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未穿衣 食品安全只能裸奔(圖)
法律未穿衣 食品安全只能裸奔(圖)來源 生活新報 青年社會學學者/張天潘 江蘇鎮江附近百餘畝西瓜在成熟前炸裂,村民稱,西瓜炸裂前曾使用「膨大增甜劑」。(5月13日《揚子晚報》) 無獨有偶,寧夏銀川市場發現「掉色」西紅柿。(5月13日新華網) 對食品安全問題,各種解決的藥方很容易開錯,比如日前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就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主要從業人員進行行業道德倫理等方面的集訓。 很多時候,把道德建設提升到首要位置,也就意味著相對於把技術性的法律問題,轉變成了虛無的哲學與倫理學一般。我們都應知道,在利益的驅使之下,食品從業人員並不是真的沒有道德倫理,而是根本就不講道理。 就比如我們看到,面對「染色饅頭」,其生產工人也是「打死我都不會吃」,可是他卻照常生產這樣的饅頭。這樣的心態之下,通過集訓能夠產生多大的效果? 法律是一個社會的行為底線,規定我們禁止去做哪些;而道德則是提倡我們要做哪些。就比如,我們看到路邊有老人倒在地上而沒有上去扶,這是道德問題;但如果把老人撞倒了還揚長而去,就屬於法律問題了。而對不守法的人進行道德倫理的教育,顯然是錯位治理。 因此筆者以為,要保證食品安全問題,必須讓法律先行。因為,當法律沒有穿上衣褲時,你怎麼能期望食品安全會結束裸奔呢?也就是說,法律是防護道德不至於潰敗的最有力的保障。更進一步,食品企業與從業者的守法與道德倫理,其實也需要一個良好的外圍環境。企業道德血液只能建立在政府守法上,政府的一言一行,政府監管的方式,對市場中的企業和私人都具有強烈的示範效應。 從這個角度看,與其把誠信和道德看作是企業和市場的問題,不如看作是政府的問題更恰當。比如日前瀋陽在出現毒豆芽事件時多個監管部門均稱「不歸我管」的表現,就深刻地表現出政府這一方面的嚴重失職,如此情景下,談何食品安全的解決。總而言之,破解食品安全問題,當務之急就是明確加強法律在各個社會環節的嚴格規範作用,然後才是談論道德倫理的時刻。如此,破解食品安全以及解決社會道德滑坡問題,才能更好地對症下藥、有的放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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