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女性主義解讀

  [摘 要] 《聖經》是基督教的經典,也是西方文化的重要思想基礎,是西方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人們思想觀念的影響根深蒂固,而宗教文化又是西方宗教國家婦女問題產生的重要根源之一,因此《聖經》對於西方女性觀的形成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對《聖經》進行女性主義的解讀,並以此破除《聖經》對於女性的束縛,是西方婦女解放、捍衛女性權利,爭取自由平等機遇的重要方面。文章重點從聖經故事中關於女性起源、女性從屬地位、女性權利限制、《聖經》女性命名的性別歧視以及《路德記》的男權陰影等五個方面對《聖經》進行解讀,來剖析《聖經》對女性地位的負面影響。  [關鍵詞] 女性主義; 《聖經》;男權制;女性主義釋經  Feminism analysis of Bible  [Abstract] Bible, the classic of Christianity, is the significant ideology foundation and component of Western traditional culture as well. It has profound and ingrained influence on people』s ways of thinking.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ideology sources towards women issue in western religious countries, Bible, therefore, plays a decisive role in the shaping of western feminism notion. The feminism analysis and the removal of restricts imposed on women by Bible are important measures in terms of liberating females, safeguarding female rights and striving for democratic and equal treatments. The passage will mainly analyze and dissect Bible』s negative impacts on female』s social status in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 origins of the female, subordinacy of the female, restrictions of female rights, sex prejudice towards female naming, and male chauvinism shadow of Book of Luke.  [Keywords] Feminism; Bible; male chauvinism system;feminism analysis of the Bible  一、 前言  基督教是世界上三大宗教之一,是世界上信徒最多、分布最廣的宗教。《聖經》是基督教的經典,基督教文化的支柱。從基督教進入歐洲的那天起,基督文化與希臘羅馬文化經過數百年的碰撞、摩擦,融合,最終進入西方主流文化。在這個漫長的歷史過程中,《聖經》在它確立為經典前和確立為經典後,都不斷地由他人整理、傳承、修撰、闡釋,個人或社會對它產生了不同層次影響。女性主義對於聖經的解讀是眾多釋經學派中非常重要的一支。  基督教在男女關係問題上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宗教,它視人類的母親夏娃為誘使亞當墮落的禍水,卻視耶穌的母親瑪利亞為聖母,它宣稱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卻又認為婦女比男人低一等.