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災荒與辛亥革命
06-23
李文海當辛亥革命尚在進行的過程中,這一偉大歷史事變的參加者或目擊者,就頗有一些人注意並強調了災荒同這個運動之間的密切聯繫。武昌起義後三天,當地的革命者在一份告全國各省人民的檄文中,談到了「不可不急起革命」的三條緣由,最後一條就是「全國饑民,數逾千萬,迫饑寒而死者,道路相望」,而清政府卻「從未聞有一粟一粒之施。」(《湖北革命實錄長編》,見《武昌起義檔案資料選編》下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34頁。)20天後,嚴復在致《泰晤士報》駐北京記者莫理循的一封信里,把「這場起義的遠因和近因」歸納為四點,末一點則是「近幾年來長江流域饑荒頻仍,以及商業危機引起的恐慌和各個口岸的信貸緊縮」(《清末民初政情內幕》上冊,上海知識出版社1986年版,第782頁。)。顯而易見,頻繁而普遍的自然災害被認為是辛亥革命運動發生的一個直接誘因。既然如此,較為具體地考察一下辛亥革命時期的災荒狀況,並且從自然現象與社會現象交互作用的角度,努力探究當時的災荒對這場革命產生了一些什麼影響,自然是不無益處的。災荒的頻發與革命形勢的漸趨成熟革命不能隨心所欲地製造。只有當革命形勢業已成熟,即統治者已不能照舊統治、人民群眾也無法照舊生活下去的時候,被壓迫階級才可能在革命政黨的領導下行動起來,革命才會到來。人們通常把20世紀的最初10年看作是辛亥革命的醞釀和準備時期,實際上,這也正是國內外各種政治衝突和社會矛盾日益激化,革命形勢逐步形成的一個歷史階段。在促使革命形勢漸趨成熟的諸種因素中,災荒無疑是不能不加註意的因素之一。我們不妨先把辛亥革命前10年間在中國大地上發生的重要災荒作一個極為概略的敘述: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據上諭稱,「東南濱江數省,皆被水患。」(光緒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諭。轉引自《近代中國災荒紀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675頁。本節中有關災荒狀況的原始資料,均引自該書,不再一一註明。)其中最嚴重的是安徽,許多地方「一片汪洋,幾與大江無所區別」,「各屬遭水窮民,統計不下數十萬」。江蘇「水災實為數十年所未有」,「各縣圩埂,衝決至一千數百處」。江西40餘州縣「猝遭水災」,「凡被水田畝均已顆粒無收」。湖北夏間「暴雨連朝,江漢並漲,田廬禾稼,大半淹沒」;入秋,又「雨澤稀少,乾旱成災」。此外,湖南、浙江、福建全省及廣東、雲南、東北局部地區,也都被水成災。直隸、河南則先旱後潦,河南的蘭考和山東的章丘、惠民並先後發生黃河漫決。山西、陝西部分地區旱象嚴重,「饑民甚多,田荒不治,凋敝可傷」。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除山東境內發生黃河決口外,全國主要災情是旱災和瘟疫。最嚴重的是四川,發生了該省歷史上罕見的大旱奇荒,持續「首尾年余之久」,災區「遍九十餘州縣」,「市廛寥落,閭巷無煙,徒死之餘,孑遺無幾」。廣東、廣西、湖北夏間遭水,秋季遭旱,「數月不雨,赤地千里」。江蘇南部、湖南辰州等地、順直地區、黑龍江璦琿一帶瘟疫流行,「死人無算」。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全國災情較輕,一般省份大抵只有局部的水旱偏災。稍重者為直隸,春夏苦旱,「麥苗盡枯」,7月間又遭水患;浙江先潦後旱,災歉幾遍全省;廣西有較嚴重的旱災,由於收成大減,而且「饑荒已連綿多年」,發生了人吃人的慘象;山東利津黃河決口,周圍州縣為洪水浸淹。1904年(光緒三十年)——黃河再次在利津兩度漫決,山東被淹地區甚廣。四川又一次發生大旱荒,川東北6府2州59縣亢旱無雨,「郊原坼裂,草木焦卷」,「幾有赤地千里之狀」。直隸夏雨過多,永定等河決口,濱河州縣被水成災。雲南、福建、廣東、浙江、湖南、湖北、甘肅部分地區遭暴雨侵襲,「田廬漂沒,受災甚重」。河南先旱後潦,「收成歉薄」。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除一般省份有輕重不等之水、旱、雹、風、蝗、震等局部偏災外,重災地區為:雲南大水災,昆明水灌入城,「水勢洶湧,深及丈余」,廣達11州縣的災區「民房田畝,概沒漂沒,災情奇重」。貴州鎮遠等三廳縣,淫雨成災,「秋收失望」,其餘州縣亦收成歉薄。江蘇沿海地方9月初風潮肆虐,「淹斃人命以萬計」。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全國災情頗重,不少省份發生特大洪災,少數地區又亢旱異常。廣東自春及夏,大雨滂沱,江水暴漲,廣州、肇慶、高州、欽州等地泛濫成災,秋間部分地區又遭颶風襲擊。兩湖地區春夏間連降大雨,江、漢、湘水同時並漲,「積水橫決」,「沿岸縱橫上下,各居民之生命財產付之一洗,數百裡間,汪洋一片」,僅被淹罹難者即達3、4萬人之多。江蘇「水災之區,遍及八府一州,而江北徐、海、淮安各屬災情最重,難民尤多」,「糧食顆粒無收,百姓流離失所,慘不忍睹」。安徽於春夏之交,淫雨60餘日,山洪暴發,淮、泗、沙、汝、淝等河同時並漲,平地水深數尺,「上下千餘里,盡成澤國」,「饑民餓斃者,日凡四、五十人,有闔家男婦投河自盡者,有轉徙出境沿途倒斃者,道殣相望,慘不忍聞」。浙江8月間狂風暴雨,江流漲溢,湖水倒灌,水災範圍極廣,湖州府屬災情尤重。此外,廣西、四川、河南、江西、福建、甘肅、山東、陝西等省,也有輕重不等的水災。