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督徒女性的覺醒:在耶穌里體會做女人的真自由
波伏娃曾說:「男人的極大幸運在於,他,無論在成年還是小時候,都必須踏上一條極為艱苦的道路,不過這又是一條最可靠的道路;女人的不幸則在於被幾乎不可抗拒的誘惑包圍著;每一種事物都在誘使她走容易走的道路;她不是被要求奮發向上,走自己的路,而是聽說只要滑下去,就可以達到極樂的天堂。當她發覺自己被海市蜃樓愚弄時,已經為時太晚;她的力量在失敗的冒險中已被耗盡。」
在我很小的時候,父親告訴我女孩要沉靜,母親告訴我女孩要溫柔,老師告訴我女孩要乖巧。當我爬樹的時候,舅媽告訴我那是男孩子才會去做的事情。當我踢球的時候,隔壁的叔叔告訴我你真像個男孩子。當我與男孩子打架的時候,奶奶說我真是膽大包天,當我爬高上低的時候,阿姨說我太調皮不像個女孩樣。當我在長大一點的時候,父母要求我學會矜持。當我大學時期,教會也教導我們姊妹要清心守候,不要與外邦男子戀愛親近,不要在婚前與任何男子同居。當我工作後,教會教導我們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用屬靈的眼睛選擇丈夫。然而.....然而,就在我結婚後患上了輕度產後抑鬱症後,我才覺悟到自己一直以來接受的那種所謂的逆來順受的教導其實是存在問題的,讓我如此脆弱不堪的不是身軀沒有得到足夠的呵護,而是靈魂沒有獲得蘇醒。當然,我並沒有全盤否定那些從我父母、親屬、社會和教會的教導,但是那些教導的的確確存在很多很多的偏見。
這個世界有意無意的,或者善意,或者惡意,給予女孩自小就有一些欺騙性的教育。那麼騙局在哪裡呢?
首先,談中國古代。
人類社會自古都是充滿著男尊女卑的思想。
比如1:男子頂天立地。女子沒有這樣的要求,女子被要求的是溫良和賢惠,到了現實生活中,女子比男子承擔的更大,生兒育女、繁重的家務活,可是男子自小就受到一個堅強人格的塑造,而女子自小就要學習如何示弱。所以男子成年後很能夠適應。而女子的力量已經被削弱,可是依舊要背負沉重的代價,
比如2:女子無才便是德。男子沒有這樣的轄制,一旦女子不許有才,那麼意味著技術、思想、管理工作很容易由男人壟斷,男人把整個世界最重要的生存方式都抓住,女子自然就變得被動,然後產生依賴,依賴之後就產生心甘情願的順從,順從之後的結局是:三妻四妾、母憑子貴、童養媳、裹小腳等等。
比如3:唯女子和小人難養。這句話是明顯的把女性的人格直接貶低到卑劣的地步,所以導致女性產生自卑心理,而男性自然產生自負和驕傲的心理,於是女性奴隸和男性暴君的心態就這樣產生了。而且變得理所當然和天經地義。
女孩子很小就學著用「乖」作為生存的法則,可是真正到現實生活中,女子真正做的是「忍」這個字——可是,忍字心頭一把刀啊!古代的童養媳、三妻四妾、裹小腳等等,哪樣不是要付出精神或者身體的痛苦?這個世界先告訴女子:只要你賢惠、懂事、聽話,你就能嫁個好人家,然後你嫁了好人家就幸福一生。可是問題是真的幸福了嗎?這個世界先是告訴你:你生來就是一個弱者,所以你不需要承擔太多,然後在把一個弱者當做奴隸對待,最終女性承擔的更多。
其次,談現代社會。
現代社會相比較古代社會要好很多,但是很多觀念仍舊是換湯不換藥。
比如1:生了女兒之後叫做「招商銀行」,生了兒子之後叫做「建設銀行」。也就是說生了女兒就意味著在孩子的前途上盼的是釣個金龜婿,生了兒子才意味著在孩子的前途上要靠孩子自己打拚,父母就是幫助建設。這樣無形中,使得我們有兒有女的家庭會更多把錢用來培養兒子,而女兒就是等著嫁給一個好人家的。
比如2:女孩子生的好,不如養的好,養的好不如嫁的好。這種觀念一旦深入到女孩子心裡去成為三觀,那麼這個女孩子就很難去努力學業,奮鬥事業,很難在自己愛好的領域發揮,很難有自我價值的實現,而是拼進全力去征服男人,尋找可以依靠的男人,然後失去青春,失去自我,更多時候都是以悲劇收場。
比如3:女性比較感性,男性比較理性。這種片面的刻板印象帶來了女性不敢在很多領域去嘗試,而那些領域漸漸的就成為了男性的專利,女性更多往往從事一些服務性的工作,自然女性的社會地位與男性的社會地位無形中形成上下級關係。如果女性從政、科研、思哲、經商都會自然帶來很多異樣的眼光,形成一種壓力和一種阻力。
