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域城鎮化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2)
穩步推進農民有序市民化
我國大中城市人口密度大,小城鎮的人口數量少而分散。2012年底,我國城市人口佔比52.6%。據統計,2011年,實際居住的城市人口中還有約2.1億的農業戶籍人口,也就是說,這2.1億農業人口只是實現了「半城鎮化」,難以享受城鎮居民在居住、工作和生活上的同等待遇,處於被城市邊緣化的狀態。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實現人口城鎮化,但必須清晰地認識到,人口城鎮化絕不是簡單地讓農民離開土地進城,而是要最終使絕大多數的農民轉變成真正的市民,結束城市農民工在城鄉之間的遷徙生活。因此,農民向城鎮的轉移必須要統籌安排,要從主攻方向、實現路徑等方面進行頂層設計,要將農民向城鎮轉移與農民就業、轉移後生活改善等聯繫起來,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民市民化,防止出現以土地城鎮化和戶籍城鎮化為表象的農民「被城鎮化」。今後,必須改變城鎮化的原有發展模式,提高城鎮化的質量,讓農民市民化的整體成本下降,使其更容易在城鎮安居落戶。
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與社會事業發展
新型城鎮化是使鄉村相對落後的生產、生活方式向城市先進的生產方式和文明的生活方式趨同。我國有60多萬個村,200多萬個自然村,實現鄉村公共服務與城鎮均等化,必須把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在農村。以縣域為核心推進新型城鎮化,就必須按照十八大報告的要求,以農村為重點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堅持把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放在農村,加大對農村的基礎設施投入,改善農村的水、電、路等居住生活條件。2011年,全國累計完成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投資2163億元,其中小型農田水利項目擴大到了1250個,新增節水灌溉面積2000多萬畝,6300多萬農村居民喝上了放心水。但是,農村基礎設施的水平仍然與城鎮有很大的差距。城鄉社會事業的發展是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重要內容,也是縣域新型城鎮化的重點任務。據統計,2012年,納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分別為2142.5萬人和5340.9萬人,另有545.9萬人納入農村五保供養;全年救助城鄉醫療困難群眾人別為666.4萬人次和1908.4萬人次;2566個縣(市、區)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98.1%。今後,推進縣域新型城鎮化,必須加快實現城鄉覆蓋的社會保障事業,做實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等,縮小城鄉社會事業發展的差距,促進形成資源集約、產城互動、生態宜居、文明和諧的新型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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