但云南則發生了「情形之重為歷來所未有」的大旱荒,「蔓延數十州縣」,「迤東、迤南各府赤地千里,耕百獲一」,「餓殍相望,易子而食」。綏遠一帶也亢旱異常,且蝗害嚴重,百姓「四鄉流亡覓食,絡繹於道」。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雖沒有發生大祲奇災,但歉收地區頗廣。直隸近畿州縣春旱,至夏秋又連降大雨,永定河及北運河等決口,「收成大減」。湖南、湖北大部地區遭淹,高阜之區則「間受乾旱」。四川「初苦於旱,繼困於水」,成都等地8月中「先後雨暴風烈」,平地水深數尺,「以致田園、廬舍、城郭、橋樑都被沖毀」。福建部分州縣夏間「大雨傾盆,溪河暴漲,洪水奔騰」,「饑民待撫眾多」。江蘇、山東、黑龍江等亦先旱後潦,收成歉薄。此外,全省晴雨不均,分別發生水、旱、風、蟲、雹、震災害的地區還有安徽、浙江、廣東、雲南、山西、陝西、江西、甘肅、奉天、吉林、台灣等。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除一般災情略似上年外,廣東、湖北、黑龍江的水災頗為嚴重。廣東春季亢旱,6、8、10月間,又迭遭大雨颶風襲擊,江潮暴漲,造成「倒塌房屋,傷斃人口,並有沉船、決圍、坍城、淹田等事」,災民們「生者鵠面立,死者魚腹殮」,而且「被水之區甚廣,實為數十年來未有之巨災」。湖北夏間「淫潦為災」,「武漢三屬湖鄉顆粒無收,城內居民多處積水之中」,災區遍及29州縣,黃岡、麻城、黃安、潛江、黃陂等重災地區,「大半均成澤國,淹斃人口無算,災黎遍野」,由於連續五年遭災,百姓困苦不堪言狀。黑龍江入秋以後連降大雨,「嫩江水勢暴漲,沿江居民田禾多被淹沒」。1909年(宣統元年)——甘肅連續多年乾旱,至本年夏間,旱情發展到頂峰,持續995天不雨,發生了特大旱災。「今歲全省皆未得雨,旱乾更甚,麥秋已至,不獨無糧,且更無水,竟有人食人之慨」,「粒谷皆無,且飲水亦至枯竭,今竟呈析骸相食之現象」;夏秋以後,又復連降暴雨,黃河猛漲,沿岸居民淹沒大半。浙江則正好與此相反,春夏之交迭遭淫雨,積潦成災,杭、嘉、湖、紹、嚴5府田地被淹,有的田中積水逾丈;7月後,又連旱數十日,「田皆龜裂」,農民「有向田痛哭者,有閉戶自盡者」,當時報紙認為浙災可與「甘隴之奇荒」相比。與此同時,一些省份發生了相當嚴重的水災。湖北連續六年遭受水災,且災情較往年更甚。「此次水患延袤六府一州」,「鄂省各屬,凡濱臨江河湖港者,無不淹沒,秋收業已絕望,災區甚廣,饑民不計其數」。湖南也因夏季雨水過多,「沅、酉、資、澧諸水並漲」,荊江決口400餘丈,濱江濱湖各州縣田禾概遭淹沒,「均罹巨災」;流離轉徙各地的數十萬饑民,「靠剝樹皮、挖草根,勉強過活」。吉林省於7月初旬暴雨傾盆,松花江洪流陡漲,奔騰傾瀉,省城被水灌注,低洼之處,一片汪洋,周圍數百里沿河各村屯,全數淹沒。廣東春夏間「風雨為災」,許多地方為水浸淹,「水退之後,輕者尚有收穫,或補種雜糧,重者淹沒無存」。此外,江蘇、安徽及黑龍江璦琿等地春旱夏澇,新疆、福建、雲南、奉天、廣西等局部地區大水,直隸、山東、陝西、山西等省則水、早、風、雹兼具,加上台灣連續三次發生地震,這一年在全國範圍來說,是受災較重的年份。1910年(宣統二年)——一些重要省份,繼續發生嚴重水災。湖北連續第七年遭洪水侵襲,災區遍及28州縣,「禾損屋倒,人畜飄流」,「民情之苦,較上年尤甚」。湖南入夏後連日狂風暴雨,加以「朔風凍雪」,造成較罕見的「奇災」,「官堤民垸潰決無算,田宅沖沒,畜產流失,受害甚巨」;同湖北一樣,湖南水災也已持續七年,所以米珠薪桂,饑民遍野,人民生活處於極端艱難之中。江蘇自春至秋,始則雨雪交加,繼而連降大雨,江湖泛濫成災;蘇北地區災情尤重,「無分高下,一片汪洋,牆倒屋塌,彌望皆是」。與江蘇毗連的安徽,也是暴雨成災,尤其皖北一帶,「秋禾全數悉被淹沒」,「人畜漂沒,房屋崩坍者,不計其數」。據有人調查後稱,皖北、蘇北「凡災重之區,村莊廬舍多盪為墟,流亡者十逾五、六,每行數里、十數里罕見人煙。或圍蔽席於野中,或牽破舟於水次,稚男弱女蜷伏其間,所餐則蕎花、芋葉,雜以野菜和煮為糜,日不再食。甚則夫棄其婦,母棄其子,販鬻及於非類,孑遺無以自存」。浙江的水災,災情略似蘇皖。東北的黑龍江、吉林、奉天三省,也因夏秋之際,淫雨連綿,造成江河暴漲,泛濫成災。黃河在山東壽張決口,加上夏初亢旱,後又連綿陰雨,使山東受災面積達90州縣。此外,局部地區遭受水、旱、風、雹災害的還有河南、雲南、江西、直隸、新疆、山西、陝西、廣西、甘肅等省。台灣這一年共地震六次,雲南、直隸、新疆等地也有地震發生。從上面極為簡略的敘述中可以看出,辛亥革命前10年間,連綿不絕的自然災害,始終籠罩在早已因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箝制壓榨弄得精疲力盡的中國人民頭上,使他們本已竭蹶困頓的生活更加面臨絕境。這種情況,不能不對當時的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發生深刻的影響。首先,災荒使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巨大損失,造成了普遍的人心浮動和劇烈的社會震蕩。在每一次較為重大的自然災害之後,不論是旱災的「赤地千里」或水災的「悉成澤國」,隨之而來的都是生產的破壞與凋敝;大量本來就掙扎在死亡線上的貧苦農民和城鎮貧民,或者凍餒而亡,或者慘遭滅頂,倖存下來的則成為「饑民」、「流民」。這是一個巨大而驚人的數字,例如:前面提到的1902年四川大旱,「災民數千萬」,1905年雲南大水,僅昆明附近就有「數萬戶災黎倉卒逃生」;1906年幾個省同時發生大水災,湖南有饑民近40萬,長沙附近一次就「淹斃人不下三萬」;江蘇災民達730餘萬人,聚集在清江、沭陽等地的饑民,「每日餓斃二、三百人」;1908年廣東大水災,「災黎幾及百萬」;1909年湖南大水,「統計各處災民不下百餘萬人」;江蘇大水,海州逃荒流民27萬餘,沭陰11萬餘,贛榆8萬餘,全省可以想見;1910年安徽大水災,「人民被災而無衣食者,約有二百萬」。