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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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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迦克墩信經》、《亞他那修信經》,是正統基督教會普遍所認信及持守的四大信經。《使徒信經》是早期基督教會信仰的精確陳述。據說在五旬節後,十二使徒分散往各地傳道,為確保真理的合一,臨行前制定了此信經,由各使徒每人提供一句,所以共有十二句。此說已不可考。使徒信經,最早曾在愛任紐(Irenaeus)二世紀的著作中發現,但今日所呈現之形式是大約於七世紀間形成的。之所以會被稱為使徒信經,是因其信仰中心是建立在使徒的教導上。

信經的重要性:

信經在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中所具有的權威,僅居於聖經之下,被稱為「信經的信經」。使徒信經不是抽象偏重邏輯的陳述,而是基督徒真實內心的共同信仰,是神兒女靈里相識、彼此相交的標尺,也是基督徒與異端分別的真理原則。歷代教父皆尊崇此經。

雖然至今表面仍為各宗派所接納,但大多信徒都不明白其中的真理意義。若沒有對信經的認知以及內心的宣信,基督教各宗派的相交亦不過是肉體的參合!教會合一也不過是情慾的綁架!因此,在中國教會歸正的當口我們有必要學習明白此信經。

信經的作用:

一,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教會。此信經乃是根據教會的需要而制定的。它用聖經的文字和精義概括了得救所必需的基要信仰。在早期教會中,信徒受洗加入教會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導,即以此信經為準則;一般教會的教導也以此為根基,而教會信仰之純正與否也以是否符合信經的教導為考核。在早期教會受逼迫時,信徒皆秘密地信守此信經,直至逼迫結束。而何時成為公共崇拜的一部份則不可考。其作用可以簡要歸納為以下七點:

(1)信經是教會對聖經真理的摘要,使人對聖經精義一目了然;

(2)信經適合教導兒童和會眾,並可記誦歌唱;

(3)信經是教會神學的里程碑,是歷代信仰的結晶,直接影響教會的神學思想、教訓和生活;

(4)信經是基督教與異教和異端分別的標記;

(5)信經使非基督徒,或其他宗派信徒的注意力集中,進而使他們贊同歸依;

(6)信經是基督徒共同的協約,使基督徒確知基督教的基本要道,並堅定信仰;

(7)信經是教會正統信仰的試金石和施行教會法規的準則。信徒和傳道人若在信仰和生活上有可質疑的地方,便可用信經作為審問的準則。

二,對付異端的錯謬教導。

信經是教會對上帝救贖啟示的核心精準表述,是正統信仰及生活,對抗異端邪說和惡劣行為的堅城。

此信經可分為三段

第一段宣認父神為創造之主;(撒伯流派(Sabellianism3世紀):形態論,認為父、子、靈是獨一位格神的三種顯現形式。諾斯底派(Gnosticism2~3世紀):認為天地不是被真神所造,而是被所謂的「創造神」(Demiurge)所造;否認基督有身體。)

第二段宣認基督為神也為人,並承認其救贖之工;(用來對抗馬吉安派(Marcionism110-160):否認基督是道成肉身和從死里復活。狄奧多土(Theodotus123--206)的嗣子論--即基督只不過是普通人)、神格唯一論(Monarchianism公元二世紀)古代基督教在神性問題上的一種學說,強調上帝的獨一性而否認聖子具有獨立的位格,後被定為異端。諾斯底派(Gnosticism2~3世紀) 否認基督有身體。幻影派 (Docetism主後70):否認基督有身體,認為他只是神的幻影。)

第三段宣認聖靈、大公教會及信徒成聖之生活。(除了對抗神格唯一論外,也澄清諾斯底派靠知識得救的論點。多納徒派(Donatism284--381) :否認有大公教會。 孟他奴派 (Montanism103--176) :早期靈恩派和極端前千禧年派,否認有大公教會。 諾窪天派 (Novatianism202---268卒):否認有大公教會。)

信經、信條和教理問答的區別

在論述基督徒信仰真理、說明上帝的特殊啟示的方式時,往往有兩種表達方式;一種是信經信條式,一種是教理問答式。信經與信條名稱雖異,但實質相同,都是基督教信仰的宣認。信經通常是指宗教改革以前所產生的信仰宣認,而信條則是指宗教改革以後,由希臘教會、羅馬教會與新教教會所產生的信仰宣認。所以,以下信經的概念也是完全適合信條的。

信經是基督徒對上帝啟示信仰內容的宣告承認。它一向被稱為「信仰標準」、「真理標準」,是基督教與異教和異端之間的試金石和真理的標準。在西方教會最通用的名稱是「信仰標記」(symbolum),因為信經表達的是基督徒內心共同的信仰,所以信經成為基督徒靈里互相認識、彼此聯繫的標記,也是基督徒與異端分別的標記。

英文中的「信經」(creed)一詞出於拉丁文中的credo,意即基督徒對教會所認可的最基本的福音摘要,宣稱承認、相信。信經就是大公教會全體或其代表,將聖經中為個人得救所必須,為教會所不可缺少的信仰加以摘要,而規定為大家宣認並信守的條文。

信經信條就是我們把自己放在基督徒的地位上,根據聖經來為我們自己或他人說明我們信仰的內容,這是用正面的積極的方式闡明我們所信的內容,系統地闡明我們所信的真理在客觀上的次序、真理間的關係,以及支配各項真理的原則。在信經和信條中,發言者是基督徒,不等他人問問題,就事先解說了他所信仰的內容是什麼。

教理問答式是從那已經接受聖經啟示內容的基督徒那裡,問他用什麼方法得到這真理的知識,這些知識包括些什麼內容,對人生產生的結果又是什麼。這就是問答式的信仰闡述。

對改革宗教會來說,能擁有信經信條和教理問答,乃是一個無上的特權。信經信條和教理問答提供了我們客觀的與主觀的、神學上的與人學上的特權。將我們頭腦中的知識與心靈中的感受配合起來,使之協調一致。這樣,上帝的真理才能成為我們心靈與生活中的祝福。在信經信條和教理問答中,基督徒並非是孤立的,乃是與所有的弟兄姊妹有交通。在二者之中,是教會(所有的聖徒)在表達她自己。我們都心裡相信,口裡承認。

改革宗教會只承認聖經有無上的權威,因為只有聖經才是上帝的話。信經乃是人的話,所以不能與聖經享有同樣的權威,只能次於聖經,並且其權威的大小,與其符合聖經的程度成正比。改革宗教會所公認的信經有塔《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敦信經》、《亞納修信經》;所公認的重要信條有《比利時信條》、《第二紇里微提信條》、《多特信條》、《威斯敏斯德信條》;比較有影響的教理問答有《日內瓦教理問答》、《海德堡教理問答》、《威斯敏斯德大教理問答》、《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等。

《使徒信經》

1、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2、我信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

3、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4、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里復活;

6、祂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7、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8、我信聖靈;

9、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10、我信罪得赦免;

11、我信身體復活;

12、我信永生。阿們!