基督教像其他產生於階級社會的宗教一樣,父權社會的傳統反映到宗教里,而宗教的發展又加強了父權對婦女的統治。  女性主義認為基督教文化是西方女性問題的始作俑者。研究表明反女性主義的傳統性別角色支持者大多為基督教傳統教義派。他們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並取向男性;他們認定統治與暴力是男人的天性,認定女性是無可更改的被統治者和暴力的承受者。《聖經》作為基督教的靈魂,是西方信仰準則、道德規範的根源所在。解決問題的首要條件是,找到問題產生的根源,只有這樣,才能對症下藥、連根拔除。與基督教傳統文化相衝突的女性主義將基督文化的支柱——《聖經》作為眾矢之的是不無道理的。  女性主義解讀聖經並非一項新興學科,早在西方婦女解放運動的第一次浪潮中,斯丹頓(美國著名女性主義先驅者)就出版了對《聖經》進行女性主義解讀的《婦女聖經》(1895),此後,以女性主義觀點重讀《聖經》逐漸蔚然成風。女性主義對於《聖經》的解讀歷史仍在進展當中,近幾年來得到了充分的發展,並且顯現出它在影響聖經研究中的力道。女性主義對聖經的解讀也派生出不同流派,大致包括:意圖平反的詮釋法;持懷疑態度的詮釋法;追求生存的詮釋法;以及後現代女性主義的批判。   女性主義解讀並非一味地找出聖經中詆毀女性形象的言文,從而推翻西方國家傳統世界觀,價值觀。也非找出聖經中支持女性,頌揚女性,體現男女平等的經文,反駁傳統女性主義釋經的觀點。她們認為傳統觀念是對聖經本身的誤讀,要求重新翻譯聖經。她們主張調整建構新的視角,不再受到從小接受的傳統觀念的限制,從而擺脫父權中心的束縛,她們要求解讀聖經時,進行抗拒式的閱讀。  國內對此研究主要是通過對外國著作的翻譯引進,作為國內女性主義理論依據。  本文將重點闡釋《聖經》中對女性權力的束縛、將女性功能化、以及對女性形象產生先入為主的醜化、弱化的思維模式的根源;探究將婦女視為附屬品的偏向男性的父權社會意識的經典對於女性及女性主義的影響;女性主義與基督教兩者背後的信仰體系的衝突與調和;從女性主義解讀聖經的發展軌跡中,顯現出女性主義的不斷成熟與完善。  通過對《聖經》的女性主義解讀,找出基督教傳統觀念對於女性角色壓抑的根源。並以此為根據,從而使推翻傳統女性壓抑觀念以構建新的意識體系具有可實踐性。  二、《聖經》解讀及其多元性  從我們接觸《聖經》以來,我們就將其放在至尊的地位進行膜拜式閱讀,派生出多支釋經流派。重新解讀聖經、建構新的視角需要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進行反抗式閱讀。將《聖經》視為經典是一種固有的意識知覺,首先是要理解經典之義。需要說明的是,這裡的反抗式閱讀不是質疑、推翻《聖經》的經典地位,而是理解何謂經典,為何稱為經典。  世界各大文明的發展史上,普遍存在一個軸心期 ,正是在這一時期,各大文明確立了各自的基本形態、框架結構,其中一個根本特徵就是各大文明的經典在這一時期內基本形成 。最初的經典寫成之後,它就脫離作者成為一種自性的存在,經典就擔任了切切實實塑造人們文化身份的角色。一個民族具有什麼樣的文化身份,往往即意味著他選擇了什麼樣的文本作為他的經典。人們在面對世界、人生、歷史等根本問題進行思考時,有意無意地回到經典,尋求經典中包含著的對世界或者終極實在、人與歷史、社會的普遍思考。因此,人們總是內在地同化於某一種經典之中。應該注意的是,經文不等於經典,經文只是古代智者的智慧文本形式,而經典則是具有身份識別的文化功能,是一個群體所做出的身份選擇。所以經典形成之後,它的讀者亦是群體性的。經典自形成之後,就具有與時共進的適應性,可以進入一代又一代群體的生命體驗之中。人們在閱讀經典時,用經典塑造自己的身份意識,同時,通過對經典的闡釋,把自己的生存經驗接續到經典之中。這樣,經典成為一種文化傳統中的核心,成為群體身份的標識。文化具有多元性及模糊性,多元文化源於經典的多元性,文化身份的模糊源於經典的模糊。《聖經》並非希伯來先知橫空出世地創造得來,它的誕生背景也是在一個豐富多元的文化處境之中,《聖經》的至高無上也無法使其逃脫面臨多元文化、多元經典的處境,也同樣面臨著經典模糊以及由此帶來的身份模糊問題。對於經典應對多元文化處境的方法,不同文化制度下的群體採取的方法各異。