然而現代社會現實生活又是與我們所受到思想觀念完全脫節。我們的社會,一方面對待男女在職場上本身就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另一方面又赤裸裸的展現出AA制度。社會從來都是男女公平的,又從來都不是男女公平的。在勞動與收穫上是一樣的,但是在教育和機會上又是不一樣的。有多少女人結婚後依舊像男人那樣在職場上拚命,但是她們又需要生兒育女、承擔家務事。而男人自小就被教育在外打拚,家務事不用管。有多少女孩依舊一場又一場的考試,但是女孩子考試的機會永遠比男孩子少,因為被社會刻板印象化導致女孩子的適婚年齡比男孩子短。我們生活在一個觀念被欺騙的大環境里,同時又生活在一個公平的現實生活中,我們受到的偏見教育導致很多女孩子不能像男孩子那樣堅強,因為從一開始就沒有做好足夠的心理準備,總有另一種僥倖心理存在。詭詐在於那些觀念導致女性們被動的去接受現實,而不是從一開始就了解現實。明明現實生活要求我們無論男女,每個人都要獨立生存,每個人要不能依靠其他任何人,每個人都要獨自承受生命中各種患難和重擔,但是女性受到的錯誤誘導使她從小沒有做好準備。不僅如此,當女孩子從小受到那些錯誤思想觀念的影響,除了容易扼殺女孩子各個領域方面的努力奮鬥,降低了女孩子的生存能力。還有一種趨向女孩子不勞而獲的生活誘導,我們在生活中發現一些長的很漂亮的女孩子選擇了「第三者」、「小三」、「二奶」這樣的生活方式,而結局常常是悲劇。
再次,談宗教。
我不知道其它宗教,因為我是在基督教環境里長大的,所以我只知道基督教,尤其是改革宗,有一些教導:
1.女人要溫柔、安靜。2.女人要順服,妻子要順服丈夫。3.女人不能在主日講道,要沉靜聽道。女人最好不要做領袖,領袖應該是男人的使命。4.丈夫是頭,妻子要尊重丈夫。5.女人的使命是生兒育女,照顧家庭,主持家務。不是外出工作,在職場上打拚。女人自然也就不需要在各個領域有所作為,只要在家中培養兒女,幫助丈夫去有所作為。
誠然,這些教導來自於的《聖經》明確文字,但是我們如果我們不經歷、不思考,那麼我們很可能會被這些斷章取義的所謂的教義教條毀掉。
其一:保羅說:「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如果我們把《聖經》字字句句當做死命令來遵行,那麼我們在這世上的生活是無法展開的,這是一個事實。比如:耶穌說要讓家庭動刀兵,父親與子女為敵,按照字句我們是不是要和家人大戰一場呢?所以讀《聖經》的方式應該是尋求上帝的旨意,而非把字字句句條條框框化,如同法律條文那樣,如果非要這樣,那我們就成了法利賽人。
其二:不能死在字句里,所以我們靠著聖靈的光照去理解聖經。但是聖靈的感動一定有一個美好的印證,而不是把我們光照的越來越失去常識、失去理性。聖靈只會感化一個人成為基督徒,而不會把一個正常人變成不正常的人,不會讓人變得扭曲和奇怪。
其三: 讀《聖經》必須按照歷史背景來讀,因為上帝的特殊啟示是通過文字的方式傳達,而文字是深受歷史印記和文明背景影響,況且我們讀的中文版聖經是經過幾次的語言翻譯而來,上帝的旨意的確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但是我們的理性卻是受限的,這是無可否認的現實,因此神學就是產生於這種受限的理性里。所以神學不能成為我們的信仰,不能成為我們的律法,更不能成為我們的恩典。神學只是人的理性去思考上帝旨意之後的一種理論成果。那麼我剛才列舉的很多大家習以為常的以為是保羅關於女性的要求,現在越來越多的神學家也說到這其中很多是有上下文背景的,但是我們常常把這個當成了普世原則。比如保羅在提摩太前書道的不許女人講道的背景其實因為當時以弗所教會被進入很多異端的教導,而一些女人被捲入其中教導這些,所以保羅特別提醒當時的教會要禁止這類沒有受到正統教導的女性教導,但與此同時,他反而見證和推薦比如受到正統教導的百居拉等人可以在教會講道。再比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六章要求女性蒙頭,現代社會估計在最虔誠的基督徒女子那裡都不會有蒙頭現象吧?
