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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吹噓的明朝「火器」:佛郎機射程有效射程一華里

16世紀初,葡萄牙殖民者攜帶大量佛郎機滑膛炮屢次騷擾中國東南沿海,那裡的軍民稱葡萄牙人為佛郎機,而且把他們所帶來的那種後膛裝填彈藥的炮也叫佛郎機。佛郎機火炮原為歐洲15世紀末至16世紀前期流行的輕型火炮,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火器,明代火器家們對其製造工藝迅速加以引進,使得該火器在國內外戰爭中被大規模地運用,最終促進了明中期以後軍事戰術,軍事思想與軍事制度的發展,使戰爭走向了以火器為「軍中利器」的新階段。但是,它的有效射程與最大射程,迄至今天,東西雙方倘無令人滿意的文獻考證和理性分析,筆者對該時期中外火器史料做了詳細耙梳,推斷出了其射程的大致範圍。

一、佛郎機火炮引入明軍之前中國火炮的發展概況

明中期以前中國的火器技術與西方同時期火器的發展相比並不理想,中期以後火器製造已落後於西方。該時期中國火炮的缺陷有:

(1)不重視火炮各部尺寸的組合搭配,所制火炮炮身與口徑之比不符合「模數」理論,性能低劣。明初火炮生產量相當可觀,鑄造工藝也很高超,火炮基本上形成了細長、短粗兩種類型,但從史料記載和出土實物的銘文可知,明初甚至直到清代火炮大多是以重量作為衡量其性能優劣的依據,這遠遠沒有以炮身與口徑比例搭配為主要性能參數科學合理。儘管傳統中醫學有「等身寸」概念,晉代裴秀把「分率」作為製圖的六法之首,以及建築設計方面宋代實行過「材分」制,但在中國古代火器製作中沒有產生類似的「模數」概念。(2)炮管主要以銅為原料製成,顯得單薄,為此,增加強箍以防止炸裂。彈龘葯山前裝,火繩點火,發射獨彈和散彈。明孝宗弘治年問,中國發明過「毒火飛炮」爆炸龘彈,但其製造技術複雜,費用較高,且使用困難和危險,故後來棄置不用。(3)火炮的最大缺點是「重而難舉,發莫能繼」。如明代軍事家戚繼光(1528-1587)根據自己多年的實戰經驗指出:「舊有大將軍、發貢等器,體重千餘斤,身長難移,預裝則日久必結,線眼粗澀,臨時裝則勢有不及,一發之後,再不敢入葯,又必直起,非數十人莫舉。」(4)火炮發射時都有強大的後坐力,有時還會左右亂跳,或倒翻過來,嚴重危害炮手和人馬的安全。如明末思想家顧炎武(1613-1682)云:「舊有騾駝滅虜炮,安營拒敵,臨時方入葯,掘土安炮,高下無法,退坐丈余。」人們為克服只缺點,便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炮,有的在炮身上釘上鐵爪,有的則在炮車上安裝鐵錨。但此措施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5)從文獻如《武備志》、《天工開物》等史料記載和今天出十的實物部可證明,其炮架大多是「搭木為架」的固定式,火炮沒有炮耳,中期以後仿照西洋才有了炮耳和機動性好的炮架,但瞄準裝置如準星、照門一直沒有設置,命中率小高。

