪壺不開拎哪壺

  問:李天一輪姦案中,沒有分主犯、從犯,為什麼李天一10年?

  答:一般情況下,這類團伙基本會有主犯和從犯的,因為案件里,誰第一個提議輪姦的、誰第一個動手、誰第一個上,這些都是主犯的特徵,李天一的這個案件起訴書、判決書沒區分主從犯,實際還是向著李家的

  問:李天一信息很早就被公開了,這個問題怎麼看?

  答:實際這個確實是問題,李天一是未成年人,不應該公開,這個就是名人孿生的效應,你好的方面可能被擴大,壞的方面可能被聚焦;之後楊女被泄露的就更多了,夢鴿、蘭和拿這個說事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了,而且夢鴿、蘭和的性質更惡劣

  問:李天一的案件有政治背景嗎?比如唱紅歌

  答:將軍夫妻是唱紅歌的,但唱紅歌的多了,牽強附會是李將軍夫妻?;夢鴿還和國母一個單位的咧

  問:有沒有境外勢力介入?

  答:靠,多大的事,還境外勢力;不是說某個境外媒體,bbc來採訪就是境外勢力介入了,CCTV在其他國家也採訪多了;本質在於這個強姦案成立?判刑,幾年,就好了,普通的一個案件而已

  問:蘭和、夢鴿口口聲聲關鍵地方有一些信息出來,很微妙啥?

  答:實際這個是蘭和、夢鴿的扯淡了,說的好像是有人專門針對李家、輿論干預司法一樣;俺簡單的說你把過程中是不是強姦性質的細節說出來就可以了,既然強調無罪,你把不是強姦的要點、細節反駁,比方說,和楊女說好價格2000,大魏小魏都聽到了;李天一沒有動手,大魏小魏打人了,大張可以作證等等,啥時夢鴿、蘭和說過這些???????

  (現在在聽10年宣判後、判決書沒出來前蘭和的採訪,,實際裡面又沒啥內容,最後用了句「相信事實,相信法律,相信未來。我們對國家司法的信念永不磨滅」,笑崩了,這個訪談的主題就是過早泄露了李天一的信息導致李天一被重判,估計他沒看鳳凰的那個判刑刑期分析圖片)

  問:酒吧有很強的背景?

  答:劉志軍會投資這個酒吧嗎?…酒吧能開,政府、警方有人關照,這個估計也是潛規則吧,但不至於有把嫖娼做成輪姦的能力

  問:李家是文職將軍,沒有啥權力的,真正有權的敢敲詐嗎?

  答:1、不要小看文職將軍,夫妻二個接觸的多是高層領導,中國社會擺明就是這樣,上層的一句話,到中層一誇大、到底層就是一個雷,李家的活動能量圈不是一般人能知道,這個案件大半年的表演就是李家的因素,普通人估計幾個月監獄都待好了

  2、敲詐說:這個俺不太相信,一個海淀的酒吧為了50萬,值得嗎?夠分嗎?這裡需要涉及警方的配合、還需要設備來佐證,比方攝像、錄音啥;大家去了解一下自己附近,陪酒陪唱300元小費的酒吧KTV,這個酒吧一年能賺多少萬的錢???

  問:夢鴿提交給警方等材料,為什麼蘭和、夢鴿嘴裡成不受理,貌似其他人、其他單位都在針對李天一他們?

  答:這個實際也是夢鴿一廂情願的事了,不是說我報警說某某酒吧可能有介紹賣淫,一定就要警方查出酒吧有介紹賣淫啥的才滿意

  問:輪姦的要件是啥?

  答: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性關係,當然不是說嫖娼後女方改稱強姦就可以了,但這個楊女身上的傷、同案人員的證言、楊女的陳述,擺明了這個不是嫖娼的範疇了

  問:楊女被強迫了嗎?

  答:這個要看物證(傷勢)、認證(口供),還有比較關鍵的,什麼時候說好6P價格的?多少?如果去賓館前沒有談好6P加SM的價格,這個就是往強姦上靠了;不是干好了,扔給她2000就是嫖娼了

  問:有機會逃走、報警為什麼不走?

