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研究現狀及其重構

當代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研究現狀及其重構 來源:中國書畫網 作者:謝建軍 責編:董世忠

 

東晉 王羲之 蘭亭序

  觀察和分析當代書法美學研究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把書法美學作為一個理論體系來研究;二是把書法美學作為一個學科體系來研究。如果把書法美學作為一個理論體系來研究,則必須符合理論體系的固有屬性;如果把書法美學作為一個學科體系來研究,則除了有理論體系的特點之外還必須考慮教育對象的基本屬性,也就是說必須圍繞教育對象的知識構成來建構整個書法美學學科體系。這樣兩個角度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書法美學的理論體系著重書法自身的本質構成,而書法美學的學科體系則更注重受教育者自身的知識系統。作為理論體系的書法美學,應該具備歷史和邏輯相結合以及邏輯自洽性的特點,並且是學科體系的重要內容和基礎,對科學建構學科體系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基於此,並且在分析當代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研究現狀的基礎上,認為書法美學理論體系應該包括兩類四部分:兩類即書法美學史和書法美學理論;四部分即書法美學史、書法美學原理、書法美學文化和書法美學技法。書法美學原理、書法美學文化和書法美學技法是書法美學理論的進一步展開。這樣一種分類方式既體現了書法美學理論體系在歷史和邏輯上相結合的基本屬性,也展現了書法美學理論邏輯上的內在結構。書法美學史是書法藝術在美學層面上的觀念形態史,它和以書法藝術作品為中心的書法藝術史相區別,兩者共同構成範圍更為廣闊的書法史。書法美學原理是書法美學理論在美學層面上內在質的規定性,是書法美學理論的核心成分,也是連接書法美學文化和書法美學技法,連接美學主體和美學客體之間的橋樑。書法美學文化是對書法美學觀念形態構成的外在原因分析,是中國傳統文化在書法美學領域的延伸和實踐化。書法美學技法是美學觀念現實化的載體和途徑,直接影響書法藝術的創作與實踐。下面逐一展開梳理與分析。

東晉 王獻之

  一、當代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研究現狀

  中國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建構應該說是近代以來的事情,中國古代也有一些書法理論家在論及書法美學的時候自覺或不自覺地在形式框架下做到了邏輯上的自洽性,以及理論體系的發展性。但是中國古代的書法研究更重視歷史的研究,理論的邏輯性不太強,這與中國傳統的思維方式息息相關。中國傳統的思維方式更多是意象思維、詩性思維和德性思維,所以邏輯上的明晰性和理論體系上的邏輯自洽性明顯不夠。比如書法品評的理論,漢魏時期庾肩吾的《書品》到唐代張懷瓘的《書斷》在書法品次上體現了歷史的發展性,都分為三個層次,九個品次,而且張懷瓘的理論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但是為什麼作這樣的劃分,甚至什麼叫做「神」、「妙」、「能」?以及這些概念之間是什麼樣的邏輯關係,張懷瓘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表現出邏輯上的模糊性。再如唐朝虞世南的《筆髓論》,其文獻體系包括:敘體、辨應、指意、釋真、釋行、釋草、契妙,這種框架似乎也看不出它們之間內在的邏輯關係。像這樣的例子可以舉出很多。站在歷史的角度而言,這些都是書法理論體系發展的不同歷史環節,我們不能用現在的學術眼光來看待歷史上已經存在的書法理論,而只能用批判的發展的眼光來汲取曾經的書法理論源泉。當代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研究則在體系建構方面作了深入的探索和應有的貢獻:一方面是專門就書法美學的理論體系問題做出自己的研究和判斷;另一方面是很多學者的理論研究都可以納入到書法美學史、書法美學原理、書法美學文化和書法美學技法的研究中來。