這裡只列舉幾個大體的數字,至於在「饑民遍野」、「餓殍塞途」等籠統描寫中所包含著的悲慘事實,就無法用數字來反映了。這麼多饑民、流民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封建統治的嚴重威脅。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風餐露宿、衣食無著的饑民、流民,無異於堆積在反動統治殿堂腳下的無數火藥桶,只要有一點火星,就可以發生毀滅性的爆炸。這一點,封建統治者是看得清清楚楚的。1902年6月,湖南巡撫俞廉三指出:「流民愈多,匪類混雜,民氣更加浮動。」(《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民變檔案史料》上冊,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392頁。)1906年末,一個名叫王寶田的小官僚在奏摺中說:「東省荒歉,細民無以糊口,思亂者十室而九。(《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民變檔案史料》上冊,第158頁。)1910年6月,安徽巡撫朱家寶在奏摺中強調,「各屬災荒疊告,人心浮動」,「皖北素稱強悍,連年復苦荒歉,伏莽時虞,自非患預防,層節布署,不足以綢繆未雨,定變倉猝。」(《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民變檔案史料》上冊,第261頁。)封建統治者的這些憂心忡忡的議論,既不是杞人憂天,也不是無病呻吟,它恰恰是現實生活中的尖銳矛盾在他們頭腦中的反映。其次,接連不斷的災荒,使一向反對現存統治秩序的自發鬥爭,更加擴大了規模,增強了聲勢。例如,以「滅清、剿洋、興漢」為口號的四川義和拳鬥爭,其高潮恰好發生在前面提到的該省兩次大旱災期間,這一方面固然可以看作是全國義和團運動的一種滯後現象,但另一方面顯然同大災荒造成的大饑饉有著直接的關係。御史高枬認為這次事件是「盜賊、饑民、會匪、義和拳,分之為四,合之為一」;當時的四川總督奎俊也強調川省「拳亂」之起,除群眾仇教外,「加以歲旱民飢,災黎多被裹脅」;後來接任川督的錫良則指出,「川省人心浮動,加以旱災、鬧荒、仇教,各處響應,蹂躪必寬」;御史王乃征說得就更直截了當:「川中全省旱災,至今半年,不聞賑恤之法,何怪匪亂日熾?」(《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民變檔案史料》下冊,第733、734、742、759頁。)又如,發生在本世紀初、延續數年之久、清政府動員了廣西及兩湖雲貴各省軍隊、「糜餉以千百萬計」才勉強鎮壓下去的著名廣西農民大起義,也與災荒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1902年秋後,廣西「赤地千里,旱災已遍」。1903年6月,一位住在香港的外國人在信中談到:「我們為關於廣西饑荒的可怕消息而感到非常憂愁,那裡的人民由於沒有東西吃,實際上已經被逼迫到人吃人的地步。」(《清末民初政情內幕》上冊,第261頁。)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廣西各地「搶劫之案」,「無縣無之,無日無之」;後來,群眾自發地形成無數武裝隊伍,「大者千餘為一股,小者數十為一股,匪巢匪首奚止百千。加以比歲不登,饑民為匪裹脅及甘心從匪僥倖一日之生者,所在皆是」。這裡其實已說得很清楚,被封建統治者稱之為「匪」者,絕大多數不過是求「僥倖一日之生」的饑民而已。所以署兩廣總督岑春煊也不得不承認:「小民先被災荒,繼遭匪害,困已極矣!」(《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民變檔案史料》下冊,第511、535、604頁。)封建統治者從切身經驗中深切地了解災荒與「民變」的關係,對防範災民鬧事抱著極高的警惕。下面一個上諭,十分生動地反映出統治者的心態:「光緒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內閣奉上諭:從來治國之道,惟以保民為先。方今時局多艱,民生重困,本年兩廣、兩湖、江西、安徽等省,屢告偏災,近日江蘇淮、徐、海一帶,被災尤重。……哀我黎民,顛連窮困,豈可勝言。其不逞者,又或迫於饑寒,流為盜賊,擾及鄉里,貽害善良。」諭旨要求「地方文武各官」對饑民「加意撫綏」,以便「防患未然」(《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民變檔案史料》上冊,第58頁。)。再次,由於災荒而大量產生的衣食無著的饑民,為著解決眼前的溫飽,求得生存的權利,紛紛起來直接進行「抗糧」、「抗捐、「鬧漕」、「搶米」等鬥爭,這種鬥爭愈是臨近辛亥革命愈益發展,已成為暴風雨即將來臨的明顯徵兆。據統計,1906年全國發生抗捐、搶米及饑民暴動等反抗鬥爭約199起(本節關於辛亥革命前各地抗捐、搶米等風潮的數字,均參閱金沖及、胡繩武著《辛亥革命史稿》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其中一些規模和影響較大的事件,主要發生在浙江、江蘇、安徽、湖北、江西、廣東數省。如前所述,這一年,這些省份幾乎無一例外地遭洪潦災害、而且大都災情頗重。1907、1908兩年,搶米風潮曾稍見沉寂,這同這一時期自然災害相對較輕是完全一致的。