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格律詩戒忌問題 | 詩詞學習
有關格律詩戒忌問題
資料:來源網路 作者:遼東野鶴(等)
有關格律詩戒忌問題(輔導)
格律詩(絕)七大禁忌與七個盡量避免
對於格律詩的禁忌方面,將其彙集起來,有:八病、五忌、作詩五戒、押韻八戒、律詩四忌、絕句四忌。加在一起,就是34個。真按這些禁忌要求,就是古人的名詩也有許多不符合了。如果再加上現在後加上的「忌新舊韻混用」等就更多了,那我們對格律也就別玩了。
由此看來,也不能完全被那些條條框框所約束,只要注意不犯大忌,以及還有幾個儘可能避免的就可以了。
下面介紹較為多數所採用的七個大忌和七個盡量避免,共計14個,雖然還是不少,但這樣已經減少20多個了。下面分別介紹如下:
第一節:格律詩(絕)七大禁忌:
一忌新舊韻混用:這是現代的一個規則,是指同一首詩中用韻,或用舊韻(平水韻),或用新韻(中華14新韻),二者只能用其一,不能新舊韻混用。
二忌孤平:所謂孤平,指一句中,除去最後一個韻腳字外,只有一個平聲字,則為犯孤平。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第三字是仄聲,除去第七個韻腳字外,只有第四個字是平聲字,就犯孤平。
三忌尾三連平(仄):是指每句最後三個字都是仄聲或都是平聲字,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最後一字是仄聲,就是尾三仄;如果第五第六字是平聲字,就是尾三平。
四忌失對、粘、替:①失對:是要求一聯的上句與下句間的有關字,平仄相反。如果相同了,就是失對。②失粘:是指要求上聯下句與下聯上句間的字,平仄相同,即為粘,如果不粘,就是失粘。③失替:要求一句內2、4、6字平仄交替。沒有交替,就是失替。
五忌合掌:是指律詩中,三四句、五六句,其實是兩幅對聯,如果一幅對聯,上下句意思相同,就是合掌。
六忌換韻:是指一首格律詩中,韻腳的字的韻部,只能在同一個韻部中,如果不在同一韻部,就是換韻。所謂韻腳,就是偶數句的最後一個字,如果第一句押韻,其韻腳也包括在內。
七忌直白:格律是要偏於雅緻文言,太過直白,就不是格律詩了。
第二節:七個盡量避免
一避免重字:是指一首詩中,盡量不要有重複的字,但是在本句句式中除外。不過也有許多好的格律詩詩也有重字,儘可能避免。
二避免擠韻:也稱犯韻、冒韻,是指在詩句中不是韻腳處過多使用同韻的字,讀起來讓人拗口。
三避免撞暈:就是在不用韻的那句(白腳)(比如七絕的第三句子)尾字也用了韻腳同韻母的仄聲字。
四避免重韻:一首詩中,用同一個字重複押韻這個是幾個避免中的較為重要的,切記。
五避免七律的三同頭(含三平頭、三仄頭):
六避免七律的三仄尾
七避免押韻單調:要求韻腳平聲要陰陽都用,如果出現了皆陰皆陽,會出現陰陽失調。
第三節:例舉違規巧用變好詩。
有的詩按嚴格要求違規了,但卻巧用,而成為好詩。舉一首被許多人認為就是違規巧變好詩的,就是如下:
王安石的《七絕·泊船瓜洲》
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分析一下:有哪些違規了。下面我和大家共同分析:
第二句「鐘山只隔數重山」的 第二字「山」,與第七字的「山」相同,擁擠韻了,【犯韻】了。
第三句「春風又綠江南岸」的「南、岸」擠韻,第七字「岸」字是白腳與詩的韻腳「間、山、還」【都是an】撞韻了。
但王安石在第四句用「照我還」幾個字,使詩句做成「活韻」,將「撞韻」問題消除了。
這首詩不但撞了韻,還擠了韻。詩中「江南岸」就是典型的擠韻。而作者在白腳用「岸」字,因為「岸」字是淺意開口音字,也把擠韻毛病治療而消失了。
所以這首詩也讓人感覺不到撞韻、擠韻的傷害。全詩讀來順口流暢,成為一首千古名詩!