林散之

  關於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建構,其側重點是從整體的角度來研究書法美學的應有內容,並探討他們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如葉秀山、熊秉明和金學智的研究就明確把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建構作為其研究對象。葉秀山認為,書法美學理論體系分為三個部分:書法藝術的心理學觀、社會學觀和哲學觀。書法藝術的心理學觀解決的是個體和書法藝術之間的關係問題;書法藝術的社會學觀解決的是群體和書法藝術之間的關係問題;書法藝術的哲學觀解決的是人的存在和書法藝術之間的關係問題。書法藝術的心理學觀是透過個體心理現象來理解書法藝術的本真狀態。其核心問題是主體情感的再現和表現,其理論基礎是完形心理學和精神分析學等。這樣,書法藝術就可以被理解為主體情感的表現形式。書法藝術的社會學觀是透過社會群體來理解書法藝術的本真狀態。其核心問題是書法的起源,書法藝術的符號化以及書法藝術的社會功能。其理論基礎是社會學、歷史學、解釋學、符號學。在這一層面,書法藝術可以被理解為時代精神的體現。書法藝術的哲學觀是透過哲學領域關於人的存在的理解來規範書法藝術作為人的自由活動的基本屬性。在葉秀山看來,不管是分析哲學也好,還是現象學、解釋學、存在主義也好,最後都要歸結到人的存在意義上來。所以,從歷史的角度而言,藝術是人的自由精神和創造精神的體現。基於這樣一個思想,書法作為一門藝術是人自由存在的一種方式和意義。可以看出,葉秀山的書法美學體系充滿了思辨性、邏輯性和人性。[1]但這一體系也不是無懈可擊,儘管葉秀山非常重視書法藝術中的歷史問題,但是中國書學的理論成就、書法中的中國哲學精神如何體現,都是這一體系需要考慮的問題,而且也沒有把歷史和邏輯在體系中很好地整合起來。其次,不能說書法美學沒有終極定義,沒有確切內涵,屬於純思想領域的事,就否定其在實踐領域中的指導作用,或者根本就不給出定義。這種思想是不符合理論體系的基本屬性的。同時,葉秀山的書法美學研究完全是建立在西方美學和哲學的理論基礎之上,缺乏中國文化這一塊的構成要素。儘管如此,其理論研究成果對當前的書法美學還是具有重要的推動和借鑒意義。

陸機 平復帖

  其次,是熊秉明的書法理論體系。熊秉明的《中國書法理論體系》[2]認為古代的書法理論有六派:喻物派、純造形派、緣情派、倫理派、天然派、禪意派。六派的劃分體現了中西文化的結合,前三派的理論基礎是西方哲學,後三派是中國傳統的儒釋道理論。由於當前的書法理論研究基本上都是基於這種中西結合的方式,所以這一分類頗能代表書法理論研究的主導。實際上這一分類方法有嚴重缺陷,第一,書法美學與書法理論是有區別的,書法理論過於模糊,很多的研究都可以稱之為理論研究。而書法美學的研究是針對書法藝術美和審美的觀念系統,當然也可以稱之為理論研究,但是其研究有明確的研究對象,所以很有必要把書法美學和書法理論區分開來,或者可以稱之為書法美學理論。第二,「喻物派、純造形派、緣情派」和「倫理派、天然派、禪意派」處於不同的美學層次,前面屬於書法美學原理,後面可以歸納為書法美學文化。前面涉及書法美學本體論的追問,後面則是基於中國傳統文化的書法審美心胸論。所以,它們之間不能夠直接並列。第三,這一分類並不能體現作為理論體系的基本屬性,無法在邏輯性和開放性上達成統一。

  其三,是20世紀90年代初期,金學智出版了《中國書法美學》一書。該書基於70年代以來關於書法藝術本質的探討所出現的熱鬧局面,而提出書法藝術的「多質性」。希望對這樣一種探討進行一個總結和中和,以達到糾偏的目的,並進而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其本人關於書法美學的理論體系。在我個人看來,這本書的理論貢獻倒不在於「多質性」的提出,而是該書在編排體例上暗合了邏輯和歷史相統一的理論體系建構規律。該書前三編的內容屬於書法美學中的邏輯層面,而最後一編之中國書法美學思想史概觀則屬於歷史的層面。這樣一種編排不僅有邏輯的分析,而且還有歷史發展層面的闡述,從而使書法美學的研究具有歷時性和共時性相結合所體現出來的發展觀念,這樣就使書法美學的理論體系具有一種開放性的特點。不過該書在書法美學的邏輯起點上,以及前三編的邏輯安排上是值得商榷的。特別是由「多質性」所引發出來的關於書法藝術本質的多角度分析,在邏輯上尚需斟酌。作者似乎沒有在哲學層面上涉及到事物存在和發展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一與多」、「靜與動」、「常與變」的辯證關係。很簡單的一個道理,沒有「一」就沒有「多」,「一」所代表的是事物質的規定性,「多」則是事物存在的共時屬性和歷史發展過程中主體認識事物時所表現出來的歷史階段性。正因為假定了一個不變的「一」才會有「多」的現象的呈現,所以書法藝術的本質並不一定就是「多質」,而是單質存在與發展的多屬性、多角度、多階段。

