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三公」支出,須改進預算體制
每日一評
多年的「三公消費」難治,以及「三公經費」公開中存在的問題,歸根到底還在於目前的預算體制不完善,監督不到位
截至7月底,在90多個中央部委中,已有88個公布了去年的「三公經費」,另外,北京、上海等地亦公布了市一級「三公經費」使用情況。
從已公布的中央部委、地方「三公經費」看,有這樣幾個明顯特點:一是「三公經費」總體偏高,多數部門2010年的「三公經費」都超過一億,海關總署超過5億元,國稅總局甚至超過21億元;二是除審計署等少數部門外,多數部門公開的數據過於簡略,缺乏相應的解釋與說明,不具備專業知識的普通百姓很難看得懂、看得清;三是「三公經費」中用於公車消費的佔大頭,2010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決算支出為94.7億元,其中公車支出61.69億元,占整個「三公」經費的六成以上,北京市的「三公經費」數據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也高達9.1億元,佔到「三公經費」的八成左右,可見公車改革之難。
首先應該肯定,儘管還有一成多中央部委到現在未公布「三公經費」決算支出狀況,而且已公布的部委中也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畢竟已經開了個頭,如果考慮到去年還有一些部門以機密為由對公民申請其公布經費使用情況加以否決,在僅僅一年不到時間,「三公經費」就向社會公開,並將很可能成為制度慣例,這個進步是值得肯定的。
不過,目前的「三公經費」公開還處於「初級」階段,為了更好地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同時也為了使問題得到解決,「三公經費」公開僅僅停留在此水平是不行的。從「三公經費」看,它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公開的方式、時間等不能很好地滿足公眾的需求;二是不合理的「三公經費」太多,超出政府部門履職的需要。
從政府部門履職和運轉角度而言,一定的「三公」支出是需要的。若這個支出有助於改善政府部門的服務,哪怕因此多花一點,想必公眾都不會有太大意見。但目前的「三公」消費,很多與政府部門的履職和服務並沒有多少關係,而是用於政府部門自身的「非生產性」消費,用於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的福利。這從公車費用占「三公經費」比例之高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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