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最常見的三個謊言,你被騙了多久?

01「結婚就是過日子,和誰都一樣。」

當年,小慧就是在這句話的攛掇下,鬼使神差地結了婚。

27歲不算老,可「剩女」這一頂帽子已經穩穩扣在頭上,不結婚似乎就大逆不道天地不容。

基本都是七大姑八大姨在孜孜不倦地說,逼婚現場緊鑼密鼓。

她們以一種過來人的姿態,大肆宣揚:

講究不是美德,將就才是智慧。

於是,就從了。

拍婚紗照時,兩個人的臉都有點僵。

攝影師很著急:「你們要甜蜜一點,凝視對方,好像眼睛都在笑一樣。」

說得太抽象了,這對準夫妻理解不了,只得睜圓了眼睛咧開嘴。

咔擦一聲,好像就把餘生的時光都定格住了。

婚後的日子很平淡,倒也說不上差,但總覺得缺了點什麼。

哪怕軀體相擁糾纏那一刻,她也感覺得到兩顆心在偏離,和緊貼的身體形成一種可笑而可悲的反差。

有時也因為雞毛蒜皮爭吵,吵完後持續冷戰,最長的記錄是一個月。

離婚的心思生出來好幾次,卻沒有勇氣去打破眼前的生活。

因為,真的毫無理由。

沒有出軌劈腿、沒有家庭暴力、也沒有三觀不合。

但日子就是不對勁,像一塊雞肋,棄之可惜,食之無味。

小慧苦笑:可很多人告訴我,他們也是這樣過來的。

聽完這個故事,我又想起了那句著名的宣言:

要嫁,就嫁給愛情。

不是嫁給愛情就一定能幸福,但沒有愛情的婚姻一定不幸福。

例子太多了。

知乎上有個網友說:「結婚的時候,沒有婚慶,婚車只有四輛。不是沒條件,是我要求的。我不要,我嫌費事,我覺得那不重要。說到底,是我不在乎。」

試想一下,對婚禮都毫無熱情的兩個人,又怎能經營好一個家?

所以說,真的不是誰都能和你過日子的。

能撐起柴米油鹽和雞零狗碎的,除了金錢與物質,更需要些愛情和信念。

別被那些所謂的過來人欺騙,畢竟婚姻是你自己的,生活也是你自己的。

02「老夫老妻的,要什麼浪漫?」

有一年的結婚紀念日,鄧超早早訂好了座位,準備和孫儷好好慶祝一番。

他提出:「我們捯飭一下吧!」

孫儷以為他在開玩笑,畢竟也結婚幾年了,早已過了一頓飯也能吃出溫柔繾綣的浪漫時光。

於是,她隨便套了件衣服就打算出門。

結果,鄧超不樂意了。

他說:「你這個太不尊重我了。屬於我們的節日,為什麼不能捯飭呢?」

在丈夫的堅持下,孫儷換上小禮服,踩著高跟鞋,兩人手挽手去吃了一頓飯。

在特定的時間,和特定的人,去完成一件程序化色彩濃厚的事情。就彷彿給婚姻過了一個年,形成一年一度的期盼和等待。

而這等待無非就是在暗示夫妻雙方:有你真好。

但是,這種儀式感經常被大部分中國夫妻解讀為:矯情。

  • 七夕那天,歡歡接過了男孩送來的99朵玫瑰,滿滿一大捧,把她的一張粉臉襯托得明艷動人。

  • 第二個七夕夜,他們剛剛結婚一個月,玫瑰買了9朵,在茶几上楚楚動人地開了十幾天。

  • 第三個七夕夜,歡歡主動提出來:「買一朵就行了,剩下的錢明早好買菜。」

  • 第四個除夕夜,嬰兒在懷裡啼哭,心煩意亂的丈夫躲了出去。

  • 歡歡抱著孩子來回踱步,看電視時,才猛然想起過去那些盛放的光陰。

    她哭著給閨蜜打電話,閨蜜安慰她:

    「老夫老妻就別在意那麼多了,浪漫又不能當飯吃!」

    所以,也不得不息事寧人。

  • 到了第五年,歡歡已經完全把節日拋之腦後,打扮也隨意起來,漸漸淪為了男人眼中的糟糠之妻。

  • 許多人結了婚,就喜歡在愛情里偷個懶打個盹。

    似乎,對方不再值得被用心對待了。

    一句老夫老妻,也無非是為自己的漫不經心找借口。

    不需要浪漫的,並不是老夫老妻,而是對婚姻不再敬畏珍視的人和心。

    「漢語拼音之父」周有光,到了晚年時,依舊會和妻子尋樂子。

    他們在上午十點來一道茶,下午三四點則上一道咖啡。

    喝的時候,還要把杯子高高舉起碰一下,舉——起——敬——收。

    有趣,也有愛。

    所以,他們能幸福安樂,相守70多年。

    鮮花巧克力只是浪漫的外在形式,它的本質,也不過是用情和用心。

    就像炒一盤菜,主料配料都齊了,也還需要些鹽油醬醋,甚至花椒大料。

    03「愛情到了最後,都會變成親情。」

    我第一次對這句話產生厭惡,是在一個勸和不勸離的調解現場。

    鄰家遠嫁的女兒逃回娘家來哭訴丈夫的風流韻事,目的是尋求親友支持,為離婚討些勇氣。

    她哭哭啼啼:「我們像最熟悉的陌生人,愛情早就沒有了!」

    「過日子,說什麼愛不愛的!」

    她的母親苦著臉,對女兒的控訴又氣又急。

    附近幾戶人家的女眷們都圍攏過來,七嘴八舌地勸說:「愛情到了最後都變成親情了,你呀,要求不要太高。」

    有人現身說法,繪聲繪色地描述自己和丈夫早已分房睡。

    但一個鍋里吃飯、一個屋檐下生活、一起養育子女,依舊打斷骨頭連著筋。

    這純屬掩耳盜鈴。

    人們習慣創造一些似是而非的金句,來掩蓋生活的滿目瘡痍。

    這是自我安慰,其實也是自欺欺人。

    事實上,需要用親情來開脫的愛情,早已經變質發霉,面目全非。

    那麼,婚姻里有親情嗎?當然有!

    但它不是由愛情轉化而來的,而是日復一日的共同生活衍生出來的、類似於血脈之情的一種精神聯繫。

    它能與愛情相得益彰錦上添花,但絕不是替代與被替代的競爭關係。

    黃磊說得好:「我非常反對夫妻變成親人,我母親、我女兒是我的親人,我妻子永遠是我的愛人。我跟我妻子依然是情侶,一生都應該是情侶才對。」

    結了婚就不再談戀愛,這是大部分中國家庭的弊病。

    我們常常忘記:夫妻本就是更高級別的情侶。

    有人分辨說:婚後居家過日子,柴米油鹽一起涌過來,哪裡還有閑心去管什麼風花雪月?

    可我要說:

    正是因為日子是一地雞毛,才更需要些激情來提神醒腦。

    與其在外尋尋覓覓,不如就地把對方變為情人和知己。

  • 因為愛情的存在,才是婚姻的真正保鮮劑。

  • 只有愛情消散了,才需要用親情來維持家庭的正常運轉呢!

  • 如果你已經結婚了,類似上面的話,應該也聽過不少。

    而這些問題有個共同指向,那就是愛情和婚姻的關係。

    談戀愛時,你相信愛情是婚姻的基礎。

    可走進了婚姻,你卻認為婚姻變成了愛情的墳墓。

    所以,你也開始把過日子和老夫老妻掛在嘴邊。

    並試圖催眠自己:這就是人生的真相。

    世間最可怕之事莫過於此:

    用自欺欺人,去完成一個虛假的花好月圓。

    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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