從上面可以知道,寫詩出現撞韻或擠韻,不要簡單地說是允許或不允許的。還要是否能把「死韻」做成「活韻」,當然這與作詩的人是否有著高深的文字功底,以及具有駕馭能力有關的。
這個例子是講了特殊應用的,當然也是很難把握的。初學者要謹慎,盡量不要犯規。
格律詩的作詩五戒
在作詩問題上,經過歷代發展,有五戒之說,即:一戒譏訕,二戒諂諛,三戒鄙俗,四戒纖褻,五戒剽竊。上節課我們已經知道了「八病五忌」,而對「作詩五戒」,也應當注意。現分述如下:
一、戒譏訕
因為古人以儒家思想為正統,對譏刺嘲諷的詩作看成是下品。
譏笑、訕笑都讓人發煩,何況寫譏訕詩句呢?所以劉公坡先生說「古來謔語嘲歌,大都輕薄者之所為」。
當然也不是一概而論,詩詞中含有對不正的風氣等以譏訕的方式批評,也是不能強制的禁止吧。
不過要謹慎,因為得到的信息不一定與事實相符,如是冤案,偏見。那你的詩作也就是廢品了。另外寫譏笑、挖苦的詩,一是無端的去積怨得罪他人,犯不上。二是對自己的心理健康發展不利。所以譏訕之類的詩最好不寫。
二、戒諂諛
諂諛與前邊講的譏訕相反,諂,諂媚chǎn mèi也。諛,阿諛ēyú也。諂諛,說白了就是「溜須拍馬」。
當然,你寫讚揚詩可以,但不要過分了。過分了就是諂諛。
特別是對某些個人的讚美,更是如此。萬一那人倒台了,你的詩也會變了廢品。
更重要的是,有時你頌揚了某人如果過頭,不僅旁觀者發煩,如果被頌揚的是個「多心眼的」之人,還以為你在「反說」,也會報復你。拍馬屁沒拍好,拍蹄子上了,還會蹬你一腳。你犯得上嗎?所以,這不僅是寫詩,也是如何做人,弄不好還會惹禍是非上身。作詩者是要注意的。
三、戒鄙俗
對於「鄙」與「俗」,劉公坡先生認為:詩的「鄙」是立意上出現的問題,「俗」是在造句上出現的毛病。
為了不「鄙」,寫詩不能出現「低三下四」等卑鄙的樣子,當然又不能「牛皮哄哄」。作詩也要守中庸,不卑不亢才好。
俗,在詩中主要是針對格律詩而言,要遠離「俗」而現高雅。因為詩是要求文雅,不像曲,可以偏白俗,而詞在文雅與白俗之間。如果格律詩也要「求解老嫗」(主要是指沒文化的老太太,因歷史上的原因,以前的特別是古時女人大多是很少受到文化教育的),那還是高雅特點的格律詩嗎?
四、戒纖褻
纖,纖細與技巧。如1到9字詩,是偏於文字遊戲,還有地名、人名、藥名、數目過分入詩,已成遊戲,都看成是纖。當然用的恰到好處,則是另說。如「兩個黃鸝鳴翠柳」等四句,每句都帶有數目、物件名或地名等,也是一首好的格律詩。如果將名、數目用到對聯,可以成為佳句的。用到詞曲中也很好,但用到格律詩詩中要謹慎。
褻,是指褻玩、艷情之類。如將詞的花間風格入詩,弄不好就是「褻」。詞、曲帶有適度的花間尚可,並且也是一種風格與流派。但是格律詩中避免出現吟弄風月、歌於花間、鴛鴦蝴蝶之類。甚至低級下流,更應禁之。
五、戒剽竊
詩有三偷。其上偷勢,其次偷意,最下者偷語。
偷勢,指的是效仿名家筆勢。偷得較藝術,可以不見蹤跡。
很多人認為李白的《登鸛鵲台》,就效仿了崔顥的《黃鶴樓》。
如果大家能偷其勢,我是不反對的。
偷意,是指引用古人、名人、他人的原著中的一些字句,或顛倒詞序,取意或換意成新。你若化得好,也可以。但要謹慎,避免引句簡單或過多。
最為糟糕的的是下邊的這個,偷語。純屬剽竊!