----使徒信經

以下選自巴刻的基督徒須知

前言

如果你準備步行橫貫全國,你要有一張地圖。地圖種類很多。一種是比例較大的地圖,上面詳細印明了小徑、沼澤、峭壁等標記。旅行的人既然需要旅途詳盡的資料,就必須有這一類的地圖在手。但如果要從幾條不同的路徑中選擇那一條是捷徑的時候,一張細比例的地圖也許更有用和更容易找出他們所需的資料,因為這種地圖沒有印明地理上的細節,只記下連貫兩地最直接的道路和小徑。計劃周詳的旅行人士必同時具備兩種地圖。

如果人生是一段橫貫全國的旅程,洋洋百萬言的聖經就是詳盡的大比例地圖,而只有百餘字的使徒信經,就是簡化了的道路圖;其中有很多東西省略了,但卻可使你對基督教信仰一目了然。使徒信經並不是如一般人所說是使徒的作品,它其實是記載使徒所傳的真理教訓。「信經」就是「信仰」的意思以前的英國教會習慣稱使徒信經為「信仰」(theBelief),到了第二世紀,信經首次面世,跟我們現在的差不多完全一樣,當時稱「信仰的規則」(RuleofFaith)。

當人問及基督教信仰的時候,我們很自然會請他們去讀聖經,並且儘快帶領他接受耶穌基督作他個人的救主。這種做法很對,不過還有一個一石二鳥的方法,就是請他去研讀使徒信經,作為研讀聖經的事前準備。這樣可以讓他分析一下基督教信仰內容,作為他相信基督的根據。

使徒信經的內容包括三方面,就是將聖父、聖子和聖靈三位一體神介紹我們認識,使我們以後可以很快就能信靠他。禱告書中教義問答給「你對使徒信經有何認識?」一題所作的答覆如下:

「第一,我學習去相信那創造了我和萬有的父神;

「第二,我學習相信那救贖了我和全人類的聖子;

「第三,我學習相信那位使我和所有蒙神揀選的人成為聖

潔的聖靈。」

明白了上面的事情,天國便離你不遠了。孔子說:「學而時習之」,這句話用在認識神的真理上,最好不過,也是這本書所提供的方法。

1

我信神

如果你問人相信什麼,他們的答案可能各不相同。有的說:「我相信鬼魂。」他的意思一定是,我想鬼魂是存在的。或,「我相信社會主義J,意思是,我認為社會主義的原則是公正的,是對人有益的。如果英國教會、路德會、長老會、循道會、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的會眾說:「我相信神。」他們的意思又是什麼呢?他們所相信的與那些相信鬼魂和相信社會主義的,實在有天壤之別。

縱使我從未遇見過鬼魂,我仍然可以相信鬼魂;縱使我從來沒有投過一張票,我仍然可以相信社會主義。在這種情形下,他們的信仰不過是知識。可是,使徒信經里「我信神」這句話,正確的意思是:「我信到神裡面去。」這是新約聖經作者獨創的希臘文新詞翻譯過來的。即是說,我除了認識關乎神的真理外,在生活中,還把自己完全交託神,信靠他,與他聯合。我說「我信神」,我是指神要求我將自己交託他,而我亦答應了他的要求。

信仰

「信仰」這個名詞,希臘文是「pistis」,而這個字又源自一個片語「信到裡面去」(pisteuo),就是一種信靠和倚賴的交託,並不如「相信J一詞所指的那麼簡單。「相信」不過是一種看法。「信仰」就不同,不管信仰的對象是一輛汽車、一服藥劑、一位監護人、醫生、婚姻對象,或是其他事物,都是指你對待該人或事的一種行動。你認為他(它)是值得信靠的,於是便將自己交託給他(它)。人對神的信仰也是這樣,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信仰的對象所給予你的,和信仰對象所要求你的,決定了「信仰--交託」的內容。我對我的汽車有信心,所以就倚靠它載我到各處去。我對醫生有信心,所以就任由他來醫治我。我對神有信心,所以就在他面前謙卑下來,接受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成為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相信和倚賴他給我的應許--從今以後要賜福給我。接受使徒信經里的神所發出的邀請,或滿足他的要求,就是這個意思。

有時,人們以為信仰就是等於認知那「在上面的」(或者是「那超越的」、「那萬物所本的」),因為他們透過各種大自然的現象、人的良知、藝術傑作和戀愛生活等,看出他的存在,在至打動最剛硬的人的心。(不管他們是否慎重地思想過這方面問題,是另一回事,神會鑒察他們。)但是基督徒信仰之產生,是在乎我們看到神在基督里的自我彰顯,又從聖經認識到他是創造主,他「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徒十七30,約壹三23)。基督徒的信仰就是聽神的話,留心神的話和遵行神的話。

懷疑

我這樣說話,好像神在聖經里的啟示已經是十足的真理和權威。當然我相信事實確是如此。可是,大家都知道,未經過批判的觀念和偏見,會帶來麻煩、困擾。有許多人確實對聖經存有極大的懷疑和困惑,究竟這態度跟信仰又有什麼關係?

懷疑是什麼?就是分心的狀態,雅各稱之為「心懷二意」(雅一6-8)。這種情形,有信仰或沒有信仰的都存在。前者就是指有病態的、不健全的信仰;後者就表示,若不是那人在掙扎著,為要尋到信仰,就是他故意背向神,因為他覺得神諸多要求,強人所難。讀一讀魯益斯所著的靈性自傳「從喜樂而來的驚奇」(SurprisedbyJoy),就可以清楚了解到上述兩種狀況。

當我們存有疑心的時候,我們會說成自己很誠實,我們也希望自己誠實。可是,在世上是不可能有完全誠實的人的。我們下意識地不肯接受和聽從神的話,不是由於真正的懷疑,乃是由於自以為是學者的身分,避免遭人嘲笑,這種不誠實的懷疑造成我們不信和逃避全心投入信仰中。雖然當時察覺不到,但不斷重覆這樣做時,就很易看得出。

怎樣幫助懷疑的人呢?第一,給他們解釋疑點(懷疑常常是由誤解所引起);第二,針對他的疑惑,給他講明基督教信仰符合理性的地方,讓他明白,為什麼那是值得深信的(基督教信仰雖然超越理性,但卻沒有違反理性);第三,探討疑惑的成因(懷疑絕對不是純粹理性上可解決的問題,對基督教信仰抱懷疑態度的人往往由於愛惡和自尊心、社交活動範圍、知識和修養各方面的利害衝突有關)。

個人認信

在崇拜聚會中,我們異口同聲誦讀使徒信經,但信經開頭的兩個字是「我信…」,不是「我們信」。意思是每個信徒都都是代表他本人在說話,他們宣告自己的人生哲學,同時向人講述自己的幸福。神掌管著自己的生命,自己也以此為樂。他說「我信」,就是代表他向神的讚美和感恩。事實上,能夠親口誦讀使徒信經,真是一件偉大無比的事。

經文研讀

有行動的信仰羅四

來十一

可五25--34

思想和討論的題目

「信仰」的真義是什麼(希臘文Pistis)?

使徒信經開頭的「我」字怎樣重要?

你對基督教的信仰,還有那些懷疑的地方有待澄清?你認為作者所提供的解決方法完善嗎?

2

我所相信的神

當我們在禮拜堂里站起來說「我信神」的時候,究竟有什麼意義?是不是以為如其他猶太教徒、回教徒、印度教徒和別的有神論者一樣,只不過宣稱世界上有神明存在就是了?不,不單是這樣,我們所相信的,是使徒信經里的神,是基督教的神,是大有權能的造物主,如巴特(KarlBarth)所說的,他名字是父、子和聖靈。假如我們所相信的神與這位神不同的話,我們就不配誦讀使徒信經。

偶像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知道,現今的人以為全世界只分為兩類人:第一類在某些意義內可以自稱「我信神」的人,另外類人在任河意義內都不屬這樣的人。我們視無神論者是與我們敵對的,但不包括異教在內;因為人們認為有信仰的人之間信仰上的差別是無關宏旨,但聖經卻把全人類分成下面兩類:相信基督教之神的人,和事奉偶像的人。不管這些「神明」是有形體的木偶,抑或是只存在人心裡的事物,都絕對不配與造物主相類。我盼望有些每主日在禮拜堂里說「我信神」的人能夠了解到,他們其實是在說:[我不信神,至少不信這位神。]

他的名字

聖經說神已經把自己啟示出來,叫人能認識他,方法就是把自己的「名字」告訴了我們。這個名字有三個意義。

第一,在燒著的荊棘中,神向摩西宣布他的尊名「耶和華」(出三13,六3),意思是「自有永有」,這已顯出神的全能?他要怎樣就怎樣,沒有任何事情能攔阻他。欽定版聖經把這個詞譯成「主」,真是精妙得很!使徒信經也同樣強調父神的全能。