沈周《聲光帖》,砑花箋紙本,縱23cm,橫40.7cm。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基於以上的分析,我個人提出了兩類四大塊的分類方法。關於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研究還散見於其他一些書籍和文章中,比如,鄭曉華的《古典書學淺探》、陳振濂的《書法美學》,但是他們的研究可以分別歸於書法美學史和書法美學原理的類別。

  二、當代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重構

  應該說,當代關於書法美學理論的研究非常豐富,並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但是在體系框架下並沒有得到很好的整合。書法美學理論的研究應該在完善且合理的體系框架之下逐步深入。下面就是在書法美學史、書法美學原理、書法美學文化和書法美學技法這樣一個理論體系架構之下,對當代書法美學理論研究的一個梳理和重構。

  書法美學史。書法美學史有別於書法藝術史,它是書法藝術在美學層面上的觀念形態史。書法美學史在當代的書法研究中並不佔據主流,相對於書法藝術史略顯薄弱。師範類的書法教學中,書法美學史也不是重要的課程內容。因此,很有必要加強這方面的研究,普及書法美學史知識。書法美學史的專著主要有這樣一些:陳方既、雷志雄著《書法美學思想史》、蕭元著《書法美學史》、鄭曉華著《古典書學淺探》、姜澄清著《中國書法思想史》、何炳武著《中國書法思想史》等。書法美學史的研究一般以中國古代的書論文獻作為主要研究對象,輔之以書法藝術作品,就書法美學的觀念形態梳理出歷史發展規律。目前關於書法美學史的研究很容易陷入把朝代更替作為書法美學史分期的窠臼,或者是以晉人尚韻、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態、清人尚朴的書法藝術作品的朝代特徵來代替書法美學史的研究,這些都不一定可取。書法美學史的研究要以書法美學核心概念和核心命題的內涵演變作為其研究內容的主幹,這應該是今後書法美學史研究的一個發展方向。鄭曉華的《古典書學淺探》儘管是研究書論文獻中的美學思想,實際上還是歷史學的研究方法,突出了書學的發展歷史。其貢獻是給出了一個書法美學的理論體系框架,並總結了書學思想轉變的關鍵時期所表現出來的一些基本特徵。如認為古典書學理論由關於藝術目的的理論、關於藝術實踐的理論和關於藝術批評的理論構成,並且都建立在中國傳統文化之儒釋道的基礎之上。給出理論體系是為了把歷史研究和邏輯研究很好的結合起來,很遺憾,《古典書學淺探》在這一點上並沒有貫徹始終。陳方既、蕭元、姜澄清、何炳武等書法美學史的研究則缺乏理論體系的建構,對歷史發展中書學思想的把握平鋪直敘。由此可以看出,中國書法美學史的研究還有很大的進展空間,其中最為缺乏的是歷史哲學的觀念,也就是中國書法美學史應該「為什麼寫?如何寫?寫什麼?」的根本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葉朗在《中國美學史大綱》中關於美學史的研究對象及其研究方法問題對我們研究書法美學史具有重要的理論借鑒作用。他認為:「一個時代的審美意識,一方面比較分散地表現在這個時代的大量的文學藝術作品中,一方面又比較集中地表現在這個時代的若干美學理論著作中。因此,一個民族的審美意識的歷史,表現為兩個系列:一個是形象的系列,如陶器、青銅器、《詩經》、《楚辭》等等;一個是範疇的系列,如『道』、『氣』、『象』、『妙』、『意』、『味』、『神』、『意象』、『風骨』、『氣韻』等等。研究形象系列的,是各門藝術史,包括文學史。研究範疇系列的,是美學史。」[1]很顯然,書法美學史的研究對象完全可以引入美學史的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並且成為美學史的一個次位學科。