例如中國儒家文化確立經典是通過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聖經》採取的是融合多元文化的努力,以及他們創造性地闡釋與發展。例如,猶太教只用《舊經》(希伯來聖經),基督教在其後加入《新約》,合而為一稱為《聖經》或《新舊約全書》。  正如前述,經文的寫成並不意味著經典的形成,不同的社會群會依據各自的生存經驗,對經文有增篩,並最終將它們確定為自己的經典。例如早在19世紀,伊利莎白?凱蒂?斯坦頓就編寫出《婦女聖經》,把那些指稱婦女墮落、婦女是附屬品、婦女無足輕重的段落從《聖經》中挑出來,進行了尖刻的批評。聖經現代解釋學的理想之一就是把聖經從古代或者過去中解放出來,使之考慮到讀者的處境與角色,闡發其現代意義。如何在聖經權威與現代理論之間求得恰當的平衡,成為聖經解釋學的一個挑戰。女性主義高揚現代的男女平等理念,意圖將女性的角色地位及她們的經驗融入到聖經的解釋過程之中,即是其中一個典型代表。  三、女性主義以及女性主義釋經的背景   「女性主義」是西方「個體主義」哲學思想的一個分支。根據基督教的宇宙觀,每一個人都是上帝的子民,因而都具有最高的內在價值和尊嚴,隨著工業革命的深化,17-18世紀,關於個人平等權利的觀念得到進一步鞏固,男子在社會中擁有越來越多的個人權利,但與之極不相對應的是,女性的權利卻依然遭到排斥。1948年,伊麗莎白?凱蒂?斯坦頓和盧克麗霞?莫特倡議主持了一次婦女權利大會,並起草了女性主義第一個歷史性文件《觀點宣言》,呼籲婦女和男子行動起來,為取消社會對婦女的歧視,爭取婦女在各方面的平等權利而鬥爭。女性主義運動蓬勃開展起來。  女性主義文學批評作為女性主義運動的產物,以女性主義思想為理論基礎,以性別和社會性別為基本出發點,以「從邊緣走向中心」為行動綱領,致力於挖掘婦女在歷史、文學、社會中處於從屬地位的根源。女性解讀風靡歐美,成為文學批評的一大流派。女性主義認為基督教文化是西方女性問題的始作俑者。《聖經》作為基督教的靈魂,是西方信仰準則、道德規範的根源所在。與基督教傳統文化衝突的女性主義將《聖經》作為眾矢之的是不無道理的。對《聖經》進行女性主義批評即挖掘基督教國家婦女觀、道德觀形成的宗教根源。   以女性主義觀之,無論聖經的寫作,還是它的編撰,都源於一個父權主義的社會,表現出濃厚的男權主義(androcentrism)色彩。因此,在他們看來,人們在閱讀或解釋聖經時,都要對受著這一社會背景所影響的聖經寫作表示警惕,更深一層地說,還要警惕於受這一社會背景所影響的普遍哲學觀、世界觀,從而以更精細的方式存在的男權主義,對聖經作品的寫作與編撰所產生的影響。前者如摩西法典中對於處在月經期的女性的歧視、保羅關於女性在教會中職責的規定,例如婦女必須蒙頭。後者如伊甸園墮落中夏娃的角色,以及先知們在批判以色列人的罪時,將女性身體加以民族化、國家化、道德化 。如在《耶利米哀歌》的第一章中,將耶路撒冷人格化成一個哭泣的寡婦,女性身體的裸露被理解為耶路撒冷因其罪而受的懲罰,女性的月經被視為如罪一般的污穢之物,女性成為罪與懲罰的抽象代表。與之相對應,第三章則用男性的形象來表示人的懺悔與對上帝的盼望。悔罪屬於男性,懲罰歸於女性,其中隱藏著精細的性別偏見。總而言之,正如米柯?巴爾在《<死亡和相反的對稱>對士師記的解讀》中指出,《聖經》是一部男性意識形態很強的文本。  四、 女性主義釋經的傳統路線  女性主義在解讀文本時,通常設定兩個基本原則:平等原則(principle of equality)即男人與女人都是完全的人,並應該按完全的人來對待;相關原則(principle of mutuality),人既是自主的、自由的,也是在關係之中。前者較容易理解,而性別的概念對於後者的理解甚為重要。在《聖經?創世紀》中上帝為了排解亞當的寂寞,取出其一根肋骨造了女人,女人被視為男人的骨中骨,肉中肉而依附存在。男性作為第一性,分離出第二性——女性。這是在伊甸園第一次男女性別分離之後的同一。正如保羅比喻的,男人是頭,女人是身體;上帝是頭,教會是身體。男人控制女人,女人依附男人。而女性主義強調的男女關係不是將男女社會、政治角色互換的同一,而是男女性別分離後的合一,即作為兩個不同完整體在平等的意識形態中相互依附的關係。   女性主義釋經在這兩個原則指導下,有幾個特別的取向:一是在聖經中尋找一些篇章或人物,以反擊那些傳統上用來反女性的經文。如米柯?巴爾《<死亡和相反的對稱>對士師記的解讀》。她在《舊約?