第二,神向摩西宣布主的名字,也同時描寫自己道德的本性,「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三十四5--7)。這是一個啟示性的名字,把神的本性和工作都顯露出來。神本性的描寫重現在全本聖經多處地方(出二十5,民十四18,代下三十9,尼一5,九17、32,詩八十六5、15,一零三8--18,一一一4--9、,一一二4,一一六5,一四五8、17、20,珥二13,拿四2,羅二2--6)。聖經里所記載神的作為,不但與這些描寫相符,而且還是實際例子。我們必須留意使徒約翰怎樣描寫神。他說神是光,同時也是愛(約壹一5,四8),不是沒有公義和聖潔的愛,也不是缺乏仁慈和同情的公義,乃是最高級的愛和聖潔柔合而成的愛--約翰總結了我們從耶穌基督身上所看到的神性。

三位一體

第三,神的兒子吩咐他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洗(太二十八19),那是單數的「名」,不是眾數的「名」,三個位格成為一位神。這是最深奧的真理。使徒信經里有三段(聖父……獨生子……聖靈)也一同為此作見證。

這真理究竟對我們有什麼關係?三位一體的真理本身極為奧秘,非我們的腦袋所能領悟(就如神的全知、永活和無限、對人自由行動中施以照顧的道理一樣,幾乎一切關乎神的真理,都不是我們可以理解的)。神怎樣可以既是一位,又是多位的呢?父、子、聖靈本是三個不同的位格,又怎可以合為一體呢?我們都不易明白。三位神論,和神位一體論都是錯謬的信仰。假如我們要單憑推理來除掉它的奧秘性,結果只會把它變成謬誤。神的偉大,決不是我們這渺小的人所能夠完全了解的。

雖然是這樣,三位一體的真理卻是明顯的,基督徒的信仰有歷史事實作為根據:耶穌是人,也是神,他向他的天父祈禱,又向門徒應許,他和他的父會差遣「另一位保惠師」,接續他的工作。此外,基督徒普遍的屬靈經歷告訴我們,他們敬拜天上的父,享受到神兒子與他們同在的甜蜜,都是聖靈在他們心中所作感動的工夫,指出神實在是三位一體的。在救贖的過程中,也同樣看到這個真理:父計劃,子執行,聖靈完成,三位互相合作。很多經文都給這真理作見證(例如羅八2--17,林後十三14,弗一3-14,帖後二13,彼前一2)。我們仔細分析基督福音書的時候,就會發現三位一體的真理是福音書的根基和主幹。

惟有透過神在肉身向我們施恩的事實,我們才能看到神是眾數存在的。所以,不接受恩典的人,必定懷疑三位一體的真理。

這就是使徒信經所講論的神。我們現在所敬拜的,是不是這樣的一位神,抑或是別的偶像呢?

經文研讀

神啟示了自己約一1--18

思想和討論的題目

作者說:「聖經把全人類分成兩類:相信基督教之神的人,和事奉偶像的人。」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你贊同嗎?原因?

神的名字「耶和華」基本意義是什麼?從這個名字,我們對神認識些什麼?

耶穌基督為什麼吩咐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單數)」給人施洗?

3

全能的父

英國教會的會眾在同聲誦讀使徒信經之前,已經常常拿信經的第一句作祈禱的起頭,就是「全能和無比慈愛的父啊」。早晚禱都是這樣。在習慣宣讀使徒信經的教會裡,聚會前通常

都唱詩歌,稱頌神是我們的父,因為詩人總是看重神這個身分。可是,我們怎樣去了解他這個身分呢?

創造

使徒信經說:「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這句話很明顯地告訴我們,我們每時刻之所以存在,是因為神是我們的創造主,也是萬有的創造主。至於「神是我們的父。這個事實,乃是根據聖經。舊約瑪拉基二章十節說:「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么,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么?」新約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八節記載保羅在雅典傳道時,引用希臘詩人的詩句為證,說:「我們是他所生的。」這兩處經文是講及神審判的事。雖然這樣,保羅卻清楚說明,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固然要必須尋求他,敬拜他,順服他,和在末日向他交帳,但並不表示他會接納我們,除非我們悔改相信主耶穌(請參看二十二至三十一節保羅全篇講詞)。

有些強調神是萬有的父,即是說無論何時何地,所有人都是得救的人。這種說法並不符合聖經觀點。因為保羅說:「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一18)又警告那些不肯悔改的人,他們是「為自己積蓄神的忿怒。」(羅二5)由此可見,縱使你是神所創造的,若不信主耶穌,也不能得救。

父與子

事實上,新約聖經說神是我們的父,並不是指因為創造了我們說的,而是說到另外兩個更深入的問題。第一,就是神本身生命的表現。在三位一體神裡面,存著一個父與子的關係。子在地上時,稱自己所事奉的神為「我的父」,並在祈禱中叫他作「阿爸」(Abba)。「阿爸」就是亞蘭文對父親的尊稱。

耶穌就是這樣稱呼神是他的父。一方面,子愛父(約十四31),行父所喜悅的事(約八29)。子不會自作主張,卻凡事順從父的引導(約五19以下、30),而且絕對遵行父的旨意。他說:「我父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願你的旨意成全。」(太二十六39、42)「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11)另一方面,父愛他的兒子(約三35,五20)又賜給他榮耀,和讓他去作大事,使他成為尊貴(五20--30,十17,十七23--26)。子已經完全得到賜予生命和施行審判的權柄,叫人都尊敬子(五23)。

神怎樣愛他永生的兒子,也怎樣恩待那些蒙救贖的人,並且,在人類的家庭里,父母與子女的親情,也是從神與耶穌那種愛的關係演變出來的。保羅稱「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為自己的父,並說「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弗一3,三14)。人類家庭組織反映出天上父與子的關係,而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愛,就是表彰聖父與聖子之間的愛。

收納

新約聖經說神是我們的父,牽涉到另一個問題,就是罪人信主後被神接納到他的家中,成為神家中的一員。這是超然的恩典,透過稱義、重生以及謙卑地接納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神就把這個恩典白白的賜給我們了。「凡接待他(耶穌)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是從神生的。(約一12--13)耶穌復活後就對門徒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因為這些人是耶穌基督的門徒,所以就是神家中的成員。同時在同一節經文中,耶穌稱他的門徒為「我的弟兄」。是的,所有被他拯救過來的人,都是他的弟兄。

全能的父

父神是全能的,就是他想怎樣做,就怎樣做,沒有任何事物可以攔阻他。他為他的兒女有什麼打算呢?答案是:與他們分享和分擔一切。信徒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八17)。我們會受苦,但必定得榮耀…這是全能天父的應許。讚美主!

經文研讀

神在基督里收納了我們弗一3--14

加四1一7

思想和討論的題目

「我們是他所生的」一句話中,我們對神是父這方面有何認識?這句話漏掉什麼意思還沒有說及?

從神的三位一體中,怎樣能看到神的父性?

為什麼耶穌能稱呼所有基督徒為他的「弟兄」呢?

4

神的全能

使徒信經宣稱父神是「全能的」。「全能的」這個形容詞重要嗎?重要得很!它指出聖經中的一件基本事情,就是神是主、是王、是統管萬有的全能者。試看人怎樣對神的權能發出讚美和產生無上的喜樂,例如詩篇九十三,九十六,九十七,九十九1一5,一零三各篇,人爭論神的權能時,聖經卻要我們去敬拜他。

我們必須明白,除非我們認識神的權能,否則絕不能正確地了解神。怪不得使徒信經把神的權能置於首要地位。雖然信徒的心頗為受落這個觀念,但要掌握這方面的真理卻非易事,

而且還產生不少疑問。

神所不能做的事

第一,我們說神是全能的,是否說他什麼事情都能做的呢?不,全能並不是這個意思。有很多事情,是神不能做的。神不能做自相矛盾和沒有意義的事情,例如畫一個方形的圓,或是做一些違背自己本性的行為(這一點非常重要)。神擁有一個完美的道德本性,他不能違背這個本性。不能朝令夕改,冷酷無倩,隨隨便便,不正不義或毫無定見。另一方面,神也不能赦免未贖的罪,他只赦免那憑信心而承認過的罪,因為他是「信實的,是公義的」。他一定遵守自己所許下的一切諾言。時好時壞、忽左忽右、背信食言等都是軟弱的標記,而不是剛強的象徵。神是全能的,是絕對剛強的,所以,他就不會擁有以上所說的缺點。