14世紀初以來,歐洲新興的資產階級對中國兩傳的火器進行了研究和改進,經過了一個多世紀的積累,他們終於在16世紀趕上並超過了中國。16世紀初的一些歐洲強國,如葡萄牙殖民者等出於對遠方殖民掠奪的需要,他們出現於非洲、亞洲各地,西方先進火器之一的佛郎機火炮隨之流入到這些地區。就中國而言,明人云:「佛郎機素不通中國,正德十二年(1517),駕大舶突至廣州澳口,銃聲如雷,以進貢為名。撫按查無《會典》舊例,不行。乃退泊東莞南頭,蓋房樹柵,恃火銃自固。……海道副使汪鋐帥兵至,猶據險力戰。商人鑿舟用策,乃悉擒之,余皆逐去。」這是我國史書中關於佛郎機火炮的最早記錄。明朝嘉靖二年(1523),葡人又率戰船侵入廣東新會西草灣,明軍生擒42人,並繳獲其「佛郎機火炮」。虎門之戰和西草灣之戰雖然都以中國的勝利而告終,但戰爭實踐也使中方認識到佛郎機火炮在火力、射程、命中率和結構諸方面,均超過了明朝的神機龘槍炮。明廷迫於軍事上的需要,積極吸收、推廣和改進此項技術,仿製成了大樣、小樣、中樣、馬上、流星炮、連珠、萬勝、日出、無故大將軍、銅發貢、百子等佛郎機火炮,使之成為明嘉靖(1522-1566)至萬曆(1573-1620)年間最犀利的火器。

明嘉靖年間仿製的佛郎機火炮,與原有的明軍火炮相比,種類多,呈現出一定的優點:一是安有瞄準具,兩側擁有炮耳,炮身壁較厚。二是以子銃預貯彈龘葯,不必臨時裝填,可加快發射速度。子銃(4-9個)實際上是一種比「母銃」身管細小一點的又一炮管,與母銃身管一起構成多重炮管。作為內重炮管,子銃可以隨時從母銃拆卸下來或安裝上去,因此既可事先在其中裝好彈龘葯,起到鐵質藥包的作用,又能使母銃的身管厚度減小卻不至炸裂。三是散熱快。由於後裝炮前後相通,空氣對流,且炮管較薄,易於散熱。散熱快可以使火炮增加持續射擊的能力,也減少了火龘葯自燃的可能性。該炮克服了中國傳統火炮的缺陷,故它被引進和仿製後,很快就取代了明軍的神機龘槍炮。不過,該炮也有許多缺陷:它是後裝式火炮,閉氣性能差,炮彈真正脫離炮管之前,不能夠在炮管內積聚更多的火龘葯氣體,所以炮彈不能獲得足夠的推力,只能有極短的射程。此外,身管不算太長、所裝彈龘藥量少,口徑也小,炮身與炮口比例不合理,殺傷破壞力有限,故在明末攻守戰日益激烈時,它便顯得力弱難任。鑒於此,到了明熹宗天啟(1621-1627)年間,隨著歐式前膛裝紅夷大炮流人中國後,明代的火器技術才又重新進入到一個新階段。陳仁錫撰《皇明世法錄》卷82中云:「今紅夷銃法,盛傳中國,佛郎機又為常技矣。……大銃長二丈余,中虛如四尺車輪(註:內徑若四尺車輪,當為誇張之辭),雲發此可洞裂石城,震數十里。」

由此觀之,紅夷人炮身管長度達「2丈余」,最長有達4.4丈的,而佛郎機火炮的身管最長只有「8、9尺」,前者約為後者的2-5倍;佛郎機炮彈龘葯由後裝,重量有限和密閉性能差,而紅夷人炮彈龘葯由前裝,重量較大,且密閉性能好,所以,其具有更遠的射程和更大的威力。紅夷炮重至1萬乃至3萬多斤的,佛郎機炮最多只有1000餘斤。因此,炮體笨重是其的特點,也是其缺點所在,但射程遠.威力大的優點使它能夠壓倒佛郎機火炮而後來居上。

