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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達默爾|「體驗」一詞的歷史

「體驗」一詞的歷史

伽達默爾著,洪漢鼎譯

選自《真理與方法》,上海譯文出版社,2004年。

對「體驗」(Erlebnis)一詞在德國文獻中的出現所進行的考察導致了一個令人驚異的結論,即這個詞是在19世紀70年代才成為與「經歷」(Erleben)這個詞相區別的慣常用詞。在18世紀這個詞還根本不存在,就連席勒和歌德也不知道這個詞。這個詞最早的出處似乎是黑格爾的一封信。但是據我所知,這個詞在[19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也完全只是個別地出現的,甚至在50年代和60年代這個詞似乎也很少出現,只是到了70年代這個詞才突然一下成了常用的詞。看來,這個詞廣泛地進入日常用語,是與它在傳記文學裡的運用相關聯的。

由於這裡所涉及的是一個已非常古老並在歌德時代就已經常使用的詞即「經歷」一詞的再構造,所以人們就有一種想法,即從分析「經歷」一詞的意義去獲得新構造的詞。經歷首先指「發生的事情還繼續生存著」(noch am 1eben sein,wenn etwas geschieht)。由此出發,「經歷」一詞就具有一種用以把握某種實在東西的「直接性的特徵」——這是與那種人們認為也知道、但缺乏由自身體驗而來的證實的東西相反,因為後一種人們知道的東西或者是從他人那裡獲得,或者是來自道聽途說,或者是推導、猜測或想像出來的。所經歷的東西始終是自我經歷的東西。

但是,「所經歷的東西」這個形式同時也在下述意義上被使用,即在某處被經歷的東西的繼續存在的內容能通過這個形式得到表明。這種內容如同一種收穫或結果,它是從已逝去的經歷中得到延續、重視和意味的。顯然,對「體驗」一詞的構造是以兩個方面意義為根據的:一方面是直接性,這種直接性先於所有解釋、處理或傳達而存在,並且只是為解釋提供線索、為創作提供素材;另一方面是由直接性中獲得的收穫,即直接性留存下來的結果。

與「經歷」這種雙重方面的意義相應的是傳記文學,通過傳記文學,「體驗」一詞才首先被採用。傳記的本質,特別是19世紀藝術家傳記和詩人傳記的本質,就是從他們的生活出發去理解他們的作品。這種傳記文學的功績正在於:對我們在「體驗」上所區分的兩方面意義進行傳導,或者說,把這兩方面意義作為一種創造性的關係去加以認識。如果某個東西不僅被經歷過,而且它的經歷存在還獲得一種使自身具有繼續存在意義的特徵,那麼這種東西就屬於體驗。以這種方式成為體驗的東西,在藝術表現里就完全獲得了一種新的存在狀態(Seinsstand)。狄爾泰那部著名論著的標題《體驗和詩》則以一種給人深刻印象的方式表述了這種關係。事實上,正是狄爾泰首先賦予這個詞以一種概念性的功能,從而使得這個詞不久發展成為一個受人喜愛的時興詞,並且成為一個令人如此容易了解的價值概念的名稱,以致許多歐洲語言都採用了這個詞作為外來詞。但是,我們也許可以認為,語言生命里的真正過程只是在辭彙的精確化中進行的,正是由於這種辭彙的精確化,才在狄爾泰那裡出現了「體驗」這個詞。

但是,對「體驗」這詞要在語言上和概念上進行重新鑄造的動機,在狄爾泰那裡卻以一種特別順利的方式被孤立化了。《體驗和詩》這個著作標題是以後(1905年)出現的。該著作中所包括的狄爾泰在1877年發表的關於歌德文章的最初文稿,雖然已經表現了對「體驗」一詞的確切運用,尚未具有該詞以後在概念上的明確意義。因而精確地考察「體驗」一詞後期在概念上確定的意義的前期形式,是有益的。情況似乎是相當偶然,正是在一部歌德傳記(以及一篇關於這個傳記的論文)里,體驗一詞突然一下子被經常使用了。由於歌德的詩作通過他自己所經歷的東西能在某種新的意義上被理解,因而不是其他人而是歌德本人誘發了人們對這個詞的構造。歌德本人曾經對自己的創作這樣說過,所有他的文學創作都具有某種相當的自白性質。赫爾曼·格里姆的《歌德傳》把這句話作為一個方法論原則加以遵循,這樣一來,他就經常地使用了「體驗」這個詞。