在積極的一方面來看,我們可以說,雖然有些事情是這位聖潔和有理智的神所不能做到的,但只要他喜歡,他都可以付諸實行。「耶和華……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一三五6)他計劃創造世界的時候,「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參看創一)如此類推,他做其他事情也是一樣。人常常會力不從心,但神卻不會。

人的自由意志

第二,人的自由意志會不會攔阻神去完成他的旨意呢?不,人的自發性和選擇能力,都是由神所賦予的,也是神所造的人奧秘的一面,而神的能力卻不會被受造之物所限制。他怎樣藉著我們的身體機能來完成他的旨意,也可以照樣透過我們的心理機能來達到相同目的。在這個情況下,人仍然能保持他個性的完整,絲毫不受影響。因此,我們總能夠「解釋J一切事情的真相,而無需訴之於神的律(神跡例外)。何況一切事情的發生,均是神的命令呢?由此可見,神毋須破壞大自然的規律,也不用將人當作機械來控制,就能「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作萬事(弗一11)。

這樣,人的自由意志,豈不變成空中樓閣?那又不一定。如果說,我們的意志一定要離開神的管轄才算是自由的話,這種想法十分幼稚。不過,如果說自由的意志就是神學家所說的「自由的力量」,即是上述的自發和自決的選擇能力的話,那麼,這種力量卻是真實的。自由意志與別的受造物一樣,是存在於神裡面的,是創造的,也是人性的一面。究竟神怎樣可以管轄著人的意志,而又不致於使它失去自由的效能,這是神的秘密。但他確實這樣行事,這可以從兩方面得到證明:一方面,我們實在嘗試過作出某些決定,然後就按我們的決定(意志)去行事;另一方面,聖經又鄭重地宣稱,我們必須為著自己所行的向神交代,因為在道德上來說,我們所作的,我們要負責。

得勝罪惡

第三,道德上的敗壞,不必要的痛苦與及世界日趨腐朽,是否表示神並不是全能的呢?因為如果真神真是全能的話,他必定會將罪惡除掉。不錯,他真的會除掉罪惡,而且現在已經在實行中。藉著耶穌基督,像你和我這樣的壞人已經被改好過來了,將來在新天新地里,我們可能得著另外一個身體,那時可再沒有痛苦和疾病。保羅這樣向我們保證:「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19—23)神並不如我們所想像的那樣急切地除掉罪惡,和更新這個世界,困為他要施下更大的恩典,使更多的人得救(彼後三3—10,特別注意第八節)。

好消息

神在創造、供應和賜恩方面都是全能的,這個真理成了我們對他信靠,得著平安和喜樂的根據;也是我們禱告蒙應允,時常蒙保守以及將來蒙救贖的一個保障。就是說,這世界並不是被命運、星宿、機緣、人為錯誤或撒但的惡勢力所控制著,而是由一位全然美善的神來管理,而且無人能夠奪去他的地位,也沒有人能夠破壞慈愛的作為。所以,假如我屬基督的,那麼:

大能的保衛者,為我們所擁有,

雖眼不能見,卻常在我左右,

永遠信實,常施拯救,

全能者掌管萬有。

有你作我的盾牌,作我的日光,

黑夜再不能使我驚慌,

維修組然光陰似箭,日月如梭,

只牽我更近你身旁。

這是不是個好消息?當然是了,簡直是好到不能再好的消息呢!

經文研讀

掌管一切的神創五十15—26

詩九十三

徒四23—31

思想和討論的題目

「全能」是什麼意思?相信神是全能的,有什麼重要?

假如說,全能者在某些事上也會無能為力,對嗎?

神的能力是否受人的自由意志所限制?為什麼?

5

創造天地的主

聖經開頭第一句是「起初神創造天地」(聖經所指的「天地」,其實就是「萬有」)。究竟創世記的一、二章告訴了我們多少關於創造的「方法」呢?例如,創造是不是否定了歷代生物演化的可能性呢?這都是惹人爭論的。但這兩章經文明顯地不是要告訴我們世界是怎樣造成的,而是要我們知道世界是由誰所創造的。

把藝術家介紹出來

在杜麗絲沙耶(DorothySayer)的一本偵探小說中,結局一章的題目為:「你知道做事的手法,就知道是誰做的了。」可是,創世記第-、二章把「誰」告訴了我們,卻沒有多大提及「手法」。有些人或許會因此引以為憾。但歷史告訴我們,今天只注重「怎樣」,而忽略「誰」的「科學」觀,並不正確。我們不應為了不合口味而去批評這兩章聖經。相反,我們要從中得到教訓,使我們不再胡亂追尋和認識大自然,而忘記了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追尋和認識那大自然的創造者。

創世記第一、二兩章的信息是這樣的:「你見過海、天空、太陽、月亮和星宿嗎?你觀察過飛鳥和魚嗎?又觀察過大自然的景色、花草樹木、走獸、昆蟲和各樣大大小小的動植物嗎?你對人體精密的構造、人類偉大的力量、靈活的技巧、和兩性間互相吸引、彼此傾慕時的複雜情感反應而讚嘆不已嗎?是不是很奇妙呢?好,現在就介紹你認識這一切事物的創造者!」好像是說:你欣賞過這些藝術品了,應該與這位藝術家握握手吧;你聽過美妙的音樂了,就讓我介紹你與作曲家認識吧!創世記第一、二兩章,詩篇一零四和約伯記三十八至四十一章都不是要我們認識創造,而是要我們認識創造者;不是叫我們認識表面的科學,而是叫我們認識神,並對他的創造發出讚美。

在創造的過程里,神不單是一位工匠,因為工匠只拿現存的物料加以雕琢或鑄造,是受著限制的,然而,卻沒有任何事物可以限制神,因為神說「要有……」就有。關於這個創造的真理,神學家稱為「使無變為有」。即是說,在創造的過程中,「無」並不是先存的東西!神是絕對自由的,絕對不受任何約束的,一切受造物的形態都由他自己來決定,而一切事物又的確不折不扣的按他的旨意被造而成。

創造主與受造物

一切對神與人的正確認識,以及聖經之所以接納神的主權他的豐盛和他的恩典,都是基於一個分野:神是造物主,萬有是受造的。因此使徒信經也包括這個真理在內。這個真理至少包含三重要義:

第一,除去對神的誤解。神照著他的形像造人,但人卻常常把自己的形像加在神的身上!(「人按自己形像造神。這句話是伏爾泰(Voltaire)說的,錯誤得很。)神是造物主和人是受造物最大的分別是,神並不需要倚賴我們,好像我們倚賴他一樣;神也不是為要滿足我們的心意或喜好而生存,我們也不應以為神的生命跟我們的生命一模一樣。我們是受造物,便得受著限制。我們並不是無所不知,無處不在或無所不能,也不可能恆久不變,但創造主卻擁有以上一切的特性,因此我們就覺得他是非我們所能理解的。不能理解並不等於說他毫無意義,乃是說,神是超出我們所能理解的。一隻貓或一隻狗能了解我們多少,我們對神的了解也不過是這樣。馬丁路德曾對伊拉斯模(Erasmus)說,他實在把神看得太「人化」了,路德其實是想將當時教會裡理性的宗教觀澈底根除,路德的做法極為正確。我們也必須自我批判一下自己對神的認識。

第二,除去對世界的誤解。現在的世界能夠穩定地存在,完全是因為創造主的旨意,和他保守的能力。這個世界是屬於神的,不是屬於我們的,所以我們無權支配世界;我們是管家而已,我們如何管理這世界,將來是要向神交帳的。許多宗教認為肉體所經歷到的一切事情,和肉體本身都是邪惡的,所以盡量拒絕和輕視這物質世界。這種態度雖然有時誤認是基督教的思想,但因它貶低了人類,所以根本不是屬於基督教的思想。因為一切由神所造的事物,在神眼中都是看為好的(創一31),所以我們也應該看這些事物為好的(提前四4)。神創造了那些短暫的事物,又把這些事物賜給我們,假如我們以神的價值觀來評定這些東西,又存一個感謝和歡喜快樂的心去享用的話,我們就是事奉神了。相反的,假如我們想一面事奉神,一面又貶低任何神的創造物,這非但是不敬虔,簡直就是不正常的靈性發展。

第三,除去對我們自己的誤解。因為人不是自己的創造主,所以人不應該以自我為中心。「神創造了我,為要我事奉他。」人生首要面對的事情,就是神向人所提出的要求,所以我們必須認定自己是受造物,才能正確地面對神的要求。

經文研讀

神是造物主創一,二

賽四十五9--25

思想和討論的題目

神說「要有……」,是什麼意思?

