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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就是被背棄的世界」——讀米蘭.昆德拉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部小說的結構龐雜,線索諸多,思考多面,但總體還是以四個主要人物和一條狗貫穿始終,他她她他它分別是:托馬斯,特蕾莎,薩比娜,弗蘭茨,卡列寧。這回嘗試以幾個人物為切口,來作一個側面的閱讀筆記,也許,可以稍稍在我的文字和思考力度之內。

特蕾莎

先寫特蕾莎,是因為讀她時總感到她象一個東方女性,有天然的親切感,甚至,一直有心疼感。

她是主要人物中最單純的一個,從她本人的質地到她生活的追求。

昆德拉很有意思,對第一主人公托馬斯的早期背景一句也不透露,他的各種觀念與行動似乎是天生而來的,對特蕾莎則不同,用了翔盡的文字鋪絮特蕾莎的童年與少年背景。

特蕾莎的母親和很多的母親一樣,年輕時侯有過美貌和驕傲,曾有九個男人圍著追求她,這是她日後被時光打敗之後自暴自棄也不忘的青春,母親選擇了九個男人中的一個,跟大多數女人一樣,進入雞肋般的婚姻生活。後來,再給特蕾莎找了一個醉酒的繼父。從此,衣冠不整,可以以最粗俗的形象與語言示人,《紅樓夢》里就有很多這樣的婦人,人生不再需要遮羞布,丟了容顏也丟了恥感的婦人,這是平庸的婚姻帶給一個女人最大的摧殘,失去美好的自己和對美好的嚮往,甚至比時光的摧殘更致命。

從小時候起,特蕾莎就被母親嘲諷一樣地強化,所有的身體都是一樣的,尤其當特蕾莎對自己的身體有了羞恥感和保護感之後,她的母親可以無所顧忌在眾人展露年老的衰敗,因為人人如此,身體是最不值錢最輕賤的存在。

特蕾莎早在童年起,就通過一個動作建立她一生的雛形。

打從八歲開始,她入睡就用一隻手抓住另一隻手,想像自己就這樣握著所愛的男人,她生命中的那個男人。」在夜晚,她用自己的一隻手去握住另一隻手,預習她的人生。

這個描寫,是她人生的開端,也是她最後的歸宿。

當她遇到成為她丈夫的托馬斯,她就對他不斷地重複這個動作,在夜裡,睡眠里,夢裡,或醒來時,這個動作讓她找到自己的棲身地。

書里還多次寫到特蕾莎一個人悄悄地對著鏡子審視自己的身體。

「她試圖透過肉體看到自己。於是她經常照鏡子。……她從中看到的,是她本質的忠實表露。」

她想從母親關於身體都是千篇一律的魔咒中掙脫出來,她想尋找到自己做為一個人的獨一性,對她來說,惟獨一性才能證明自己的存在,愛的存在。

特蕾莎的鏡子也讓我難忘,它象一個神秘的燧道,讓人有時需要鑽進一個黑的四面無人的地帶,發現被忽略的自已,真正的自己。

安全感,是特蕾莎一生對愛所尋求的點位。

忠貞,是特蕾莎作為一個女人給愛人最大的德行,也可以說,是武器。

獨一性,是她想從愛的對象那裡獲得的最具體的表現方式。

這些,使得讀特蕾莎時會想到許多女人,久遠又熟悉,象一年一度的玉蘭,輕輕地在四月的陽光里香著,又在四月的雨里零落著。

想到,中國的舊式女人,對鏡貼花,燈下繡衣,清水洗身,相夫教子,一生只想等一個人,愛一個人,不再看別的,想別的,如此一生。

想到,自古以來世上所有單純,矜持,拚命地愛,將自己的身體看得寶貴以至不遇到某個人絕不輕易開啟它,又將她的所愛看成唯一的女人。

讀著,就有了命中注定的悲劇感。

因為,把安全感建立在他人身上,本身就是最不安全的事。

把忠貞當作女人能有的僅有的德行,本身就是站在愛情屬性的檻外宣誓。

把獨一性當作對愛人的要求,更有可能是世上實不現的一件情感任務。

特蕾莎遇到的愛,和她想要的恰恰相反,丈夫托馬斯身體和心靈可以分開,也就是說愛她和與別的女人同時保持性友誼是他兩條並行的生活鐵軌。

此後,她的生活經常與此噩夢為伍,在這裡,我省略掉那無數個夢境的描寫,這些生活中常有的,不寫罷。

特蕾莎象童年一樣,得不到安全感,得不到獨一性,有一天,她象個絕望的孩子不知道自己還能幹什麼,戰戰兢兢丟掉了自己唯一的武器:忠貞,與一個再也沒見過的工程師發生了一次肉體關係。