偷語,是指將名家、古人、他人的詩句,改換幾個字就充為己用。這個是要不得的。
有的人只是改變了個別詞字,幾乎是生吞活剝,狗尾續貂。
特別是對於偷語,作詩者,不能沾上此等取巧、實卻拙劣的行為。
格律詩作詩押韻八戒
建築房子,房柱子要穩。房屋是詩,韻就是房柱。柱不穩,屋必傾;而韻不穩,則詩必惡劣。押韻注意有如下八戒,初學者一定要知道:
一、戒湊韻
湊韻,是指選的韻腳與詩中的意思不連貫,是生硬湊合的。如:要求用韻八庚,「花香鳥語崢」中的「崢」就是湊韻。(是現編的,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二.戒落韻
落韻,又叫出韻。按近體詩(格律詩)的押韻要求,一首詩里只能押一個韻,第一句除外,所有韻腳用字,要求是《平水韻》中相同韻部裡邊的。若將其他韻部的字來押韻腳,就是「落韻」。如一首詩中,通體全押十四寒韻,而在韻腳冒出個「閑」字,閑是押十五刪韻的,那就落韻了。
三、戒重韻
重韻,就是在一首詩里,重複押一個字做韻腳,這是不可以的。如:「干」為「干涉」之義,又可作「干戈」解,同押一首詩中,就「重韻」了。
四、戒倒韻
倒韻,是指為了押韻,將正常的片語的兩字顛倒來說,出現了不合正常語序或習慣的彆扭狀態。比如將「麒麟」(別誤會,我可不是說這班的麒麟朋友啊),變為「麟麒」,多彆扭啊。但有的是可以前後互換移動的,如按星宿出現地平線的順序,可以說「斗dǒu牛」,如寅時現鬥牛。但成語也有「氣沖牛斗dǒu」,是依據實際意義來決定的。
五、戒用啞韻
啞韻,是指聲調讀起來暗啞、不清晰的字。作詩押韻用響亮的字音來押,顯得音調高超。大家盡量挑選響亮的字音押韻,這首詩也會被你的詩韻挺起很多。
六、戒用僻韻
僻韻,又名險韻。就是不常見的生僻的字,我們盡量少用。如神仙的「仙」(一先韻),寫成了上邊是人,下邊是山的「仚」字,雖與「仙」同音同義,有多少人認識呢?
