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重症患者營養支持流程

營養支持是重症患者治療的一個重要環節。外傷、感染、燒傷等外科重症患者多處在高分解代謝狀態,或者患者由於機械通氣、意識喪失等無法經口進食,營養支持顯得尤為重要。

目前,關於重症患者的營養支持,早期實施腸內營養,腸內營養無法實施或者無法滿足患者能量需要時,使用腸外營養支持的觀點雖然得到了廣泛的認可,但仍存在很多尚未解決的問題,例如腸內營養耐受性如何評估、不耐受的情況如何處理、耐受性評估的頻率如何等。目前重症患者營養支持缺乏一個較為規範的流程,很多重症患者的營養支持不規範、效果不理想,甚至影響預後。因此,制定並推廣一個相對規範的流程顯得十分必要。

我們推薦ICU內預計3d以上不能經口進食及存在高營養風險的患者需要進行營養支持,營養風險評估推薦使用疼痛數字評分法(NRS)或危重症營養風險(NUTRIC)評分,NRS或NUTRIC超過5分的患者視為高營養風險。對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患者應等血流動力學穩定[推薦使用平均動脈壓>65 mmHg(1mmHg=0.133 kPa),血乳酸<4 mmol/L且血管活性藥物逐漸減量至去甲腎上腺素<0.2 μg·min-1·kg-1的標準後再行營養支持。開始營養支持前,先對患者進行胃腸功能評估,推薦使用2012年歐洲危重病學會急性胃腸損傷(AGI)分級,胃腸功能正常或輕度受損的患者,採用初始25 ml/h整蛋白腸內營養配方;胃腸功能重度損害的患者,採用10~15 ml/h預消化腸內營養配方;對於胃腸功能重度受損患者暫緩腸內營養,其中高營養風險患者3~5 d內從小劑量開始啟用腸外營養,低營養風險的患者7~10 d後啟用腸外營養。

對於開始實施腸內營養的患者應進行誤吸風險評估,低風險患者腸內營養從鼻胃管入,而高風險患者則從鼻腸管入。腸內營養實施後,每4~6 h進行耐受性評分或監測胃殘留量(GRV),至少2次,根據評估結果調整腸內營養,耐受性評分0~1分的患者加量,1~2分的患者維持原速度,3~4分或者GRV>500 ml的患者需減慢速度,評分超過5分或GRV>500ml 3次的患者則需暫停或更換營養途徑。腸內營養實施期間需每天評估耐受性,逐漸增量至目標熱量;7~10 d後如果實際熱量攝入仍不能達到目標量,則需添加腸外營養漸至目標熱量,同時每天繼續評估腸內營養耐受性,根據評估結果調整腸內營養,具體流程見圖1。

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SICU 程旻樺 虞文魁 李維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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