到1909年,全國下層群眾的自發反抗鬥爭約149起,其中幾次規模較大的搶米風潮和饑民暴動,恰恰發生在災情最重的甘肅和浙江兩省。1910年,隨著災荒形勢的惡化,抗捐、搶米等風潮進一步發展,陡然上升到266起。其中的搶米風潮,幾乎全部發生在長江中下游的湖北、湖南、安徽、江蘇、江西5省、而這裡正是聯成一片的廣袤的重水災區。這一年的長沙搶米風潮,是震動全國的重人事件,這個事件的背景,就是湖南因災而致「樹皮草根剝食殆盡,間有食穀殼、食觀音土,因哽噎腹脹,竟至斃命者」;長沙城裡「老弱者橫卧街巷,風吹雨淋,凍餓以死者,每日數十人」。人們無法生活,只能鋌而走險。最後,在辛亥革命的醞釀時期,資產階級革命派曾發動或參予組織過多次武裝鬥爭,有一些武裝起義,革命派曾有意地利用了災荒造成的社會動蕩形勢,並注意吸引饑民群眾的參加。如同盟會成立後不久,於1906年底發動的萍瀏醴起義,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這次起義迅速發展到數萬人,雖然前後只活動了半個多月,卻給清朝反動統治以極大的震動。《丙午萍醴起義記》在談到這次起義的動因時說:「其起事之動機,則因是年中國中部凶荒,江西南部,湖北西部,湖南北部,及四川東南部,即揚子江上流沿岸,皆陷於饑饉。該地工人因受米貴減工之打擊,遂由萍鄉礦工首先發難,四虎徒黨起而應之。」(《辛亥革命》(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63頁。)起義發生後,有人在《漢幟》第一號上發表文章,號召各省革命黨「響應湘贛革命軍」,其中說:「至天時地利,尤為此次最得機勢者。……今者,虜廷日日苛稅,省省攤派,民不聊生,大亂以作,重以今歲淪雨彌月,洪荒千里,餓殍填溝,十數省哀鴻,洶洶欲動。饑民者,歷代英雄起事之材料也。如此之賦煩歲凶,……各省民皆飢困,已富有被動之性質,倘有人振臂一聲,必從者如流。」(鐵郎:《論各省宜速響應湘贛革命軍》,見《辛亥革命》(二),第531頁。)這樣的議論,頗為典型地反映了革命派力圖利用災荒以擴展革命的心理,也表明了災荒的頻發確實為革命派的活動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客觀條件。革命派怎樣通過災荒揭露封建統治?要推翻一個政權,總要先造成輿論。辛亥革命時期的資產階級革命派也是這樣。他們在追求共和制度、埋葬封建君主專制主義的偉大鬥爭中,也大聲疾呼地歌頌未來新制度的優越性,抨擊清朝反動統治的落後與黑暗。在涉及各個方面的無情揭露中,災荒問題是談得較多的一個話題。革命派盡情描繪了災荒帶給人民巨大禍害的悲慘現實,反映了他們對勞動群眾特別是貧苦農民的深切同情。1907年的《民報》增刊《天討》上的一篇文章說:「雖年穀屢豐,小民猶多廢食。(每逢春間有剝榆皮、拾桑葚者。)一有水旱,道殣相望。水深火熱,二百年如一日」,「每遇一縣,城郭崩頹,煙村寥落,川澤汗瀦,道路蕪穢。自遠郊以至縣城,惡草淫潦,彌望皆是。夏秋之間,鄰縣幾不通往來,饑民遍野,盜賊公行;無十年之蓋藏,無三月之戒備。」(觀魯:《山東省討滿州檄》,見《辛亥革命》(二),第344頁。)另一篇文章說:「水旱偏災,犬羊官吏,坐視而不能救;無告之民,靡所得食,乃扶老攜幼,聚族數百,相率而為流氓,過都越邑,乞食於途。」(退思:《廣東人對於光復前途之責任》,見《辛亥革命》(二),第349頁。)同年《民報》的一篇文章也說:農夫「顧當夏日,犁田播種,行伏赤日中,泥汗過膝,而或新雨之後,水為日曝,酷熱如湯,水蟲含毒,時來嚙膚,手足坼裂,疑灼龜背。偶值凶年,至於析骸易子。」(寄生:《革命今勢論》,見《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二卷(下冊),三聯書店1963年版。第797頁。)類似這樣的內容不僅屢見於革命派的宣傳品及文章中,而且也反映在他們的文藝作品裡,如1906年江蘇大水災時,同盟會員、南社詩人周實就有感而賦詩:「江南塞北路茫茫,一聽嗷嗷一斷腸,無限哀鴻飛不盡,月明如水滿天霜。」(《辛亥革命詩詞選》,長江文藝出版社1980年版,第197頁。)對於這種現象,革命派作出的頭一個直覺性的反映,是把它說成清朝反動統治「天運將終」的先兆。有一篇文章說,「是以彼蒼亦為不平,凶災層見,兵刀水火,無日無之。」(《義和團有功於中國說》,見《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一卷(上冊),三聯書店1960年版,第60頁。)武昌起義後不久,湖北的革命黨人在《致滿清政府電》中也說,清朝政府已經「人神同嫉,天地不容。以致水旱迭臻,彗星示警,禍亂無已,盜賊縱橫,天人之向背,不待智者而後辨也。」(《辛亥革命》(五),第151頁。)這種解釋還沒有脫出「天象示警」的傳統災荒觀的樊籬。不過,革命派在大多數場合,並沒有停留在這樣的認識水平上,而是透過災荒,進一步尋求和揭示與災荒相關聯的種種政治因素,從而得出正是反動統治的「人禍」導致了或加深了「天災」的正確結論。革命派認為,災荒的根源,與其說首先是自然的原因,不如說更主要是社會的原因、政治的原因;自然災害發生得如此頻繁,難以抗拒,從根本上說來,是腐朽的封建政治造成的。這一點,孫中山講得最為鮮明與深刻。他在《中國的現在和未來》一文中指出:「中國所有一切的災難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系統的貪污。這種貪污是產生饑荒、水災、疫病的主要原因」;「官吏貪污和疫病、糧食缺乏、洪水橫流等等自然災害間的關係,可能不是明顯的,但是它很實在,確有因果關係。這些事情決不是中國的自然狀況或氣候性質的產物,也不是群眾懶惰和無知的後果。堅持這說法,絕不過分。這些事情主要是官吏貪污的結果。」