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如何進行調查取證?
當今社會,有太多的婚外情發生,這不僅讓人身心疲憊而且讓人黯然傷神,在調查中發現53%以上的離婚案件都是由於出現了婚外情而導致的,那麼在離婚訴訟中怎樣保護受害方的合法權利就成為非常重要的問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求我們必須舉出存在婚外情的證據,但是這種離婚調查取證的證據是不好取得的,那麼又該如何進行離婚調查呢?
法律上明文規定:在合法的前提下偷拍偷錄的證據可以作為證據在法庭上使用。
「婚外情」等情形下的離婚調查取證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應當注意搜集以下關鍵證據:
一是"保證書」、"悔過書」等,婚外情調查突然被曝光,一方無奈之下寫下保證書、悔過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況下會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筆錄將會成為重要證據;
三是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作出處理的書面材料也是一類重要證據;
四是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簡訊、電子郵件等均應先予以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五是照片、錄音錄像等,但這裡要提醒各位當事人,此類證據一定要採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則將無法作為證據使用。
另外,如果需要以「婚外情」調查取證所獲得的證據作為法庭證據來使用。還需要注意兩個問題。
1.離婚調查所獲得的「婚外情」證據等婚姻過錯證據是否有法律效力。
取得合法的離婚證據是需要花費很大功夫的;目前市面上很多私家偵探公司或婚姻調查公司所提供的證據比較單薄,甚至無法成為法定證據,不能使用在離婚案件中,這就造成了很多委託人花錢而沒有辦事的產生;究其原因,是當事人的問題的;因為既然是離婚法律服務,卻偏偏去找一幫不懂法的人去處理,這個問題在我們接手的案件中時有發生;很多當事人再次委託律師調查取證;
2.本身案件是否符合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定標準。
不是任何一起婚姻不忠時間都能獲得離婚財產分割上的保護,這是有標準的;有的出軌行為在法律範圍內是不能構成過錯的,這些問題在我們所接待的客戶中我們不斷予以解釋,很多婚姻調查是很難透徹的予以解釋的。
推薦閱讀:
※如何進行背景調查
※糖尿病足嚴重時須截肢?糖尿病患者如何進行足部護理?
※如何進行有效的防守
※岳飛像緣何進了關帝廟?
※解密銷售心理和技巧,如何進行有效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