作者討論過「神是創造主,萬有是受造物」,這跟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有什麼關係?

為什麼我們能夠肯定地說,物質世界不是邪惡的?

6

在耶穌基督里

使徒信經又宣稱:「我信神……我主耶穌基督,神獨生之子。」當我們承認神是「天地的創造主」時,我們的信仰就已經跟印度教,和一般的東方宗教分別開來;當我們承認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時,就顯示出我們的信仰是與猶太教及回教有別,因而也自成一家。我們若認耶穌是神的獨生子,就已經真正接觸到基督教了,而且,也正因耶穌基督擁有這個身分,以致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截然不同。整本新約聖經在宣布和證實耶穌這?獨特的身分,所以也難怪使徒信經用最詳盡的字句來敘述這個真理。

基督是中心

有關主耶穌基督的一段信經,處於整篇使徒信經的中央位置,前後則是兩段篇幅較小的文字,就是關於父和聖靈的兩段。因此主耶穌基督便成了使徒信經的中心信仰。如果不提耶穌基督,我們就無法了解三位一體、救恩、復活和永生的道理。透過耶穌基督給神的子民所施行的救贖,上述的真理便一一被啟示出來。

使徒人經怎樣講述耶穌基督呢?

耶穌是舊約約書亞的希臘文音譯者,意思是「神是救主」。他是一位獨特的歷史人物,馬利亞的兒子,原籍加利利省的拿撒勒,曾做木匠,在人群當中作了三年師傅,約在公元三十年被羅馬政府所殺。四卷福音書都對他的生平作過頗詳盡的記錄。

基督的原意是「受膏者」,不是姓氏。但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有些姓氏如史密夫(Smith),泰萊(Taylor),巴刻(Packer)和奇勒(Clark)等,本來都只是代表人的職業或身分的,後來卻成為正式的姓氏,那麼「基督」也不算是個姓氏了。長老會把「基督」視為一個「職銜」表明耶穌是猶太人素來所盼望、神所揀選的救主和君王。基督的工作,就是建立神的國度,成為全世界的主宰。所以稱耶穌為基督,不單承認他在人類歷史上所佔獨特的地位,也同時承認,普世的人都應該尊耶穌為統管萬有的主宰。初期教會的信徒頗自覺地把耶穌這個身分宣揚出來,參看使徒行傳二22--36,三12--26,五29--32,十34--43,十三26--41等等。「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羅十四9)「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二10)

再者,稱耶穌為基督,亦即表示他完全履行了舊約時代受膏者的三種職責:先知(神信息的傳授者)、祭司(代人向神獻祭,作人、神之間的中保)和君王。

我們若要看耶穌怎樣在這三種職事上顯出他的榮耀,就必須從人實際的需要上見到。我們這些罪人,怎樣可以與神建立一個良好和正常的關係呢?首先,我們不認識神,所以必須接受指示和教導。我們若對某人認識膚淺或根本毫無認識,絕對不能和他建立良好的關係。第二,我們是與神隔絕的,所以必須先與他復和,否則他永遠不會接納我們,赦免我們的罪或賜福給我們,我們也休想享受到神的父愛和承受他的基業,因為這些都單是為神的兒女所預備的。第三,我們是軟弱、瞎眼和愚昧的,不懂得怎樣與神相交,我們須要得到引導、保障和堅固,神在舊約時代要作以色列的王,就是使人得著這些幫助。現在,上面三件職事都由耶穌基督一人完全做妥,哈利路亞,讚美主!

偉大先知是我神!

我口歌頌你名,

喜聞救世大功,

由你恩手作成。

罪孽蒙赦免,

得勝地獄,

平安在天堂。

至尊的大祭司耶穌,

性命為我舍,寶血為我流,

我眾罪惡白白得赦免。

昔日寶血贖我過,

今時座前代我求。

寶貴全能主,

為我主我王,

你杖,你劍,祝恩慈,

乃我所歌頌。

你大有權能,

我願俯伏在你跟前。

基督是主

信經說:耶穌就是基督,他是神的獨生子。這一點清楚指出這個由馬利亞所生的孩子,就是三位一體神的第二位;他也是道,神藉著這道創造了世界,也保守著這世界直到如今(約一1--14,西一13--20,來一1--3)。驚奇嗎?當然驚奇。真的,耶穌是基督正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

由此,就引伸出「我們的主」這個稱呼。既然耶穌是聖子,與神同工,創造了萬有,又是基督,即受膏的救主和君王,從死里復活,掌管一切(即信經所說耶穌「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擁有權柄和能力),那麼,他就有權管理我們,而我們卻無權反對。約在二千年前,他穿過時空,來到巴勒斯坦地,今天,他仍然以二千年前慈愛的動機,穿過我們個人的時空,進到我們的生命里。他一進來就對我們說:「來,跟從我。」這個聲音現在還是絲毫沒有改變。

那麼,耶穌是你的主嗎?這個問題是一切讀使徒信經的人都不能不答覆的,如果你不先從心裡說出「我的主」,又怎能在禮拜堂里與別人一起說「我們的主」呢?

經文研讀

耶穌——是神也是人來一1至三6

思想和討論的題目

「耶穌」這名字在歷史上有什麼意義?今天對我們又有什麼意義?

對那些正在等待救主的猶太民族,「基督」這名字對他們有什麼意義?而對我們又有什麼意義?

為什麼基督有權掌管我們的生命?

7

神獨生之子

當你知道某人是一個「獨生子」的時候,你知道這人的父親必看他如掌上明珠。使徒信經稱耶穌為神的獨生子(約一18,三16、18),也是同一個意思。耶穌身為神的獨生子,自然享受著神至深的疼愛。耶穌受浸和登山變像時,神從天上親自說:「這是我的愛子………。」(太三17,十七5)這顯示出耶穌具備的特殊身分。

全然是神

此外,信經中「神獨生子」這句話,使我們不能貶低或否認耶穌的神性就如一些神位一體派或其他類似異端所主張的。耶穌不是因為是一位被神感動的好人,或是一位超級天使,被造物中最好的,或是他遠超乎常人,而被尊敬為「神明」。這是第四世紀亞流派(Arians)和現在的耶和華見證人所主張的。耶穌以前是神的獨生於,現今仍然是神的獨生子,他與他的天

父一樣,是一位百分之一百的神。耶穌說,神的旨意就是「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約五23),這句話就足以把神位一體論的異端完全打倒。可是另一方面,假如說在神裡面有一種父子關係的話,豈不是成為神話故事嗎?不,因為耶穌自己也是這樣說的。他稱神為「我的父」,稱自己「子」(而不是其中一子)。他提及一個永恆的、獨一無二的父子關係,他來到這個世界,目的也是要人進到這個關係里去。「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十一27)。

為神所生

尼西亞信經(NiceneCreed)說:「在創世之先,為父所生……所生,不是被造。」這是第四世紀辯論時所運用的詞句。意思是,雖然聖子的本性是靠聖父而存在--「我又因父活著。(約六57),但聖子本身就是神,是永恆的,並不是被造物。信經的意思絕不是說聖子比他的聖父存在得較遲,或聖子的地位比聖父低。

約翰福音里「獨生」的「生」字,並不表示這單是個過去的動作,其實也包括現在的關係。因為只有像人類這樣的受造物受到時間的限制,才會有過去和現在之分。我們都知道,時間本身也是受造物,神自然不會受它所限制,就如他不會受到宇宙任何受造物所限制一樣。但對我們來說,生命不外是一連串的事情串在一起,而事情的產生次序則前後不同,我們既不能抓住過去,也不能把握將來。可是對神來說(雖然是超乎我們所能想像的,我們也只好作個假設),一切事物都是發生在一個永恆的「現在」裡面而已。