特蕾莎從尋求到背離,其實,她把人間愛放下了,雖然,後來她和托馬斯隱居山村,過了她想要的生活,但她生命的後期,按照她的天性她依然得尋找安全,尋找忠貞,尋找獨一,不過,不是對人了,而是對她的狗卡列寧。

特蕾莎愛狗如命的後半生,看上去象田園牧歌一樣優美,也許,她只是沒說出口,她對人的愛,已經絕望。

托馬斯

托馬斯這個男人,我感到很陌生。

昆德拉沒有過多交待他的背景,他的思想和行為似乎橫空而來,讀他,我心理上有點措手不及的倉促感,這個人,讓我有些招架不住。

每個人都是帶著自己出生已來不斷沉積的觀念來看待之後所遇的人與事,到了一定時候,或多或少,有些地方已經定型了,好的方面是找到了一種價值觀的恆定感,不好的方面也許是有些地方會象腦梗塞一樣的僵化,難以疏通。不管怎樣,一定的時候,只能是那個一定的自己。

托馬斯是個外科醫生,是一個自由的個人主義者,無論政治上,還是生活上,這樣的人,自有一股來自內在的不受羈絆的精神氣質,長期保持一個人又滋潤充沛的生命狀態,使他擺脫了大多數中年男人在生活壓力和各種責任下的疲態和持重。總之,這是一個向一切漂亮女人敞開,同時,也讓若干女人樂意為之投懷送抱的魅力男人。

以前看過同名電影,裡面托馬斯的扮演者是一個極富魅力的英俊男人,這似乎也是一個形象上的佐證,托馬斯是男人中的曼陀羅。

「性友誼」,是我讀托馬斯時讀到的一個感到有意思的詞。

性,就是性,友誼,就是友誼,這兩個詞還可以加起來構成一個新詞,並且這個新詞意味著一種超出常規的男人與女人之間的關係,這無異給了我一種新的生活邏輯與生活存在。

托馬斯在與第一個妻子結束了不到兩年的夫妻關係之後,凈身出戶,成

了一個從身心到精神都活得無比輕鬆的單身男人,這大約令世上許多對生活伴侶和生活方式審美厭倦又不得不亦步亦趨同行到底的男人們暗自大為羨慕吧。

不是有句話,盜亦有道。

托馬斯的生活方式縱然在道德上可能令眾人所指,他也有他自己的原則。

他承諾與所有的女人關係一樣,都只要身體上的性的快樂,而不跟任何一個陷入愛情,以此維持「性友誼」的眾生平等。

每一種思想的踐行,都需要一種具體的姿態來作標識。

托馬斯的具體作法很簡單,他跟任何一個女人做愛之後,都會告別這個女人,獨自去睡覺。

「托馬斯心想:跟一個女人做愛和跟一個女人睡覺,是兩種截然不同,甚至幾乎對立的感情。愛情並不是通過做愛的慾望(這可以是對無數女人的欲求)體現的,而是通過和她共眠的慾望(這隻能是對一個女人的欲求)而體現出來的。」

上面這段話,我定定地看了幾遍,我不是男人,可我幾乎也一下子認同了它。在我的理解里,做愛與愛,與慾望有關,當它只與慾望有關,也許男人對著色情片也是可以慾望橫生,激發身體的衝動。睡覺,則不同,當人渴望睡眠,他她會象渴望一個寧靜的家一樣,想要棲息下來,需要寧靜的狀態,與一個人共眠的願望,裡面是含著信任,交託,安穩,是世上一件平常之極又很不平常的一件溫暖的事。

也許世上的男女之愛,無限微妙,能遇到一個彼此在瞬間激發身體涌動的人似乎越來越容易,甚至,越來越多的人對陌生人也可以開啟自己的身體,可我想,能遇到讓自己在他她身邊,靜靜地一同入眠的人還是一種珍貴吧。

托馬斯的自由隨著特蕾莎的到來從此結束了。

「她就像是個被人放在塗了樹脂的籃子里的孩子,順著河水漂來,她讓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

昆德拉用這樣的句子寫托馬斯與特蕾莎的相遇,而且,在書中出現過好幾次,每讀它,眼前就出現了畫面,順水漂來的孩子,誰說昆德拉這部小說沒有抒情呢?當他在叢林中,流出一股兩股泉水,詩意極了,也動人極了。

我一直困惑,為什麼托馬斯產生愛情的對象會是特蕾莎,而不是某個更同類更精彩更相投的女人?