對僻韻字也不是絕對不可用,有特定意義的,其他字不能替代的,還有與古典及題目意義相關的,亦不妨押之。
七、戒用同義之韻
同義之韻,大家都知,不用解釋了。在一首格律詩里,不能押同義之韻。如十一真的「人」與「民」,七陽的「芳」與「香」等等,避免出現在同一首律詩中。
按此衡量古名人的詩作也有一些是違規的,如:白居易《種桃歌》:「二年長枝葉,三年桃有花。……命酒樹下飲,停杯拾餘葩」,「花」「葩」同義。對這些我們不必去學。
八、戒用字同義異之韻
字同義異,同一個字,含義不同,又有虛實之分。在作詩押韻時,盡量避開不同意義卻字相同的情況。如:一東韻之「風」字,不能用作「風(同諷fěng舊讀去聲fèng)刺」意義的「風」字押。如果用了會有出韻、失粘等問題。
格律詩的四忌
律詩的四忌,有四個「不」,即:一曰不工,二曰不貫,三曰不自然,四曰不典雅。
(一)不工
不工,是要求律詩重視對偶。比如常見的五、七律中間兩聯一般是要求對偶的。倘若對偶句子字詞配搭不合理,就叫不工。
如李白的《渡荊門送別》
「山隨平野盡,江入大荒流。」
如果變成「山隨平野盡,江浪大荒流」,「山隨」是主謂片語,一名一動,而「江浪」都是名詞,就不工啦。
(二)不貫
律詩以第一聯為起,第二聯為承,第三聯為轉,第四聯為合。
如果不按照起承轉合的意思順序來寫,而變成聯中各句硬湊,層次之間相互聯繫不上,就不連貫了,按俗話說就是「不順溜」。
七律按第一到第四聯分別而有機地完成這起承轉合的步驟,一氣貫通。
(三)不自然
不自然是指修辭等出現了問題。對於寫詩當中的造句、練字要仔細琢磨。
特別是對偶聯句,不能生拍硬和,應當仔細推敲。
提起推敲,便會想起唐代詩人賈島的《題李凝幽居》,由開始的「僧推月下門」,變為「僧敲月下門」。其間思考反覆,既是月下的夜裡,門早該關上,恐怕推不開了,不如改為「敲」。路遇大文豪韓愈,贊成用「敲」字。推,就是不自然,改為敲,就變得自然了。從此「推敲」也成千古佳話。
(四)不典雅
作首律詩往往要用典,但應當注意要「善於」用典,才見典雅。如果只是將迎眸、屈指、好將、回首等堆砌詩中,就不典雅了。
絕句的四忌
律詩有四忌,絕句也有四忌。絕句主要忌諱的有四個「可可」(可不是作為飲料的可可啊!哈哈),即:可加可減、可多可少、可彼可此、可上可下這四個忌諱。簡單介紹如下:
(一)可加可減
如果寫的一首七絕,減去二字,成為五絕,那說明這兩個字放與不放都可以;反過來說,五絕詩句,加二字為七絕,也說明詩句有問題。一般來說,有可加可減的詩句不是好詩。換句話說,寫成五絕加兩字不行,七絕減兩字不可,這樣才符合要求。
(二)可多可少
詩中如果一意分成四句表述,或者四句仍然歸於一個意思,說多了少了都可以。這樣的就不算是好的絕句。
(三)可彼可此
就是說特點沒說出,詩句放哪裡都行。詠梅的句子可以拿來詠菊;詠山水的詩,可以詠風月。共性是挺強,好像放哪都行,但缺乏個性,這樣的絕句不是好詩。
(四)可上可下
是指在寫絕句時是起承轉合中,要求起句的「開始」的特點與合句的「結束」的特點一定要突出,雖然這種絕句格式「起句」與「合句」的平仄一樣,但因句子章法具有特點不同而不能互相換位。
因為七絕仄起押韻的句子,與第四句都是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詩句分不出層次,這兩句位置可以互換,就是犯了"可上可下"的忌諱。
本次參考資料,是按1991年版的劉公坡(也有版本標為劉坡公)《學詩、學詞百法》一書的觀點為依據,只是具體語言表達不一樣。
(作者:格律詩應注意的問題第二部分——遼東野鶴)
律詩的四聲八病
四聲和八病是兩個永明聲律說的主要內容,除了具體內容之外,二者的本質也有所差異,此差異影響了二者價值意義上的深淺程度。八病說是詩歌界第一個有系統的理論這套理論來源與實踐,是對前人經驗的理論總結。
在《文鏡秘府》中,在歸納了沈約和唐代崔融、元兢等人的論述後,列舉了如下八種病犯:
一曰平頭,二曰上尾,三曰蜂腰,四曰鶴膝,五曰大韻,六曰小韻,七曰旁紐,八曰正紐。
八病應分四組:平頭上尾為一組,是同聲之病蜂腰鶴膝為一組,是同調之病大韻小韻為一組,是同韻之病旁紐正紐為一組,是同紐之病
下面我們分別學習下這八病:
一、平頭
也就是說上句一、二兩字不得與下句一、二兩字同聲。這個「聲」就是指「平上去入」如古詩"今日良宴會,歡樂難具陳。"今"與"歡"同聲,"日"與"樂"同聲,犯了平頭之誤。
大家會問:只有最前面一字同聲行嗎?平頭實際上目前更多考察的是第二字,第一字要求不嚴格,盡量避免!
