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赤峰原市長日均斂財近1.5萬

內蒙古赤峰原市長日均斂財近1.5萬
文章提供 於 2009-6-21 15:42:27 (北京時間: 2009-6-22 3:42:27) 閱讀時出現亂碼? 解決辦法
  內蒙古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在職6年中,斂財3200萬,平均每天非法獲利近1.5萬元。徐國元不僅賣官也賣項目,在他的"帶動"下,下屬紛紛受賄,市裡主要領導大多接受過巨額賄賂。  對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徐國元來說,每一分鐘都很「貴」。在他任職赤峰市區的6年時間內,平均每分鐘約「進賬」10.14元,日均「進賬」近1.5萬元。  但這是違法違紀所得。  引起廣泛注目的徐國元巨額受賄案日前進入了審判程序。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人民檢察院就此案向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徐國元之妻李敏傑也一併受到相關指控。  6年斂財3200萬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書記張力對新華社記者的介紹,從2002年初到2007年末,在赤峰市工作的徐國元違法違紀所得高達3200餘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徐國元1974年參加工作,1976年入黨,歷任內蒙古呼倫貝爾盟統計局局長、根河市市長、呼倫貝爾盟盟委組織部長、赤峰市委副書記、赤峰市市長等職務。  據調查,徐國元單獨或夥同妻子李敏傑,在上述任職赤峰市6年期間,收受他人賄賂395萬元人民幣、30萬美元、2萬歐元、評估價為382.95 萬元人民幣的別墅一套,以及購買價為30.3萬元人民幣的貴重物品4件;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直接或通過其妻收受他人禮金和貴重物品共計摺合人民幣 361.39萬元。  另據徐國元夫婦交代並書面表示,2002年到2007年,收受其他人員給予的1337.14萬元人民幣、43萬美元和估價為172.13萬元的153件貴重禮品。  張力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從2002年初到2007年末的6年間,徐國元違法違紀所得就高達3200餘萬元,平均每年斂財533.3萬元,平均每月斂財44.42萬元,平均每天斂財1.48萬元。  賣官也賣項目  組織幹部「出身」的徐國元嚴重違法違紀案件,「開始」階段在許多方面也涉及幹部人事方面的問題。  2000年,徐國元從呼倫貝爾盟原組織部長任上調任赤峰市委副書記(主管組織人事),2005年任赤峰市委副書記、市長。  根據新華社相關報道,2003年某日,時任赤峰市寧城縣委副書記的王玉良(另案處理)為請徐國元在其提拔任用上幫忙,在徐家中留下2萬美元。其後,在徐國元的「作用」下,王玉良被提升為松山區委書記。出於「感謝」,王玉良於2005年某日,在徐國元辦公室又送上10萬元。2007年,又送給徐國元1萬歐元、1萬美元和兩塊價值21萬元的雞血石印章,還送給李敏傑5萬元人民幣。  另外,徐國元多次違反規定在項目審批、工程承包、土地出讓、減免稅費等方面為其「大款」朋友提供方便。  2005年初,大連某公司董事長孫某看中了赤峰市新城開發區的一塊土地。據孫某交代,該公司此項目凈賺了2億元人民幣。而徐國元也得到了相應 「回報」:孫某在大連市選擇了一套面積299平方米的別墅,裝修併購買傢具、電器等用品後,以徐國元的兒子的身份證辦理了產權證送給徐國元,價值380多萬元。  夫唱婦隨及下屬之隨  就在徐國元被「雙規」的前一天,徐氏夫婦還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一幅名人字畫。此前,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已經對徐國元進行調查,相關領導也找徐國元談了話。  從下面一件事可以看出,徐氏夫婦配合之「默契」以及他們膽大妄為和貪得無厭達到了何種程度。2003年,赤峰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劉某請徐國元幫其妹妹安排工作。徐國元向巴林右旗領導打了招呼,劉某的妹妹被安排到旗檢察院,後又調到松山區公安局工作。  或許是辦成了事未「付費」或者是其他原因,2004年的一天,徐國元讓李敏傑給劉某打電話,索要10萬元人民幣。次日,徐國元的賬戶上10萬元「如願」進賬。  相關報道中說,凡有人到徐國元家送錢送物,不管徐國元是否在家,李敏傑都照收不誤,甚至很多人她根本不認識。以至於她在交代材料中以「大高個」等形容送錢的人。  上行下效。在徐國元的「影響」和「帶動」下,赤峰市一些旗縣區和直屬單位主要領導也紛紛「犯事」。前述之王玉良2007年3月至9月,收受他人賄賂113.2萬元;市國土局局長周玉收受他人賄賂432萬餘元、2.4萬美元,違規收受禮金33萬元、0.7萬美元;市規劃局長王金祥收受賄賂119萬元、1.5萬美元和1.91萬歐元;市建委副主任劉鳳祥收受賄賂105萬元人民幣,違規向有關企業投資入股從事營利性活動獲取利潤150萬元人民幣。  

來源: 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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