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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 白話譯(第二冊55)

大智度論 白話譯(第二冊55) 第二冊卷21-卷40 卷第三十六釋習相應品第三之二 問道人譯

複次,佛說有四種想:有小想、大想、無量想、無所有想。小想者,覺知小法;如說小法者,小欲、小信、小色、小緣想,名為小想。  

(又,佛說有四種想:有小想、大想、無量想、無所有想。小想是覺知小法;如說小法的人,小欲、小信、小色、小緣生的想,名為小想。)

複次,欲界系想,為小;色界系想,名為大;三無色天系想,名為無量;無所有處系想,是名無所有想。  

(又,系屬欲界的想,為小;系屬色界的想,名為大;系屬三種無色天的想,名為無量;系屬無所有處的想,這名無所有想。)

複次,煩惱相應想,名為小想,煩惱覆故;有漏無垢想,名為大想;諸法實相想,名為無所有想;無漏想,名為無量想,為涅槃無量法故。  

(又,與煩惱相應的想,名為小想,為什麼?因為煩惱覆;有漏無垢想,名為大想;一切法實相的想,名為無所有想;無漏想,名為無量想,為什麼?因為為了涅槃無量法。)

複次,佛說有六想:眼觸相應生想,乃至意觸相應生想。  

(又,佛說有六想:與眼觸相應生的想,乃至與意觸相應生的想。)

行眾者,佛或時說一切有為法名為行。或說三行:身行、口行、意行。身行者,出、入息。所以者何?息屬身故。口行者,覺、觀。所以者何?先覺、觀,然後語言。

(行蘊是,佛或時說一切有為法名為行。或說三行:身行、口行、意行。身行指,出、入息。為什麼?因為息屬身。口行指,覺、觀。為什麼?因為先覺、觀,然後語言。)

意行者,受、想。所以者何?受苦、樂取相心發,是名意行。心數法有二種:一者、屬見,二者、屬愛。屬愛主名為受,屬見主名為想,以是故,說是二法為意行。佛或說十二因緣中三行:福行、罪行、無動行。

(意行指,受、想。為什麼?受苦、樂取相心發,這名意行。心數法有二種:一、屬見,二、屬愛。屬愛主名為受,屬見主名為想,所以說這二法為意行。佛或說十二因緣中三種行:福行、罪行、無動行。)

福行者,欲界系善業;罪行者,不善業;無動行者,色、無色界系業。阿毗曇除受、想,余心數法及無想定、滅盡定等心不相應法,是名為行眾。  

(福行指,系屬欲界的善業;罪行指,不善業;無動行指,系屬色、無色界的業。阿毗曇除受、想,其餘的心數法及無想定、滅盡定等心不相應法,這名為行蘊。)

識眾者,內外六入和合,故生六覺,名為識。以內緣力大故,名為眼識,乃至名為意識。  

(識蘊指,內外六入和合,所以生六覺,名為識。因為內緣力大,名為眼識,乃至名為意識。)

問曰:意,即是識,云何意緣力故生意識?  

(問:意,即是識,為什麼意的因緣力而生意識?)

答曰:意,生滅相故,多因先生意故,緣法生意識。 

 (答:意,因有生滅相,多因先生意,攀緣法生意識。)

問曰:前意已滅,云何能生後識?  

(問:前意已滅,如何能生後識?)

答曰:意有二種:一者、念念滅;二者、心相續名為一,為是相續心故,諸心名為一意,是故依意而生識,無咎!意識難解,故九十六種外道,不說依意故生識,但以依神為本。  

(答:意有二種:一、念念滅;二、心相續名為一,為了這相續心,各種心名為一意,所以依意而生識,沒有錯誤!意識難解,所以九十六種外道,不說依意而生識,但用依神為本。)

此五眾,四念處中廣說。所以者何?身念處說色眾,受念處說受眾,心念處說識眾,法念處說想眾、行眾。  

(此五蘊,四念處中廣說。為什麼?身念處說色蘊,受念處說受蘊,心念處說識蘊,法念處說想蘊、行蘊。)

問曰:不應有五眾,但應有色眾、識眾。識眾隨時分別,故有異名,名為受、想、行;如不凈識名為煩惱,凈識名為善法?  

(問:不應有五蘊,但應有色蘊、識蘊。識蘊隨時分別,所以有異名,名為受、想、行;如不凈識名為煩惱,凈識名為善法?)