二、佛郎機火炮的有效射程和最大射程的史料列舉本文為全文原貌

火炮的射程可分最大射程和有效射程兩種。最大射程即發射角為45度時命中目標的距離。有效射程即發射角為0度時彈頭就能殺傷口標的距離。二者都是衡量火炮性能優劣的重要標誌。其實,銃炮的射程,只是其技術性能所可能達到的理想值,實戰中,由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最終都會影響射程的最人化。第一,火炮裝藥量多少和質量狀況、鐵或鉛彈廣大小圓整要有具體標準。一般而言,適當增加火龘葯份量和提高質量,可以增大火炮的射程。同時,彈龘葯裝放比例是否得法,對銃炮射程都將產生影響。如裝填炮彈時不把其推送到頭,那麼發射時必會造成火龘葯在葯室內的不同燃燒條件,而這是會引起炮彈射程的差異的。第二,墊木低昂、炮尺高低直接影響銃炮射程。第三,彈丸和炮膛口徑須密切配合等。彈丸過大則炮膛內的藥力被閉塞,有炸裂和危及炮身的危險。彈丸過小則炮膛內的藥力泄氣,射程近,殺傷力小。因此,炮手把炮彈裝填到火炮里去時,一定要確實感覺到炮彈緊緊嵌入膛壁才行。第四,一發接一發炮彈發射得愈頻繁,則炮身就愈熱,同時也愈膨脹。這樣一來,每發炮彈的火龘葯燃燒條件就各不相同(因為葯室的容積改變了),炮彈對膛壁的摩擦力也隨之改變,結果火炮的射程就各不相同了。第五,炮膛的狀況對射程有很大影響。若炮身的內表面-上有很小的爪痕或其它的凹凸不平之處,那麼在發射時就會產生氣體外泄的現象,導致火炮內彈道性能不斷下降、最大射程減小、地面密集度和立靶密集度散布增大、引信連續瞎火、出現近彈、早炸等現象。為此,必須把炮膛始終保持於完好狀態,而這需要炮手及時給炮膛擦拭乾凈和塗油。第六,氣溫的塵化、風向和速度都對炮彈的飛行有所影響。

影響火炮射程的因素儘管很多,炮彈究竟落到哪裡,是不可能預先肯定的。但是,若不改變瞄準,如以同一射角、同重彈龘葯而發射出許多發炮彈,那就可以預先估計到炮彈落地的情形了。炮彈的散布初看起來是雜亂無章的,而在事實上卻從屬於一定的橢圓圖形法則:距橢圓中心愈近,彈坑分布得愈密,即彼此間的位置愈靠近,而距橢圓中心愈遠,則彈坑分布得愈稀;至於在橢圓的邊緣上,彈坑的數目就很少很少了。因此,在散布面積的範圍內始終有這麼一點,在它周圍的落點數目最多,而且它必定與橢圓的中心相重合。這一點叫做彈著點或散布中心。與這一點相應的,就是通過彈道束中心的炮彈的平均彈道。若射擊擊中沒有任何偶然性,則全部炮彈必定一發跟著一發地都通過這條彈道,並且都落在橢圓的中心上。因此,以射角為0度和裝入同重的彈龘葯,火炮發射時的平均彈著點,就是火炮的有效射程點,以射角為45度和裝入同重的彈龘葯,火炮發射時的平均彈著點,就是火炮的最大射程點。據此以觀之,佛郎機火炮的有效射程和最大射程,也應該是有案可尋的。但是,中國古代的許多學者及軍事家們對之研究後的記載大都語焉不詳,或以訛傳訛,時至今日開無公論。

(1)佛郎機火炮的最大射程在1-4華里以內。戚繼光於1560年寫成的《練兵實記》,是在薊州鎮訓練士兵時的經驗和實戰總結,戚家軍中裝備的佛郎機火炮的數量在中國最多,種類也最齊全。但戚繼光談及火炮的射程,僅有1-2里的說法。《練兵實記·佛郎機圖》中云:「此器最利,且便速無比,但其體重,不宜行軍,比無車營,只可邊牆守城用之。今有車營,非有重器,難以退虜衝突之勢。其造法,銅鐵不拘,惟以堅厚為主。每銃貴長七尺為妙,則子葯皆不必築矣,五尺為中,三尺則僅可耳,再短則不堪矣。……其放法,先以子銃酌大小用藥,……今制鐵凹心送一根,送子入口,內陷八分,子體仍圓,而出必利,可打一里有餘(明朝時1步=5尺=155.5厘米,1里=180丈=559.8米),人馬洞過。」

