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激發試驗在藥物超敏反應診斷中的應用
06-23
藥物激發試驗在藥物超敏反應診斷中的應用
孫晨 王華
作者單位: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皮膚科,兒童發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藥物超敏反應是指由變態反應機制介導的藥物不良反應,依據發病潛伏期分類:將用藥1 h內發生的稱為速髮型藥物超敏反應,是IgE介導的Ⅰ型變態反應;用藥1 h後(通常數天甚至數周)發生的稱為非速髮型藥物超敏反應,主要是T淋巴細胞介導的Ⅳ型變態反應。藥物超敏反應的臨床診斷存在兩個問題,真正藥物過敏者由於合併用藥多而無法明確致敏藥物使得極易複發;可疑藥物過敏者由於被貼上終身藥物過敏的標籤,限制了臨床用藥選擇而增加治療成本,而大部分此類患者並非真正對藥物過敏。我國藥物超敏反應的臨床診斷主要依靠病史和少數實驗室檢查,會不可避免地造成漏判和誤判。藥物激發試驗是確診和除外藥物過敏診斷的金標準,也是提供可替代藥物安全有效的方法。國際上藥物激發試驗的操作方法尚未統一,目前的共識認為,在常規單日口服激發的基礎上,使用長時程連續激發可以提高診斷的陽性率。藥物激發試驗的陰性預測值高達90%以上,其安全性也很高,即使是兒童的長時程連續激發,陽性反應幾乎均為出疹或蕁麻疹/血管性水腫,反應輕、易控制。諸多關於其診斷價值、安全性和患者接受度的研究結果提示可以進一步開展研究,以期獲得更安全和準確的操作方法。
DOI:10.3760/cma.j.issn.1673-4173.2016.04.009
《國際皮膚性病學雜誌》,2016,42(4):23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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