所以,神兒子的被「生」與詩篇二7的「生」不同,後者的「生」是有時間性的,是個譬喻而已。使徒行傳十三33、希伯來書一5、五5引用這句話在基督身上,只不過說明要基督作王而已。但開頭所講的「生」,則不能作一個有時間性的動作,好像說初時神是單數的,後來才變成眾數。這個字的真正意義是表明一種永恆的關係:神的第一位永遠是聖子的聖父,而第二位永遠是聖父的聖子。第三世紀時,俄利根(Origen)興奮地稱這種思想為聖子「永恆的被生」(eternalgenenation)。這也是三位一體神其中一種獨特的榮耀。

奧秘

根據迦克墩會議(Chalcedon),道成肉身的定義就是「一人具備兩種本性:全然是神,也全然是人」;而巴特(Barth)又說是「人而神,人而神」。這兩句話聽起來十分簡單,其實卻是深奧難測,可以用來否定那些古老的異端,例如說耶穌只有人的肉身而無人的靈魂,或者說耶穌永遠是兩個位格存在於一個軀體內,又可以否定現代的異端,如神的兒子「成為肉身」,不過是聖靈內住的一個特殊情況而已等等。要了解道成肉身正面的意義,就不是我們自己所能做得到的了。不過可以放心,你在相信基督以前,不一定要先知道神是怎樣成為人的!不管你明白不明白,「道成了肉身」(約一14)就是事實。這是絕對超乎我們所能理解的偉大神跡。因為愛的催逼,這神跡就出現了。我們所要做的,不是要猜測,揣摩,以致貶低這神跡的價值。相反地,我們應該發出讚歎,要尊崇、敬愛和高舉這位「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主(來十三8)。

你的慈愛奇哉妙哉,

神為我成肉身。

在你榮耀聖殿前,

我靈俯伏,

因你是光,是拯救。

雖然死亡於我為奧秘,

我仍盼望,

在主輝煌寶座前降卑。

經文研讀

道成肉身的神子西一13--23

思想與討論的題目

為什麼稱耶穌是一位被神感動的人,或是一位超級天使,或甚至是一位神明,仍然是不正確的呢?

說聖子不是受造物,有什麼重要?

為什麼接受耶穌基督,就是等於接受基督教?

8

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聖經說神的兒子藉著超然的能力,就是透過童貞女生子來到這世界;也藉著超然的能力離開,就是透過復活和升天。他的一來一去均完全應驗了舊約聖經的預言(賽七14預言童貞女生子,五十三10--12預言復活和升天)。

耶穌進入世界和離開世界這兩個神跡,都宣布同一個信息?首先,這兩個神跡告訴我們,雖然耶穌是個實實在在原人,卻比人更超越,他在世時所過的生活,是百分之百人的生活,但同時也是神的生活,他雖然與父神同工,創造了這世界,但卻以客人的身人到自己的地方來;他從神那裡來,又回到神那裡去。

早期教會教父深信耶穌是由童貞女所生的,不是因為這個事實證明了耶穌不單是個普通人,也是一位真神,乃是因為從這個事實,我們知道耶穌是一個真實的人,而不是天使或擺鬼魂,或只是一位好像人的東西。使徒信經之所以包括童貞女生子一條,大概就是要駁倒當時的幻影說(Docetism)。今天,信經也同樣有力地駁斥不認基督為神之說(Humanitarianism,此派只承認耶穌是一位完人)。

此外,這兩個神跡也表明了耶穌是絕對無罪的。耶穌是由童貞女所生的,自然沒有受原罪的遺傳,他的一生也是無本罪的,所以他的行為、態度、動機和慾望自然也都是毫無錯誤。新約聖經亦強調耶穌無罪的本性(約八29、46,羅五18,林後五21,來四15,被前二22-24等)。正因為他是無罪的,所以當他在十字架上完全獻上了自己後,死亡也再不能拘禁他了。

兩種記錄

新約聖經有兩段關於童貞女生子的記載。表面看,這兩段記載各不相同,其實是互相補足。就是馬太福音第一章關於約瑟的記載,及路加福音第二章關於馬利亞的記載,這兩段經文都是認真的歷史記錄。雖然古代的歷史學者常以藝術家和道德家自居,以致他們多不強調史料的來源,但路加卻好像亟希望讀者知道,他所得的資料是馬利亞的第一手敘述(比較路二51與一1--3)。

馬太和路加都各自寫出耶穌的家譜(太一2-17,路三23-38),這兩個家譜使一些人感到詫異。其實至少有兩種最直接的方法,可以使這兩個家譜互相協調在一起的。第一,路加所寫的家譜,其實就是馬利亞的家譜,不過是由約瑟一代開始而已。因為約瑟是耶穌生身的父(二十三節),而一般人都是根據父系來追溯自己祖先的。另一種解釋是,路加以父系方式記載家譜,與馬太以帝王世襲方式記載法成對照。有關詳情可參看布魯斯教授Prof.F.F.Bruce所編「新編聖經字典」(TheNewBibleDictionary)里的「耶穌基督的家譜」條(GenealogyofJesusChrist)。

疑點

過去一百五十年來,有不少人對耶穌為童貞女所生,以及肉身復活的事情產生懷疑。起初,是由一些以理性為理由反對神跡的基督教人士所引起,雖然現在已成歷史(真最好不過),但仍留下若干影響,好像清理過煙灰碟後,仍有煙味留在房內一樣。不錯,單單相信那永恆、先存而道成肉身的聖子而否認他降世和升天的神跡是可能,雖然不合常理,也不容易這樣做。若真要這樣做,你會遇到更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因此,我們應該抱一個合邏輯和唯一合理的態度來看這件事,就是既然我們已經承認耶穌是神道成肉身來,這兩個神跡,不過是他成為肉身這件大神跡中的小角色而已,自然沒有須要懷疑的地方。

同樣,要是我們否認耶穌為童貞女所生的神跡,我們也會順理成章同時否認他肉身復活。這兩件神跡本來就是同樣重要的。所以,相信其中一件而又否認另外一件,實在不合理。

馬利亞在產下耶穌之前是童貞女,但後世卻認為她卒世童貞,那不過是人的幻想而已。福音書告訴我們,耶穌是有兄弟姐妹的(可三31,六3)。

使徒信經宣稱耶穌「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為的是要證明道成肉身這一件事實,而不是要榮耀耶穌的母親。不幸羅馬天主教會卻由此引出神學上的聖母論(Mario-logy),及在信仰上引出敬拜馬利亞的行為(Mariolatry)。聖母論宣稱,馬利亞與耶穌同工,施行救贖。又說,馬利亞跟耶穌一樣,生下來就是無原罪的(聖母無原罪成胎說Immacu-lateConcePtion),死後又立即進入復活的榮耀去(聖母升天說theAssumption),這些都是無聖經根據的。

真正的馬利亞,就是聖經所記載的馬利亞,她承認自己不過是個罪人:「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一47)既然稱呼神為「我的救主」,即承認自己有罪,待拯救。馬利亞享受到與神同工,為世人帶來福氣的權利,她也為此付上代價。她又謙卑接受神的恩典。在這兩方面,她都為我們立下美好的榜樣。很少父母肯向兒女學習的。耶穌曾經感嘆地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太十三57)馬利亞一家人初時不相信自己的兒子(太十三57,可三20以下,31--35,約七3--5),後來都深信不疑(徒一14)。我們能夠學效他們嗎?

經文研讀

為童貞女所生太一1--25

路一26--56

思想及討論的題目

耶穌基督降世及升天的神跡,使我們對耶穌有什麼認識?

你認為我們應該抱相同的態度來看耶穌為童貞女所生及復活的神跡嗎?

聖經所記載的馬利亞,與羅馬天主教傳統上所講的馬利亞,有什麼分別?