也許,這就是愛情的奧秘。

當她發著高燒出現在布拉格他的家中,他就愛她了,當她提著一個大箱子放在他的家中,他就愛她了,當她半夜入夢一隻手拉著他的手不放,他就愛她了。

這個依戀感極強可以舍已的特蕾莎讓自由的托馬斯不自覺地放棄了自由,又一次進入他之前視為監獄的婚姻。

托馬斯還是不能放棄他的「性友誼」,在他的認識論中,這些性愛的一一實現,相當於踢一場場足球賽,與對特蕾莎的愛並不矛盾,他還是只愛她一個。

一個婚姻里,兩個人的愛情觀念和生活方式可以如此南北兩極啊,這是生活多麼大的捉弄啊。

愛從來都是生活的進行時,不是草稿,沒有塗抹修改的餘地,更不可能重來一次,有錯的婚姻,實在是人間悲劇。

托馬斯儘力不讓特蕾莎發現他的「性友誼」,他真的心疼她為此痛苦,可他身上的體味會站出來出賣他,特蕾莎夜夜如驚弓之鳥,她象孩子全身心地投奔托馬斯,他給了她害怕的生活。

托馬斯大約也覺得自己很背運,他的性愛邏輯在所有女人那兒都得到了認同,男歡女愛,輕鬆成交,過後不欠。他只是一個探索者,象自己做外科醫生一樣,通過跟不同女人的關係,來發現男女性愛之間每一種「百萬分一的不同」,惟獨特蕾莎怎麼也不明白,他的行為跟愛情五毛錢關係都沒有!

兩個人的分歧瞎子也看得明白,特蕾莎要身心的獨一性,托馬斯或者心靈做到了獨一性,而身體上他始終想探索自由。

昆德拉的筆倒底藏著與他的冷不相協調的溫情,他對托馬斯的人物走向令我有些將信將疑,一枝曼陀羅會甘於變成溫室的作物嗎?

托馬斯一步步越來越符合特蕾莎的心靈願望,他變得需要喝得爛醉才能實行他的「性友誼」,而且過後會無比厭惡那些女人,因為,他心裡裝著特蕾莎的手和她的噩夢。

托馬斯最後依著特蕾莎為兩人划下的田園圖畫,歸隱山村,與別的村民並無不同,再也不與任何女人有染,他不可扼制地老了。

這個托馬斯的走向,他對特蕾莎的順服務,對自己天性的丟棄,出人意料,他在鄉村的最後影子,象落山的紅日,江河日下,寧靜得讓人辛酸,竟讓我產生英雄遲暮的戚戚之感。

這個最不願意陷入愛情的享樂主義者,這一生,大約就只是好好地愛過特蕾莎一個女人,他也許根本沒想到,這一愛,這個順水漂來的孩子就讓他失去了他本性的輕鬆,甚至,從此再也做不回自己。

誰說托馬斯就不算一個愛情至上的男人呢?

誰說昆德拉這部小說里沒有藏得很深的柔情?

薩比娜

薩比娜這個女人,無論作為一個人,還是一個女人,都讓人過目不忘,特立獨行的人,少,特立獨行的女人,更少,薩比娜一定算一個。

即使作為一個同性,即使與她的思想觀念與生活方式有諸多的差別,讀薩比娜時,我還是止不住地欣賞著這個女人,可以活得如此真實如此自我又如此大氣的女人。

薩比娜是個漂亮的女畫家,作過托馬斯志同道合的情人,作過學者弗蘭茨的情人,但保持單身。

與其說薩比娜漂亮的容貌悅人,她的個人經歷有一定的傳奇感,不如說,她有一個特別的大腦。作為一種感性的性別存在,女性是易感的,溫柔的,動人的,也是很容易被洗腦的,被習俗,被社會,被愛情,等等,一個笑,一滴淚,一句話,一個動作,就可以讓多少女人交付自己的一生。當然,柔軟也正是女人的好,女人,天生就是情感動物,若是情感上得了歸宿和滿足,沒有幾個女人還有什麼其它想法,有情大過天,連天才的張愛玲也曾為濫情的胡蘭成低到塵埃里,世上女人把愛情當作理想不是常理么?

