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孕婦用抗生素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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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用抗生素的選擇發布日期:2008-09-28 來源: 點擊:1959

孕婦作為特殊的人群,其用藥受到特別的關注。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根據藥物對胎兒的致畸情況,將藥物對胎兒的危害程度分為A、B、C、D、X五個等級。A級:在妊娠3個月的婦女中未見到對胎兒危害的跡象(並且也沒有對其後6個月的危害性的證據),可能對胎兒的影響甚微。B級:在動物繁殖期研究中(並未進行孕婦的對照研究),未見到對胎兒的影響。在動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現有副作用,這些副作用並未在妊娠3個月的婦女得到證實(也沒有對其後6個月的危害性的證據)。C級:在動物的研究中證明它對胎兒的副作用(致畸或殺死胚胎),但並未在對照組的婦女進行研究,或沒有在婦女和動物並行地進行研究。本類藥物只有在權衡了對孕婦的好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之後方可應用。D級:有對胎兒危害性的明確證據,儘管有危害性,但孕婦用藥後有絕對的好處(例如孕婦受到死亡的威脅或患有嚴重的疾病需用它,而用其它藥物雖安全但無效)。X級;在動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兒異常。或根據經驗認為在人和動物是有危害的。在孕婦應用這類藥物顯然是無意的。本類藥物禁用於妊娠或將妊娠的患者。 根據以上美國FDA的妊娠期藥物安全性的等級,將部分抗生素分類如下: A級:無。 B級: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β—內醯胺酶抑製劑、安曲南、美羅培南、厄他培南、紅霉素、阿奇黴素、克林黴素、磷黴素、兩性黴素B、特比萘芬、利福布丁、乙胺丁醇、甲硝唑、呋喃妥因。 C級:亞胺培南—西司他丁、螺旋黴素、克拉黴素、氯黴素、萬古黴素、磺胺—甲氧苄啶、氟喹諾同酮類、利福平、異煙肼、吡嗪醯胺、氟胞嘧啶、利奈唑胺、唑類抗菌葯。 D級:氨基糖苷類、四環素類、妥布黴素。 X級:利巴韋林、乙硫異煙胺。 由於抗生素對胎兒的不良影響,孕婦在妊娠過程中一定要謹慎選擇抗生素。臨床上一般把孕期用抗生素分為可以用、慎用和禁用三大類。 1.孕期可以選用的抗生素 1.1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 此類抗生素的作用原理是阻礙細菌細胞壁的合成,而哺乳類動物無細胞壁,所以不致胎兒畸形,且對人體的副作用小。 1.2大環內酯類抗生素 該類抗生素為抑菌劑,對一般的呼吸道感染以及支原體、衣原體、弓形體等有效,且毒性低、變態反應小,是孕期可安全使用的抗生素。 2.孕期需慎用的抗生素 2.1甲硝唑過去認為孕期應盡量避免使用,現被美國FDA歸為B類孕期用藥,不增加胎兒致畸的危險性,孕婦可以使用,但妊娠頭3個月盡量避免使用。 2.2局部用真菌葯,如克霉唑栓、咪康唑栓,最好不要在孕期頭3個月內陰道使用,因為這時胚胎還未發育完全,陰道塞藥容易引起流產,妊娠後期使用比較安全。 3.孕期需禁用的抗生素 3.1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有耳、腎毒性,會引起新生兒聽力障礙。 3.2氯黴素可通過胎盤在體內蓄積,會引起新生兒呼吸不全、全身發青、腹脹等為特徵的「灰嬰綜合征」。 3.3磺胺類葯可造成新生兒核黃疸。 3.4四環素可影響胎兒骨骼發育不良及導致牙齒變灰變黃(俗稱「四環素牙」)。 3.5喹諾酮類抗生素可引起年幼動物關節病變並影響軟骨發育。 3.6口服抗真菌藥物,如酮康唑、斯皮仁諾等經動物實驗有致畸作用,故孕婦禁用口服抗真菌葯。 孕婦選擇抗生素時,應權衡利弊,根據感染的程度、不同的妊娠期,合理選擇抗生素的用量和持續時間,並在應用藥物前仔細閱讀藥品的說明書,以說明書記載為依據,盡量把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母嬰安全。(俞寧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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