9

在本丟被拉多手下受難

假如某一派科學家,或某一黨政治家不斷重複地說,他們的始創人是因為蓄意破壞法紀和擾亂治安,而被政府處死的,那真是不可思議!然而,這正是基督徒所做的事情,而且耶穌的十字架還是使徒信經的重心,「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上。」讓我們把這句話由尾倒讀上去。

「被釘於十字架上。」釘十字架是羅馬人正式用來處死罪犯的方法,說「耶穌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即等於我們今天說,它是接受絞刑或上電椅而死的一樣。

被拉多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希特勒名留於世,因為他曾經用毒氣殺害猶太人;彼拉多本來也是寂寂無名的,卻因他曾經殺害耶穌,於是成為知名的歷史人物。當時猶太人被羅馬人所統治,無權處決任何人。猶太人控告耶穌自稱是救主、是基督(他們認為耶穌這樣做是褻瀆神)的罪名成立後,他們只好把耶穌交在統治者的手裡,由他來發落。

當彼拉多做了那空前絕後的愚蠢動作--洗手表示清白後,兵丁就可以執行那合法的謀殺。將那無辜的耶穌當做一般罪犯來處死,為的是要討民眾的歡心。彼拉多還自以為是個公正嚴明的好官,你說可笑不可笑?

受難

「受難J這詞不單是遭受痛苦的意思。按較廣和較古老的意義來說,是指一個受著別人的行為所影響的對象,英文Pas-sion(受難)是由拉丁文Passus轉過來。耶穌受難的意思就是神和人都給耶穌帶來痛苦:「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二23,這是彼得第一次的講道)。神藉著十字架所成就的旨意是真實的,釘死耶穌的人所犯的罪也同樣真實。

耶穌被釘十字架有什麼目的?就是為了施恩給罪人而對罪惡施行審判。人不公平地審判主卻成就了神公義的審判。耶穌在十字架上嘗盡了肉體和心靈上一切的痛苦,也嘗到因我們的的罪而帶來神的忿怒、棄絕的滋味。他代替我們受審,為我們贖罪。「我們都如羊走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五十三6)

無罪救主為我死,

我眾罪惡得勾消。

公義之神心滿足,

因見主,赦我過犯。

挽回祭

現在我們真正談到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了,甚至可以說是基督教信仰中心的中心。如果將道成肉身比作聖所,那麼,贖罪就是至聖所了。由天堂的喜樂和福氣至髑髏地的痛苦和羞辱之間有一連串的步驟,假如道成肉身是一個最大的神跡,這神跡不過是這過程中的第一步而已(腓二5--8)。神的兒子所以成為人,就是為要流出自己的血,把自己成為一個完全、無瑕疵和十足的祭和供物,贖去全世界人類的罪惡。「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羅八132)這就是神的愛了(羅五5--8)。

約翰有一句偉大和榮耀的話,就是「神就是愛」,這句話常常被人誤解,以為神的愛只是一些小惠,可有可無。因此約翰解釋這句話的時候,強調救贖就是神愛最大的表現,乃是神特殊寶貴的恩賜。他說:「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J(約壹四9--10)

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包含多重意義,若把它看作為我們的罪而獻上的祭,就是挽回祭(羅三25,約壹二2,四10,來二17),作用是抹掉我們在神眼前的罪,藉此止息神向我們所發刑罰的怒氣。英文修訂標準版(RSV)把羅馬書三章廿五節的挽回祭譯作expiation(補償,只是抵償,沒有挽回之意),不完全。因為挽回祭不單補償罪過,還使神、人和好,叫我們跟那位被人所觸怒了和跟人隔絕了的神重修舊好(羅五9--11)。我們實在不應該任由神的怒氣降到我們這些罪人身上,而應高舉救主所成就的大功,就是拿和平代替忿怒。

十字架也是贖價,由於付出代價,就能救我們脫離捆綁和痛苦(弗一7,羅三24,啟五9,可十45)。因此是救贖,也是勝利,勝過一切惡勢力,這些惡勢力從前曾使我們陷在罪中,遠離神,現在仍然有這種傾向(西二13--15)。我們若要全面了解真理,就必須從上面每一個角度去研究。

保羅說,神的兒子「愛我,為我舍己」,所以「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感謝神,我也有同感,你呢?

經文研讀

十字架的意義賽五十三

羅三19--26

來十1--25

思想和討論的題目

「受難」二字(拉丁文passus)的完整意義是什麼?

「神和人都給耶穌帶來痛苦」這句話有什麼意義?請解釋一下。

耶穌基督的死和你的罪有什麼關係?

1O

降在陰間

「死亡」一詞被視為一種「新禁忌」,今天一般有修養的人士,都不會在公眾場合提及這個名詞。可是,縱然人們不喜歡談論,卻是人們無法逃避的事情。人生必須面對的一件事實--不管你事前知不知道,或屆時疼痛與否,總有一天,生命必須終止。問題是,如果我的生命要終止了,我應該怎樣面對這死亡的事實呢?

基督徒的勝利

基督徒堅持聖經里的耶穌現今仍然活著,而且那些接受耶穌為主、救主和恩友的人,必定能夠從耶穌那裡得到一切人生問題的答案,包括死亡的答案在內。因為「耶穌領我們走過的地方,必定不會比他自己從前所走過的地方更黑暗」。耶穌親身嘗過死亡的滋味,亦已經勝過了死亡,所以當我們要去嘗死亡的滋味時,它就能扶持,帶領我們經過死亡而進到永生。沒有耶穌基督,死亡是「恐怖之王」;但有了耶穌基督,死亡的毒釣--那傷害我們的權勢,就不再存在了。

有一位叫約翰彼士頓(JohnPreston)的清教人士很明白這個真理,所以當他彌留之際,人問他面對死亡,害怕不害怕,他低聲答道:「不,我只不過更換我的住處吧了,我的夥伴卻仍然是他。」他好像在說:我要離開我的朋友了,但我卻不會離開我的恩友,因為他永遠不會離棄我。

這就是勝利,戰勝了死亡,也戰勝了死亡所帶來的恐懼。為了指出那條通往勝利的道路,使徒信經宣稱耶穌基督的復活前,先說他「降在陰間」。雖然在主後四世紀前,這句話還未加入信經之內,以致一些教會忽略了這件事實。但我們現在已經明白,這是一件極為重要的事實。

陰間,不是地獄

英文的翻譯是不正確的,因為英文「Hell」(中文現今譯作「地獄」)一詞,自從英譯使徒信經成立以來,已經更改了這個字的意思。「陰間」的原意是指死人所到的地方,希臘文是Hades,希伯來文是Shedeol。我們現在要討論這個字的意義。使徒信經重述彼得所引用的詩篇十六篇第十節說:「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修訂標準本RSV作Hades,屬正確;欽定本陰間則作Hell)當耶穌復活時,這節經文就應驗了(徒二27一31);可是自從十七世紀以來,英文「Hell」(地獄)一詞,只解作不信神的人最後得報應的地方,而新約聖經里用來表達這個意思的字眼卻是「Gehenna,」(希伯來文)。這個字才是現代英文的「Hell」。

使徒信經所表達正確的意思是:耶穌不是進到地獄(Geh-enna或Hell),而是降在陰間(Hades)。即是說,他確實死了,而且從真實的死亡里復活過來。

此外,我們是要解釋一下,「降在」一詞並不是指從巴勒斯坦的地面降到陰間下面,就如「復活」,也不是說耶穌好像礦場的升降機一樣,從地底下升回地平面。用「降在」這個詞不過是要說明陰間是死亡的人的靈魂所居留的地方,生命比地上更低級和卑賤。因為在世上身體和靈魂互相結合,這才算是一個真正完整的人。

耶穌在陰間

「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前三18)耶穌下到陰間,而聖經也簡略地告訴了我們,他在那要做些什麼事情。

第一,他下到陰間,親自把這地方變成樂園,給那個悔改的強盜居住(路二十三43),有些人生前見過耶穌就相信了他,耶穌也許同時把樂園賜給這樣的人,就如今天他同樣對待那些在死前相信他的人(腓一21--23,林後五6--8)。