(《孫中山全集》第一卷,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89頁。)在孫中山以前,中國歷史上還從來沒有哪一個人以如此敏銳的目光、如此深邃的思維和如此清晰的語言來分析和說明災荒問題。革命黨人在後來發表的一些文章中,實際上為孫中山的這個說法提供了具體的論證。例如,有兩篇談到黃河之患的文章,就指出:「黃河北徙(按:指咸豐五年銅瓦廂決口後的黃河大改道),每一漂沒,數十州縣無墟落。虜廷吝財,委其事於疆吏,疆吏遂藉為吞款邀功之地,動以河工括民財」。「虜清之治河,則驅逐農民,動輒數千萬,以供官吏之指揮,急則湮之,緩則弛之。剜肉補瘡,卒靡所益,費民財以萬計,曾不能一年之安。」(均見《辛亥革命》(二),第346、332頁。)辛亥前一年發表的《論革命之趨勢》一文,具體揭露了某些封疆大吏怎樣貪污賑款,草營人命:「江北巨災,集賑款五百萬,虜帥端方侵蝕三百萬,又慮饑民為變,遣軍隊彈壓之,示以稍反側即立盡,於是饑民皆枕藉就死,無敢有蠢動者。陝、甘旱荒,至人相食,虜帥升允漠然不顧,十室九空,積屍成疫」。「專制之淫威」使「人命賤於雞犬」,「天災流行,饑饉洊臻,民之死於無告者,其數尤伙。」(《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三卷,三聯書店1977年版,第531頁。)這種聲淚俱下的控訴,有力地揭示了封建政治的吃人本質。封建統治者常喜歡宣揚他們如何「深仁厚澤,淪浹寰區」,一遇災荒,就蠲免錢糧,發帑賑濟,似乎一片慈愛心腸。革命派對此針鋒相對地指出,這完全是徹頭徹尾的欺騙!1903年的一篇文章寫道:「鉗束之酷,聚斂之慘,而尤為世界所稀有。山西之食人肉,河南之販人頭,此二年前迴鑾時之真象也。……汝今猶曰:『自其祖宗以來,深仁厚澤,各直省地方,遇有水旱,無不立沛恩施』者,自欺歟?欺人歟?」(《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一卷(下冊),第686—687頁。)一些文章從不同的角度揭露了清政府賑災的欺騙性,或者,統治者對災荒根本無動於衷,不予置理:「淫婦那拉氏南面垂簾,百般剝削,以供其遊樂宴飲之資。撥海軍費以修頤和,移大賠款以供慶壽,而於我民之水旱饉飢,毫不為之軫念。」(《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二卷(下冊),第866頁。)「倒行逆施,殘民以逞,馴致饑饉旱乾之罔恤,呼號怨懟之弗聞,聲色狗馬之是娛,土木兵戎之繼起。」(《彭蔭祥歷史》,見《武昌起義檔案資料選編》(下卷),第245頁。)或者,象徵性地拿出一點賑款來,聊以點綴門面:「去歲(按:指1909年)粵省水災,災民流離,衷鴻稨野,再電乞賑,清廷僅飭部撥款十萬。及西藏達賴喇嘛入京,每日饗其緇徒萬四千兩,十日之食,即足以抵一省之賑災而有餘。」(《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三卷,第553頁。)那些少得可憐的賑款,也大多為官吏所侵漁:「不幸遇歲之凶,流離於道路,物故者十八九。朝廷發帑藏,恆充奸吏之橐,然猶號之曰賑恤之善政。」(《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二卷(下冊),第786頁。)總之,所謂賑恤,不過是封建統治者「邀弋美名」的一種手段,「而於貧者,未嘗有澹足之益」。不僅如此,封建官僚與地主豪紳們還常常趁火打劫,利用災荒作為升官發財的絕好時機。前面提到的貪污賑災款項,只不過是花樣繁多的發「災荒財」的手段之一。革命派曾揭露說,受「黃災」最厲害的山東省,那些「謀差營保」的官僚們,常聚在一處議論說:「黃河何不福我而決口乎?」因為黃河一決口,他們就可以藉辦河工,既私吞工款,又謀取保舉,為此,他們甚至不惜偷偷地破壞老百姓自築的堤防,人為地製造災荒。所以山東有「開歸道」之稱,意思是黃河一「開」,不少人就可以藉此「保歸道班」了(觀魯:《山東省討滿州檄》,見《辛亥革命》(二),第346頁。)。封建政治的特點之一,就是往往在冠冕堂皇的表面文章下掩蓋著見不得人的黑幕。按照清朝的「定製」,只要勘定了災荒,政府就要根據災情輕重,確定對災區的地畝錢糧加以減征、緩徵或免徵。但實際上,封建官僚還是可以通過各種辦法,使百姓「照例完納田糧」(參閱《近代中國災荒紀年》序言。)。1908年末出版的《江西》雜誌就發表文章談到這種情況:「中國雖地大物博,邇者天災流行,湖南之水害,廣東之水害,重以各地蝗蟲,歉收者眾。民不堪命,轉徙流亡,賑恤且患不周,加之以苛征,是為叢驅爵、為淵驅魚』(《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三卷,第422頁。)。而且,納稅時還要加上種種附加,「一納賦也,加以火耗,加以錢價,加以庫平,一兩之稅,非五六兩不能完,務使其鬻妻典子而後已」。所以鄒容在《革命軍》中悲憤地說:「若皇仁之謂,則是盜賊之用心殺人而曰救人也。」(《辛亥革命》(一),第341頁。)政府是這樣,作為封建統治的階級基礎的地主豪紳,自然也上行下效,一齊向災民們伸出罪惡之手。「歲五六月之間,民則有飢患,勿問前年之豐凶。前年豐,富人慮谷無良賈,乃寫輸於他需谷之地,所余於倉者少,至夏秋之交亦必騰貴。先歲凶,乃閉其倉稟以待賈,未中程,弗讎也。飢亟而祈勿死,則聽富人所索,或萃而劫之,牽聯入於刑者,又踵相逮也。」(《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二卷(下冊),第789頁。)上一節提到的1909年甘肅大旱災發生時,曾經是同盟會員和南社發起人的高旭寫了《甘肅大旱災感賦》,其中一首差不多可以看作是資產階級革命派在災荒問題上所作的政治討伐的藝術概括:「天既災於前,官復厄於後。