  答:當時酒吧消費300元沒有付吧,當然也跟著,不排除李天一幾個早預謀好,把楊女誑到房間輪流發生性關係;不要輕飄飄的說,為了300元冒著被強姦的危險,我不相信?

  楊女是外地來打工的,賺點小費、陪笑陪唱賺辛苦錢,也不容易的,這個也應該是不逃走、不報警的心理,以後還要去酒吧陪酒賺小費的,把這幾個熊孩子得罪人,來鬧,她不是要走人了?

  問:楊女說自己處女、白領啥,假話,她說的都應該無效?

  答:有人被偷了1萬人,報案說被偷了10萬元,他說10萬不是為了能向保險公司索賠啥,而是希望警方能重視;那些已婚型陰道類這些醫學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當時楊女是否同意和5個人發生性關係(誰泄露出來的?而且很多女的檢查,這類不少的)

  問:酒吧張是否介紹賣淫或敲詐的關鍵人?

  答:就算楊女是賣淫的,就算酒吧張把楊介紹客人李天一,楊女不同意,還是白搭;所以糾結酒吧、服務生張意義不大

  問:酒吧拿過來的半瓶酒可能有春藥,楊女酒吧有衣櫃的

  答:這個和雷海軍的思維差不多了,應該是酒吧張討好李天一幾個,半瓶價格還不錯的給李天一他們幾個,就李天一他們幾個年紀,不用春藥的,一些酒就可以衝動了;

  楊女有衣櫃,這個實際是公開的秘密吧,全國走走,不是量販式KTV外,酒吧、KTV、夜總會多這樣的,提供衣櫃啥,這個和輪姦沒有實質性關係的,糾結這些只能說明李家這邊實在沒有啥可以挑刺了。

  9。29 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師協會召開不公開審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討會,認為李某某等人強姦案相關代理及辯護律師存在涉嫌泄露當事人隱私、不當披露案件信息、不當發表貶損同行的言論等行為,嚴重損害了行業形象及聲譽,在行業內和社會上均造成了不良影響。

  (李家不要自己光說審判受輿論影響,開始李天一信息泄露啥,實際俺倒認為也不錯的,不然真的輪完楊女、輪法律了)

  轉一個:@趙憲君 :一個完全從非法渠道了解案件信息的自命不凡的律師陳有西,面對鳳凰視頻大放厥詞:海淀法院判決李天一等人強姦罪成立是個錯案,這是對社會正義的一種挑戰!第一,他根本沒有閱卷、沒有參加庭審,他沒有指責法院判錯的依據和權利;第二,他在明顯的偷換法律概念「疑罪從無」,不是你陳有西有懷疑就得從無

  (李案是陳有西的滑鐵盧,和李家沒有啥委託關係,對比他自己的夏俊峰案,卻微博、訪談不斷,頻頻背書

  庭審前召開了一次號稱「十二專家研討會議」才是干擾正常司法程序的嫌疑

  當然,陳有西說不會是李天一的二審律師,那算了,不扯他了)

  轉一個:傳媒新鮮報 :【李天一輪姦案:昔日同學談夢鴿:她很單純 只是被人利用了】29日,有媒體聯繫到李某某母親夢鴿的同學,她稱其實唱歌的人很單純很簡單,夢鴿生活中是一個普通母親和妻子,救子沒有錯,在案件中被別人利用了。小編很認同這個觀點,那夢鴿是被誰利用的呢?@蘭和律師 @陳有西 ? 最後說說二審,李家憑啥翻案?

  警方審訊超時?楊女處女說不實?法院判決受輿論影響?