二、上尾
也就是說上句末一字不得與下一句末一字同聲。如古詩"西北有高樓,上與浮雲齊。""樓"、"齊"同為平聲之類。(註:全文後)但五律首句入韻式,不在此例!切記!
三、蜂腰也就是說一句中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同則兩頭大,中心小,似蜂腰之形。如古詩"遠與君別久"句"與"字、"久"字,同為上聲之類。
四、鶴膝
也就是說第一句末一字不得與第三句末一字同聲。同則兩頭細,中心粗,似鶴膝之形。如古詩:新制齊紈素,皎潔如霜雪。截為合歡扇,團圓似明月。"素"字、"扇"字,同為去聲之類。
五、大韻
上句首一字不得與下一句末一字同韻。如古詩"胡姬年十五,春日獨當壚。""胡"字與"壚"字同韻,在一個韻部!
六、小韻
上句第四字不得與下句第一字同韻。如古詩"薄帷鑒明月,清風吹我襟。""明"字與"清"字同韻。
七、旁紐
首先大家明確下「紐」的概念古人為了正確快速的掌握平上去入,按照發聲氣流的急緩長短,把發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按照聲調組織在一起,叫做「一紐」。
舉個例子以木槌輕擊鼓之中心,其聲為"東",是為平聲。再擊鼓面之四周,則其聲為"董",是為上聲。若更在鼓之中心,以木槌重擊之,則其聲為"凍",是為去聲。若以一手捫鼓面,一手重擊之,則其聲為"篤",是為入聲。以「東董凍篤」為一紐,類似的還有「 同動洞獨」、「空孔控哭」等等
回到旁紐就是說:上句首一字如果已用平聲東韻之字,下句首一字不得再用上聲董韻或去聲送韻之字;或上句已用董韻、送韻之字,則下句不得再用東韻之字。如古詩"丈夫且安坐,梁塵將欲起。""丈"字在上聲二十一養,"梁"字在平聲七陽。"梁""長"同韻,而"長"字與"丈"字即為一紐之類。也就是說「一紐之中其他字的同韻部字也不能用」這個大家慢慢理解,有點繞!
八、正紐謂上下兩句之中,有一平聲之東字不得再用上聲之董字及去聲之凍字。因東、董、凍三字為一紐也。如古詩"我本漢家片,來嫁單于庭。""家"字在平聲六麻,"嫁"字在去聲二十二禡,同為一紐之韻。簡單點,就是一紐之中不要重複!
其實八病之中,前四種大家在五律創作中注意避免。後四種因為在兩句中比較寬泛,基本已經不為病犯了!
旁紐一病簡單理解成:我已經在句首了,你是我兄弟(一紐)的親戚(同韻部)也不行!
大家都知道。詩講究的是抑揚頓挫,那麼這個抑揚頓挫怎麼來實現呢?
清李重華於【貞一齋詩說】云:律詩只論平仄,終其生不得入門。既講律調,同一仄聲,須細分上去入,應用上聲者,不得誤用去入,反之亦然,就平聲中,又須審量陰陽、清濁,仄聲亦復如是。
大家用心閱讀上面這句話這其實就是我們下面要交流的「四聲遞用法」這個也是總結前人的詩作規律,不是今人的獨創!
有人說唐詩的妙處就在於:四聲遞用
大家都知道,五律的單句句末有幾個仄聲?
第1、3、5、7句的句末對的,首句入韻就是三個,不入韻就是四個
入韻的末字肯定是平聲,這個沒問題,那麼剩下的三個仄聲,就要求上、去、入各一個!這就是四聲遞用的一個方面,大家參考下自己的作品,是否是這樣的?