貪官與污吏,無地而蔑有。歌舞太平年,粉飾相沿久。匿災梗不報,謬冀功不朽。一人果肥矣,其奈萬家瘦!官心狠豺狼,民命賤雞狗。屠之復戮之,逆來須順受。況當賑災日,更復上下手;中飽貯私囊,居功辭其咎;甲則累累印,乙則若若綬。四看餓殍余,百不存八九。彼獨何肺肝,亦曾一念否?」(《辛亥革命詩詞選》,第215頁。)在天災人禍交相煎迫之下,老百姓要想生存下去,確實除了鋌而走險之外,是別無出路的了。但這立即就會被封建統治者目為「盜賊」、「亂民」、「匪類」而大張撻伐:「皖北有災,槁項黃馘者背相望,海上有疫,前仆後僵者踵相接,……其或民不聊生,起為圖存之計,則又目之為亂民,為匪徒,召兵遣將,流血成渠。」(《對於政府之民心》,見《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三卷,第828頁。)「耕種則雨水不均,無利器以補救之,水旱交乘,則餓殍盈野。強有力者,鋌而走險,以奪衣食於素豐之家,而政府目之為寇盜,捕而刑之,或處之於死。」(民:《金錢》,見《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二卷(下冊),第991頁。)災民們還是俎上之肉,任人宰割屠戮而已。資產階級革命派僅僅在災荒問題上對封建統治所做的揭露,也已經足以讓人們邏輯地得出結論:像這樣腐朽而又暴虐的反動政權,除了堅決推翻它之外,難道還能有任何別的選擇嗎?沿江沿海各省大水災與辛亥革命的發生、發展1911年(宣統三年),又發生了面積更大、災情更重的大水災,災區幾乎包括了沿江、沿海的所有主要省份。以武昌起義為肇端的辛亥革命運動,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爆發並迅速席捲全國的。武昌起義之前,中外政界人士就對當年的嚴重災荒及其可能產生的政治後果給予了極大的關注。5月下旬,張謇代表滬、津、漢、穗四處總商會,赴京辦事,受到攝政王載灃的接見。當載灃徵詢張謇對於時局的意見時,張謇談了「內政三大要事」,頭一條就是「外省災患迭見,民生困苦」。9月12日,莫理循在一封信里寫道:「中國長江流域各省的前景非常黯淡。……人民將會成千上萬地死去,難民營里出現霍亂和斑疹傷寒。一位知名的中國人昨天對我說,前景從來沒有這樣糟糕,因為中國從來沒有受到這樣大的水災和饑饉的威脅。」(《清末民初政情內幕》上冊,第752頁。)待到四川保路運動起來之後,一些封建官僚更是驚恐萬狀,生怕在災荒遍地的情況下,形成一發而不可收拾之勢。——他們的話簡直成了後來事態發展的頗為準確的預言。如御史陳善同在武昌起義前一個月上奏說:「現在湘粵爭路餘波尚未大熄,而雨水為災幾近十省,盜匪成群,流亡遍野,若川省小有風鶴之警,恐由滇藏以至沿江沿海,必有起而應之者,其為患又豈止於路不能收而已。」(《辛亥革命》(四),第469頁。)御史麥秩嚴在武昌起義前約半個月上折稱:「方今時事日棘,災祲迭臻,歲饑民流,盜賊四起,中原大勢岌岌可虞。」(《辛亥革命》(七),第269頁。)那末,封建統治者為之談虎色變的辛亥年大水災,具體情況究竟如何呢?從長江上游往下數,首先是湖北,於6、7月間風狂雨驟,襄水陡漲二丈余,一下子將去年坍潰後費時近半年才新築成的大堤衝決130餘丈,「人皆措手不及,逃走溺斃者不可數計」(1911年6月30日《大公報》。見《近代中國災荒紀年》,第792頁。本節有關災荒情況之原始資料,均轉引自該書,不再一一註明。)。附近州縣「一片汪洋,數里不見煙火,災民有生食野獸之肉者,有握泥果腹致斃者,有挖樹皮草根以濟急者,慘狀令人不忍目睹」。武漢三鎮濱臨江灣住戶,因被淹紛紛遷避。所有武昌臨江的一些工廠,漢陽的兵工廠、鐵廠、炮船廠,以及漢口的租界等,「一切低洼之所,均有其魚之嘆」;「水勢浩大,茫茫無際,登高一望,四圍皆成澤國」。湖南自春至夏,雨多晴少,夏末又暴雨連朝,造成湖江水勢驟漲,水淹長沙、常德、岳州等府屬地方,「災區之廣,為從來所未有」;受災地區,「最低處水深丈余,較高處水亦六、七尺不等」,不但禾稼「悉數付諸澤國」,而且或房倒屋塌,或人畜漂沒,損失慘重。「當倉卒水至之時,居民或緣登屋頂,或升附樹巔,四野呼號,慘難盡述」。由於湘鄂洪水暴漲,使「沿江之水陡長至一丈數尺之高」,江西潯陽、九江一帶瀕臨長江,周圍「淹沒田禾甚多」;加之入夏後連日淫雨,南昌、鄱陽等地平地水深數尺,「街道上皆可乘船」,余干縣境「水漲至二丈有奇」;撫州、瑞州等地,「低洼之田禾既被浸去十之五六,即高原處亦受損不少」。安徽因上年已是大祲之年,所以春荒即極其嚴重,僅宿州一地,春間即有災民27萬餘口。入夏後,又「大雨時行,江潮暴發,皖省濱江沿河各屬,災情奇重」。「當塗等五州縣,周圍六七百里,皆成巨河,村鎮傾圮,廬舍漂蕩」。尤以長江之濱的無為州,「災尤慘酷,露餓待斃無算」,「上下九連各圩一片汪洋,高及樹巔,村落廬舍全歸巨浸」。皖南各州縣「淹沒田禾,十失其九」;皖北渦、蒙、靈、宿等縣,也被災極重,往往數十里炊煙斷絕。而且災情持續甚久,直至8月底,還發生了一場暴風雨,使銅陵、廬州、宿松等10餘州縣沖塌圩地不少,「約計淹田不下百七十餘萬畝」。位於長江末梢的江蘇省,災情與安徽不相上下,同樣是一方面江潮湧漲,一方面暴雨不絕,使全省各地洪水泛濫。南京城內高處水深沒脛,窪處過腹及胸,「行人絕跡,商店閉門停市,蕭條景象,目不忍睹,間有小舟來往裝運行人以達干土」。張廷驤《不遠齋見聞雜誌》描畫了一幅慘絕人寰的圖景:「宣統三年春,江蘇淮海及安徽鳳穎等屬,因屢被水災,閭閻困苦,慘不忍聞。……自去秋至今,飢斃人數多時每日至五、六千人;自秋徂春至二月底,江皖二十餘州縣災民三百萬人,已餓死者約七、八十萬人,奄奄待斃者約四、五十萬人。……饑民至飢不能忍之際,釀成吃人肉之慘劇,……尋覓倒卧路旁將死未氣絕之人,拉至土坑內,刮其臂腿臀肉,上架泥鍋,竊棺板為柴,雜以礱糠,群聚大嚼,日以為常」。