明中期軍事家茅元儀(1594-1640)於1621年寫成的《武備志》中,轉引明正德(1506-1521)年間在廣州做僉事的顧應祥的話:

佛郎機國名也,非銑名也,正德丁丑(十二年,1517)予任廣東僉事,署海道事。驀有大海船二隻,直至廣城懷遠驛,稱系佛郎機國進貢……,其人在廣久,好讀佛書,其銃以鐵為之,長五六尺,巨腹長頸,腹有長孔,以小銃五個輪流貯葯,安入腹中放之,銃外又有木包鐵箍,以防決裂,海船舷下,每邊置四五個於船艙內,暗放之,他船相近,經其一彈,船板打碎,水進船漏,以此橫行海上,他國無敵。時因征海寇,通事獻銑一個,併火龘藥方,此器曾於教場中試之,止可百步,海船中之利器也,守城亦可持以,征戰則無用矣。後汪誠齋鋐為兵部尚書,請於上,鑄造千餘,發於三邊。其一種有木架而可低可昂可左可右者,中國原有此制,不出於佛郎機,每座約重二百斤,用提銃三個;每個約重三十斤,用鉛子一個;每個約重十兩。其機活動,可以低可以昂可以左可以右,乃城上所用者,守營門之器也。其制出於西洋蕃國,嘉靖年始得而傳之,中國之人更運巧思而變化之,擴而大者以為發廣,發廣者,乃大佛郎機也,約而精之,以為鉛錫銃,鉛錫銃者,乃小佛郎機也,其制雖若不同,實由此以生生之耳。其石彈之大如升,力氣小於發廣,大於鉛錫銃,若關隘人守堅,不可過者,以此攻之。

故戚繼光云:此器乃天下通有之利器,但制者多未盡精微,其妙處在母銃管得法,子銃在腹中,亦要兩口得法,使火氣不泄。……一號長九、八尺,口必容鉛子每丸一斤,用藥一斤;二號長七、六尺,口必容鉛子,每丸十兩,用藥十一兩;三號長五、四尺,口必容鉛子,每丸五兩,用藥六兩;四號長三、二尺,口必容鉛子,每丸三兩,用藥三兩半;五號長一尺,口必容鉛子,每丸三錢,用藥五錢。以上銑有大小,葯有多寡,……可打一里有餘,人馬洞過。」

此文中,茅元儀引用先人戚繼光的話,認為西式佛郎機炮的最大射程一里有餘,而其書茅又列舉了中國傳統火炮的發展型如「威遠炮」、「葉公神銃車炮」等,其射程數據有多達20多里的。如《武備志》在論述「威遠炮」身下墊木不同,射角對射程的影響時云:「威遠炮,惟於裝葯發放著力處加厚,前後加照星、照門,千步外皆可對照,每用藥八兩,大鉛子一枚,重三斤六兩,小鉛子一百,每重六錢。對準星門,墊高一寸平放,大鉛子遠可五、六里,小鉛子遠二、三里,墊高三寸,大鉗子遠十餘里,小鉛子四、五里,闊四十餘步。若攻山險,如川穀各關,炮重二百斤,墊高五六寸,用車載行,大鉛子重六斤,遠可二十里。」

西式佛郎機火炮的射程與中國傳統火炮的射程相比,反差如此巨大。如果是這樣的話,又怎能說佛郎機火炮比中國傳統火炮火力、射程、命中率和結構諸方面優越呢?

