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婚姻自由「隨想」 【家長里短】

(此文來自本人新浪博客,請點擊http://blog.sina.com.cn/sunyueli)婚姻自由,就其本質來講,是保障我們每個人婚姻幸福的基本前提,是我們必不可少的「人權」之一。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先談談結婚自由。 傳統的中國人,「男女授受不親」,許多男女結婚前甚至都沒怎麼見面,就由父母親把「親」給「定」下來了。由父母包辦婚姻,這裡當然沒有什麼結婚自由可言。雖然如此,並不表明包辦的婚姻一定就不幸福——或許儘管兩個人婚前不甚了解,但婚後卻挺合得來、感情慢慢升溫;但包辦婚姻,卻實實在在地害苦了許多人——許多兩情相悅的年輕人,因為包辦婚姻致使「有情人難成眷屬」,甚至釀成悲劇。隨著時代的進步,包辦婚姻因「敵不過」結婚自由好處而「終結」。 結婚自由,意味著相戀、相愛的人可以自由地決定是否結婚、組建家庭(在我國結婚的法定條件是單身且男大於二十二周歲、女大於二十周歲),這是最符合人性的一種制度設計。試想:如果硬是讓兩個根本不相愛的人組建一個家庭,這必將嚴重影響這兩個人乃至其子女的一生——這種影響更多是負面的。 結婚自由,意味著有結婚或不結婚的自由——結婚與否,全憑每個人自己的選擇、而不受任何外在地強迫。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要學會「寬容」,因為有些人因為種種原因,寧願選擇單身而不成家,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嘲笑他們——正如他們也沒有理由嘲笑我們結婚。世界是繽紛多彩的,人們的價值觀也是多元的,我們應當相信一個正常的理性的人自己為自己所作的選擇,而不應當「強求一律」——除非他們的選擇有害於他人和社會,我們才有必要「干預」。 在一個民主的環境里,人與人之間更多的是理解、尊重、寬容,因為人們相信一個人會作出有利於自己的正確選擇,而不必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而在一個專制的環境里,人們易形成「偏執」習性,總以為自己掌握著「真理」,所以總是有意無意地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對不同的意見往往是壓制而較少寬容。在一個民主的家庭氛圍中長大的小孩,相對而言更具自信、更具責任感、更懂得寬容,許多時候更懂得知道如何作出理性的選擇,他們往往人緣好、更容易與人相處、更容易適應社會;反之,在一個專制的家庭里長大的小孩,往往具有「偏執」的個性,許多時候表現出固執、自以為是,喜歡把自己的意見強加給別人,許多時候會感到無所適從、不知道如何作出理性的選擇——因為以前經常由別人「代替」他作出選擇,走向社會後適應性差、較難與人相處——因為誰都不喜歡自以為是、不懂得寬容的人。當然,在民主家庭氛圍中長大的小孩,並不是說家長對小孩不需要引導,只是這種引導是理性地引導,是說服和以身作則,而不是以暴力手段、實行強迫命令。(與專制的成長環境相反,則是家長對小孩一味地放任、嬌寵,這對小孩的成長相當不利,請點擊參閱《任性孩子其實最痛苦》) 只是,上帝有時會和我們開玩笑。當我們有了結婚自由、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時,卻往往因為我們並不真正懂必愛情、婚姻,使得我們並不真正知道什麼樣的人更適合和我們在一起生活;當我們真正懂得什麼樣的人更適合與自己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卻往往已經沒有選擇的機會了。在這個意義上,年輕人成家的時候,聽聽長輩的意見作為參考,很有必要,因為長輩是過來人、有著婚姻的經驗。 如果說結婚自由是我們組建幸福家庭的基礎,同樣地,離婚自由也是我們組建幸福家庭基石。兩個人因為相愛而結婚,成家以後,因為婚姻基礎、環境的變化,會引起人的變化,使得「愛」的內容應當「更新」,但許多適應不了這個「更新」,從而原本相愛的兩個人變得不再相愛。如果婚姻應當以愛或感情作基礎,那麼沒有愛、沒有感情的婚姻,對當事雙方而言必定是痛苦的,這種情況下離婚是解除雙方痛苦的最佳選擇——除非雙方都願意忍受這種痛苦而「自願」選擇不離婚。 正是在前述意義上,離婚並不可怕,離婚並不意味著不道德。而且,事實上因為離婚的「高成本」(經濟的成本、小孩成長的成本等等),絕大多數的離婚都是長期醞釀的無奈之舉,而不是衝動地選擇。如果兩個人真的沒什麼感情了,而且這種感情確實難以「培養」了,這種情況下,如果經濟上能承受得起,小孩撫養問題能解決好,離婚則是「最佳」選擇——這種情況下離婚,對雙方來說,都擺脫了婚姻的痛苦,都有了重新組建幸福家庭的機會。在離婚問題上,需要顧及「面子」,但更多地要顧及自己和對方「痛苦」程度,至少,在當前的社會背景下,離婚絕不再是「丟人現眼」的事(本人無意鼓勵人們離婚)。 對於婚姻自由來說,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好比硬幣的兩面,都必不可少。在我國,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可處以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只是,這類案件屬自訴案件,當事人「不告不理」,告了以後還可以「撤訴」,因為考慮到干涉與被干涉的人之間往往有特定的親屬關係、以後還要面對;一般的公訴案件則追究到底、不存在被害人撤訴的問題。 離婚,對一個家庭的衝擊相當大,需要雙方當事人調整好心態,互相「配合」搞好子女撫養教育問題。所以,離婚,不是不可以離婚,而是要學會「正確」、理性地離婚;處理不好離婚相關的問題的當事人,最好聘請相關專家,聘請律師,甚至有必要聘請心理諮詢專家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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