從江蘇往南,浙江的杭、嘉、湖、紹4府被淹成災,「早禾既受摧殘,晚苗又被淹沒」,「家屋人畜,漂失無算」;杭州城內「平地水深沒踝」。福建也有部分地區發生「衝決堤岸,淤塞河道,坍塌房屋,淹斃人口」之事,尤其是省城福州,「城內外積水四、五尺不等,衙署營房民舍,倒塌無數,並有壓斃人口情事」。廣東的災區主要集中在潮州府屬地方,那裡因連降大雨,江流陡漲,「淹沒田畝無算」,「淹斃人口不可勝數」。從江蘇往北,山東在春季即雨雪紛飛,經月不息。入夏後,又大雨成災,濟南及東西路各州縣,均遭水淹;膠州、高密、即墨一帶,「房屋盡傾,溺斃人畜無算」;嶧縣「河水漫溢,以致沿河秋稼,盡數淹沒。延袤數十里,遠近數十庄,人民廬舍漂蕩無存,一片汪洋,幾如海中小島,居民風餐露宿,困苦異常」。直隸則是先旱後澇,起初「雨澤愆期」,後又「陰雨連綿,河水漲發,以致濱臨各河窪地禾稼,均多被水」;此外,還有一些地方有雹、蟲災害。奉天新民府等屬亦罹大水,由於柳河洪峰突發,堤口潰決,河水沖灌新民府城,居民猝不及防,「頃刻人聲鼎沸,屋巔樹梢相繼揉升呼號待救」;「城鄉周圍四十餘里全被水淹,計被淹地畝一萬七千餘畝,沉沒官民房屋七千七百餘間,商號存糧均被淹浸,糧價飛漲,人心惶懼」。吉林省在夏秋之際,不僅雨水過多,且兼遭雹災。黑龍江省於6月末及9月間兩次連續降雨,使嫩江、松花江、坤河等水勢暴漲,各處泛濫成災,「嫩江府、西布特哈、龍江府、大廳、肇州廳、甘井子、杜旗等處,沿江民房田禾均被淹沒,為災甚巨」。這一年,東北三省還發生鼠疫流行,死亡人數約5、6萬人。不言而喻,這是一個任何從事歷史活動的政治派別不能不認真對待的特殊而嚴峻的社會環境。有記載說,武昌起義前夕,武漢的革命黨人曾開會研究在四川保路運動蓬勃發展的情況下,應不應該立即舉行武裝起義?會上有「緩期」與「急進」兩種主張,最後後一種主張被接受,其中很重要一條理由就是「近數年來,災異迭見,民不聊生」,「天時」對革命顯然有利(佚名:《戈承元革命歷史》,見《武昌起義檔案資料選編》中卷,第199頁。)。這說明了嚴重災荒的存在,對革命黨人的戰略決策產生了何等重大的影響。但是,人們也許會發現一個多少有點令人感到奇怪的現象:在各省「獨立」或曰「光復」的過程中,幾乎很少看到災民、饑民直接參加運動的歷史記錄。其實,這並不難理解。這是同辛亥革命的下述特點相聯繫的:除了極少數地區以外,絕大多數省份,新舊政權的交替更迭並沒有經過較長時期的兩軍對壘的武裝衝突。也就是說,還沒有來得及等到社會上大量存在的災民、饑民湧入革命隊伍,舊政權就已經紛紛垮台,辛亥革命表面上成功了。但這決不是意味著辛亥革命的迅速發展,同災荒沒有重大的關係。只要看一看武昌起義後封建統治者的一些議論,就可以清楚,革命所以能在如此短的時期里像燎原烈火燃遍全國,災荒的普遍存在是一個十分強有力的因素。武昌起義六天之後,熱河都統溥頲、山東巡撫孫寶琦、江蘇巡撫程德全在一個奏疏中說:「竊自川亂未平,鄂難繼作,將士攜貳,官吏逃亡,鶴唳風聲,警聞四播,……而民之訛言,日甚一日,或謂某處兵變,或謂某處匪作,其故由於沿江梟盜本多,加之本年水災,橫連數省,失所之民,窮而思亂,止無可止,防不勝防,沸羹之勢將成,曲突之謀已晚。」(這個奏摺實際上是由張謇起草的,見《辛亥革命》(四),第48頁。)次日,大學堂總監督劉廷琛也上奏說:「今年各省大水,饑民遍地,在在堪虞。革黨踞長江之上游,託救民之義舉,設使聞風響應,大局立有潰爛之憂」(《辛亥革命》(五),第418頁。)。又過了三天,御史陳善同奏稱:「本年雨水為災,共十餘省,而以湘鄂蘇皖浙為最甚。各該處流亡遍野,搶掠時聞。……(革黨)勢必裹脅饑民,號召群凶,橫決四齣,為患方長。現雖被災各處亦多妥籌賑恤,而涓滴之泉,沾潤無幾,亂源所伏,不可不先事防維」(《辛亥革命》(五),第438頁。)。武昌起義半個月後,翰林院侍講程械林在奏摺中說:「重以天災流行,處處饑饉,此即無所煽誘,固將群起為盜。況革黨又為之倡乎!不速作轉計,鹿鋌魚爛,即在目前」(《辛亥革命》(五),第461頁。)。這些奏疏,合乎實際地反映了普遍的災荒怎樣為革命的發展提供了條件。甚至,災荒還影響到帝國主義對辛亥革命運動的態度。武昌起義後第六天,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在給英國外交大臣格雷的電報中,表示了對清朝政府的失望,認為「滿清王朝所面臨的前景是黯淡的。它在本國人民中間,很不得人心」。為了加強論據,他特彆強調了當年及全國大多數省份的大水災:「穀物歉收威脅到大半個帝國,揚子江流域到處充滿了無家可歸和嗷嗷待哺的人群」(《英國藍皮書有關辛亥革命資料選譯》上冊,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37頁。)。稍後,日本駐華盛頓代辦在致美國國務卿的一個照會中,認為「清廷之無能,已無可諱言」,很難「恢復威權」;另一方面,「革黨亦派別紛歧,顯無真正領袖」,「加之本年洪水為災,饑民潰兵,交相為亂。在此情況下,革黨絕少維持佔領區域治安之望」(《辛亥革命》(八),第489頁。)。因此廠主張對雙方暫取觀望態度,這顯然是帝國主義在一段時期中採取「中立」姿態的依據之一。革命派短暫掌握政權時期的災荒對策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在一個十分短暫的時間裡,革命派曾一度成為中央和一些省份的主要執政者。於是,情況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本來為革命發展提供了機會和條件的嚴重災荒,一下子成為擺在執政的革命黨人面前的一個必須解決的緊迫問題。由於新舊政治勢力鬥爭的尖銳複雜,由於革命形勢的捉摸不定,更由於反動勢力的反撲,使革命派掌握政權的時間瞬息即逝,革命派幾乎沒有可能利用政權來施展他們的政治抱負。