茅元儀曾任遼東副總兵,一生活動範圍在北方。但他既非兵工人員,又非直接使用火器的下級軍官,短期的軍戎生活,也主要是充當高級幕僚。所以此處說中國制式威遠炮可發20里,恐不可信。1635年明廷大吏徐光啟(1562-1633)的門生韓霖所著的《守圉全書》中即嘗批評其所纂的《武備志》:「兼收不擇,濫惡之器,不可枚舉」,且不知「有西洋炮而諸器皆失其利」。所本文為全文原貌以今人編的《中國軍事史》特意對此作註:該書(指《中國軍事史》)中所記「明代各類火炮的射程(有2、3至10餘里),均引自《武備志》等書,未經經驗證實,有些數據顯然大於實際。根據當時的造炮工藝水平及黑色火龘葯作發射葯,是不可能達到書中所說的許多距離的」。並認為各式佛郎機的射程,凡重70斤以上的,可達2000米。

《明史·兵志》里記載:「(該炮)以銅為之,長五六尺,大者重千餘斤,小者百五十斤,巨腹長頸,腹有修孔。以子銃五枚,貯葯置腹中,發及百餘丈,最利水戰。駕以蜈蚣船,所擊輒糜碎。」《明史》纂修於清朝1645-1739年間,以其編纂得體,材料翔實為史家所稱道。而此則史料中,備述佛郎機炮的最大射程也就是目余丈,即1華里左右。

(2)佛郎機炮射程有4、5、6里者不等。《明史·佛郎機傳》中又載:嘉靖九年(1530)都察院右都御史的汪鋐奏准仿造佛郎機炮,他認為:過去北方的甘肅、延綏、寧夏、大同、宣府各軍事重鎮,雖然駐軍有6、7萬人,又有墩台等防禦設施,但仍不能抵禦北方蒙古各部貴族的襲擾,其主要原因在於所執的火器射程不遠。為此,「當今之計,當用臣所進佛郎機銃。小至二十斤以下,遠可六百步者,則用之墩台。每台一銃,以三人守之。大如七十斤以上,遠可五、六里者,則用之城堡。每堡三銃,以十人守之。五里一墩,十里一堡,大小相依,遠近相應,星列綦布,無有空闕,賊將無所容足,可以收不戰之功」。

今人對之研究後認為,汪鋐所奏的70斤重佛郎機銃的射程顯然是個誇大的數字。明朝引進該炮後,仿製和改進成一系列火器,如當時融合中西技術優點創製出的最厲害的「無敵大將軍炮」,其威力也不過「一發決血衢三里,草枯數年」。所以,汪鋐之言在此很可能是為了邀幸皇帝,恫嚇敵人,為維持影響力且避免被敵人竊得相關機密而虛誇的數目。

(3)佛郎機炮的射程為10數里以上的。從162龘2年來華的日爾曼人湯若望(1591-1666)次年與安徽人焦勖(生卒年不詳)合作編著反映紅夷大炮的著作《火攻挈要》(成書於1643年)里來看,此書認為「小銃狼機,用彈重半斤至一二斤止,平放可到三五百步,仰放可到二三千步。大銃狼機,用彈重三斤至五斤者,平放可到七八百步,仰放可到三四千步」。即小銃狼機的有效射程是0.93-1.55華里之間,最大射程在6.22-9.3華里之間,大銃狼機的有效射程是2.17-2.48華里之間,最大射程在9.3-12.44華里之間。