答曰:不然!所以者何?若名異故實亦異;若無異法,名不應異。若唯有心而無心法者,心不應有垢、有凈。譬如清凈池水,狂象入中,令其混濁;若清水珠入,水即清凈。

(答:不是這樣!為什麼?如果名不同而實也不同;如果沒有不同的法,名不應不同。如果唯有心而沒有心法,心不應有垢、有凈。譬如清凈池水,狂象入中,使它混濁;如果放入清水珠,水即清凈。)

不得言水外無象、無珠。心亦如是,煩惱入故,能令心濁;諸慈悲等善法入心,令心清凈。以是故,不得言煩惱、慈悲等法,即是心。

(不得說水外無象、無珠。心也是這樣,因為煩惱入,能使心濁;各種慈悲等善法入心,使心清凈。所以,不得說煩惱、慈悲等法,即是心。)  

問曰:汝不聞我先說,垢心即是煩惱,凈心即是善法?

(問:你沒有聽見我先說,垢心即是煩惱,凈心即是善法?)

答曰:若垢心次第,云何能生凈心?凈心次第,云何當生垢心?以是故,是事不然。汝但知粗現之事,不知心數法,不可以不知故便謂為無,當知必有五眾。  

(答:如果垢心次第,如何能生凈心?凈心次第,如何當生垢心?所以,此事不是這樣。你但知粗現的事,不知心數法,不可因為不知便認為沒有,當知必有五蘊。)

問曰:若有者,何以不多不少,但說五?  

(問:如果有,何以不多不少,但說五?)

答曰:諸法各有定限,如手法五指,不得求其多少。

(答:一切法各有定限,如手法五指,不得探討它的多少。)

複次,有為法雖復無量,佛分判為五分則盡。  

(又,有為法雖然無量,佛分判為五部就包括盡了。)

問曰:若爾者,何以故復說十二入、十八界?  

(問:如果是那樣,為什麼又說十二入、十八界?)

答曰:眾義應爾,入、界義異。佛為法王,為眾生故,或時略說,或時廣說。有眾生於色識中不大邪惑,於心數法中多有錯謬,故說五眾。有眾生,心心數法中不生邪惑,但惑於色,為是眾生故,說色為十處,心心數法總說二處。

(答:眾義應該那樣,入、界含義不同。佛為法王,為了眾生,或有時略說,或有時廣說。有的眾生在色識中不大邪惑,在心數法中多有錯謬,所以說五蘊。有的眾生,心心數法中不生邪惑,但對色迷惑,為了這些眾生,說色為十處,心心數法總說二處。)

有眾生於心數法中少生邪惑,而多不了色心,為是眾生故說心數法為一界,色心為十七界。或有眾生不知世間苦法生滅,不知離苦道,為是眾生故說四諦。

(有的眾生在心數法中少生邪惑,而多不了色心,為了這些眾生說心數法為一界,色心為十七界。或有眾生不知世間苦法生滅,不知離苦道,為了這些眾生說四諦。)

世間及身,皆為是苦;愛等煩惱是苦因;煩惱滅是苦滅;滅煩惱方便法,是名道。或有眾生著吾我故,於諸法中邪見生一、異相;或言世間無因無緣,或墮邪因緣;為是眾生故,說十二因緣。

(世間及身,都是苦;愛等煩惱是苦因;煩惱滅是苦滅;滅煩惱的方便法,稱為道。或有的眾生因為著吾我,在各種法中邪見,生一、異相;或說世間無因無緣,或墮邪因緣;為了這些眾生,說十二因緣。)

有人說常法,或說神常,或說一切法常;但滅時隱藏微細,非是無也!若得因緣會還出,更無異法;為是人故,說一切有為法皆是作法,無有常定。譬如木人,種種機關、木榍和合,故能動作,無有實事,是名有為法。

(有人說常法,或說神常,或說一切法常;只是滅時隱藏微細,不是沒有啊!如果得因緣聚會還出,再也沒有其他的法;為了這些人,說一切有為法都是作法,無有常定。譬如木人,種種機關、木榍和合,而能動作,沒有實事,這樣名有為法。)

問曰:是中說五眾,有何次第?  

(問:此中說五蘊,有什麼順序?)