薩比娜是那種永遠在路上的女人。

她的自我之路,開始於對「忠誠」「背叛」的重新思考。

她清教徒一樣的父親和學校共同在她成長中給她灌輸了不少觀念,其中,有忠誠的至高無上,「背叛」,「是世上想得到的最可恨的事」。讀到這裡,我感到中西方思想文化差異也沒那麼大啊,至少在這兩個觀念上,似乎內含一體。

薩比娜自己後來對背叛有了自己的定義,很有意思。

「背叛,就是脫離自己的位置。」

「背叛,就是擺脫原位,投向未知。」

薩比娜想要的生活,其實是一種不把自己固定在一處的生活,地理不能,男人也不能。從這個角度來看,她和托馬斯更象志同道合的戰友。薩比娜跟托馬斯相處,就完全沒有特蕾莎那樣的痛苦感,從大腦的層面,她有一部分,就是另一個托馬斯。

這也許正是薩比娜和托馬斯可以相互理解相到懷念,但永遠不會彼此相愛的原因,豐富的托馬斯遇到豐富的薩比娜相互欣賞和吸引,可沒有產生深刻的影響彼此一生的愛,豐富的托馬斯遇上單純的特蕾莎卻不由自主掉進了自己一再排斥的愛情,並為之交付了後半生。

讀到這三個人時,我總在想愛情確定對象的神秘,那看上去很同質的,沒有產生愛情,那看上去異質的,卻彼此牽引。

薩比娜身上天然的背叛精神使她不會和任何固定的存在捆綁在一起,她要她的絕對獨立,而只有不斷地背叛走近快要動搖她的獨立的存在,她才能保持她的這份獨立。

所以,她的命運象一隻不斷遷徙的鳥,永不停下。

讀到某一處,薩比娜又在啟程時,我的感覺似乎又有了變化,我一下子並不覺得她是一個多麼前衛的女性,我忽然感到她內心深處有另一種不為人知的害怕,不斷地走在路上,看上去象義勇軍,可一旦連停下來都不敢,不是象陀螺一樣把停下視作終結嗎?

為了自由,在路上,而在路上,最終變成了人的一種不自由。我多希望薩比娜敢於停一停啊,不要那麼刻意的「背叛」,就象不要違心的「忠誠」一樣。

讓我印象很深的是薩比娜的人生觀里,最痛惡的事是「媚俗」。她的眼睛,能洞穿世事里不少面紗下的虛偽,她要自己活得真,而不要社會和眾人眼中看上去和諧美好的「媚俗」,她不要婚姻,不要安穩,甚至不要確定的愛情,都是基於這種思想。可當她到美國與一對老夫婦寧靜相處時,她突然愛上了寧靜的黃昏,她發現,自己的內心也渴望「媚俗」

我個人不能明確「媚俗」一詞的真正含意,也許,一個人對一個語詞就有一種理解。如果,「媚俗」指一些安祥與溫暖,那大約我是願意「媚俗」的。如果,「媚俗」指的是隨大流從眾,取消個人意志,那麼我想我就不願「媚俗」

我在閱讀中最欣賞薩比娜的地方,是薩比娜在社會生活中一直保持的個人主義立場,這是一個永遠拒絕做政治羔羊也拒絕做政客的人,這一點,和性別無關,這是一個人的立場。

薩比娜本質上反極權,這一點和托馬斯一樣。

極權的社會是個什麼樣子?

就是一個社會要求所有的人必須眾口一置,表現出「對生命的絕對認同」。想想中國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大一統,極權者,總是極力否定生命觀念和樣式的多樣,豐富,自由,人只能說規定的話,裝著規定的觀念,做規定的事,以維持一種社會秩序,極權,必然反人道,反自由,反民主。

書中的薩比娜在自己動蕩的國家裡,不趨附隊伍,她始終尊重自己做為一個人的自由意志,她邊緣得讓沸騰的同胞不可思議。

想起上個世紀中國70年代群情激昂之後又無比混亂的十年,就感到薩比娜這個人是何等清醒而高貴。

弗蘭茨

弗蘭茨,是一個理想主義的男人。

這個英俊而成功的學者內心涌動著某股激情,呼喚自己投身一個偉大的時代,或者遭遇一場偉大的愛情。

限於篇幅,在這裡只寫一下他的生活。

在生活中,弗蘭茨大約算一個心地柔軟的好人。

他的好,是在於他時常妥協於他的不如意的生活。

當他遇到他的妻子瑪麗時,他已經感到自己說不上多愛這個女人,可當這個女人宣誓般地喊出如果他離開她,她將會結束自己的生命。弗蘭茨被這樣的愛法震驚了,雖然他清醒地知道,他並不愛這個宣誓的女人,可這誓言是如此慎重,以至於沉重,他不能辜負一個願意為之付上生命的女人,於是,他接下這個誓言,接下這個女人,進入婚姻。