明崇禎九年(1636),東北軍情危機,明廷命湯若望參與鑄造西洋大炮事務,此時也製造丁大量佛郎機火炮。據今人法國漢學家費賴之的記載:「韃靼勢力日盛,漸有緊迫京師之勢。一日朝中大臣某過訪若望,與言國勢顛危,及如何防守等事,若望在談話中言及鑄炮之法,甚詳明,此大臣因明其鑄炮。若望雖告其所知鑄炮術實得之書本,未嘗實行,因謝未能,然此大臣仍強其為之。蓋其以為若望即知製造不少天文儀器,自應請悉鑄炮術也。」可以認為,包括湯若望在內的來華耶穌會士雖擁有精湛的語文互通能力,是當時中國將西方炮學知識介紹過來的關鍵人物,然而,這些傳教士在歐洲所受的科學教育中,雖相當重視數學等科學,卻並不曾直接涉及炮學的內容,他們到中國後多只能從圖文並茂的兵書中自行消化和領悟。但困兵書中的敘述不大可能詳細和完備,此故耶穌會士從紙上談兵進至實戰操作,著實經歷了一段相當痛苦的經驗積累期。據此來看,湯在此給出的大樣佛郎機火炮的射程數據最大達12.4華里,不能排除處在異國他鄉的他有挾「奇技」以邀寵故意誇大射程之嫌疑。

三、佛郎機炮的有效射程和最大射程的史料求證

從上所述,佛郎機炮的最大射程大致可分三種類型:3華里以;4、5、6華里不等;10華里以上。今人對此如何取捨,方法不外乎兩種,一是模擬實驗,一是文獻考證。

關於模擬實驗:此想法是解決重型佛郎機火炮射程問題的一個嘗試,但實施起來並不會太完美。因為要做模擬實驗是有先決條件的,即對模擬的對象要有足夠的了解。比如佛郎機火炮,當時所用火龘葯的成分,裝藥量多少等很多技術性細節,現在未必能夠弄清楚。如果這些不清楚,做模擬實驗,就成了無的放矢,其結果的說服力就會讓人懷疑。關於文獻考證:中外古人對佛郎機火炮射程的記載,史料可謂多矣,我們後人可以避開先人施放佛郎機火炮時的許多技術性環節,從當時古人記載的史料中,捕捉到足夠多、準確度大的信息,再利用邏輯推理的方法,探討出事情的本質來。筆者正是運用這一方法,試圖對歷史懸案作個釋疑。

(1)從歐洲的一些學者對15世紀末至16世紀前期歐洲火炮的研究來看,佛郎機炮的射程數據儘管記述不多、但其射程也是有據可查的,也是不大遠的。16世紀初期,歐洲一些原質原味的佛郎機火炮傳人中國,中國人仿製了大批量的佛郎機火炮,東西雙方之間的型號、種類、重量都差不多,那麼中國佛郎機火炮的射程,此時歐洲火炮的射程不正好可以對應了嗎?今歐洲人所寫的著作中云:歐洲「火炮的效用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從1350-1450年,火炮、黑色火龘葯和炮手的發展進入了全盛時期。那時候,火炮已成為大大小小政治力量武器庫中不可或缺的武器」。書中隨後列舉了此時期的一種佛郎機火炮--小獵鷹炮,口徑60毫米,炮重250公斤,炮長1.83米,有效射程500米,射角負20到45度,炮口旋轉角度360度,初速不詳,原產地歐洲。

(2)從明嘉靖至隆慶年間(15S7-1572),明軍在北邊長城上增修的空心故台之間的距離來看,其射程不會太遠。敵台間的交叉火力在戚繼光所著的《練兵實記·雜集》十載:「今建空心敵台,盡將通人馬沖處堵塞。其制,高三四丈小等,周圍闊十二丈,有十七八丈不等者。凡沖處,數十步或一百步一台,緩處,或百四五十步,或二百餘步不等者為一台,兩台相應,左右相救,騎牆而立」,「每台一座,設備軍火器械什物:佛郎機八架,子銃七十二門……」,「有空心台所,相近百步之內者,俱以空心台充墩。大約相去一二里,梆鼓相聞為一墩,每墩設軍五名,計減濫設墩軍不下數千,省費不貲。墩之相去,惟以視見聽聞為準,不相間斷」。這就說明一個問題,兩敵台間如果聯絡一氣,固守無隙,敵軍難以突入的話,其最遠距離一定得在包括佛郎機火炮在內的火器的有效射程內,否則敵台既不能左右相救,又失去了防守敵人入侵的作用。鑒於此,佛郎機火炮的有效射程也就是二百餘步即0.7華里左右,最大射程約3華里。