答曰:行者初習觀法,先觀粗法,知身不凈、無常、苦、空、無我等,身患如是。眾生所以著此身者,以能生樂故,諦觀此樂,有無量苦常隨逐之,此樂亦無常、空、無我等。

(答:修行的人初習觀法,先觀粗法,知身不凈、無常、苦、空、無我等,身患象這樣。眾生所以著此身是因身能生樂,仔細觀察此樂,有無量苦常隨逐它,此樂也無常、空、無我等。)

六塵中有無量苦,眾生何因緣生著?以眾生取相故著。如二人身一種,偏有所著能沒命,隨死取相受苦樂,發動生意等諸行。心行發動時,識知離苦得樂方便,是為識。

(六塵中有無量苦,眾生因為什麼生著?因眾生取相而著。如二人身一種,偏有所著能沒命,隨死取相受苦樂,發動生意等眾行。心行發動時,識知離苦得樂方便,這是識。)

複次,眾生五欲因緣,故受苦樂;取相因緣,故染著是樂;以染著樂故,或起三毒,若三善根,是名為行;識為其主,受用上事。五欲即是色,色是根本,故初說色眾,余次第有名。

(又,眾生因緣五欲,而受苦樂;因緣取相,所以染著這些樂;因為染著樂,或起三毒,或起三善根,這稱為行;識是他們的根本,受用上面的苦樂。五欲即是色,色是根本,所以初說色蘊,其餘次第有名。)

余入、界諸法等,皆由五眾次第有;唯法入、法界中,增無為法;四諦中,增智緣滅。入、界乃至有為、無為法,如上說。今五眾等諸法皆是空。

(接著是入、界各種法等,都由於五蘊而次第有;唯法入、法界中,增無為法;四諦中,增智緣滅。入、界乃至有為、無為法,如上面說的。現在五蘊等各種法都是空。)

何以故?聖主說故。聖有三種:下、中、上。佛為其主,如星宿月中,日為其最,光明大故。佛得一切智慧,故名為聖主,聖主所說故,應當是實。  

(為什麼?因為聖主說的。聖有三種:下、中、上。佛是他們的主人,如星宿月中,日是他們中間的佼佼者,因為光明大。佛得一切智慧,所以名為聖主,因為是聖主所說,應當是實。)

複次,以十八空故一切法空,若以性空能空一切法,何況十八!若以內空、外空,能空一切法,何況十八!  

(又,因為十八空所以一切法空,如果用性空能空一切法,何況十八!如果用內空、外空,能空一切法,何況十八!)

複次,若有法不空,應當有二種:色法、非色法。是色法,分別破裂,乃至微塵,分別微塵亦不可得,終卒皆空。無色法,念念生滅故皆空,如四念處中說。  

(又,如果有法不空,應當有二種:色法、不是色的法。此色法,分別破裂,乃至微塵,分別微塵也不可得,終極都空。無色法,念念生滅所以都空,如四念處中說的。)

複次,諸法性空,但名字,因緣和合故有名字。如山河、草木、土地、人民、州郡、城邑,名之為國;巷裡、市陌、廬館、宮殿,名之為都;

(又,一切法性空,但有名字,因緣和合所以有名字。如山河、草木、土地、人民、州郡、城邑,稱它為國;巷裡、市陌、廬館、宮殿,稱它為都;)

樑柱、椽棟、瓦竹、壁石,名之為殿;上中下分和合,名之為柱;片片和合,故有分名;眾札和合,故有片名;眾微和合,故有札名。

(樑柱、椽棟、瓦竹、壁石,稱它為殿;上中下分和合,稱它為柱;片片和合,所以有分名;眾札和合,所以有片名;眾微和合,所以有札名。)

是眾微塵,有大、有中、有小;大者游塵可見,中者諸天所見,小者上聖人天眼所見;慧眼觀之則無所見。所以者何?性實無故。若微塵實有,即是常,不可分裂,不可毀壞,火不能燒,水不能沒。  

(這些微塵,有大、有中、有小;大的游塵可見,中的眾天所見,小的上聖人天眼所見;慧眼觀察它們則就看不到有啥。為什麼?因為他們的本體確實啥都沒有。如果微塵實有,即是常,不可分裂,不可毀壞,火不能燒,水不能沒。)

複次,若微塵有形、無形,二俱有過。若無形,云何是色?若微塵有形,則與虛空作分,亦有十方分;若有十方分,則不名為微塵。佛法中色,無有遠近、粗細是常者。

(又,如果微塵有形、無形,二種說法都不對。如果沒有形,如何是色?如果微塵有形,則與虛空作分,也有十方分(也是立體的);如果有十方分(如果是立體的),就不能稱為微塵。佛法中觀察到色,無論遠近、粗細沒有是常的。)

複次,離是因緣名字,則無有法。今除山河、土地因緣名字,更無國名;除閭里、道陌因緣名字,則無都名;除梁椽、竹瓦因緣名字,更無殿名;除三分柱因緣名字,更無柱名;除片因緣名字,則無分名;