也就是第1357句句末,平上去入都有!那麼另一種形式就是:首句不入韻!不入韻的話就是四個仄聲!而上、去、入只有三種,那怎麼辦?沒辦法,肯定有一種要重複了但這個重複有講究的,不能連續兩句重複,必須是1、5;1、7或3、7末字重複!
有同學問了:為啥不能1、3重複?
1、3重複的話就犯了剛才的上尾之病了!因為五律大多是首句不入韻,故而重複的情況很常見!而七律卻是首句入韻的居多,所以四聲齊備,比較常見!這是四聲遞用的一個意思!大家理解沒?
還有一層意思:
一般的五律句子,因為只有五個字,或者三平兩仄,或者兩平三仄,那麼這句中的兩個仄聲或三個仄聲,盡量要上去入都有!
而對於七言句子因為必有三平四仄,或三仄四平,最少有三個仄聲,可以上去入盡用!唯有這樣,方能把抑揚頓挫發揮到極致!
我們看幾個古人的例子;
杜審言【和晉陵陸丞早春遊望】一詩:獨有宦遊人,偏驚物候新;(入上去平平,平平入去平)雲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平平入上去,平上去平平)淑氣催黃鳥,晴光轉綠蘋;(入去平平上,平平上入平)忽聞歌古調,歸思欲沾巾。(入平平上去,平去入平平)大家看單句的句末仄聲:平去上去,是吧?再看每個單句的句內,是否仄聲處上去入兼備?
登襄陽城 杜審言旅客三秋至, 層城四望開;(上入平平去,平平去去平)楚山橫地出, 漢水接天回;(上平平去入,去上入平平)冠蓋非新里, 章華即舊台;(平去平平上,平平入去平)習池風景異, 歸路滿塵埃。(入平平上去,平去上平平)單句末:去入上去!1、7重複。
九日登望仙台呈劉明府 崔曙漢文皇帝有高台, 此日登臨曙色開;(去平平去上平平,上入平平去入平)三晉雲山皆北向, 二陵風雨自東來;(平去平平平入去,去平平上去平平)關門令尹誰能識, 河上仙翁去不回;(平平去上平平入,平上平平去入平)且欲更尋彭澤宰, 陶然共醉菊花杯。(上入去平平入上,平平去去入平平)大家看這首七律!單句末:平去入上,齊備!單句內:仄聲處上去入兼備!
送方尊師歸嵩山 王維仙官欲住九龍潭,毛節朱幡倚石龕;(平平入去上平平,平入平平上入平)山壓天中半天上,洞穿江底出江南;(平入平平去平上,去平平上入平平)瀑布杉松常帶雨,夕陽彩翠忽成嵐;(入去平平平去上,入平上去入平平)借問迎來雙白鶴,已曾衡岳送蘇耽。(去去平平平入入,上平平入去平平)這首更勝前者!這就是四聲遞用的例子,大家在以後的創作中注意運用。這個內容不好理解,大家多多的看看《中國修辭學通史》
詩歌八病中的上尾
上尾指第五字不得與第十字同聲(連韻者可不論)。
近體詩講究,律詩要避免"上尾"。它的出句句腳最好四聲遞用,首句入韻的,四個出句的句腳平上去入俱全,首句不入韻的,上去入俱全。要避開相鄰兩聯的出句句腳聲調相同。據王力教授考據,"老節漸於律詩細"的杜老,多數律詩的出句句腳上去入俱全。例如,
風急天高猿嘯哀(平),
渚清沙白鳥飛回。
無邊落木蕭蕭下(上),
不盡長江滾滾來。
萬里悲秋常作客(入),
百年多病獨登台。
艱難苦恨繁霜鬢(去),
潦倒新停濁酒杯。
毛澤東的近體詩很講究聲律,他的多數律詩的出句韻腳,四聲交遞,請看《長征》:
紅軍不怕遠征難(平),
萬水千山只等閑。
五嶺逶迤騰細浪(去),
烏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雲岩暖(上),
大渡橋橫鐵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入),
