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環保名人因涉嫌敲詐勒索、職務侵佔受審
曾經名揚全國的環保名人,原盤錦保護斑海豹協會會長田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職務侵占罪一案,於28日在盤錦市大窪縣人民法院再審開庭審理。
因保護斑海豹揚名 「得罪了很多人」
據了解,田某出生於1963年1月,曾於2007年3月12日,發起成立旨在立足盤錦,面向世界,宣傳和保護惟一在我國海域內繁殖的鰭腳目海洋哺乳動物遼東灣斑海豹及其生存環境的NGO——盤錦市保護斑海豹志願者協會,到2013年5月時,該協會擁有會員5000餘人。
2011年3月18日,田某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發出「心痛:盤錦濱海公路要橫穿遼東灣斑海豹核心棲息地」的消息,得到了全國環保組織微博的轉發,引起各大環保組織的重視,盤錦市政府領導做出全力保護斑海豹的積極批示,令盤錦濱海公路唐海線至三道溝段工程三改路線,避讓了遼東灣斑海豹的核心棲息地。
2011年6月8日,田某被國家海洋局和人民網評選為「2010年度中國十大海洋人物」,從那時起,田某便聲名鵲起。
不過,保護斑海豹協會會員宋先生(化名)表示,田某自家的條件不錯,也有自己的生意,但「自從他開展保護斑海豹的活動之後得罪了很多人。」
28日再審開庭 辯護人稱田某有重大立功表現
記者從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田某於2013年10月16日,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職務侵占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1月22日被執行逮捕,隨後田某被羈押於大窪縣看守所。
2014年9月11日,大窪縣法院對田某一案做出一審判決,法庭認定田某犯敲詐勒索罪、職務侵占罪,數罪併罰判處田某有期徒刑12年,並沒收涉案贓款2000美金、蘋果手機一部、電腦主機及顯示器一部、照相機及鏡頭一部。隨後,田某不服判決,上訴至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11月25日,盤錦市中級法院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開庭審理,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田某犯敲詐勒索罪、職務侵占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撤銷大窪縣法院對此案做出的刑事判決,並發回重審。
28日上午9時,大窪縣法院對此案再次開庭審理,參與旁聽的保護斑海豹協會會員張先生(化名)表示,在庭上,辯護人與公訴人針對田某是否犯敲詐勒索罪、職務侵占罪,展開辯論,另外,辯護人提出田某在看守所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但公訴人沒有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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