士師記》中找出三個女人被殺害的故事,其中第二個女人是利未人的妾。傳統評論認為利未人把妾交給暴民姦汙並殘暴殺害是因為她「行事像個妓女」,罪有應得。而巴爾指出這是由當時兩種婚姻文化 衝突決定的,利未人是個「游牧婚姻」的丈夫,而其妾表現出一定的獨立自主性,選擇了「住岳丈家的婚姻」形式。這引起了利未人的不滿,在利未人看來,這種自行其事、拋掉夫家去娘家長住就是行事像個妓女。這會讓他覺得非常羞辱。巴爾首先去掉了歷代加在利未人妾身上淫蕩的惡名,以揭示她死的無辜。進一步揭示是利未人被對立文化的暴民圍困之後,行使夫權拋出妾做替罪羊,並借被屠殺女人為契因,來換取自己的領袖地位。說明了女人處在最易受傷害的地位,她們只是男人之間爭鬥的砝碼,最終成為那些想做領袖、想成為強大男人但身份差距大、能耐又不夠的男人的犧牲品。  二是更普遍性地從聖經中發展出來的某些神學原則,以之來批判男權主義,即批判以男子為中心的社會結構,意識形態。以避免將女性主義理解為單純的反男權主義。例如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2章11-12節說:「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保羅深深地影響了教會的態度,以及西方思想的隨後進程,比如在教會早期幾個世紀里,並不贊成女人擔任主教或女人成為神學家。等等神學原則都是對女性權利的限制。所以他常常被女性主義者描繪成厭惡女人的鼻祖、女人事業的耽誤者。   三是在聖經時代與現代的生活在男權之下的女性故事之間形成解釋學互動,從而相互啟發。這一點我們可以在很多西方文學著作中看到一些對應,得到一些啟發。如列夫?托爾斯泰的經典之作《安娜?卡列尼娜》,其扉頁就是引用了聖經中的「復仇在我,我必報應」。《聖經》作為精神支柱,支撐著安娜的世界。安娜最後的結局可以視為一種意識形態下的悲劇。探究因果關係就如陷入無起止點的圓環當中。安娜的死是她對既有社會規則的挑釁的結果,雖然生死由她自己掌控但是背後的操縱者是無法搖撼的男權意識形態,這裡的男權可理解為聖經中的三位一體。我們或許可以這樣理解,上帝懲罰亞當夏娃不僅是因為他們背叛了自己,更是因為亞當跟從夏娃犯下原罪。敢於動搖基準的不是男人而是女人。拋去撒旦不講,開啟人類智慧之門,被攆出伊甸園的始作俑者是夏娃而不是亞當,這也與上帝造人初衷:女人快樂男人,男人管轄女人相違。男人女人同時都是罪人,違背了上帝定下的戒律,但是女人就是不該跳出順從的角色,所以要成為向上帝贖罪的祭品。  總之,女性主義釋經不是單純地反對男權主義,而是把聖經從男權主義的囚牢中解放出來,它還要反對階級中心論,乃至基督教中心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拒絕把任何階級、任何社群甚至人類稱為整個創造世界的中心或規範,因為任何將某一個定為中心的做法,都是對他者存在的威脅。從根本而言,它是一種拒斥同一、單一和霸權的精神,是對差別、特殊以及在相互關聯中的合一的真正尊重。  五、 對《聖經》的女性主義解讀  該部分試圖從聖經故事中關於女性的起源、女性在家庭婚姻生活中的從屬地位、女性權利的限制、《聖經》中女性命名的性別歧視等四個方面,對《聖經》中的女性及其女性觀作一粗淺的探討。最後簡單介紹一下女性主義對《路德記》的解讀,探討《路德記》的男權陰影。  5.1聖經故事中關於女性的起源   《聖經》從人類社會的起源上就把女性放在了第二性的位置。根據《創世紀》的描述,上帝在第六天創造了人,耶和華用泥土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男人——亞當,用於代其管理世間萬物,因而以上帝形象創造出來的男人優於其他一切生物,表明了其在宇宙萬物中的軸心地位。耶和華創造亞當後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趁亞當熟睡的時候,取下他的一條肋骨,上帝就用亞當身上所取的肋骨造了一個女人,領到亞當跟前。亞當知道後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我自己身上取出來的」 。  