三軍過後盡開顏。
這首詩的出句句腳依次為平、去、上、入。出句句腳平上去入俱全,這是理想的句式。最低限度也應該避免鄰近兩聯出句句腳聲調相同,否則就是"上尾"。鄰近的兩個出句句腳聲調相同,是小病;三個相同,是大病;如果四個相同,或首句入韻,其餘三個出句句腳聲調都相同,就是最嚴重的「上尾」。唐人有這個講究,但後來一般人也不大注意這個問題,乃至科考場中也並不認為"上尾"不合適,但某些詩論家卻將"上尾"視為詩病。初學者知道有這麼回事就行了,不必刻意去追求,甘受這極苛的束縛,不妨待熟練地掌握了格律諸要素之後,再精雕細琢、錦上添花。
漢典:指在詩歌聲律上犯雙聲之病。凡上句尾字與下句尾字,或第一句尾字與第三句尾字為雙聲,皆稱「上尾」。《南史·陸厥傳》:「 約 ( 沉約 )等文皆用宮商,將平上去入四聲,以此制韻,有平頭、上尾、蠭腰、鶴膝。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內,角徵不同,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 唐 劉知幾 《史通·雜說下》:「自 梁 室雲季,雕蟲道長,平頭、上尾尤忌於時,對語儷辭盛行於俗。」 杜甫 《秋興》詩之五「西望瑤池降 王母 ,東來紫氣滿 函關 。雲移雉尾開宮扇,日繞龍鱗識聖顏。一卧滄江驚歲晚,幾回青瑣點朝班」 清 仇兆鰲 註:「此章下六句,俱用一虛字二實字於句尾,如『降 王母 』、『滿 函關 』、『開宮扇』、『識聖顏』、『驚歲晚』、『點朝班』,句法相似,未免犯上尾疊足之病矣。
」參見「 八病 」。
在線新華詞典「
1.指在詩歌聲律上犯雙聲之病。凡上句尾字與下句尾字,或第一句尾字與第三句尾字為雙聲,皆稱"上尾"。
八病之說,是針對齊粱體的五言詩中要避免的聲律缺陷而言的。四聲八病,是齊粱時期沈約、謝朓等提出的。四聲,指平上去入四種聲調。八病,是指詩歌創作中聲韻搭配不當帶來的八種弊病。八病之說,本著「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的原則,是針對齊粱體的五言詩中要避免的聲律缺陷而言的。唐代近體詩是在齊粱體詩歌的基礎上產生的,探討八病與唐代近體詩的關係,對於詩律理論來說,很有必要。特別是在唐代格律詩成熟之後,再看齊粱時代的八病說,對它就會有一個更全面深刻的認識。
八病包括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八種說法。八病之說,始見於唐.李延壽《南史.陸厥傳》、唐.封演《封氏聞見記》等書。但對八病作具體解說的,還是日本和尚空海的《文鏡秘府論》。據此書解釋,八病中的前四病涉及四聲,後四病與韻母、聲母相關。下面分別敘之。
平頭。《文境秘府論》說:「平頭詩者,五言第一字不得與第六字同聲,第二字不得與第七字同聲。」平頭詩句如:「芳時淑氣清,提壺台上傾。」「芳時」與「提壺」相對,同用平聲,故為病句。近體詩中,若五言一聯的第二字與第七字同一聲調,就違背了平仄對立的原則,同樣是詩病。但第一字與第六字都是可平可仄之處,此二字同聲,卻是律句允許的,不算作詩病。
上尾。《文境秘府論》說:「上尾詩者,五言詩中第五字不得與第十字同聲。」上尾詩句如:「西北有高樓,上與浮雲齊。」「樓」與「齊」相對,同用平聲,故為病句。近體詩中,除首句入韻式外,其餘各聯,奇句的句腳均為仄聲,偶句的句腳均為平聲,根本沒有同聲的可能性。但在首句入韻式的首聯中,出句必須與對句的尾字同聲。