第二,耶穌使舊約時代信徒之靈魂得到完全(來十二23,比較十一40),使他們脫離那素來拘禁著他們幽暗如坑的陰間(詩八十八3--6、10--12),一同進入享受樂園的快樂。中世紀時代幻想的所謂「地獄劫」(harrowingofhell),就是以這一點為中心內容。

第三,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說,他曾經「傳道」(大概是宣布他王國的成立和他已經被任為世界的審判官)給那些在洪水以前行叛逆的,被囚禁的「靈」聽,這靈大概是指彼得後?二章四節所說犯了罪的天使,他們也是創世記六章一至四節里所說的「神的兒子們」。有些人根據這段經文說,所有在今生?沒有聽過福音、或聽過而又拒絕的人,在來世也足會再聽到福音。但彼得這裡所說的話,對這種臆測絲毫沒有保證。

耶穌曾經下到陰間,這件事實所以重要,不是因為上述的原因,而是因為我們現在可以面對死亡。使我們知道,我們在彌留時,並不孤單,耶穌已經先到達那裡,他會一路帶領我渡過。

經文研讀

基督徒對死亡的看法腓一19--26

林後五1--10

提後四6--18

思想和討論的題目

聖經里的陰間(Hades)和地獄(Sheol或Gehenna)的?意義是什麼?請加以分辨。

我們怎樣知道耶穌基督曾經實實在在原經歷過死亡?它有什麼重要的意義?

我們面對死亡的時候,有耶穌基督的同在與否有什麼分別?

11

第三日

假設耶穌在十字架上死亡後,就永遠的死去,或跟蘇格拉底和孔子一樣流芳百世,留給我們美好的榜樣和教訓,不是足夠了嗎?你的看法怎樣?

耶穌的復活舉足輕重

足夠?視乎對什麼來說。對基督教信仰來說就絕不足夠。假如耶穌死後沒有復活,基督教就要倒台。下面四點可以證明:

第一,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十七節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里。」

第二,我們也沒有復活的盼望了,惟有等待與耶穌一樣永遠死亡。

第三,如果耶穌不是已經復活,他就不是在掌權,也不會第二次來到世界上,使徒信經里,列於「受難」、「埋葬」以後的一切字句都要刪去。

第四,基督教信仰不會像初期教會的信徒所相信的一樣,是與一位活生生的主,就是福音書所寫的耶穌相交。那時,福音書裡面所記載的耶穌只可以成為你心目中的英雄,但卻不能成為你的救主。

一個歷史事實

為要說明耶穌的復活是歷史事實,使徒信經實在去把日子算過--「第三日」。按古時的日子計演算法,主後約三十年,耶穌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那天算作第一天,直至第三天,在巴勒斯坦的首都耶路撒冷,耶穌復活過來,留下一個空的石墳,從此以後,死亡就給戰勝了!

我們能否肯定說這是真實的事呢?是真實的。我們有很充分證據。墳墓是空的,卻無人能夠拿出屍首。以後一個多月里,門徒經常意想不到便遇見復活的耶穌,而且還是一群人同時看見他(最少兩個人,最多五百人)。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所見的不可能是幻覺。

那些門徒肯定自己所看到復活的基督不是幻覺,不但如此,他們雖然面對嘲笑、逼迫,甚至生命危險,仍然樂此不疲地宣講耶穌復活的事實。他們的行為,對當時流傳的一個惡意謠言,說門徒偷耶穌的屍體(太廿八11--15),提出一個最有力的反證。

第一世紀直到今天,基督教教會的經歷與耶穌復活的信仰都是互相一致的,因為復活的主確實在生命窄路中「與我同行,與我談心」。基督徒因著與這位復活的主相交,才能真正的認識到信仰的實體。

慕爾教授(Prof.C.F.D.Moule)說得好:「假如我們不承認耶穌復活是歷史事實,就等於連拿撒勒人民曾經出現在歷史上的事實也否定了,但後者卻很明顯是記載於新約聖經里的。若真是這樣,我請問那些非基督徒的歷史家,我們應該用什麼東西去填補這兩個歷史上的空洞呢?」假如耶穌的復活不是客觀的歷史成因,也就不會有現在的歷史結果。

面對證據

有一位基督徒在一次公開辯論中,指出他那位懷疑的對手要具備比他自己更大的信心。他說:「面對證據,我不能相信耶穌沒有復活,而事實上,他的確復活了!」真的,不信耶穌的復活比相信耶穌復活更困難,而且困難得多。你明白嗎?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和復活的救主,和贊同那會經懷疑過的多馬說的「我的主、我的神」,實在是一種超越理性的行為。可是,當你面對證據的時候,人所做,唯一最合理的事情,就是這樣讚歎了。

耶穌復活有什麼意義?

耶穌的復活有什麼意義呢?一言以蔽之,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羅一4),證實了他的義(約十六10),顯示了他勝過死亡(徒二24),保證信徒得蒙赦罪、稱義(林前十五17,羅四25),以及將來複活(林前十五18);並且使信徒過著復活的生活(羅六4)。奇妙極了!不錯,耶穌的復活,的確給人帶來空前最大的盼望。

經文研讀

耶穌的復活約二十1--18

林前十五1--28

思想和討論的題目

假如耶穌沒有復活,基督教信仰會有什麼不同?

有什麼證據支持耶穌的復活?

為什麼作者認為相信耶穌的復活是「唯一最合理」?你贊同他的說法嗎?

12

他升到天上

信經「他升到天上」,是回應耶穌所說的「我要升上去」一句話(約二十17;比較約六62)。「到天上」一句是重述天使在耶穌升天時所說的「離開你們被接升天」這句話(徒一10)。但「天」是什麼呢?是指天空或是外太空呢?使徒信經是否說耶穌是第一位太空人呢?不,使徒信經和聖經說的是另一回事。

天是什麼意思?

聖經的「天」。有三個意思:一,是指神那無限和自存的生命。根據這個意義,我們可以說,神是永遠居住在「天」上的即使地球不存在。二,指天使和人類分享神生命時的狀態,不論是今生淺嘗到的滋味,或是來生豐豐滿滿的飽嘗。根據這個意義,我們說基督徒一切的賞賜、財寶和基業都是在「天」上的,而「天」就是基督徒最後盼望的總歸。三,是指天空,因為天空是在我們上面,是我們所認識的一切事物中,最接近「無限」的東西,所以象徵著神永恆的生命所佔據的時間和空間,就如彩虹象徵著神永恆的約一樣(創九8--17)。

聖經和使徒信經宣稱,耶穌復活後四十天,他以一種新穎但重要的方式升上天,就是升到上面所講第二種意義的「天」去。「坐在全能的父右邊」的意思是,憑著父神的名義和全能統管萬有,為他的子民謀求長遠的好處。「在神的右邊」,不是指天庭寶座實際位置的右邊,而是指帝王的權柄(參看徒二33以下,羅八34,弗一20,來一3、13,十12,十二2)。以弗所書四章十節說他「遠升諸天之上」,是指他回復道成肉身以前,不受任何受造物拘限的生命;「要充滿萬有」,是指他在任何地方都施行他的王權;「升上」,表示他已得到無比的尊榮和能力。

升天

那麼,究竟耶穌當時升天實際的情況又是怎樣的一回事呢?當然並不表示他變成了太空人,乃是要給門徒看一個神跡,正如他變像時所作的。魯益斯(C.S.Lewis)給我們描寫當時的情況:「他們首先看到耶穌急促地垂直向上移動,然後看到一片模糊的光(大概就是聖經所說的雲),跟著就什麼都看不見了。」換句話說,耶穌被提到上文所講第三種意義的「天」上去,然後作王,直到末日的大審判。不過以親身上升的行動,讓門徒親眼見到。我們不要為此覺得奇怪,因為不論是往上升、向下移、向側移、漸漸模糊或突然失蹤,耶穌總要透過其中一種方式被提的,那一種最能表達耶穌從此在榮耀中作主的就是最好的方式。耶穌升天所帶給我們的信息就是「救主耶穌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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