這樣,從上帝耶和華創造男人、女人的順序:男人在前,女人在後;上帝創造男人、女人所使用的不同材質:男人是用象徵承載生命的泥土,而女人則是用男人身上的一條肋骨;上帝創造男人、女人的不同目的:男人是為了代替上帝管轄宇宙萬物,而女人則是為了排遣男人的寂寞,都能看出《聖經》在關於人類起源問題上就給男女不平等打下了深深的烙印,男性的亞當是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被創造,而女性的夏娃則是附屬物,帶有男性為中心的偏見。  在關於人類始祖墮落的神話中,女性也被視為招致人類悲苦命運的禍水,《創世紀》中寫道,夏娃因為經不住撒旦的誘惑,偷吃了禁果,而且引誘亞當也吃了,從此,人類就有了智慧,有了羞恥心能夠明辨是非,這激怒了上帝,使人類獲得了原罪,從而受到了上帝的懲罰,被趕出了伊甸園。並且耶和華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保羅把這一些當作一種有益的警告,後來的神學家依據這些述說,將婦女視為肉慾的化身,引誘男人,是經不住誘惑的墮落的蕩婦。而且把一些生理特徵,如月經、妊娠、生育等視為上帝懲罰女性的結果。從這個聖經故事中,的確包含了作為女性的夏娃意志不堅定,缺乏主見,是人類獲得原罪的元兇,使人類開始苦難歷程的禍水這樣的意思。《聖經》中,找到了女人是禍水的最原始的根據,但實際上,這正體現了男權思想。上帝的禁令象徵著一種權威,是由男權社會所建構的一種對女性的禁錮,以及所要求的對男性的絕對崇拜和順服。但是夏娃不畏偶像,不畏權威,觸犯了禁令,其實就是對於男權的一種挑戰,更是一種威脅,男性害怕這種辛辛苦苦建構的理想世界模式被女性破壞,害怕女性意識的覺醒,權利意識的復甦,獲得與男性同等權利要求的意識。這些當然不被上帝允許(不被男性允許)所以要降罪於人,將禍水的頭銜壓在女性身上。另一方面,女性先於男性偷吃禁果,獲得智慧,這象徵著女性更有主見,更勇敢,更具探索性。但是在男性構建的意識形態中,男性更願意相信女人就是愚笨,怯懦的代名詞。而女性的勇敢只是對男性優越感的威脅,所以《聖經》所包含的女性就是禍水的故事是男性尋找心理平衡點的必然結果。  5.2女性在家庭婚姻生活中的從屬地位   在《聖經》中包含著女性是男人附屬品的思想,將女性看作男性的私有財產。認為女性天生就地位低下,在家要服從父親,出嫁後則要服從丈夫。  在未出嫁之前,女兒是父親的財產,按《聖經》所述,強姦幼女是對父親的財產犯罪,強姦者若未婚,須與受害人結婚,並且向其父親支付罰金。所以,強姦者受到懲罰並不是因為他傷害到了女性,而是因為他觸犯了受害者父親的財產所有權。女性受到的傷害可以通過金錢一筆勾銷,甚至未經受害者同意就必須許配給強姦者。這是對女性完整人格的忽略。  嫁為人妻後,女性又轉成為了丈夫的私有財產,必須絕對地、無二心地聽命於丈夫。在摩西十誡中,第十條規定:不可以貪戀他人的房屋,妻子,僕婢,牛驢以及其他一切財產。妻子的地位與房屋等一樣,只是屬於丈夫的私有物。《聖經》規定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它指出:你們作妻子的,當順從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這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凡事順服丈夫 。在《提摩太前書》中,上帝說,我願那人無忿怨,無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服從。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誘惑,陷在罪里。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有聖潔的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聖經教導純正的真理:勸老年婦人,舉止行為恭敬,用善道教訓人,可以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從自己的丈夫,免得上帝的道理被毀謗。另外,做妻子的要順從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到妻子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  在《聖經》中,婚姻家庭關係中的男權思想、父權思想還表現在一夫多妻制度上,擁有多個女人就如擁有很多財富一樣,擁有的女人越多,越是男人們的榮耀。