即使如此,也仍然可以從他們的一些舉措中窺見其災荒對策的大致輪廓。1912年3月初,孫中山連續在幾個有關賑濟安徽、江蘇災荒的文件上作了批示。當時,安徽都督孫毓筠報告說:安徽災情嚴重,要求臨時政府撥款以救燃眉之急;財政總長陳錦濤也具呈稱該省「災情萬急,如十日內無大宗賑款,恐災民坐斃日以千數」。江北都督蔣雁行則連續急電,疾呼「現在清淮一帶,饑民麇集,餓屍載道」,「當此野無青草之時,實有朝不保夕之勢;覩死亡之枕藉,誠疾首而痛心」,並稱:「半月內無大宗賑款來浦接濟,則饑民死者將過半」。孫中山一面令財政部在經費萬分拮据的情況下「即行撥款救濟」,一方面同意向四國銀行團借款160萬兩,用於賑救皖災,要求參議院「尅日複議,以便施行」,並強調「事關民命,幸勿遲誤」。孫中山此舉與袁世凱的態度恰好形成鮮明的對比。當已經確定由袁世凱接任總統、孫中山即將下野的時候,皖督也給袁世凱發了一份要求賑災的電報,袁接電後,給孫中山回電:「此時外款尚未借定,京庫支絀萬分。當俟籌定,再行電聞。如遵處暫能設法,尚希卓裁辦理」(《近代史資料》1961年第1號,第328頁。)。充分反映了這個老奸巨滑的官僚對於人民疾苦令人憤慨的冷漠。在卸任臨時大總統的前三天,孫中山專門發布了《命各省都督酌放急賑令》,指出:「矧當連年水旱之餘,益切滿目瘡痍之感。……本總統每一念及我同胞流離顛沛之慘象,未償不為之疾首痛心寢食俱廢也。茲者大局已定,撫慰宜先。為此電令貴都督等,從速設法勸辦賑捐,仍一面酌籌的款,先放急賑,以濟災黎而謀善後」(《孫中山全集》第二卷,第289頁。)。這個命令反映了資產階級革命派與人民疾苦息息相關的高尚情操。在臨時政府時期,南京還出現過一個名為「救災義勇軍」的組織。這個組織以孫中山為「義勇軍正長」,陸軍總長黃興為「副長」。組織的緣起,是因為「江皖兩省,……連年水患頻仍,偏災時遇。迨至去秋,淫雨連綿,江湖暴發,箍江大岸,衝決無算。上自皖南各府,下逮鎮揚蘇常,袤延千餘里,淹沒百餘處,汪洋一片,遍地哀鴻」,為了動員軍隊參加「修築千里長堤」工程,由軍人自願報名參加而成的。組織「救災義勇軍」的啟事和章程,刊登在《南京臨時政府公報》第40號,顯然事先得到了孫中山的贊同和支持。即使在戎馬倥傯、局勢動蕩的情況下,有些掌握了地方軍政大權的革命黨人,也仍然採取積極的措施,從事興修水利的工作。如江西都督李烈鈞,就職後不久即召集各方人士「討論治贛辦法」,其中決定的一條就是為了解決南昌、新建二縣「每年必苦水患」的問題,在「辛亥光復,庫帑動用一空」的情況下,想方設法「撥款四十萬元修築圩堤」。據稱,「堤工數月而成,嗣後兩縣人民乃不為水災所苦」(《李烈鈞自傳》,見《辛亥革命》(六),第393頁。)——這個說法也許不無溢美之處,但如果考慮到當時面臨的複雜局面,那末,決定撥款築堤就已值得稱道了。又如擔任「安、襄、鄖、荊招討使」的季雨霖,在行軍途中見「沿河一帶地方,汪洋浩瀚,縱橫無際,田園村落,漂為澤國,頹檐破壁中,寂無人煙」,便在佔領荊州之後,興築沙洋堤工。據材料說,這段堤工關係到湖北的荊門、江陵、潛江、沔陽、監利五縣人民的生命財產,清政府曾「耗款百萬,訖無成功。受害各處,田廬盡沒,饑民遍野,老幼委填,盜賊充斥」(高仲和:《北征紀略》,見《武昌起義檔案資料選編》上卷,第154頁。)。季雨霖等一面向沙市、沙洋兩地商會借銀20萬兩,一面向湖北軍政府申請撥款8萬兩,另外還發行「堤工公債」20萬元,通過以工代賑的辦法,招募民夫,動工興築,被稱為「民國第一次大工程」。雖然對季雨霖的一些作為,有不同的評價,但即使對他稍有微詞的人,也不抹煞他在這件事情上的功勞。此外,根據災民周耀漢等的呈請而修築的樊口堤工,修成後改善了武昌、黃岡等六縣的抗災條件,改變了這一帶過去「無歲不水,無水不災,無災不重」的悲慘狀況,也是值得一提的。正像在其他問題上不免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失誤一樣,資產階級革命派在災荒問題上,也並非一切處置都是完美無缺的。他們的最大一個失誤,是似乎已經忘記了革命前對清政府把無衣無食的饑民「目之為亂民,為匪徒」的抨擊,有些地方對災民採取了戒備和防範的態度,有時竟視之為建立正常秩序的一種障礙。武昌起義後,以「中華民國軍政府」名義發布的一個《通告城鎮鄉自治會職員電》中說:「唯念東南各省,疊遭水旱之災。吾同胞流離顛沛,猶未能自復其生機。若義旗一舉,則饑寒無告之民,必有乘機竊發,一施其搶劫之技者。而本軍政府當軍事旁午之際,勢不能並謀兼顧,為吾鄉僻同胞盡完全保護之責」。因此,他們要求「各城鎮鄉自治團體,速籌自保之計,趕辦團練,守衛鄉里」(《辛亥革命》(五),第140頁。)類似的文告在其他省份也有出現。很顯然,其矛頭所向,是針對「流離顛沛」的「饑寒無告之民」的。在這樣一種思想指導下,無怪乎有些地方會發生由革命黨人掌握的新政權的武裝去鎮壓饑民「鬧事」的事件了。如江蘇無錫,軍政分府都督秦毓鎏曾兩次派軍隊鎮壓「民變」。一次是由於常熟王莊的富室須氏,不顧「歲歉」,硬要逼租,佃農們在孫二的率領下,「聚燬其家」,並「豎旗」起事;另一次是本縣新安鄉的「巨室張氏」,平時收租就很苛刻,「民怨已久」;恰逢這一年「歲已歉,張氏猶不肯少貸,索益急」,甚至把還不起租的佃戶「錮諸室,鞭諸」,引起群眾激憤,數百人不期而集,「哄鬧張氏家」,將其室付之一炬。秦毓鎏派出軍隊,在前一事件中抓走20餘人,後一事件中竟槍殺37名群眾(包括一名婦女),終於引起了人們的「詬厲」與不滿。出現這一類政治性的錯誤,不能不說是同資產階級革命派只是同情群眾,卻並不懂得組織群眾與依靠群眾的根本弱點有著本質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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