因此,在理解保羅書信中一些我們習以為常的已經好像彷彿教義了的那些教導時,應該要注意到那些也是受到當時歷史時代和環境的影響。所以,我們不能把相對的概念絕對化。一個女人如果溫柔、安靜、謙卑、順服、尊重丈夫、不出頭、賢妻良母、相夫教子,當然也很美好,然而,聖經中給我們看到的是很多多種多樣的女性,有的有婚姻有的沒有婚姻,有的曾經沉淪過但是悔改了,但是都因為他們的信心而成為我們效法的對象。我認為,如果如果不從處境去考慮每個女性,而是要求每個女性都必須做到這些,那麼就是在活脫脫的逼著很多女人走向絕路,同時也在赤裸裸的縱容很多男人行惡。因此,就誕生了家暴而不反抗、赤貧而不改變、男人在捍衛自己虛假尊嚴的同時失去真正的尊嚴,女性在忍受自己根本無法忍受的痛苦時苦毒哀怨形成了一種虛假的敬虔。
當一個人被你殘打之後還能溫柔、安靜的跟你說話,那個人肯定是你的奴隸,你是她的奴隸主。當一個人無論何時何地都全然恭敬的聽從你的命令,這個人是你的僕人,你是她的暴君。當你壓制一個能力比你強的人,而不讓她去工作,你很可能是在嫉妒,你也是在自卑。
而這一切的問題到來時,又會出現一些很「屬靈」的安慰和教導,比如:1.我們不要顧念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2.我們今天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成就我們沉重永久的榮耀。3.我們不要顧念肉體和世俗的事情,要定睛在屬靈的事情上。4.婚姻的目的不是為了追求幸福,而是為了榮耀上帝。5.人生的目標也是榮耀上帝,所以追求事業、賺錢、獲得社會地位都是虛空。等等
這樣,女性承受家暴、身患疾病、內心苦毒、悲觀咒怨....悲慘的世界就這樣形成了,形成之後再用「屬靈」的教導和安慰去洗腦,讓有聲變得無聲。
我之所以患上輕度產後抑鬱症,是因為我生了一個女兒,在我懷孕的時候,我的婆家和我的娘家,甚至我的丈夫都盼望是個男孩,但是當女兒出生的那一刻最失落的卻是我,因為在我的內心深處早就感到女性在這人世間生存的尷尬與悲哀。雖然我所經歷的並不算悲慘,但我曾經直到現在依舊像個旁觀者一樣看見各種悲慘的是是非非的男男女女。所以我曾經陷入一種絕望的境地,然而上帝的恩典卻一直伴隨我。我雖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耶和華是我的牧者,祂使我靈魂蘇醒。
最後,回到創世紀。
根據創世紀2章18節到25節。很顯然告訴我們的是:男和女都是神用他的形象創造的,上帝創造男女的時候那種差異性不是體現在不平等性上,而是體現在材料的不同性上。只是在上帝準備造女人的時候,故意讓男人在動物世界裡尋找一遍,好讓男人明白即將被造的是一個同他一樣具有同等意義和價值的生命,而不是低一級的動物,甚至這種生命在某種意義上更加高級一點,因為上帝用塵土造男人,然後再用男人造女人。一種是原材料,一種是被加工的原材料。所以,女人有男人的一面,有上帝的形象樣式,只是升級了一個版本。所以這個世界給予我們的刻板印象總是說女人感性,男人理性,女人善於記憶,男人善於邏輯推理,女人只能做哪些行業,男人更適合做哪些行業等等都是一種偏見。為何會這樣呢?
