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生集體下跪事件 官員被指不解民眾艱難

2010年05月19日04:15新京報

  是不是可以說,若對「下跪」置之不理,都可以像庄河市那樣,對「冷血官員」進行問責?而同樣,如果能夠這樣做,「下跪」將會越來越少。

  廣東化州新安鎮梅子坑村因與鄰村發生耕地糾紛,引發衝突,梅子坑有6村民被以故意傷害罪刑拘。日前,近百村民在化州市政府門前長跪,一個小時沒人理會,被指「在這裡下跪也沒有用」。7個披著「冤」字白衣的村民跪在最前面,而當時天正下著雨。(5月18日《南方農村報》)

  本以為庄河市的千人下跪,跪掉了一個「冷血市長」孫明,今後民眾想見市長會容易點,哪知仍然如此。看了整篇報道,心中揮之不去的疑問是,現代社會民眾想見一面市長,為何會如此困難?前幾天,還發生了湖北公安縣數百名教師集體下跪縣政府的事件。這種下跪背後的潛台詞是,我承認你權力的強大,但期望你迫於道德或輿論壓力,能傾聽弱者的聲音。

  在現代社會,民眾通過公開自己的訴求,喚起地方政府和社會的關注與決斷,本來是現代社會實現治理的方式。民眾正是用這種方式參與到公共事務中的。他們通過對自己負責,達成對組織和國家的負責。這種參與熱情,理應受到保護,地方官員也理應做到與之呼應。當訴求能在公共空間得以聲張時,民眾才可能實現與政府和社會的互動。從這種互動中,民眾感受到的也是社會機制在向積極方向轉變。

  但實際情況常常並非如此,一些地方官員已喪失了與公民對話的能力,他們一看到民眾要求對話,首先感到的是緊張與恐懼,根本沒把協商解決問題,看作是政府治理社會的有效方式。所以,即便民眾在雨中以屈辱的方式集體下跪,這些地方官員也還是冷眼旁觀,不體恤民眾艱難。

  就轉型期的今日中國而言,現在需要的是對非暴力的社會抗爭事件建立常態的制度認同,使民眾因社會不公引發的各種矛盾,能被正常化解在社會機制中。只有這樣,社會才能不總是搖擺在暴力潛伏或爆發的兩極之間,也才能迫使地方政府建立高水平的協商機制,使民眾與政府官員的對話,自然而然地步入民主法制化的軌道。

  必須認識到,每一次社會抗爭事件,哪怕是屈辱的「集體下跪」,也是社會朝向希望的努力。不能把社會抗爭和維穩對立起來,而是要和維護民眾權益統一起來,重新調整和界定政府與社會的關係,重新審視政府治理的原則和動機,真正實現和社會各類群體、組織的良性互動,這樣才能達成多元化的社會治理方式。在這個過程中,一旦民眾形成了普遍的制度認同,也就意味著社會自治機制初具雛形了。

  由此,是不是可以說,若對「下跪」置之不理,都可以像庄河市那樣,對「冷血官員」進行問責?而同樣,如果能夠這樣做,「下跪」將會越來越少。 葉匡政(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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