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剝皮酷刑行刑過程:極端殘忍不堪入目,最數魏中賢手段高!

魯迅先生在《且介亭雜文·病後雜談》中說:「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剝皮酷刑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欽定的,可謂「王牌」酷刑,是終明一朝公認的最殘忍酷刑,所以自始至終一直都在使用。

明朝的剝皮酷刑又叫「剝皮揎草」、「剝皮實草」,自朱元璋開始,到南明滅亡結束,行刑過程極端殘忍,不堪入目。作為死刑的附加刑,「剝皮揎草」被寫入大明法典,初期行刑的地方叫「皮場廟」,犯官剝皮都在此處進行。後來剝皮不分場合,隨處可以執行。

朱元璋式剝皮——死剝揎草。朱元璋規定,凡貪贓六十兩白銀以上官吏斬,而後梟首剝皮,皮里填草,製成「人皮草袋」懸於衙門官座旁警示官員,有宮中太監取妻者斬首剝皮,犯上作亂者處死剝皮。明初開國功臣藍玉即被處死剝皮,其皮傳示各省,後被其女婿蜀王朱椿保存,供於端禮門樓之上。(圖為藍玉)

韓觀式剝皮——死剝製褥。洪武年間,韓觀任兩廣提督,殺人後剝皮做成坐褥,此皮褥耳目口鼻俱全,鋪在座椅上臉正好在椅背上,頭髮披散在椅後,韓觀升堂就坐此皮褥,殘忍之心可比閻王。

朱棣式剝皮——活剝碎屍。朱棣比朱元璋要狠得多,可謂青出於藍勝於藍,他剝皮的方式是活剝碎屍。靖難之變後,建文舊臣有不少都被活剝。行刺朱棣的景清被活剝碎屍,「剝其皮,草揎之,械繫長安門,碎磔其骨肉。」活剝比死剝更殘忍,自朱棣始,以後剝皮多是活剝。

朱厚照式剝皮——活剝製鞍。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趙鐩謀反兵敗後,與陳翰、賈勉幾等共37人被俘,朱厚照下令全部處死,六名首犯剝皮。當時法司進言,說剝皮之刑已被祖訓禁止,但朱厚照不聽,不但活剝了六個人的皮,還把六張皮製成了馬鞍,出行時就騎著人皮馬鞍。

魏忠賢式剝皮——瀝青澆鑄。剝皮酷刑沿續二百多年後,明朝君臣玩得越來越油,到了朱由校時期,一個剝皮高手脫穎而出——魏忠賢。這傢伙殺人成性,聽到誰說他壞話就殺,而且擅用剝皮酷刑。有一次,四個人在一起喝酒,其中一個說魏忠賢壞話,魏忠賢派人將那人抓去,以燒開的瀝青澆鑄其身,待瀝青冷卻凝固後用鎚子敲打,剝下一張完整的人皮殼。魏忠賢這種剝皮手段,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是明朝剝皮手段最高的!

張獻忠式剝皮——活剝生撕。明末農民起義首領張獻忠也是剝皮高手,他在四川剝人皮無數,而且大都是活剝。剝皮方法是活剝生撕,先從被剝者後脖開刀,再沿脊骨向下劃一道縫直到尾椎,然後把皮膚向兩側生撕下來,撕到兩臂後整個人就變成了「蝙蝠俠」,被剝者一天多才會死去,非常殘忍。明朝有個進士叫龔完敬,就是被張獻忠用這種方法活剝的。

孫可望式剝皮——活剝揎草。孫可望是張獻忠部將,後來降了南明。他是j明朝「剝皮揎草」酷刑執行得最為規範的一個,可謂朱元璋「剝皮揎草」的升級版,因為朱元璋是死剝,他是活剝。史書記載,南明御史李如月彈劾孫可望「擅殺勛將,無人臣禮」,孫可望一怒將李如月活剝,行刑過程如下:

劊子手將李如月綁在朝門外,將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李如月面前。劊子扒掉李如月衣服,按倒在地上。從後頸脊背下刀,直至臀部,割開李如月後背的皮膚。而後將皮膚向兩側剝離,至四肢將手腳砍掉,剝下四肢皮膚,再把李如月翻轉過來,剝掉前胸的皮膚。此時,李如月仍有微弱氣息,還在罵孫可望。劊子手將李如月脖子砍斷,把整張皮剝下。劊子手用石灰將李如月皮漬干,用線縫好,中間塞滿草,送到北城門懸掛起來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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