狄爾泰關於歌德的淪文可以使我們返回到這個詞的無意識的前期歷史,因為這篇文章在1877年的文稿中,以及在後期《體驗和詩》(1905年)的寫作中已存在。狄爾泰在這篇文章里把歌德同盧梭加以比較,並且為了從盧梭內心經驗世界來描述盧梭新穎的創作,他使用了「經歷」這個措詞,而以後在一篇對盧梭某部作品的解釋中便使用了「往日的體驗」這個說法。

但是,在早期狄爾泰那裡,體驗一詞的意義本身無論如何還是不確定的。這可以從狄爾泰關於他在後期版本里刪掉體驗一詞所說的一段話清楚地看出來:「這是與他所經歷的東西、與他由於不熟悉世界而作為體驗一同想像的東西相符合的。」話題又是講盧梭。但是某個一同想像的體驗並不完全地與「經歷」一詞本來的意義相符合——也不與狄爾泰自己後期的科學用語相符合。在狄爾泰後期,體驗正是指直接的所與(das unmittelbar Gegebene),而這種直接的所與就是一切想像性創作的最終素材。「體驗」這個詞的鑄造顯然喚起了對啟蒙運動的理性主義的批判,這種批判從盧梭開始就使生命概念發揮了效用。這可能就是盧梭對德國古典文學時期的影響,這個影響使「所經歷存在」(Erlebtsein)這個標準生效,而且由此也使「體驗」一詞的形成有了可能。但是,生命概念也構成德國唯心論思辨思維的形而上學背景,並且像在黑格爾那裡一樣,在費希特那裡,甚而在施萊爾馬赫那裡也起了一個根本的作用。相對於知性的抽象,正如相對於感覺或想像的個別性一樣,生命這個概念就暗含對整體、對無限的關係,這一點在體驗一詞迄今所有的特徵中是顯然可見的。

施萊爾馬赫為反對啟蒙運動的冷漠的理性主義而援引富有生命氣息的情感,謝林為反對社會機械論而呼籲審美自由,黑格爾用生命(後期是用精神)反抗「實證性」(Positivit?t),這一切都是對現代工業社會抗議的先聲,這種抗議在本世紀初就使體驗和經歷這兩個詞發展成為幾乎具有宗教色彩的神聖語詞。反對資產階級文化及其生活方式的青年運動就是在這種影響下產生的。弗里德里希·尼釆和亨利·柏格森的影響也是在這方面發生的。而且就連某種「精神運動」,例如圍繞斯忒芬·喬治的運動,以及喬治·西默爾用以對這種過程作出哲學反應的地震儀似的敏感性,都同樣表明了這一點。所以,當代的生命哲學乃是繼承其浪漫主義的先驅。對當代廣大群眾生活的機械化的反抗,在今天還是以這樣一種理所當然性強調這個詞,以致這個詞的真正概念性內涵仍還隱蔽著。

因而,我們必須從體驗這個詞的浪漫主義的前期歷史去理解狄爾泰對這個詞的概念鑄造,並且將記住狄爾泰是施萊爾馬赫的傳記家。當然,在施萊爾馬赫那裡還沒有出現「體驗」這個詞,甚至連「經歷」這個詞似乎也未出現過,但是,在施萊爾馬赫那裡並不缺乏與體驗具有同一意義範圍的同義詞(如生命行為、共同存在的行為、環節、自身的情感、感覺、影響、作為情緒自身的自由規定的激動等等),並且泛神論的背景始終是明顯可見的。每一種行為作為一種生命要素,仍然是與在行為中所表現出來的生命無限性相關聯。一切有限事物都是無限事物的表達或表現。

事實上,我們在狄爾泰的《施萊爾馬赫傳》對宗教觀點的描述中,發現了對「體驗」這詞的特別意味深長的運用,這個運用已指明這樣的概念內涵:「施萊爾馬赫的每一個自為存在著的體驗(Erlebnisse),都是一個被分離了的,從鯴釋性關係里抽離出來的宇宙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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