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過折舊推算盈利水平(1)
原則①:只有同時具備了下面兩個條件,公司的折舊費用數字才可以作為分析的依據:a.它們是根據有關固定資產的公平估價的常規會計原則計算出來的。b.工廠設備賬戶的凈額在一段時期中要麼有所增加,要麼保持穩定。原則②:如果折舊費用總是超過花費在財產上的現金支出,那麼在分析家的計算中可以降低這種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應將平均現金支出額作為一種暫定的折舊費用從收益中扣除出來,其餘的折舊視為廢棄風險的一部分,這種風險往往使得平均現金盈利能力的估計價值降低。原則③:如果公司的折舊費用既低於對財產的平均現金支出,又低於適用於企業固定資產的公平估價的公認會計原則所規定的儲備額,那麼在分析家的計算中應該提高這種費用。
——本傑明·格雷厄姆
【格雷厄姆投資理念】
格雷厄姆認為,從投資者角度看,許多會計制度本身的規定並不能反映企業經營真實情況,至少不利於投資者對股票內在價值的分析。
就拿折舊項目來說,它與其對應的財產價值有關。投資者關心的重點,不是上市公司的會計核算是不是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而應當放在能否反映投資者需要了解的真實情況方面。
也就是說,通過這樣的會計核算得到的數據,能否滿足投資者的真正需要?
籠統地這樣說,似乎很難理解,可是如果通過一個實例來加以說明,就相對容易得多了。
例如,美國股市中有一家上市公司叫尤里卡管道公司,1926年它的收益為198.2萬美元,提取折舊前的凈收益為48.6萬美元,當年提取折舊50萬美元。這表明,在根據會計準則提取折舊後,它的普通股收益餘額變成了虧損1.4萬美元,分攤到其5萬股普通股身上,平均每股虧損0.28美元。
可以說,如果從股票投資者角度看,這樣的投資毫無價值。可是,這個結論如果放在上市公司看來,就截然不同了。
同樣是從折舊角度看,1926年該公司提取折舊額50萬美元,其中用於設備更新改造等的實際支出為23.9萬美元。這表明,當年沒有花出去的折舊費還有50-23.9=26.1萬美元。
在提取折舊費後,該公司的年收益變成了負1.4萬美元,而實際上,由於它當年提取的折舊費中有26.1萬美元根本沒有花出去,這表明該公司有-1.4+26.1=24.7萬美元的現金被補充到了營運資金中去,或者已經被用在了支付股利上(支付股利是通過抵減往年盈虧賬戶實現的)。
而實際上,當年該公司支付股利20萬美元。這表明,該公司當年的凈速動資產仍然增加了24.7-20=4.7萬美元。
一系列分析表明,即使上市公司完全按照會計準則來辦事,可是由於投資者和上市公司所處的立場不同,得出結論也會完全不一樣。
仍然是這家尤里卡管道公司,雖然它在提取高額折舊費用後「分文不值」,可是從企業生產經營角度看,它仍然具有相當大的存在價值。
在這裡,投資者又怎樣來看待有關折舊問題呢?投資者顯然無權修改會計制度(其前提條件是這個制度本身有問題),也不知道該公司固定資產的有效壽命有多長,不知道更換這些固定資產需要多少成本,但投資者能從中估算出該公司的盈利能力,而這才是最重要的。
上面已經提到「已花費折舊」的概念,具體數額是23.9萬美元。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這個概念可以看作是該公司在生產經營中必須計提折舊的最低限度。如果計提折舊的數額小於這個數字,就會表現出折舊備抵額不夠,從而需要增加新的費用開支(表現為固定資產支出)。
與此同時,投資者還應當考慮該公司全部固定資產最終完全損壞時,徹底更新改造需要多大的支出需求。與其說這是一種會計核算方法,還不如說是一個很現實的投資問題。
就尤里卡管道公司而言,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該公司會在一個可以預見的時間內徹底更換所有固定資產;相反,由於該公司的主要固定資產是管道,而管道就像鐵路公司的鐵軌一樣,經過日常保養、維護、修理,使用壽命是很長的,說是「無限」也不為過。
這樣看來,該公司1926年折舊前的凈收益為48.6萬美元,扣除實際更新改造支出23.9萬美元後,其差額48.6-23.9=24.7萬美元就表現為該公司的盈利能力,相當於每股4.94美元。
請注意,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是特別值得投資者關注的。如果投資者認為自己購買該股票,希望達到20%的投資收益才能抵擋得了投資風險,那麼這時候他購買該股票的價格應該在4.94÷20%=24.7美元以下。
格雷厄姆說,通過這種方式估算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股價投資區間,得到的數據要比上市公司提供給股東的數字更接近於實際,也更真實可靠。
【格雷厄姆智慧結晶】
格雷厄姆認為,與考察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水平相比,投資者不可忽視對其盈利能力的評估和推算,這會有助於投資者確定合理的股價投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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