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解讀16: 致虛極
16章 致虛極 致虛極,守靜篤①;萬物並作②,吾以觀復③。夫物芸芸④,各復歸其根。歸根⑤曰靜,靜曰⑥復命⑦。復命曰常⑧,知常曰明⑨。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⑩,容乃公,公乃全⑾,全乃天⑿,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譯文】:儘力使心靈的虛寂達到極點,使生活清靜堅守不變。萬物都一齊蓬勃生長,我從而考察其往複的道理。那萬物紛紛芸芸,各自返回它的本根。返回到它的本根就叫做清靜,清靜就叫做復歸於生命。復歸於生命就叫自然,認識了自然規律就叫做聰明,不認識自然規律的輕妄舉止,往往會出亂子和災凶。認識自然規律的人是無所不包的,無所不包就會坦然公正,公正就能周全,周全才能符合自然的「道」,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長久,終身不會遭到危險。
【注釋】:①致虛極,守靜篤:虛和靜都是形容人的心境是空明寧靜狀態,但由於外界的干擾、誘惑,人的私慾開始活動。因此心靈蔽塞不安,所以必須注意「致虛」和「守靜」,以期恢復心靈的清明。極、篤,意為極度、頂點。 ②作:生長、發展、活動。 ③復:循環往複。 ④芸芸:茂盛、紛雜、繁多。 ⑤歸根:根指道,歸根即復歸於道。 ⑥靜曰:一本作「是謂」。 ⑦復命:復歸本性,重新孕育新的生命。 ⑧常:指萬物運動變化的永恆規律,即守常不變的規則。 ⑨明:明白、了解。 ⑩容:寬容、包容。 ⑾全:周到、周遍。 ⑿天:指自然的天,或為自然界的代稱。 【解讀】:本章里,老子特彆強調致虛守靜的功夫。他主張人們應當用虛寂沉靜的發境,去面對宇宙萬物的運動變化。在他看來,萬事萬物的發展變化都有其自身的規律,從生長到死亡、再生長到再死亡,生生不息,循環往複以至於無窮,都遵循著這個運動規律。老子希望人們能夠了解、認識這個規律,並且把它應用到社會生活之中。在這裡,他提出「歸根」、「復命」的概念,主張回歸到一切存在的根源,這裡是完全虛靜的狀態,這是一切存在的本性。 以往人們研究老子,總是用「清靜無為」、「恬淡寡慾」這幾句話概括老子的人生態度。但從總體上看,老子比較重視清靜無為,主要是就治國治世而言的政治用語,不完全指修身的問題。這一章並不是專講人生,而是主要講認識世界,當然也包括認識人生。但無論是認識人生哲理,還是認識客觀世界,其基本態度是「致虛」、「清靜」、「歸根」和「復命」。先說「致虛」。虛無是道的本體,但運用起來卻是無窮無盡的。「致虛極」是要人們排除物慾的誘惑,回歸到虛靜的本性,這樣才能認識「道」,而不是為爭權奪利而忘了「道」。「致虛」必「守靜」,因為「虛」是本體,而「靜」則在於運用。司馬遷說:「李耳無為自化,清靜自正。」(《史記·太史公自序》)這是很扼要的概括。「靜」與「動」是一對矛盾,在這個矛盾中,老子著重於「靜」而不是「動」,也不否定「動」的作用。再說「歸根」。根是草木所由生的部分,有根本、根源、根基諸義,是一切事物起點。在老子看來,對立是過程,是相對的,統一是歸宿,是絕對的。這就是歸根的哲學含義。不過,老子哲學帶有循環論的色彩。任繼愈說「老子主張要虛心,靜觀萬物發展和變化,他認為萬物的變化是循環往複的,變來變去,又回到它原來的出發點(歸根),等於不變,所以叫做靜。既然靜是萬物變化的總原則,所以是常(不變),為了遵循這一靜的原則,就不要輕舉妄動,變革不如保守安全。把這一原則應用到生活、政治各方面,他認為消極無為,可以不遭危險。」(任繼愈《老子新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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