在弗蘭茨的認識里,他有奇怪的重疊感,就是把妻子瑪麗看作當年他母親的附體,他的母親就是在年輕時遭到丈夫的拋棄,那一天,他的母親口裡說著沒事,可恍惚地走在大街一天,腳上竟然穿錯了鞋子,一整天自己也沒發現。

弗蘭茨牢記他母親的悲傷,他把這個情境移植在他的妻子瑪麗身上,他不想成為他父親那樣的人,因此,不想讓妻子瑪麗悲傷,不是出於愛情,而是出於對女性痛苦的憐憫,這是一個心地柔軟的男人,我不得不再次這麼說。

瑪麗並不是他的母親,而是一個庸俗的女人。什麼叫庸俗?庸俗不是平凡,不是日常,而是不相信美好,拒絕體驗美好,甚至會去譏諷美好的存在。

而且,瑪麗後來在生活中並為表現出對弗蘭茨依戀到可以捨命的地步,那句誓言,經生活驗證,更象是一種權益之計,本質上是一種要挾。一個人利用一個人的優柔,迫使他進入並不情願的生活,其後,並不給他美好,而是甩個雞肋給這個很容易心軟的男人,弗蘭茨在他的婚姻生活中象個被動上了賊船的上當者。

直到遇到薩比娜,弗蘭茨感到遇到了難遇的愛情。

薩比娜感到弗蘭茨是個與托馬斯不同的男人,托馬斯有男人的強力的一面,弗蘭茨則不同,他愛一個女人,會仰視她,願意在她的面前無限謙卑和降服,當薩比娜為他的柔性感到驚訝,他說了一句話,這句話,在我的閱讀感受里,象一句愛的經文,有一層層越讀越讓人感動的光芒,他說:

愛就是放棄力量。

一個人,尤其一個男人在一個女人面前,示微,謙卑,放低,不是他的內在沒有力量,而是因為愛,他願意象士兵下了戰場一樣,解下自己全部的武裝,無限的溫柔,將是他最願意獻出來的力量。

薩比娜註定是要告別的,可她在日後的某些時刻里,常常想起弗蘭茨,這大約是她生命里最懂愛的男人。

昆德拉寫弗蘭茨這樣一個男人,也許,還是在人身上,願意投入一種因子,叫作:理想

卡列寧

卡列寧是特蕾莎和托馬斯養了十年的狗,小說第七部分也是最後一部分,就叫:卡列寧的微笑。

昆德拉最後用相當的篇幅來寫卡列寧,是在一個個人物在人性和命運上四面漏風之後,轉向一隻狗,因為,狗不說話,不犯錯,而且無比忠誠,據說,世上有一種動物永遠在主人任何時候回家都會在門口迎接,無論是白天還是子夜,這種動物就是狗。

當卡列寧老到快離開人世,昆德拉用了極為抒情的筆法來寫這一部分,與特蕾莎此時的悲傷相比,年輕時托馬斯讓她做的噩夢都是輕得不能再輕的浮雲。

卡列寧在主人懷中的死,是悲傷的田園牧歌痛。

特蕾莎最後寄情於此,也似乎象徵著對人性失望到不再追究,而作為一個人,活著又總是難免要相信,要愛,要盼望,於是,她就愛這條跟了自己十年的老了的狗卡列寧,讀到這裡,五味俱全,真說不出昆德拉的世界觀是極度的悲觀呢,還是極度的樂觀。

美就是被背棄的世界」,是一直在路上的薩比娜有一次經過教堂外面,內心生起的感嘆,也讓人覺得是這部書鳴唱的調子。

就象順水漂來的孩子,進入到宿命的籃子,雖說,被背棄,可美還是存在的,美,是有的,愛,也是有的,這書里斷斷聲聲還是吟唱了這些。

冷抒情,象弦月,瘦瘦的,照著,淡暖。

《One Man"s Dream》 Yan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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