(3)從19世紀中葉以前的中西火炮的炮身設計、鑄造、彈龘葯等落後的理論來看,其時佛郎機炮的射程應該說是很有限的。第一,該炮是歐洲15世紀末至16世紀前期普遍採用的後膛裝滑膛火炮戶,所謂滑膛炮的主要缺點是射程很近和精度很差,而且球形彈丸一定要能夠自由地從炮口放進去才行,這樣一來,彈丸和炮膛內壁之間就有了間隙;發射時,氣體很容易從間隙中漏出本文為全文原貌來。另外的缺點是球形彈丸在空中飛行的速度下降得很快,故其飛行距離不遠,因此就產生了以尖頭的長圓形彈丸來代替球形彈丸的要求。長圓形彈丸便於在空氣中運動,其速度減低較慢,但用滑膛火炮射擊,那麼飛行時,彈頭不會朝前而是在空中翻筋頭,這樣長形彈丸的一切優點就等於零。第二,當時炮身的機械製造技術尚無規格化,與19世紀中葉以後所用的後裝線裝炮相比,無論從形制上還是從製造工藝都要簡單得多。第三,其內裝火龘葯為黑火龘葯,配製的品質和效能不夠穩定,爆炸效力低。這與迄至19世紀中葉以後所用的無煙火龘葯相比,威力上差距懸殊。黑色有煙火龘葯是由硝石、硫磺和木炭混合而成的。炭作為燃料,硝石中含有氧氣,而硫磺是用來助燃的。此外,硫磺還是一種粘固劑,它能使炭和硝石結合在一起。這種火龘葯在爆發叫並不是全部都變成氣體,有很大一部分變成堅硬的微粒(渣燼),留在膛面上並且象一股煙似地被噴射到空氣中去。因此,這種火龘葯就叫做有煙火龘葯。1884年後出現的無煙硝化棉火龘葯,也和有煙葯一樣,含有氧氣,爆發時氧氣散發出來使火龘葯燃燒。無煙葯燃燒時,全部都變成氣體而不發煙。硝化棉火龘葯產生的氣體較之同等數量的有煙火龘葯要多3倍有餘。鑒於以上的技術原理,決定了佛郎機火炮在射擊精度及射程方面不可能有決定性的進步和提高,無論是西方的佛郎機火炮,還是明中期以後中國仿製的佛郎機火炮,都是如此。其射程達到十幾里的動力機制在當時是不具備的。如英國現代軍事理論家富勒(1878-1966)認為,在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期的西方火炮之最大射程只有1300碼(約1190米),而且殺傷率極低。他說,在1792年9月26日法國革龘命軍與普魯士軍隊進行的一次大規模炮戰中,雙方動用百餘門火炮,「都消耗子兩萬發以上的炮彈」,雙方的死傷卻極為輕微,其主要原因是「當時的火炮射程太有限,只有1300碼」。此處是說歐洲16世紀中期以後的火炮--紅夷火炮的有效射程一般在1400碼至1500碼之間,那麼,比紅夷大炮歷史靠前且火力遜色的佛郎機火炮的確切有效射程就可想而知了。

(4)從今天國人對佛郎機火炮的研究來看,它的確切射程已不斷被引證,以此斷之,3華里以上的說法似於有點不妥。如一些學者諸如劉旭和徐新照等,儘管他們的著述用19世紀中葉以後各類線膛火炮的射程例子作為反證,但不管怎麼說,他們所推出的射程數據也可以在此佐證。劉旭認為其有效射程約為1里左右,最大射程約2、3里。徐新照認為,從嘉靖年始,明代銃炮的射程達到4、5、6、7里是值得商榷的;至於射程數十里是不可能的。