(又,離這些因緣的名字,就沒有法。現在除去山河、土地這些因緣的名字,再也沒有國的名字;除去閭里、道陌這些因緣的名字,就沒有都城的名字;除去梁椽、竹瓦這些因緣的名字,再也沒有殿的名字;除去三分柱這些因緣的名字,再也沒有柱的名字;除去片這些因緣的名字,就沒有分的名字;)

除札因緣名字,則無片名;除眾微因緣名字,則無札名;除中微塵名字,則無大微塵名;除小微塵名字,則無中微塵名;除天眼妄見,則無小微塵名。如是等種種因緣義故,知諸法必空。  

(除去札在這些因緣的名字,就沒有片的名字;除去眾微因緣的名字,就沒有札的名字;除去中微塵的名字,就沒有大微塵的名字;除去小微塵的名字,就沒有中微塵的名字;除去天眼的妄見,就沒有小微塵的名字。象這樣等因為種種因緣義理,知道一切法必空。)

問曰:若法畢竟空,何以有名字?  

(問:如果法畢竟空,為什麼有名字?)

答曰:名字若是有,與法俱破;若無,則不應難!名字與法俱無有異,以是故知一切法空。  

(答:名字如果是有,與法一起破;如果沒有,就不應難問!名字與法都沒有差別,所以知一切法空。)

複次,一切法實空。所以者何?定無有一法故,皆從多法和合生。若無一,亦無有多。譬如樹,根、莖、枝、葉和合故有假名樹;若無樹法,根、莖、枝、葉為誰和合?若無和合,則無一法。若無一法,則亦無多!初一、後多故。

(又,一切法確實空。為什麼?因為確定沒有一法,都從多法和合生。如果沒有一,也沒有多。譬如因為樹,根、莖、枝、葉和合有假名樹;如果沒有樹法,根、莖、枝、葉為誰和合?如果沒有和合,就沒有一法。如果沒有一法,也就沒有多!以為先一、後多。)

複次,一切諸觀語言戲論,皆無實者;若世間常亦不然,世間無常亦不然,有眾生、無眾生,有邊、無邊,有我、無我,諸法實、諸法空,皆不然;如先種種論議門中說。若是諸觀戲論皆無者,云何不空?  

(又,一切各種觀語言戲論,都沒有真實的;如果世間常也不對,世間無常也不對,有眾生、無眾生,有邊、無邊,有我、無我,一切法實、一切法空,都不對;如前面種種論議門中說的。如果這些觀的戲論都沒有,為何不空?)

問曰:汝言諸法實、諸法空皆不然者,今云何復言諸法空?

(問:你說一切法實、一切法空都不對,現在為什麼又說一切法空?)

答曰:有二種空:一者、說名字空,但破著有而不破空;二者,以空破有,亦無有空。如小劫盡時,刀兵、疾疫、飢餓,猶有人物、鳥獸、山河;

(答:有二種空:一、說名字空,但破著有而不破空;二、用空破有,也沒有空。如小劫盡時,刀兵、疾疫、飢餓,猶有人物、鳥獸、山河;)

大劫燒時,山河、樹木乃至金剛地下大水亦盡;劫火既滅,持水之風亦滅,一切廓然,無有遺余。空亦如是,破諸法皆空,唯有空在而取相著之。

(大劫燒時,山河、樹木乃至金剛地下大水也盡;劫火既滅,持水之風也滅,一切廓然,沒有遺余。空也是這樣,破一切都空,唯有空在而取相著空。)

大空者,破一切法,空亦復空。以是故,汝不應作是難!若滅諸戲論,云何不空?如是等種種因緣,處處說空,當知一切法空。

(大空是,破一切法,空也不存在。所以,你不應作這樣的問難!如果滅一切戲論,為何不空?象這樣等種種因緣,處處說空,當知一切法空。)

習者,隨般若波羅蜜修習行觀,不息不休,是名為習。譬如弟子隨順師教,不違師意,是名相應。如般若波羅蜜相,菩薩亦隨是相以智慧觀,能得能成就,不增不減,是名相應。

(修習的人,隨般若波羅蜜修習行觀,不息不休,這稱為習。譬如弟子隨順老師的教導,不違師意,這名相應。如般若波羅蜜相,菩薩也隨這樣的相用智慧觀察,能得能成就,不增不減,這名相應。)

譬如函蓋,大小相稱。雖般若波羅蜜滅諸觀法,而智慧力故,名為無所不能,無所不觀。能如是知,不墮二邊,是為與般若相應。

(譬如函蓋,大小相稱。雖般若波羅蜜滅一切觀法,因為智慧力,名為無所不能,無所不觀。能這樣知,不墮二邊,這是與般若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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