這種制度在本質上便是以男尊女卑為基礎的,未把女性作為獨立的、平等的個體看待。而女性的地位要通過生子才能夠突顯出來,女性只有作為母親,她才受到尊重。正如中國有句古話,母以子貴。《聖經》中也有讚美女性的篇目,比如對聖母瑪利亞的讚美,對摩西母親偉大功績的讚美;《聖經》中還有以女性名字為篇名的文本,比如《路德記》和《以斯帖記》。但是,我們不難發現,這些被讚美的對象不是以女性的身份得到推崇,而是作為一個母親而被敬仰:《聖經》中,關於聖母以處女之身生耶穌,本身就是個典型的父權神話,在中國古代也有這樣類似的神話故事。路德作為大衛王的曾祖母,才是《路德記》的中心所在。上帝是人類之父,主宰人類的生育,女性只是上帝意志的領受者,是完成生育任務的工具。生殖是婦女唯一神聖的任務,也是婦女地位實現的唯一途徑,由此,妻子的生育能力就成為了衡量她在家庭中的地位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標準,而妻子不育又被視為一種羞恥。甚至男性的生殖能力都是預設的,而不育都是女性的問題,男性的生育能力從未遭到質疑。  即便是生子,生男生女對於妻子所產生的影響也是極大的,這也是男權的一種強化,《利未記》中就有說到,婦女若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凈七天,若生女孩,應不潔凈兩個七天。對於生產女嬰的產婦其不潔時間要比生男孩的產婦長一倍,就帶有明顯的生育過程中重男輕女的思想。聖經故事中還多次提到嫡長子特權,《聖經》規定「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 」。也就是說,女兒從屬兒子之後,如果有兒子,那麼女兒是沒有權利得到產業的繼承權。而且在《聖經》中,在先知先覺、基督英雄們的後代中,提到的幾乎都是男性後代,幾乎沒怎麼提及女性後代。這就是強化突出了生子的榮耀、男性高貴的宗教根源。  總而言之,女性的意義簡單地看為生殖工具,生子與女性地位直接掛鉤。只有生了兒子才能實現自身價值,也就是只有通過男人來實現自我,證明自己存在及存在的意義。  5.3女性權利的限制  《聖經》在關於參拜,講道等多方面內容對女性作了限制,上帝曾說,「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凡男人祈禱或講道,若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祈禱或講道,若不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般。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們是上帝形象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聖經》還作了這樣的規定: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從服從,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這些對於婦女敬拜秩序所作的規定中可以看出,婦女應該總是順從男性,沒有言論發表自由權。  婦女還沒有直接的財產繼承權,關於這點,上文已作闡述。  不僅如此,婦女的行為在聖經中有一系列的規範,例如反對女性打扮,這其實是對女性愛美天性的扼殺。女性的個體意義遭到忽略,而只是從男性的角度考慮女性存在目的。《聖經》規定說,你們不要以外面的編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裝飾,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裝飾,這在上帝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候仰賴上帝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裝飾,順從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順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  此外還有貞潔觀,女子不潔觀。   