答案是:罪的結果!在罪的結果里關於女性是:「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的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這或許就是一個痛苦根源。但是我們必須了解到這是上帝對於人類犯罪之後的一種詛咒,並不是上帝的旨意,上帝將要救贖這件事情,所以祂擊打,祂也纏裹。因此女子承受痛苦和被男人管轄不是上帝最原本的心意,是人類自己犯罪的結果,但是上帝不會不管這事,祂在最初就預表了救贖。
這樣我們就看到我們的世界自從墮落後就自然形成了父系男權社會,這個從聖經《舊約》就能看出,然而《新約》的到來就是為了救贖那種墮落後的光景。所以耶穌道成肉身來到這個世界,然而光來到世界,世界卻不愛光。在《聖經》新約里,我們會發現沒有任何記載耶穌要求一個女人有怎樣的道德和品格,祂只是對行淫的女子說:「不要在犯了」,對馬大說「不要在累了」,但是她沒有對女性這個群體有任何特殊的要求,祂對女性更多持有讚揚和鼓勵的態度,而對於女性的罪過和軟弱更多是遮掩和寬恕的態度。而耶穌自己是以一個私生子的身世降世(雖然我們明白祂是聖靈感孕而來),但是祂的確選擇了這世界最羞辱的方式誕生,而與祂一同承受的是一個女人,這個女人不僅承受身體痛苦,更是受盡心理上的煎熬。所以耶穌以此來站在女人一邊,以此來體會女性在這墮落世界的苦楚,以此來擔當和救贖。耶穌要那個有五個丈夫的女人依靠祂;耶穌救贖那個行淫的女人;耶穌珍惜那個用香膏膏祂的女人;耶穌為一個女人的兄弟之死哀哭.....耶穌從來都沒有罵過任何女人,耶穌罵的是法利賽人和文士,就是那些男權主義者們。耶穌從來沒有給女性一個格外的命令,祂的命令是對全人類的,祂總是對全人類說話,祂所歸納的律法的總綱是超越時空、性別和種族的,無論男女,祂沒有區分。祂說的美好品質是男女都應該有的,祂說的誡命是男女都當遵守的。祂沒有欺騙女性可以生來不勞而獲;祂沒有誘導女性可以示弱依靠別人;祂沒有給女性任何不切實際的幻想;祂更沒有要求女人聽男人的話。祂讓女人和男人一樣面對實實在在的現實生活,並讓她們和男人一樣站在上帝面前蒙受祝福和恩典。
耶穌讓我們看見一個真正的男子漢,真正的紳士,真正有上帝形象樣式的男人,真正的憐憫弱者,不畏懼「強者」。這個被「強者」控制的世界當然不愛祂,當然要處死祂,然而上帝預定了最後陪耶穌上十字架的也是女性。我想這個就是解除創世紀里人類犯罪墮落之後罪的後果——「女人戀慕男人,男人管轄女人」。女性不需要跟隨任何男人,女人和男人一樣直接跟隨耶穌。這個就是我所領受到的福音。如同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說:「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和「凡喝這水的還要再喝,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因此,凡獲得耶穌救贖的女子就被解除了那種「戀慕」和「管轄」的牢籠,從此獲得自由身,獲得人權,獲得尊嚴,獲得平安。原來福音就是浪子的兄長被換成了耶穌,女人的依靠和領袖被換成了耶穌,世界的君王被換成了耶穌。因為我們的頭是個真正的男子漢——耶穌基督。
後續
我們的世界仍舊是墮落後需要被拯救的世界,所以這個世界依舊繼續著女性戀慕男性,男性管轄女性的惡性循環。這墮落的世界不僅有世俗,也有宗教。然而福音將一點點的滲透,滲透在宗教里,也滲透在世俗里,相信會一點點變好,相信上帝的國度必然降臨,相信上帝旨意必然成全。
在我很小的時候,聽唐崇榮牧師講過這樣一句話:「如果基督教是宗教,那麼其它宗教就不是宗教。如果其它宗教是宗教,那麼基督教就不是宗教」當時聽這句話很振奮,覺得唐牧師好一個霸氣,現在想想這也是一種霸道。因為其它所有宗教都可以這樣排他性、唯我獨尊性。觀看歷史,多少血腥殘酷的宗教戰爭,直到現在,這個世界仍舊充斥著宗教戰爭和宗派鬥爭。然而,有一件事是我們不得不思考的:讓耶穌上十字架的難道不是那些所謂虔誠的宗教徒嗎?耶穌來到人世間斥責最多的是哪些人?我們信仰的到底是一個宗教還是一個創造宇宙萬物並救贖人類的上帝呢?光來到世界,世界卻不愛光,這個不愛光的世界是由哪些東西組成的呢?宗教表面上與世俗對立,但實際上卻是世俗的另一面,如同一枚硬幣的正反兩面。極端的世俗主義和極端的宗教原教旨主義彼此鬥爭,同時又攜手毀滅人類。
宗教與世俗不約而同的聯合,讓女性活在一個個牢籠里,好讓這個世界繼續墮落。然而,真正向著上帝的信仰是跳出這些界限,真正屬靈的眼光是看著耶穌基督本身,因為人的問題根本就不是一條條誡命、一篇篇道德可以解決的,如果那樣,耶穌就不需要付上那麼沉重的代價。律法不是要人犯的,但也不是要人守的,而是要人知罪的。可是知罪並不是結束,知罪只是一個應該被忘卻的開始,上帝要用祂的恩典來解決問題,而不是我們自作聰明。當一個女人有滿懷的感恩之心,她就會溫柔和安靜。當一個教會有很優秀的男人講道,女人當然可以休息。當一個妻子真心佩服她的丈夫時,她會自然生出信任、順服和尊重。而這種順服是基於她相信自己的丈夫比自己更有判斷力,更為成熟的基礎上。當一個社會,給予男女同樣的機會和看待,女人也可以發揮上帝給予的恩賜去自我實現。因為男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樣式創造,女人同樣如此,甚至更為精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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