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水夫妻, 女四十, 男三十, 時間久了就難受! 」

沒有遇到劉英之前,我以為露水夫妻只是臨時的,想分手就可以立馬分手,但是沒想到卻是這樣的結局。。。  我今年30歲,結婚6年,家裡的老婆是同村人介紹的,彼此知根知底,當時都24了,在老家也到了結婚的年紀,相親沒過多久,我和老婆就結婚了,現在有一兒一女,生活雖然不富裕,但是一家人都在一起其實也挺好的。  可是婚後的生活還是需要經濟來源的支持,平時我在家干點零活只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正好前年五一的時候,在外面打工的一個哥們回來探親,說他包的工程缺人手,就說叫上我一起出去打工,掙錢多。

  當時想著為了能讓家人過得更好一點,我就跟著好哥們的建築隊一起出去打工了,老婆在家干農活,帶孩子,伺候我爸媽。  在外面確實很辛苦,但是一天至少能掙兩百塊錢,我覺得再累也值了。每天晚上十點才下班,我累得沾床就能睡著。  我們工地是管吃管住的,住的是集體宿舍,就是那種簡易房;吃的是大鍋飯,有個婦女專門給我們做飯,聽說還是老鄉,她叫劉英,今年40歲,離異,孩子跟著她老公生活,家裡就剩下她自己。  不是我自誇,雖然我都30歲了,但是自認為長的還挺帥氣,都是一樣干工地的,但是我總在人群中很顯眼,可能因為個子高,再加上我剛出來打工,皮膚還沒晒黑吧。  不知怎麼的,我在吃飯的時候總能發現自己碗里的肉比其他人多點,剛開始我還以為是鍋里剩下的,後來連著幾天都出現了類似的情況,我還很納悶。

  一次偶然的機會,那次下班早,我去吃飯的地方的時候,劉英正在盛飯,我剛好看到劉英正在往我的碗里加肉,因為我的碗和其他人的不太一樣,所以一眼就認出了。  我看到劉英的時候,她害羞的紅著臉,這時工友們都進來了,開始起鬨讓我們在一起,當時我和劉英都挺不好意思的,也沒當回事,就當是他們開玩笑罷了。  那個月發了工資以後,我想著不能白吃人家給的肉,就自己去超市買了盒巧克力,送給了劉英,當時劉英還推辭著不要,我硬塞給她了,她接過去朝我害羞的笑了。  過了一個月,有天晚上我失眠了,實在睡不著,就想著出去透透氣,正好看到劉英也在房門外四處溜達。因為孤單,因為寂寞,因為正當時,我們做了不該做的事。  就這樣,我和劉英成了工地上的臨時夫妻,我們約定好:彼此不約束,只是臨時的,想離開的話隨時離開,不破壞彼此的家庭。  此後的兩年里,除了逢年過節的回家,只要在工地上,我就和劉英繼續著臨時夫妻的生活。我以為這樣的生活能再持續幾年,沒想到上個月老婆突然打電話過來說孩子大了,交給爺爺奶奶帶,她想來和我一起掙錢。我不讓她來,她非要來,我當時就慌了,覺得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

  雖然在工地上,我和劉英的關係很好,但是我從來沒想過為了她離婚。因為我老婆在家帶孩子,照顧我的父母,我不能這麼沒良心的拋棄我的老婆,我不想讓我的孩子沒有媽媽。  為了不讓老婆發現,我立馬和劉英提出了解除臨時夫妻的約定。但劉英堅決不同意,還說她不會破壞我的家庭,只是偶爾見我一次就行,當時她抱著我哭的很傷心,我心軟了。  過了兩天,老婆打電話說已經買好了票,馬山就到了,我一聽更慌了,我老婆要是來了,肯定會發現我和劉英的關係,劉英那邊還不願意和我分開,我該怎麼辦啊?  終於在老婆來到工地半月以後,我和劉英的關係還是被我老婆逮了個正著,老婆當時就哭著收拾東西回家了,說要和我離婚。我當時真是懵了。  大家說,我到現在這一步,是不是自己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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