聖經中主張嚴守貞潔,使婦女失去追求性愛的機會、權利。男性可以三妻四妾,但作為女子則必須忠貞於自己的丈夫,若對丈夫不忠則會判以極刑。但值得一提的是希伯來聖經五小卷中的《雅歌》,這是一部奇書,不僅在於它大膽地宣洩男女之間的性愛,而且奇在對性愛的讚美和渴望是以女性之口發出的,女性在《雅歌》中的聲音是熱烈而直接的,它將女性對自己身體的感受,將女性對生命力的直覺帶進了聖經。而男性沒有獨立的聲音,這裡成為了女人的陪襯。所以,《雅歌》在近年來的女性主義神學中受到特殊的注意。  對於女子在月經、生育等方面的生理特性,她們被視為宗教上的不潔之人,不能擔任祭司,被排斥於宗教儀式之外,認為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她所躺的物體都為不潔凈,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潔凈。在潔凈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無論是經期還是產期,期滿之後,都要行燔祭和贖罪祭。這些女子不潔的觀念,成為後來基督教禁欲主義的思想淵源之一。   《聖經》上的這些關於女性的條規教訓時刻都提醒著女性要以家庭,丈夫,孩子為中心,限制女性自身的發展,使她們淪為社會的配角。  5.4聖經中女性命名的性別歧視  命名是語言最明顯和最基本的功能,名字可帶有積極或消極的聯想力量,命名權是命名者給被命名者下定義的權力,因此,命名也是一種權力。  對《聖經》中女性歧視的研究是從稱呼和姓名研究入手的。《聖經》中的女性稱呼和姓名清楚表明了對女性的歧視。《聖經》中所描寫的近1200年的歷史和公共生活全是被男性控制和與男性有關的,很難見到女性的身影和聽到女性的聲音。在希伯來語《聖經》中,有名有姓者達1426人,但僅111人是女性,在《新約》中,有名有姓的女性也僅略多一倍,很多聖經中所描寫的女性都是無名無姓的。米柯?巴爾在《死亡與相反的對稱》中指出三個受害女性都沒有名字,無名狀態突現了聖經時代女人無權無位的生存現實。其實這也是對女性的群體化,忽略了她作為個體的意義。例如聖經中關於Miriam的故事,Mirian是摩西的姐姐,在聖經中很難見到Miriam的描寫,在《出埃及記》中有她的描寫,但是Miriam沒有名字,而是被稱為Mose』s sister(摩西的姐姐)或者the baby』s sister(嬰兒的姐姐)Mirian的名字直到在以色列人跨越紅海時才出現。  上帝作為基督教的獨一真神,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基督教教神學認為,人類可認識上帝,但不可能完全認識上帝。上帝是永恆的存在,具有無限性和超越性。上帝為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具有奧妙的聖性。上帝的稱謂有很多,如耶和華、主、上主等。早期的以色列人所信仰的神並無性別區分,後來在希伯來語《聖經》中才被稱為Father,聖經新約福音書記載耶穌曾經有170次稱神為父,如耶穌在客西馬尼禱告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稱神為父其實就是對男性在社會的主導地位的強化。(本身稱上帝就是父Father)  5.5《路德記》的男權陰影   聖經幾乎是男性故事的英雄式敘述,對於《路德記》這樣以女性為書名,以女性為主角的聖經文本,女性主義的解釋學無疑是富於啟發的。在《路德記》中,男性與女性的位置正好顛倒過來,女性成為主角,男性隱而成為背景。但容易發現,雖然是一則女性故事,但是仍脫離不了男性主位的陰影,我們仍然可以看到一條男性社會的線索。不僅故事的開篇如傳統故事敘述一樣,以男性故事為開始,即以利米勒家族遷徙到摩押,然後男性成員全部死去,到最後路德生下孩子結束,對於整個過程可以看作為一個男性家族的延續過程。