總之,佛郎機炮的射程之所以在中國成為歷史懸案,其原因應該十分複雜,但應與其被當成重要軍事機密有相當程度的關聯。我們根據以上分析,可大致推出佛郎機火炮的有效射程為1華里左右,最大射程在3華里之內。

四、佛郎機炮射程被誇大的原因分析

佛郎機炮的射程之所以在中國成為歷史懸案,為何許多史籍上將其射程寫得如此之遠?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幾條。

(1)對明朝統治者以及軍民而言,對佛郎機炮射程數據要麼三緘其口,要麼極力誇張之,這與其作為軍事機密,核心數據不會隨便示人關係甚大。《火攻挈要》自序中云:「至若火攻專書,稱神威密旨,大德新書,安攘秘著,其中法制雖備,然多紛雜濫溢,無論可否一概刊錄,種類雖多,而實效則少。如《火龍經》、《制勝錄》、《無敵真詮》諸書,索奇覓異,巧立名色,徒眩耳目,罕資實用。惟趙氏(成書於1603年,詳述西洋銃炮製造和用法的《武備志》的作者趙士楨)藏書海外,《火攻神器圖說》,祝融佐理,其中法則規制,悉皆西洋正傳;然以事關軍機,多有慎密,不詳載,不明言者,以致不獲茲器之大觀,甚為折中者之所歉也。」明人焦勖在這裡講述了往昔火攻書籍的弊端和自己著述《火攻挈要》的動機,其實此書是西人湯若望和他一塊完成的,也同樣採取了「事關軍械,多有慎密,不詳載,不明言者,以致不獲茲器之大觀」的著述方法。如佛郎機火炮的射程數據即是明證。

(2)從兵器發展史角度而言,火炮與其它兵器相比,具有摧遠致威的功能,素有「戰爭之神」的稱號。迄至明代,由於其具有巨大的威力和它在軍械中的絕對地位的確立,它甚至被賦予「將軍」等稱號和祭祀活動而受到人們的頂禮膜拜,這說明了火炮的巨大威力在人們心目中引起的強烈震撼。同樣也為人們進一步想像其威力的提高留下了思考的餘地,人們一旦有機會,就有可能誇張其威力,如射程的描寫。如中國自元代以來,火炮在戰爭中,一旦立有大功,官兵往往給它加上「神威」、「神遠」、「火龍」、「將軍」、「大將軍」、「二將軍」、「三將軍」等各種美稱和頭銜,以示對火炮的隆祟。而封建皇帝往往把火炮當作至高無上的「神」加以祭祀和頂禮膜拜。至明代,祭炮之風盛行,清代對此的神話達到了頂點,祭炮典禮年年隆重異常,一直持續到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為止。可以認為,官方祭炮的種種形式,都會為社會人士進一步誇大其威力的描寫推波助瀾。

(3)在敵我對峙的戰爭中,出於邀幸皇帝,先聲奪人、虛長聲勢,恐嚇瓦解敵人和為維持影響力且避免被敵人竊得相關機密需要,往往以一當十地誇張數據,歷來就是中國軍事文化的慣例。可以說,中國古代軍事的對外宣傳的媒介物,凡是涉及到數字的,今人對此取捨,需要持謹慎態度。

(4)好事之談。明代後期,邊事日急,上下好言兵事,更有許多人創製火器,進獻朝廷,夸夸其談。如明崇禎十一年(1638),陳子龍等輯的《皇明經世文編》中云:「今日軍中之器械,有火器,有弓龘弩,有槍刀劍戟,邇來南方有鳥咀致勝,北邊有悶棍破敵之說,是皆好事之虛談,原非對壘之實跡。」明末科學家宋應星所著的《天工開物》中云:「火龘葯火器,今時妄想進身博官者,人人張目而道,著書以獻,未必盡由實驗。然以粗載數葉,附於卷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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