南宋 文天祥

  書法美學原理。書法美學原理是書法美學研究的主體,探討線條構成中的基本美學屬性以及審美規律,是書法藝術在美學層面上內在質的規定性。當代書法美學的研究借鑒了西方美學中時間和空間、再現和表現的美學概念,對中國書法藝術中所表現出來的線條美感以及主體和線條之間的審美關係作了比較深入和細緻的分析,取得了重要的理論成果。以邱振中和陳振濂為代表,基本上體現了當代書法美學原理研究的水平。邱振中就書法美學領域的筆法、章法、形式美學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筆法中平動和絞轉的分析,不僅對書法線條運動狀態作了基本的概括,並且通過這一分析解釋了書體演變的歷史現象。章法中引入中軸線的分析方法,為章法的空間分析提供了堅實的原理支撐。線條的形式美學分析,嚴格區分了形式的物理性質和生理心理性質,把線條的形式美學作為主體情感表現和實體線條之間的中介,通過對線條形式的美學研究,提出了書法習練的一些基本原理。這些內容構成了邱振中書法美學研究的主體。陳振濂在《書法美學》一書中則直接提出了書法美學體系的建構問題,並針對書法美學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書法美學在美學研究中的地位、以及與其他一些藝術門類美學之間的關係進行了分析和說明。應該說陳振濂的研究對書法美學體系的建立與促進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由於書法美學是一門理論性很強的學科,不僅要研究中國古代的書學理論,而且還要有堅實的中西方哲學美學基礎,所以很多學者都不敢輕易涉足這一領域,使得中國書法美學的研究一直處於薄弱環節。所以,陳振濂的貢獻是不言而喻的。由於每個人的知識背景和理論思維不一樣,在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建構上會存在很多爭議的地方,這正是書法美學理論研究前進的動力。我們應該提倡更多的學者投入到這一領域中來。就陳振濂的《書法美學》而言,我認為其研究成果屬於書法美學的原理層面,其研究方法也是引入了線條的時空美學屬性分析以及美學形式的情感與表現問題。結合邱振中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出,書法美學原理的研究基本上是從線條的時空美學構成和線條形式美學的情感與表現這樣兩條主線而展開。我個人認為這兩條線索應該是書法美學原理研究的主體,是書法美學原理研究的核心內容。

張海書法

  書法美學文化。書法美學文化是書法美學觀念形態存在的外因與根據,或者說是書法作為一門藝術在觀念形態上的社會歷史土壤。書法美學文化的提出,對應了葉秀山所謂的書法藝術之社會學觀。不可否認,藝術家所在的社會歷史土壤醞釀並影響到一門藝術的存在,但它僅僅作為一種外在因素而存在,藝術的發展畢竟還有其內在的質的規定性,否則藝術就不會作為藝術而存在。書法美學文化實質上就是探討書法藝術觀念形態上的社會歷史土壤問題。一般而言,文化的內涵包括心理、制度和器物三個層面。在我看來,文化就是一種原始的思維方式,是一種思維基因,並影響到一個文化群體的共同行為。因為心理、制度和器物都是思維基因的行為衍生物。所以文化的研究要找到這一決定群體行為的思維基因,就像庫恩的「範式」、黑格爾的「絕對理念」一樣。目前,關於書法美學的文化研究主要是從宏觀的角度來研究儒釋道文化對書法美學、書法藝術的影響,過於寬泛。我們要從思維基因的源頭釐清文化的真正內涵,避免過於寬泛地探討文化和書法美學之間的關係問題。這不僅是書法美學的任務,更是文化學者的任務。如《周易》中的「意象」思維、「陰陽」學說,道家之「道」的學說,都可以作為思維基因來研究其與書法美學的關係。而且還必須進一步把文化落實到具體的技法和原理上面去。否則,關於書法文化的探討永遠只會是空中樓閣。北京大學學者王岳川提出「書法文化」或「文化書法」的概念,希望把書法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典型符號來看待,固然有其重要意義,但到底什麼是「文化書法」似乎還是不夠清楚。因為書法本來就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實踐化,這是不言自明的,也不需特別提出,只是當前的書法藝術創作出現了一些不怎麼好的趨勢,所以文化問題才顯得很重要。「文化書法」概念是針對西方文化對中國藝術的影響,特別是後現代藝術對中國書法藝術的影響而出現的背離中國書法藝術應有之義的傾向所提出的。就此而言,我認為「文化書法」是很有必要的,而且北京大學的書法研究所也在踐行這一思路,希望加強書法文化方面的研究和推廣。但是也不能因為文化的重要性而迴避西方哲學、西方美學、西方的現代藝術對中國書法的影響,這一交流和碰撞是不可避免的,關鍵是不要曲解西方的東西,把一些垃圾的東西作為正品頂禮膜拜。所以,我們在做好中國書法美學文化研究的同時,也要加強對西方哲學、西方美學和西方藝術的理解和研究。特別是要避免對西方的東西一知半解,胡亂引用一些時髦概念,在書法美學的研究和書法藝術的創作中隨意運用,自己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還自以為走在時代的前列。這種現象一定要杜絕,一定要堅決批判。什麼在女人體上寫字,寫一些自己都不認識的字,拼湊一些東西也是書法創作,這些東西已經背離了書法藝術的本質,不妨把他們掃入行為藝術的行列。