  實際這個10年是超出李家預計的,本來死不承認,睡著了,沒有精斑,加上論壇、微博大批水軍造勢,攻擊酒吧、楊女、警方啥,疑罪從無喊他幾千遍,法院估計判五六年啥的,也就歇息了

  現在10年,估計有苦說不出吧

  就算現在李天一、夢鴿認罪啥的,也不大能改刑期的,有網友說,如果大家都這麼干,法院不是要亂套了?二審主要對程序、事實認定錯誤啥的

  連基本的要麼賴掉、要麼推掉、要麼謊言

  不管夢鴿、蘭和、陳樞、陳有西訪談,去看,都沒有對案件本身作出深究,哪裡不符合強姦、哪些細節有無,哪些話有無等,要麼陰謀論、要麼輿論影響司法、要麼夢鴿是偉大的母親,扯這些有意義嗎?

  最後還是那句話,越折騰結局越差,再折騰加劇民意對立直至被拋棄

  俺9。26微博李天一判刑是10年,總體符合法治;不因權貴偏輕、不因輿論重判(當然,大半年的折騰受損的還是司法公信),考慮到輪姦的惡劣性質、未成年等因素;也有說 判輕了 ,建議夢鴿不應折騰,案件已大半年了,上訴也不會更改刑期的,讓案件、人員在時間長河中逐步遺忘吧!給李天一、楊女一個新的空間。。。

  9。28上訴,憑啥?同案犯多高高興興認罪了,靠陳有西跳上跳下、夢鴿不知輕重、爛和輿論炒作?檢察院說不定還抗訴咧,年齡查查實、誹謗查查實、辯護詞泄露查查實;關鍵是去房間前6P的價格談好沒、李天一第一個動手沒、發生性關係沒

  9。29微博 10年不重,輪姦,暴力,主犯,無自首坦白檢舉立功等從輕,還翻供,過程性質惡劣,影響很差吧,司法公信嚴重受損,年齡網路說這麼多法院夢哥無闢謠,如果十八歲無期是馬馬虎虎的,如果普通人早已服刑幾個月了

  根據微博、論壇、當事人律師、水軍等整理分析:

  問答形式

  問:這個是輪姦還是嫖娼?

  答:輪姦,從公檢法一路走過來都是按輪姦算的;現在的形勢,公檢法想把嫖娼做成輪姦,這個難度係數8。5以上吧;如果當時直接做成賣淫嫖娼,很輕鬆的,楊女拘留或勞教,反正是陪酒女,又不是網路大V,這個就是宏觀的分析。

  問:李天一發生關係了沒?

  答:夢鴿:她認為兒子沒有強姦,是「你情我願做了不好的事」;蘭和:「本案中,各被告人對參與嫖娼都表示認錯道歉,但沒有人承認強姦」,很顯然,李天一發生了性關係;;庭審呢?李天一否認發生強姦稱睡著了,這個悖論實際就是李天一說假話概率99%

  李天一案二審未當庭宣判。

  新證據為律師模擬案發經過

  昨日庭審原定從9時許開始,提前一小時法院周圍已拉起了臨時警戒線。之後押解被告人的囚車緩緩駛入法院,此外法院提前登記了各方律師以及夢鴿等法定代理人的車牌號,因此趕在9點開庭之前夢鴿所駕乘的黑色帕薩特就從法院南門停車場,徑直駛入了法院內。

  9時3分,李某某的辯護律師張起淮趕到,其表示因來晚了,不便接受採訪。

  各方訴訟參與人都進入法院後,北京市一中院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上午9時17分許本案在二樓西中開庭,因該案部分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且涉及個人隱私,故該院依據法律規定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後,上訴人及其辯護人宣讀了上訴狀並陳述了上訴理由。

  據知情人士介紹,上訴方律師都做無罪辯護,欲提交的新證據包括被告人家的自然情況、經濟條件,以及一份視頻資料系律師本人到案發地現場模擬案發經過,用以證明從客觀上被害人關於當晚經過的陳述存在不實之處。