這後一種情況《文境秘府論》也不認為是病,所謂「唯連韻者,非病也」。可見,在非押韻的詩句中,近體詩也是講上尾的。
蜂腰。《文境秘府論》說:「蜂腰詩者,五言詩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言兩頭粗,中央細,似蜂腰也。」蜂腰詩句如:「聞君愛我甘,竊獨自雕飾。」「君」與「甘」同聲,「獨」與「飾」同聲,故為病句。近體詩中,此種詩病,不會出現在五言的
「平平平仄仄」和「仄仄仄平平」
句式中,卻在
「仄仄平平仄」和「平平仄仄平」
句式中出現,
這都是兩種常見的平仄句型。可見蜂腰之說,並沒有被唐代格律詩所接受。
鶴膝。《文境秘府論》說:「鶴膝詩者,五言詩第五字不得與第十五字同聲。言兩頭細,中間粗,似鶴膝也。」鶴膝詩句如:「撥棹金陵渚,遵流背城闕。浪蹙飛船影,山掛垂輪月。」「渚」與「影」同聲,故為病句。近體詩奇句句尾,只要求用仄聲字,沒有上去入的區分,並不認為鶴膝是一種病。儘管如此,不少詩人還是在每首詩的奇句句尾上採取四聲遞用,這一點也可以看出唐人對齊粱詩律鶴膝病的尊重和沿承。
大韻。《文境秘府論》說:「大韻詩者,五言詩若以『新』為韻,上九字中,更不得安『人』、『律』、『鄰』、『身』、『陳』等字。既同其類,名犯大韻。」「除非故作疊韻,此即不論。」這是說一聯十個字中,除了疊韻字外,都不能用與句尾韻字相同韻部的字。大韻。詩句如:「紫翮拂花樹,黃鸝閑綠枝。」「鸝」與「枝」同為支韻,故犯病。這條規則的設立,是為了突出句尾韻字的音響效果。從聲韻變化的角度上看,用意是好的,但如果每一首詩都要這樣做,就未免太束縛思想了,所以不為唐代詩律取用。不過,唐代詩人還是在詩句中儘力避免或少犯大韻病,以求詩句音響的和諧動聽。
小韻。《文境秘府論》說:「小韻詩者,除韻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名為犯小韻病也。」小韻詩句如:「搴簾出戶望,霜花朝漾日」「望」與「漾」同為漾韻,故犯小韻病。這條詩病與大韻近同,不過要求更為嚴格,要在一聯之中做到每個字都不同韻。這對於作詩來說,同樣難以做到,因而不為近體詩取用。
旁紐。《文境秘府論》寫作傍紐,說:「傍紐詩者,五言詩一句之中有『月』字,更不得安『魚』、『元』、『阮』『願』等字。此即雙聲,雙聲即犯傍紐。」病句如:「魚游見風月,獸走畏傷蹄。」「魚」與「月」同為雙聲字,故犯旁紐病。旁紐病,是在一聯或一句之中不得用同韻母字的要求之外,進一步提出的一句之中不能用同聲母字的規定。在詩作實踐中,這一條同樣也難以做到,故為近體詩律所不取。
正紐。《文境秘府論》說:「正紐詩者,五言詩『壬』、『衽』『任』、『人』四字為一紐。一句之中,如已有『壬』字,更不得安『衽』、『任』、『人』等字。如此之類,名為犯正紐之病也。」「除非故作雙聲,下句復雙聲對,方得免正紐之病也。」正紐之病,是說一聯十字之中,用了聲調不同而聲母相同的字。病句如:「我本漢家子,來嫁單于庭。」「家」與「嫁」聲韻全同,儘管它們有平聲與去聲的不同,還是犯了正紐病。正紐的規則,可以視作對旁紐的補充,即使兩字聲調上有差異,也不能彌補它們所犯的雙聲病。這同樣也不近情理,故為近體詩格律所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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