王珣 伯遠帖

  書法美學技法。書法美學技法是書法美學歷史和邏輯在實現中的統一,是美學觀念現實化的載體和途徑。就這一觀點而言,應該說書法美學技法才是最難以把握的部分,不是任何稍微有點書法實踐經驗的人都可以公開發表自己看法的。現實情況是,略有知曉的書法工作者都希望首先在這方面有所建樹,因此,大量的書籍都是這種技法一類的,其實他們低估了技法的理論含義。要使書法技法成為正真的技法,必須體現書法美學歷史和邏輯的統一,也就是要深入研究書法美學史和書法美學文化、書法美學原理等基礎學科,並基於深刻的理解和認識才能構築起對技法完整而又清晰到位的分析。邱振中關於書法的一些練習[1],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嘗試。所以,最有理論和實踐基礎的人才有資格去編寫所謂的技法書籍,而且技法的書籍編寫還要涉及書法美學教育問題。因此,寫過幾天字的人不要輕易涉足這一領域。

清 趙之謙

  由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書法美學史、書法美學原理、書法美學文化、書法美學技法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共同構建起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大廈。當前關於書法創作、書法教育中所表現出來的文化和技法之爭,其實並不存在矛盾,因為它們之間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而在書法美學理論體系的構成中又是相輔相成的。文化是書法美學的外圍環境、社會歷史土壤,技法是書法美學實踐化的必經環節,兩者之間還需要依靠書法美學原理來整合。否則,單純地強調文化,則使書法藝術如空中樓閣無法立腳;單純地強調技法,則使書法藝術不能高屋建瓴以體現人的情感和智慧。所以書法美學原理、書法美學文化、書法美學技法是一個有機整體,共同形成書法美學理論的核心內容,然後和書法美學史整合,就構成了具有內在邏輯自洽性,體現歷史和邏輯相統一,具備開放性特徵的書法美學理論體系。

熊秉明書法

  參考文獻

  邱振中:《書法的形態與闡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陳振濂:《書法美學》,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叢文俊:《書法史鑒——古人眼中的書法和我們的認識》,上海書畫出版社,2003年版。

  熊秉明:《中國書法理論體系》,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金學智:《中國書法美學》,江蘇文藝出版社,1994年版。

  王岳川:《書法文化精神》,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鄭曉華:《古典書學淺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

  葉 朗:《中國美學史大綱》,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易中天:《破門而入——美學的問題與歷史》,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葉秀山:《說寫字——葉秀山論書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劉綱紀:《中國書畫、美術與美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葉朗主編:《現代美學體系》,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上海書畫出版社編:《歷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2007年版。

  上海書畫出版社編:《20世紀書法研究叢書.文化精神篇》,上海書畫出版社,2008年版。

  黃映愷:《二十世紀書法美學的建構與反思》,浙江大學博士論文,2007年5月。

  [1] 葉秀山的書法美學觀點參見其著作《說寫字——葉秀山論書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 熊秉明:《中國書法理論體系》,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1] 葉朗:《中國美學史大綱》,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頁。

  [1] 參見邱振中《中國書法:167個練習——書法技法的分析與訓練》,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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