  庭審於12點30分宣布休庭,下午1點繼續開庭審理。此前據律師們透露,法院提前告知他們庭審將持續一天,故特別安排了他們在法院內吃盒飯。

  上訴兩人均同意無罪辯護

  昨日22時15分,兩輛押解車從北京一中院南門緩緩駛出。之後李某某的辯護人之一李肖霖,也離開法院,並表示「明天不會再開庭了」就上車離開。

  隨後,法院發布消息稱,在昨日下午的庭審過程中,部分辯護人提出的調取新證據、非法證據排除等申請,法庭當庭依法予以駁回。法庭調查結束後,上訴人、原審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檢察員、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圍繞證據、案件事實、定性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辯論,充分發表了意見。

  5人中,上訴人李某某和王某均同意辯護人的無罪辯護意見。3名原審被告人均當庭表示堅持一審庭審時的供述意見。除原審被告人魏某某(兄)的辯護人請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緩刑外,其餘2名原審被告人的辯護人均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持異議。而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表示,認可一審判決,建議二審維持原判。

  法庭辯論結束後,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分別進行了最後陳述,相關法定代理人進行了補充陳述。21時50分,審判長宣布休庭,宣判時間另行公告。至此,除去中午休庭時間,庭審耗時約12小時。

  休庭後,法庭安排未成年上訴人、原審被告人與法定代理人進行了會見。

   庭審焦點

  李某某翻供 當時接媽媽電話去了

  據知情人士介紹,李某某一直堅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強姦,而且自己壓根沒參與,一審時他解釋稱自己喝醉了、睡著了。昨日二審時他又解釋稱一進事發房間就接到了媽媽的電話,出門接了十多分鐘電話回來後,什麼也沒看見、也沒參與。

  視頻新證據 法庭認為無合法效力

  知情人士稱,開庭前李家新律師提交了一組視頻,系律師在案發後到事發酒店房間內拍下客觀環境等,用以證明被害人在報警時有虛假陳述。昨日開庭,李家律師又提交了一組新視頻,是其到事發後楊某去過的醫院、事發賓館周邊拍攝的視頻,證明這些地點周圍有很多攝像頭,認為法院應調取這些監控資料。

  對此,檢方認為現有證據已很充分,法庭也認為這些視頻在取證方式、證據形式上都不合法,也無效力,因此依法駁回調取新證據的申請。至於李家要求鑒定人員出庭說明楊某的傷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請,也未獲法院准許。

  案情回顧:

  2月17日 案發

  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某等5人喝酒後,被帶至湖北大廈一房間內輪姦。

  2月20日 嫌犯被刑拘

  2月22日下午,海淀警方證實「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經多方證實,「李某某」確為李雙江之子,而此次被拘距離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勞動教養剛剛過去了半年。

  3月7日 嫌犯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

  被拘後,李某某等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與受害者所訴內容一致,因此在李天一被刑拘的第9日,也就是3月2日,公安機關將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姦一案報送檢察機關申請批捕。3月7日,李某某等五人因涉嫌強姦罪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

  7月8日 檢方提起公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於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姦一案。期間,為完善證據依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姦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7月19日 提審

  7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輪姦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審,李某某的母親夢鴿作為監護人現身法院。據悉,李某某表示原告楊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並稱事後曾給楊女士付錢,兩者是賣淫與嫖娼的關係。

  7月22日第一次庭前會議

  7月22日,李某某輪姦案庭前會議在海淀某法庭舉行,李某某的母親夢鴿以及雙方律師悉數來到法庭。李某某方的辯護律師強烈提請法庭對有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8月20日 第二次庭前會議

  備受關注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姦案於8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再次舉行庭前會,這是自7月22日以來此案進行的第二次庭前會議。被告李某某的主辯律師陳樞堅持對李某某進行無罪辯護,稱真理有時候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8月28日、29日 開庭審理

  8月28日、29日,李某某等5人涉輪姦案連審兩天。29日晚庭審完畢後,海淀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告中稱有4名被告作有罪辯護,其中3名被告當庭道歉。同犯張某甚至當庭向法院交10萬元賠償款,而李天一也被同犯供出是首個性交者。5人中僅李天一方堅持無罪辯護。

  9月26日 一審宣判

  海淀法院定於9月26日上午9點30分,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姦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李某某獲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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