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人性自私的最高境界

特別提示:本文綜合了索達吉堪布 官方博客兩篇博文。

一切都是為了「我」,不是為了愛

戀人間的關係十分微妙,若只看今生,不了解前世,很多現象都難以解釋。按佛教的觀點,你對某人一見傾心、情有獨鍾,這絕非是一種偶然,而是源於前世的宿債——對方要麼是來討債的,要麼是來還債的。

如果對這種因果一概否定,在面對感情問題時,就會遇到許多困惑。

現在不少人動不動就山盟海誓,但實際上,他們承諾得再動聽,最愛的還是自己。對方讓自己快樂了,就願意跟他朝朝暮暮;假如對方背叛了,便會因愛生恨。

香港有個新聞﹐一對情侶,女的說要分手﹐男的不肯,就殺死了女友。他用尖刀在她的心臟狂插十幾下﹐再砍下了她的頭。事後記者問:「她已經死了,為何還要砍下她的頭?」他冷冷地回答:「我要確定她真死了。」

有人說過:愛情,是人性自私中的最高境界。所有愛情都是「我」愛你,因為有「我」,才有愛。一切都是為了「我」,不是為了愛。

只要有求,註定是苦

常言道,有求則苦。過於執著一個人,痛苦就會不斷降臨。《正法念處經》也說:「若人貪著欲,眾苦常現前。」

從前有一個富人,時時被痛苦折磨著。他四處尋找快樂,問了很多人,誰也沒能力給他答案。後來有個老人告訴他:「若能找到世上最快樂的人,把他的襯衣要來穿上,你就會得到快樂。」

他用盡一切方法打聽,得知深山裡有個修行人,境界不錯。富人千辛萬苦找到了他,問:「你是世上最快樂的人嗎?」

修行人答道:「算是吧,我記不起來有什麼痛苦。」

富人迫不及待地說:「那你可否把襯衣賜給我?」

修行人指了指赤裸的上身,哈哈大笑:「我什麼衣服也沒有啊。」

富人頓然醒悟,原來,無求才是最大的快樂。

或許有人不太理解:「一無所有的話,怎會有快樂可言?什麼都有,才快樂。」但事實恰恰相反:不管是愛情還是地位、財富,當你沒有的時候,總在幻想有了它的美妙,可一旦你真正擁有了,才知道就這麼回事,新的麻煩反而一個個接踵而來。

儘管如此,人們的貪慾仍沒有止境。為了不同的目標,一直追追追,永遠沒有滿足之時,這種追求就是痛苦。

——廈門大學演講《問佛,情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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