路德是故事的主角但是完全受制於拿俄米和波阿斯,路德生下兒子之後才得到了伯利恆眾女子的接受,女性被還原為她們身體的生育功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路德記》第四章中,完全看不到路德的在場,在決定路德命運的最關鍵時刻,她只能等待男性社會的決定。而且從家族譜系中我們了解到,路德是大衛王的曾祖母,這是路德的光環,但是同時也削弱了路德作為獨立個體的主體意識。  男性在以色列社會中佔據著強勢的地位,這是不可爭辯的社會事實,即使在《路德記》這樣以女性為主角、以女性為英雄人物的文本中,男性社會仍然構成了故事的基調。女性試圖改變自身命運時,依託男性的力量,遵循男性社會的規則,仍是她們唯一的選擇。  六、《聖經》在藝術領域中對女性問題的影響  《  聖經》構成西方文化的主體,對基督教國家的婦女觀、道德觀形成影響,這一影響反映在西方世界的哲學、文學、藝術各個領域,同時他們的作品反過來進一步加強該文化下形成的價值觀、世界觀。文章著重闡述它在繪畫藝術領域上的影響。簡要概括,聖經對於繪畫藝術領域中的影響有:藝術家的性別、繪畫題材等方面。   1971年琳達?諾克林發表了《為什麼沒有偉大的女藝術家?》(why have there been no great arties),這是女性主義首次在藝術史中發起的挑戰。她指出必須承認一個事實,那就是在藝術史上的確沒有像米開朗基羅、倫勃朗、畢加索那樣最偉大的女藝術家,而造成這一事實的原因在於社會對男女兩性的不平等待遇。藝術家需要從小培養,但是女兒從屬於兒子之後的地位使她們失去父母培養她們的權利,聖經中就明文規定了婦女的職責就是生兒育女,照顧家庭,社會根本不鼓勵女性超越本職身份而進行藝術創造,當時很多藝術學院是不接受女學生,這樣就缺乏了培育女性藝術家的溫床。即使有少數女性藝術家獲得成就,她們都無一例外的是藝術家的女兒或者與某個藝術家有親密關係,這說明女性的成長過程,父系的同情和支持具有決定性的重要作用。婦女沒有獨立的發展權,她是從屬於男性之下,在男性允許的範圍條件下壓抑成長。而且即便如此,一個女性要在藝術界有所造詣,必須面對社會的種種壓力,放棄婚姻,背負反對習俗和不夠女人味的名聲。  在父權的教育體系中,婦女更多的只能當作被觀看對象——模特,而不是作為觀看者和創造者存在。琳達?諾克林在《為》一書中談到,歷史上的男性人體畫沒有一副是女性畫的,而只有女性擔任模特兒,這一規矩似乎很有趣地說明:女性可以裸體,把自己像物體一樣展現在一群男人面前,但卻禁止婦女參與繪畫工作或記錄裸體男人,將裸體男性看作一個物體,女人甚至不能畫女人。  文藝復興時期,宗教畫非常風靡,很多繪畫的題材直接來源於聖經故事,例如米開朗基羅的《逐出伊甸園》(圖一)畫中,夏娃的神情非常醜陋,委瑣,反映了當時神學界認為女性代表醜陋、骯髒、委瑣,上帝創造女性是對人類的一種懲罰,女性是使人類悲苦史拉開帷幕的禍水。《聖經》中的蘇珊那也是畫家經常選用的題材,例如16世紀義大利畫家丁托列托《蘇珊那與二長老》(圖二),描繪的是蘇珊那淋浴時唯美誘惑的一瞬間。一方面也隱含著美色禍水的意思,一方面也說明了人們觀看方式的一個性別問題,「理想」的觀賞者是男人,而女人的形象是用以討好男人的。女性成為觀者的美物。  《聖經》中聖母瑪利亞的形象是畫家非常熱衷的題材。聖母以純潔的處女之身孕育了人類救世主耶穌,塑造了一個純潔高尚的母親形象,在畫家筆下的聖母都是慈祥、富態、充滿光環的女性形象,給人以靜謐,寧靜,安詳的美感。而非美色的誘惑。這些畫都具有對女性的訓導功能,即強調女性的貞潔和生育功能。從藝術領域上,強化了《聖經》的女性觀,道德觀。  結語  我們探討《聖經》對於西方女性問題形成的影響並非對《聖經》的否認,勿庸置疑,《聖經》是一個內容十分豐富的著作,它涉及到天文、地理、歷史、哲學、道德、文學、藝術等多個領域。對於西方思想文化的形成有著深遠的影響。儘管如此,聖經作為基督教傳統的基礎,是由一個視婦女為次等又沒有價值的文化所孕育出來的,是西方婦女問題的根源所在,父權社會的傳統反映在宗教里,而宗教的發展又加強了父權對婦女的統治。婦女要取得自身的解放,一方面呼籲社會破除舊的基督教文化傳統,另一方面,西方婦女自身應當解除基督教陳規陋習對自己的束縛,消除在《聖經》影響下形成的順從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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